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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755716 [27]周理:“九江陷落前后所发生事件的机密报告”,载“总税务司与九江、南京、镇江、苏州、杭州、芜湖的机密信函”,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卷宗号679/31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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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755718 [28]周理:“九江陷落前后所发生事件的机密报告”,载“总税务司与九江、南京、镇江、苏州、杭州、芜湖的机密信函”,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卷宗号679/31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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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755720 [29]周理:“九江陷落前后所发生事件的机密报告”,载“总税务司与九江、南京、镇江、苏州、杭州、芜湖的机密信函”,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卷宗号679/31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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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755722 [30]方德万:《战争与中国的民族主义》(1925-1945年),伦敦:劳特利奇出版社,2003年,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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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755724 [31]“安斯迩致梅乐和”,1938年9月21日,见“汉口半官函,1938年”,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卷宗号679/32148,载《中国与西方》,第157卷。安斯迩个人的信函中,还包括有周理的电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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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755726 [32]“1937年11月1日安斯迩对粤海关税务司的评论”,见“汉口半官函,1938年”,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卷宗号679/32148,载《中国与西方》,第157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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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755728 [33]“梅乐和致安斯迩”,1938年5月10日,“1937年11月1日安斯迩对粤海关税务司的评论”,见“汉口半官函,1938年”,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卷宗号679/32148,载《中国与西方》,第157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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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755730 [34]麦金农(Stephen Mackinnon):《1938年的武汉:战争、难民和现代中国的塑造》,伯克利:加利福尼亚大学出版社,2008年,第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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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755732 [35]“安斯迩致梅乐和”,1937年12月30日,见“汉口半官函,1937年”,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卷宗号679/32147,载《中国与西方》,第157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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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755734 [36]“安斯迩致梅乐和”,1938年1月14日,见“汉口半官函,1938年”,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卷宗号679/32148,载《中国与西方》,第157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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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755736 [37]“安斯迩致梅乐和”,1938年10月22日和12月4日,“安斯迩致梅乐和”,1938年1月14日,见“汉口半官函,1938年”,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卷宗号679/32148,载《中国与西方》,第157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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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755738 [38]“安斯迩致梅乐和”,1938年1月24日,“安斯迩致梅乐和”,1938年1月14日,见“汉口半官函,1938年”,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卷宗号679/32148,载《中国与西方》,第157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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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755740 [39]“安斯迩致梅乐和”,1939年4月27日,载“汉口与总税务司的机密信函”,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卷宗号679/31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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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755742 [40]“安斯迩致梅乐和”,1939年1月24日和4月27日,见“汉口半官函,1939-1942年”,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卷宗号679/32148,载《中国与西方》,第158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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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755744 [41]“安斯迩致梅乐和”,1939年4月27日,载“汉口与总税务司的机密信函”,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卷宗号679/31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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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755746 [42]“安斯迩致梅乐和”,1940年7月25日,“安斯迩致梅乐和”,1939年4月27日,载“汉口与总税务司的机密信函”,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卷宗号679/31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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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755748 [43]“安斯迩致梅乐和”,1940年7月25日,“安斯迩致梅乐和”,1939年4月27日,载“汉口与总税务司的机密信函”,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卷宗号679/31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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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755750 [44]《各项时事传闻录》,1938年5月16-31日,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卷宗号679/32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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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755752 [45]“李度致梅乐和”,1938年6月10日,见“梅乐和致粤海关税务司赫乐(B.E.F. Hall)函”,“中日之间的争端,广东,1937-1943年”,载《中国与西方》,第296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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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755754 [46]方德万:“轰炸,泛亚洲主义和中国的民族主义”,第103-10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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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755756 [47]“李度致梅乐和”,1938年6月8日,见“李度的职业生涯:1930-1942”,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卷宗号679/11509,载《中国与西方》,第309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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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755758 [48]“税务司第17号令”,1938年10月17日,见“中日之间的争端,广东,1937-1943年”,载《中国与西方》,第296卷。“瑚佩致梅乐和”,1938年11月15日和21日,方德万:“轰炸,泛亚洲主义和中国的民族主义”,第103-10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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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755760 [49]“税务司第17号令”,1938年10月17日,见“中日之间的争端,广东,1937-1943年”,载《中国与西方》,第296卷。“瑚佩致梅乐和”,1938年11月15日和21日,方德万:“轰炸,泛亚洲主义和中国的民族主义”,第103-10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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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755762 [50]“税务司第17号令”,1938年10月17日,见“中日之间的争端,广东,1937-1943年”,载《中国与西方》,第296卷。“瑚佩致梅乐和”,1938年11月15日和21日,方德万:“轰炸,泛亚洲主义和中国的民族主义”,第103-10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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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755764 [51]“税务司第17号令”,1938年10月17日,见“中日之间的争端,广东,1937-1943年”,载《中国与西方》,第296卷。“瑚佩致梅乐和”,1938年11月15日和21日,方德万:“轰炸,泛亚洲主义和中国的民族主义”,第103-107页;“赫乐致梅乐和”,1938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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