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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908126 从严格意义上讲,支付机构作为提供支付服务的主体,其客户资金应该和银行一样,不得在合法授权以外被查询、冻结、扣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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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908128 因此,一方面,有必要至少以国务院条例形式确立更高层级的法律法规,另一方面在相关法律法规出台之前,可以考虑协商最高人民法院对涉及支付机构的法律问题出台有针对性的司法解释,规范针对支付服务业务的司法行为,切实保障支付机构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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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908130 完善电子支付相关的社会信用体系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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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908132 电子支付作为一种新型的商务模式的手段,它的每一次交易活动都涉及多方参与者,包括参与交易的双方、电子商务网站、第三方支付公司、第三方物流公司、银行、税务部门、工商、公安以及其他机构,每个参与者都要承担一定的信用责任。它们需要在一个完善的诚信环境下进行交易,但建设这种环境不是单靠电子商务活动的某一参与者具有诚信意识就能解决的问题,这种诚信环境和机制需要社会各方长期共同的努力才能建设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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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908134 尽管国务院已经原则上通过了《征信业管理条例》,为中国征信行业立法奠定了基础,但是其他一系列配套的法律法规还需要尽快跟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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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908136 有必要借鉴发达国家现行的相关立法,出台3部信用法律规范:《信用信息公开法》、《隐私权法》、《消费信用保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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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908138 同时,依法建立失信惩戒机制,对有不良信用记录的法人和自然人予以惩罚,加大失信行为所要担负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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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908140 完善电子商务配套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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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908142 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法制经济,在电子商务背景下需要不断完善现行法律体系,在《专利法》、《商标法》、《版权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公司法》、《票据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或修改过程中,充分考虑电子商务和电子支付的特点,为电子商务和电子支付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并留有发展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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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908144 另外,根据电子商务和电子支付的环境和交易特点,建立电子交易法律和制度、电子支付制度、信用卡制度等。电子商务和电子支付涉及的法律问题还有很多:一是电子合同的法律地位问题,需要研究制定《电子合同法》;二是电子货币的法律问题,需要参考国际经验,研究制定《电子货币服务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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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908146 此外,电子商务下的税收、电子商务的司法管辖权问题、电子商务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电子商务的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都需要有相应的法律法规做支撑。用电子支付的方式开展跨境支付服务,也需要有完善的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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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908151 支付革命:互联网时代的第三方支付 [:1703904443]
1703908152 支付革命:互联网时代的第三方支付 附录A 京、沪、深、杭第三方支付发展比较及对上海的政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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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908154 自第一次工业革命以来,城市就成为国民经济中生产和消费最集中的地理空间。城市既是现代工业经济的兴盛之源,也是当代服务经济发展的繁荣之地。步入信息化社会以来,城市特别是经济发达地区的大城市,更成为信息社会充分发育、互联网经济高速发展、经济社会转型开风气之先的活力之地,对引领中国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起到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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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908156 第三方支付的发展依托城市经济,服务于城市和区域经济,辐射并带动更大范围的经济和社会活动。我们选取北京、上海、深圳、杭州(京、沪、深、杭)4个较有代表性的城市,探讨如何更好地让“小支付、大金融”在推动中国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中发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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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908158 京、沪、深、杭4个城市第三方支付发展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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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908160 比较京、沪、深、杭4个城市的第三方支付发展,既需要浏览速读,比较各城第三方支付领域的发展差异;也需要深耕细读,找出这些差异背后深藏的脉络和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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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908162 第三方支付特别是创新型第三方支付,是IT与互联网融合的产物,也是牵涉面最广、最基础层面的经济活动之一。为此,我们从第三方支付发展城市经济社会发展、互联网经济发展以及政策制定等方面,对4个城市进行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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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908164 第三方支付的发展[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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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908166 总体概况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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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908168 从第三方支付行业发展的总体情况来看,上海的第三方支付行业在4个城市中综合实力最强(见表A–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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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908170 表A–1 2012年京、沪、深、杭(浙江)第三方支付发展的总体情况比较[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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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908172  城市   牌照企业数(个) [9]  支付交易 总额(亿元)  支付交易 笔数(亿笔)  笔均支付交易额(元)   利润总额(亿元)   万亿级支付机构(户)   千亿级支付机构(户)   北京   42   9 633.80   66.58   144.70   –2.12   0   3   上海   50   65 215.44   31.98   2 039.26   2.95   1   8   深圳   9   10 752.46   17.82   603.39   –0.12   0   2   杭州(浙江)   7   28 364.00   81.74   347.00   1.90   1   0  上海四个“最”:支付牌照最多,支付交易总额、每笔支付交易额最高,千亿级交易规模的支付机构最多。上海与杭州各有1家交易规模达到万亿元级的第三方支付机构。整个上海支付业呈现两头大、中间小的形势:有大量的大型支付企业,且每笔支付交易额较高,而小企业同样数量众多。上海每笔支付交易额是深圳的3.3倍,是杭州(浙江)的5.9倍,反映出上海的第三方支付机构倾向于“对公”交易、面向企业的支付服务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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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908174 北京两多两少:支付交易总额较高,支付交易笔数比较多,但每笔支付交易额最低,支付行业营利最少。尽管北京第三方支付企业众多,支付交易笔数在4个城市中最多,但支付交易总额不高,行业利润总额为负值,每笔支付交易额在4个城市中也是最低。这反映出北京第三方支付行业总体的营利水平很不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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