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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企业出口退税和结汇问题,公告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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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对电子商务出口商品采取“清单核放、汇总申报”的方式办理通关手续。电子商务企业可以向海关提交电子《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进出境货物申报清单》,逐票办理商品通关手续。在此基础上,电子商务企业每月定期将上月结关清所涉货物的数量、金额、件数等相加,汇总形成《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向海关申报,海关据此签发报关单证明联,从而有效解决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出境商品出口退税和结汇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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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说,56号文有助于出口企业拿到海关出具的报关单,进而可以去办理结汇和退税。然而,为什么出口跨境电商从业者依旧对56号文不是很感兴趣呢?答案是:在当前情况下,对于大部分出口电商企业来说,即使有报关单也无法退税,即使没有报关单也能够结汇。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2013年12月联合下发的《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要享受出口退税,除了报关单,电商企业还得有增值税发票。然而,出口电商企业绝大部分是市场采购,并没有增值税发票,因此即使有报关单也无法退税。至于结汇,根据2013年2月外管局下发的《关于开展支付机构跨境电子商务外汇支付业务试点的通知》(5号文),只要出口电商企业能够向支付机构证明交易的真实性,即使没有海关报关单,也能正常结汇。所以,56号文在退税和结汇方面对出口跨境电商企业的影响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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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以上可以看出,56号文跟海淘代购无关,对出口电商企业的影响也有限。那么,该文件真正的意义在哪里呢?笔者认为,其最大的意义在于海关总署明确了对跨境电商这种新兴贸易方式的监管思路。这个监管思路的核心是“信息数据匹配下的清单核放/汇总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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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信息数据匹配。海关监管场所[3]应将电子仓储管理系统的底账数据与海关联网对接,电商交易平台也应将平台交易电子底账数据与海关联网对接,电商企业/个人、支付企业、物流企业则分别把订单信息、支付单信息、运单信息发送给海关。当然,所有这些数据都是通过电子商务通关服务平台与海关对接的。只有这些信息数据相互匹配并且符合海关规定,海关才会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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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清单核放/汇总申报。在实现清单核放之前,电商企业必须在海关办理注册登记,且进出境货物、物品需要在海关备案。当跨境电商交易产生后,电商企业/个人、支付企业、物流企业要在清单申报前,将订单信息、支付单信息、运单信息传输给海关。之后,按照海关规定的时间期限,电商企业(或代理人)填写《货物清单》申报,个人(或代理人)填写《物品清单》申报。海关接到三单信息和货物/物品清单后,会进行自动匹配,并进行一定的风险布控,对某些订单进行人工查验。最后,对没有异常的货物/物品通关放行。如果是货物,则还需要企业后期进行汇总申报,即将《货物清单》汇总形成《进出口货物报关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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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难看出,这样的监管思路有两大特点:其一,“信息数据匹配”符合电商交易形式;其二,“清单核放/汇总申报”有助于快速通关。因此,56号文规定的监管流程将有助于推动跨境电商行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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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秘跨境电商 7.3 分析5+2跨境电商试点城市运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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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5月,为了推动电子商务发展,国家发改委办公厅下发了《关于组织开展国家商务示范城市电子商务试点专项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12)1137号),其中一项重要内容便是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试点。文件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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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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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以快件或邮件方式通关的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存在难以快速通关、规范结汇及退税等问题,由海关总署组织有关示范城市开展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试点工作。重点支持电子口岸建设机构完善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综合服务系统,外贸电子商务企业建立在线通关、结汇、退税申报等应用系统。研究跨境电子商务相关基础信息标准规范、管理制度,提高通关管理和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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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自国家发改委《关于组织开展国家商务示范城市电子商务试点专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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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年12月,国家发改委、海关总署在郑州正式启动了国家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试点,首批试点城市分别是郑州、上海、重庆、杭州和宁波。此后,广州、深圳、苏州、青岛、长沙等城市相继获得试点资格。然而,截至2014年10月,仅有首批5个城市和后续的广州、深圳获得进出口双向试点资格。在本节中,我们重点分析这5+2进出口双向试点城市的运作情况[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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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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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对于试点城市的工作计划分为实施方案编制审批、平台建设、试运行、初验、终验5个阶段。2013年5月,郑州市试点实施方案(E贸易)率先得到海关总署批复同意,成为所有试点区域中最早开始探索跨境电商政策的城市。此外,郑州试点区域设在新郑综合保税区[5]和河南保税物流中心(B型),通过利用该特殊区域的政策优惠,可为发展跨境电商带来更大的便利。因此,相对而言,郑州具有一定的政策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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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跨境电商试点时间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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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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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同意郑州市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试点项目列为国家电子商务试点。该项目由河南省进口物资公共保税中心有限公司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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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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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批复同意郑州市试点实施方案(E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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