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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753550 若说那些银行家们确信投资中国有利可图,他们同时也坚决要将风险最小化。为了做到这一点,他们建立了一个银行联盟来进行集体谈判,以阻挡其他人提供比他们所认可的更优惠的条件,并寻求各个政府的支持。汇丰银行和其他来自英国、法国、德国、美国的银行组成了对华国际银行团(China Consortium),它们都被各自的政府所支持。[197]这个银行团阻止了其他想单独与中国私下交易的银行。例如伦敦克利斯浦公司(C. Birch Crisp and Co.)原本在英国首相劳合·乔治(David Lloyd George)和莱斯银行的支持下募集了500万英镑,准备以5%的利息贷款给中国;[198]但银行团建议中国政府取消这个合同,中国政府照办了,赔偿给伦敦克利斯浦公司15万英镑。[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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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753552 1913年4月,袁世凯早在一年前就与汇丰银行展开的贷款谈判终于有了结果。对华国际银行团同意给予新成立的中华民国一项2500万英镑的善后大借款。这笔款项将被用于偿还袁世凯和孙中山所积累的债务,以及被拖延的庚子赔款,并买断辛亥革命期间各省份所签署的本票,还有承担一些即将到期的应付债款的偿还。我们在这里又一次看到,银行团促使了袁孙两人的合作。这也从某些方面解释了为什么袁世凯会给孙中山以及其他革命者在新政府里安排了一些重要职位。为了偿还这些遗留下来的债务,大约花费了1000万英镑左右,剩下约1100万英镑。其实袁世凯并没有得到全部的2500万英镑,因为该债券以九折出售,银行还要收取6%的手续费和佣金。剩余的1100万英镑被用来遣散军队和维持政府一年的开支。[200]毫不令人惊讶,很多人都认为这个善后大借款仅仅是往后更多借款的一个开头。善后大借款和以往一样,规定用所有剩余的关税作为抵押,此外还要抵押盐税,并且要让外国人来管理。债券的招股说明书上宣称,该贷款获得“大英帝国大臣们的认可”。[201]艾迪思果然没有错,投资者们对中国的偿还能力依然很有信心,这个债券的超额认购是实际发行量的四倍。[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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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753554 然而,善后大借款在中国被证明是颗政治炸弹。唐绍仪被任命为袁世凯政府的第一任内阁总理,并且因为这个身份,被无可避免地卷入善后大借款的相关谈判当中。[203]他告诉朱尔典,“宁愿把自己的脑袋炸了,也不愿使自己的国家受到外国侵略”,[204]因此辞职。1937年抗日战争开始之后,唐绍仪被怀疑准备接受傀儡政权首领的任命,故于1938年被国民政府的特务暗杀。朱尔典同样不认为善后大借款是明智之举。在他看来,银行最终还是赌注在一个信念之下,那就是列强们在关键时刻仍然愿意用炮艇外交来取回他们的金钱。他写道:“借钱给中国,是一种温和形式的豪赌,它倚赖于中国广大的自然资源和我们的政治压力及干预。”他还说道:“对我们的继任者而言,收回所有借款将会是一件苦差事。”[205]就连艾迪思也认为善后大借款所附加的条件会使中国难以吞咽。他写道,中国人可能会“不信任并推翻政府”。[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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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753556 艾迪思有先见之明。辛亥革命后,袁世凯建立了一个有着广泛基础的政府,相当符合艾迪思的设计。孙中山在北京被隆重接待,包括他在内的四位同盟会成员成了内阁成员。然而在1912年末至1913年初的议会选举中,同盟会大胜,所以当善后大借款的附加条件在1913年4月浮出台面后,议会里的同盟会成员威胁要弹劾袁世凯,并呼吁拒绝贷款。当袁世凯拒绝妥协时,善后大借款便成为引发自7月开始的“二次革命”的导火线之一。袁世凯调遣新军来镇压革命。善后大借款依然成立,袁世凯有钱支付军队和接下来一年的政府运转费用。正如银行家们说过的,善后大借款没有被拖欠,中国会支付;只是连带的政治代价也是十分高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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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753558 外国银行获胜了。但中国并没有光荣地从1911年的革命中蜕变成亚洲第一个共和国,反而变成袁世凯一个人的国家,而且袁世凯只能仰赖外国的善意和金援。甲午战争的赔款已经把中国带到由财政行刑者所架好的断头台上,庚子赔款给中国套上了绞刑绳索,而1911年的革命终于把行刑的陷阱之门打开了。海关从它日益重要的财政地位中占到好处,获取了新的职能,包括征收部分厘金、盐税及常关税。海关也深深地涉入中国的财政管理。赫德是欣然接受这个角色的;只是起初部分原因是为了抵抗俄国不断加深的影响力,但后来他也觉得,这会促使清廷去进行某种这个国家所需要的改革。在义和团拳乱和少年中国出现之后,赫德又再次支持中国对海关的想法。然而,在安格联的管理下,海关自愿成为中国对外国银行欠款的讨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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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753560 造成海关最后屈于外债持有者利益的原因很多,包括帝国主义的增强、清朝的虚弱和外国武力的干涉。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赫德的退休和安格联的蹿升。安格联坚持提高财政的功能,他也相信中国为了自身利益,需要像他这样的人充任财务良性运作的严厉导师。这个信念变成其政策的一部分,我们下一章会再详细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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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753562 尽管总税务司的确很重要,但必须指出,有安格联这样想法的人不止他一个。由他来继任赫德这件事,本身即代表了海关更广的变化趋势:海关里面日益加深的东方情结、对中国的种族歧视和西方优越感。海关的其他高级职员,譬如贺璧理,也一样轻视中国。曾经引发当地暴动的厦门关税务司阿理嗣说,赫德曾经指示要招募更多的中国人,但是从这个做法中他领悟到,“华籍钤子手只可以作为洋员的补充人员 他们只在洋员同事的管理、指导和支持之下,才能具有某种程度的效率”。[207]庆丕在1907到1909年间担任粤海关税务司,他曾遵从赫德1907年关于任用华人的指示,招募了一些中国人。当他于1915年给安格联写信时,他说,自己“对这种初步实验并没有感到担忧”,但是外班洋员的种族歧视让这个举措变得无法实行。因为他们“自然地怀有敌意,并且在其华员同事身上看不到任何优点”。[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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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753564 当然也有例外。当广州的革命人士在1911年春天攻打两广总督府时,一直和胡汉民友好的粤海关税务司梅乐和,拒绝配合英国领事杰弥逊(J.W.Jamieson)的要求,而不愿阻止军火走私以及调查所有上岸旅客的真实身份。[209]广州于11月9日被革命军占领后,梅乐和开始违抗总税务司署的命令,并且指示海关舰船停止悬挂清朝龙旗,要外班人员从制服帽子上撕下任何代表清朝的徽章标志。[210]胡汉民被任命为大都督时,梅乐和也向他道贺。[211]而当英国把广州的沙面租界用铁丝网围起来变成堡垒时,梅乐和提出了抗议,说中国人会把这个看作英国有意组织起来袭击广州城的措施。[212]安格联大致上是赞同梅乐和的,但也告诫他“不要忘记,领事们是在暗地里支持你的。”[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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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753566 本章对甲午战争到1911年辛亥革命之间的海关做了仔细的探讨,显出两个重点:第一,对造成辛亥年间的这场革命而言,短期财务危机的影响力其实和长期的社会、人口及经济问题一样重要,过去的历史学家在这个议题上只关注后者。由于我们目前又一次经历了突然来袭的金融危机及给国家带来的巨大危害,正如发生在清朝身上的一样,两相比较也许我们就见怪不怪了。第二,国际情况对1911年辛亥革命也是有影响的。大多数中国或其他地方的研究都把视线集中在中国自身的发展上。然而,不仅海关,像汇丰银行那样的金融机构以及诸列强,譬如俄国、英国、日本等,都因为他们自身的利益关系而非常在意辛亥革命的发展。毫不令人惊讶,他们不仅尝试而且成功地影响了这一历史事件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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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753568 [1]本章的题记,摘自“Greenspan’s Rates of Wrath”,《泰晤士报》,1994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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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753570 [2]约翰·布鲁尔(John Brewer):《权力的来源:战争、金钱和英国(16881783)》,伦敦:恩文海曼出版社,198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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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753572 [3]彼得和霍普金斯:《大英帝国主义(1688-2000)》,哈洛:朗文出版社,2002年,第3-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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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753574 [4]周锡瑞:《中国的改良和革命:辛亥革命在两湖》,伯克利:加利福尼亚大学出版社,1976年,第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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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753576 [5]引自李文杰:《中国早期国债的顿挫:昭信股票发行始末》,北京大学,硕士论文,2007年,第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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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753578 [6]引自李文杰:《中国早期国债的顿挫:昭信股票发行始末》,北京大学,硕士论文,2007年,第1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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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753580 [7]引自李文杰:《中国早期国债的顿挫:昭信股票发行始末》,北京大学,硕士论文,2007年,第7-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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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753582 [8]引自李文杰:《中国早期国债的顿挫:昭信股票发行始末》,北京大学,硕士论文,2007年,第8-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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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753584 [9]关于中国厘金方面的优秀著作,见罗玉东:《中国厘金史》,上海:商务印书馆,1936年。另参见李文杰:《中国早期国债的顿挫:昭信股票发行始末》,第51-5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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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753586 [10]“总税务司公函,上海系列”,1868年1月22日,载魏尔特:《中国海关起源、发展及其活动文件汇编》,上海:海关总税务司署统计科,1938年,第6卷,第228页。下文简译为《中国近代海关历史文件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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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753588 [11]“总税务司公函,上海系列”,1867年7月19日;1868年1月19日和23日,分别载《中国近代海关历史文件汇编》,第6卷,第211页以及第6卷,第232-23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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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753590 [12]魏尔特:《赫德与中国海关》,贝尔法斯特:女王大学出版社,1952年,第36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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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753592 [13]“海关总税务司通令第11号”,“各关税务司今后若无总税务司指令不得为地方借款作还款保结或擅自签署借据”,1867年,载《中国近代海关历史文件汇编》,第1卷,第80-8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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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753594 [14]“总税务司公函,上海系列”,1868年1月18日和22日,载《中国近代海关历史文件汇编》,第6卷,第228-23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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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753596 [15]“海关总税务司通令第11号”,“各关税务司今后若无总税务司指令不得为地方借款作还款保结或擅自签署借据”,1867年,载《中国近代海关历史文件汇编》,第1卷,第80-8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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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753598 [16]汇丰银行的放贷全表,可参见景复朗:《汇丰银行企业史》,剑桥:剑桥大学出版社,1991年,第1卷,第548-54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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