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03755679
1703755680
[9]“罗福德致总税务司”,1938年11月25日,载“总税务司港务系列,上海,第35卷”,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卷宗号35679(3)/3418。
1703755681
1703755682
[10]“亚勒森致总税务司”,1937年11月20日,“罗福德致总税务司”,1938年11月25日,载“总税务司港务系列,上海,第35卷”,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卷宗号35679(3)/3418。
1703755683
1703755684
[11]“罗福德致总税务司”,1937年11月17日,载“医疗护理:江海关”,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卷宗号679/16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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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755686
[12]“罗福德致总税务司”,1937年11月9日,载“总税务司港务系列,上海,第35卷”,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卷宗号35679(3)/3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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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字林西报》,1938年1月28日,“罗福德致总税务司”,1937年11月9日,载“总税务司港务系列,上海,第35卷”,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卷宗号35679(3)/3418。“1937年11月走私报告”,载“走私报告:上海”,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卷宗号679/28140;“梅乐和致寇尔”,1938年3月23日,载“总税务司署与英国、美国、法国使馆的通讯”,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卷宗号679/28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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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755690
[14]“1937年12月走私报告”,载“走私报告:上海”,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卷宗号679/28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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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罗福德致白立查”,1938年3月15日,载“与上海的通讯”,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卷宗号679/278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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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755694
[16]“罗福德致白立查”,1938年3月15日,载“与上海的通讯”,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卷宗号679/278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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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755696
[17]“1937年10月走私报告”,载“副总税务司来往备忘录”,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卷宗号679/32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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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755698
[18]“克达德致梅乐和”,1937年8月30日,载“芜湖半官函,1937-1938年”,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卷宗号679/32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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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755700
[19]“克达德致梅乐和”,1937年7月,“克达德致梅乐和”,1937年8月30日,载“芜湖半官函,1937-1938年”,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卷宗号679/32174。
1703755701
1703755702
[20]“梅乐和致克达德”1937年9月15日,“克达德致梅乐和”,1937年7月,“克达德致梅乐和”,1937年8月30日,载“芜湖半官函,1937-1938年”,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卷宗号679/32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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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755704
[21]“梅乐和致克达德”,1937年8月30日,“梅乐和致克达德”1937年9月15日,“克达德致梅乐和”,1937年7月,“克达德致梅乐和”,1937年8月30日,载“芜湖半官函,1937-1938年”,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卷宗号679/32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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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755706
[22]“许礼雅致梅乐和”,1938年3月11日,载“总税务司与九江、南京、镇江、苏州、杭州、芜湖的机密信函”,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卷宗号679/31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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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755708
[23]“克达德致梅乐和”,1938年6月22日,载“芜湖半官函,1937-1938年”,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卷宗号679/32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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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周理:“九江陷落前后所发生事件的机密报告”,载“总税务司与九江、南京、镇江、苏州、杭州、芜湖的机密信函”,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卷宗号679/31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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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周理:“九江陷落前后所发生事件的机密报告”,载“总税务司与九江、南京、镇江、苏州、杭州、芜湖的机密信函”,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卷宗号679/31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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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周理:“九江陷落前后所发生事件的机密报告”,载“总税务司与九江、南京、镇江、苏州、杭州、芜湖的机密信函”,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卷宗号679/31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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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周理:“九江陷落前后所发生事件的机密报告”,载“总税务司与九江、南京、镇江、苏州、杭州、芜湖的机密信函”,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卷宗号679/31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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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周理:“九江陷落前后所发生事件的机密报告”,载“总税务司与九江、南京、镇江、苏州、杭州、芜湖的机密信函”,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卷宗号679/31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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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周理:“九江陷落前后所发生事件的机密报告”,载“总税务司与九江、南京、镇江、苏州、杭州、芜湖的机密信函”,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卷宗号679/31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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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方德万:《战争与中国的民族主义》(1925-1945年),伦敦:劳特利奇出版社,2003年,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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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安斯迩致梅乐和”,1938年9月21日,见“汉口半官函,1938年”,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卷宗号679/32148,载《中国与西方》,第157卷。安斯迩个人的信函中,还包括有周理的电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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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1937年11月1日安斯迩对粤海关税务司的评论”,见“汉口半官函,1938年”,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卷宗号679/32148,载《中国与西方》,第157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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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梅乐和致安斯迩”,1938年5月10日,“1937年11月1日安斯迩对粤海关税务司的评论”,见“汉口半官函,1938年”,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卷宗号679/32148,载《中国与西方》,第157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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