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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机构的发展,是支付结算服务外部化的过程。类似于一家企业自己的物流部门发展成独立的物流公司,服务于市场上多家企业。第三方支付结算服务能独立出来,主要是众多企业支付结算服务内部化的成本比用第三方支付结算要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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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超大型电商或互联网、移动互联网平台支撑的第三方支付机构,理论上能依托大平台庞大的基础性账户体系,将支付服务外部化,成为其他平台和各类企业都使用的支付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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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宝凭借自身目前近1.8亿的活跃账户基本成为全球最大的支付公司,以至于很多支付结算系统不得不考虑跟支付宝对接的可能性,这样它们的支付结算成本更低。支付宝已经变相成为人们在银行之外的首选支付工具。还有电信运营商,理论上它们将通信支付结算服务外部化甚至比依托电商、移动社交平台的第三方支付机构成本更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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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对支付结算业务的强势回归,最终是要逼迫第三方支付机构回到它原来的行业细分领域里去,从外部化回到内部化去。例如,使支付宝的份额不断回归到淘宝平台的支付中去,财付通回归到QQ平台的支付结算中去。此外,银行对非银行业务的大胆出击,比如银行做电商,甚至不排除以后也做移动社区,是银行把自己原有的外部化角色内部化的一个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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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问题是,银行做电商,将自己内部化到细分行业里去,会取得好成效吗?比较难。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垂直型电商领域恰恰是银行无法介入的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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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一,银行虽然可以自己做电商,但受制于银行运行体制、思维方式、考核机制和管理模式,做好自身电商的难度很大。而且银行之间联合起来,一起做一家电商的概率极低。如果银行不联合起来,相对现有电商的支付优势和商品、服务优势基本没有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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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二,即使银行做好了电商又如何?未来电商很难形成一家独大的格局,如淘宝、天猫最终也必然会被分化,这是由人的差异化需求所决定的。不同的购物倾向会让用户选择到不同的领域去,最终会形成细分的电商领域。哪怕银行做好了电商,也只是众多电商平台中的一个入口,电商大海里的一条鱼而已。从资金入口来看,只是很小的一个入口,对银行增加支付结算业务的实质意义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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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三,银行介入其他电商或移动商务平台的支付结算难度也很大。首先,很多电商平台派生出的第三方支付机构承担的不仅是支付结算功能,还有诸如担保支付等银行短期内无法实现的功能。其次,不少这类第三方支付结算嵌入大平台的交易流程,支付系统几乎集成到大平台的整体框架性中,类似于定制开发。例如,支付宝都可能无法介入腾讯平台的支付结算,更何况银行。这基本杜绝了银行介入其他电商或互联网平台交易结算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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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各大电商或互联网平台之间交易结算的需求,只能通过第三方支付来实现,这又给银行带来了竞争性的机会。但这个领域里面,银行的支付是会被不断分化和瓦解的。反之,目前第三方支付尤其是支付宝能跟银行平起平坐,很大原因也是利用了银行的囚徒困境的格局,逼迫银行开放很多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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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银行而言,寻求合作应该比把自己内部化来介入电商竞争的成本更低、更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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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个问题是,在银行的强势回归下,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机构最终能否成为一家独立的支付结算公司,与银行不分伯仲呢?有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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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安全性。支付宝有可能成为小额支付的主要结算账户,用来取代日常银行卡。但其每个月的收费限额或许会成为一个重要的障碍,使得支付宝很难成为日常性资金的主要结算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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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现行法律。按照备付金管理办法的要求,第三方账户日常沉淀金额需要不得低于10%的备付金,这其实极大地限制了第三方支付的支付规模。余额宝其实就是让支付宝的资金有效转移到货币基金的模式。因此,总体上要让支付宝成为体量很大的支付结算的难度其实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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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同行竞争。目前电商之间的竞争如此激烈,也让很多电商不愿意使用支付宝作为支付工具。各电商或移动平台也纷纷意识到了支付服务对掌握客户的关键作用,采取了更强的防范意识。例如京东商城一开始接入支付宝,后来又力求甩开支付宝,建立自己的支付结算系统。这限制了支付宝的支付业务总量扩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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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四,账户控制。最重要的还是因为目前银行还是对账户有很强的控制力。网上支付属于金融产品,其生产者和提供者都是银行。第三方支付最终是要通过对接银行来实现的,其命脉掌握在银行手里。而且,虽然目前监管机构对第三方支付机构备付金管理办法做了调整,适当放开了原来备付金只能由一家银行托管的规定,但第三方支付机构与几家银行的备付金合作使得其他银行面临存款丧失的可能性。这样,第三方支付机构与银行之间的合作很容易被限定在一定额度之内。超过一定额度,对银行存款流失产生较大影响的话,很容易被银行终止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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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以上情况,第三方支付机构的外部化发展可能会被压缩在一定领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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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未来第三方支付的主流模式还是从外部化回归到内部化了,集中于细分、垂直型领域中去,银行与第三方支付机构才能走到合作大于竞争的状态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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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在市场成熟、利润空间比较稳定之后,银行吞并一些有实力的第三方支付机构,将其内部化,也是双方达成合作大于竞争态势的一种方式。毕竟,第三方支付的形式和传统银行业的中间业务、信用卡业务模式有很强的类似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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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究竟如何,取决于双方对自身内部化和外部化的成本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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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经营特许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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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银行的经营特许权价值是不可逾越的,而第三方支付机构的出路更多还是在尽快转型。尤其是支付宝、财付通、通信运营商等有较大个人账户体系的机构,或汇付天下、快钱等有较多企业账户体系的机构,具备了转型零售银行的基础。其他第三方支付机构显然不具备这个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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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目前中国法律还不允许非银行金融机构或支付机构吸收存款。客户的钱如果要进入第三方支付机构的账户,必须通过银行。能否与各大商业银行形成紧密合作,能否在和银行的谈判中将价格谈到最低,成为第三方支付机构竞争的重要手段。第三方支付的特性像是电子银行的衍生品,更像银行业务中的增值业务或延伸业务,而这是当前银行业务电子化的主要业务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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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第三方支付要突破这些局限性,必然要改变法律层面上的认知。第三方支付机构基于对现行法律的理解和把握,力图将自身纳入现行的法律框架内,以期不挑战现行法律制度的规定。它们纷纷将自己标注为信用中介人,将互联网支付平台业务定位于商业担保业,避免被称为银行或者金融机构。但实际上其业务触角已伸展到金融行业,如何改变这种模糊的法律定位将是一件任重道远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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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如果各方对在互联网时代与时俱进,适度放宽银行特许权这一问题有新的理解和共识,让第三方支付机构与银行进入同一领域,反过来会对原有的银行体系形成一定冲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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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这一冲击的利弊之辨,既要着眼于银行业自身的发展,也要着眼于推进中国金融市场化改革和中国经济转型的高度以更好地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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