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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最初的贸易中,荷兰人以谈判和签订协议的方式按市价收购货物,但在建立绝对垄断权之后,他们便按任意规定的低廉价格来收购货物。由于葡萄牙人残暴地对待异教徒,荷兰人的到来受到了穆斯林的欢迎。对于荷兰人来说生意归生意,信仰归信仰,不能因为信仰的差别而不照顾好自己的生意。他们与穆斯林建立了反对葡萄牙统治的联盟。在穆斯林的帮助下,荷兰人在印度西海岸建立了若干贸易站。之后,他们进一步排挤势衰的葡萄牙人,1636年,荷兰人封锁了果阿,1641年,将葡萄牙赶出了马六甲,1647年,控制了安汶岛的丁香生产,1658年夺取葡属锡兰殖民地,1663年夺取葡属科钦,还企图夺取菲律宾,遭西班牙抵御未果。在17世纪上半叶,荷兰东印度公司几乎完全控制了菲律宾以西整个印度洋区域的贸易,迫使葡萄牙退居于中国澳门一隅。继排挤葡萄牙之后,荷兰人在东印度又排挤了英国。这样,荷兰开始在印度洋上称霸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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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兰东印度公司称霸印度洋之后,他们实行贸易垄断。为了获得高额利润,他们规定香料只许在特定的岛屿上种植,丁香在安汶岛,豆蔻在班达岛,岛上其余的一切树木必须砍光。为了绝对垄断,他们对香料的产地实行封锁,严禁其他欧洲和亚洲人到这里进行贸易。班达岛的居民曾经把豆蔻卖给爪哇和荷兰以外的商人,结果荷兰人杀死了岛上许多居民。他们不允许当地人私自在海岸上采盐,这样,无论是香料还是食盐都获利巨大。他们在直接统治区实行“实物定额纳税制”,强迫农民将收获物的五分之一上交公司,在间接统治区实行“强迫供应制”,以极低的价格购买当地农作物。在划分的片区内,他们强迫种植可获暴利的作物,例如咖啡的种植等。仅咖啡一项,东印度公司就在18世纪中获得80%的平均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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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38年至1654年间,东印度公司在日本长崎设立商务机构,从中国贩运生丝经台湾销往日本。此外,他们还经营中国的丝绸、瓷器等。他们不仅从远程上控制了欧洲经好望角到亚洲的贸易,还控制了亚洲范围的转口贸易。这些贸易使荷兰人在17世纪中叶达到了商业繁荣的顶点。巨额的利润,成为荷兰原始资本积累的重要来源。除了货物贸易,荷兰人也从事奴隶贸易,他们在东南亚一些岛屿上捕捉身强力壮的青年人,通过商船运回欧洲,获取暴利。1669年,荷兰东印度公司已是世界上最富有的股份联合公司,拥有超过150艘商船、40艘战舰、5万名员工与1万名佣兵的军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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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兰人的暴利没有像葡萄牙或是西班牙那样为国王所占据,所有的利润都流到了股东的腰包里,他们用这些钱来进行新的投资或是美化自己的生活。东印度公司的成功运作,使他们生活富足,也使国家强盛。在那时,历史上还没有哪一个国家的人像荷兰人这样富裕过。他们开创的商品经济制度至今影响着世界的每一个角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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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兰与现代商品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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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世纪,荷兰是世界上最富裕的国家,它以兼容并蓄的博大胸怀创造了先进的商品经济规则。第一家跨国股份联合公司——荷属东印度公司,第一家世界银行——阿姆斯特丹银行,以及许多先进的商业规则诞生于荷兰。这个面积略超英国十分之一大小的国家,创造了人类经济史上的奇迹。历史学家们认为,正是荷兰市民创造了现代商品经济规则,他们将银行、证券交易所、信用,以及有限责任公司有机统一成融会贯通的金融和商业体系,由此带来了爆炸式的财富增长。且不论海外扩张和海外殖民地的不道德性,正是由于东印度公司的成功运作,荷兰才成为17世纪称霸世界的海上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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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培尔·塔斯曼和澳大利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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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世界地理发现史上,荷兰最大的成就是发现了澳大利亚。这片横亘于南太洋上的广袤陆地是世界上最小的洲。为了纪念发现者阿培尔·塔斯曼,人们以他的名字命名了位于澳大利亚的塔斯马尼亚岛和塔斯马尼亚州、新西兰的塔斯曼湾、塔斯曼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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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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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世纪上半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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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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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培尔·塔斯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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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迪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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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廉·扬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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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太平洋的早期探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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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在托勒密时代,人们就凭借丰富的想象力和推断认为,在地球的南部应该有一块未知的大陆。由此产生了种种对南大陆的推测。麦哲伦横渡太平洋,证实了在地球上有一个比大西洋大得多的海洋。在这片最宽处占地球经度近一半的广大空间中,存在着新的大陆的可能性和前景。探寻南大陆的契机,很凑巧地被荷兰人所掌握了。17世纪初期,荷兰人成为印度洋和南太平洋的霸主,新兴的独立资产阶级国家很快成为地理探险的主角,把重点放到了其他国家尚未发现的对南大陆的探险发现上。那时,他们已经具备了向南大陆探险的地理与经济条件,所控制的香料生产基地爪哇岛离大洋洲的新几内亚并不遥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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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16世纪起,欧洲参与航海探险的几个国家就开始了对太平洋南部的探险发现活动。收获较大的当属西班牙,1542年,西班牙探险者盖塔诺从菲律宾驶向墨西哥,途中发现了夏威夷群岛。1565年,乌尔达涅塔开辟了从菲律宾到墨西哥的新航线。1568年,门达那内拉发现了所罗门群岛的一些岛屿。1605年底,奎洛斯发现了圣埃斯皮里图岛。1606年,托雷斯则发现了隔开新几内亚与澳大利亚的海峡,他是看见澳大利亚大陆的第一人。此后,西班牙为了垄断这一发现秘而不宣。直到150年以后,英国人占领了马尼拉城,接管了西班牙的秘密档案,发现澳大利亚这一消息才为全世界所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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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6年,荷兰东印度公司派威廉·扬茨去寻找南大陆。扬茨考察了新几内亚的两百多千米的海岸线,接着越过了托雷斯海峡,发现和考察了澳洲北部,但是当时他并不认为这是一片新的大陆,只认为是新几内亚的一部分。因缺乏文献记载,他的重要发现并未引起人们的注意。此后,从1615年至1636年,荷兰不断派出探险船考察南太平洋地区,他们完整地考察了新几内亚、澳洲西海岸、约克角半岛、澳洲南部以及西北部的海岸地区。荷兰人把新发现的土地称为新荷兰。在17世纪40年代初,荷兰人在地图上画出了所谓新荷兰的许多地区。但那个时候,他们只以为这些不过是南大陆的西北半岛,理想中的南大陆应该填满整个南半球空间。1642年,荷兰青年航海家阿培尔·塔斯曼受东印度公司总督范·迪麦派遣前往新荷兰地区进行探险发现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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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斯曼与澳洲探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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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培尔·詹·塔斯曼(约1603~1659), 出生于荷兰格罗宁根省罗吉哥斯特镇。30岁 那年开始了他的海上生涯,在东印度公司的爪哇岛当一名水手。他勤奋好学,一年之后,便以船长的身份参加了荷兰人对印度尼西亚塞兰岛的探险活动。此后,塔斯曼曾多次率船去日本、中国台湾、中国大陆、苏门答腊等地。1639年他曾奉命担任探险队副队长,去日本一带寻找传说中的“金银岛”,这些都为他积累了丰富的航海经验。1642年,他受命去新荷兰地区探险,其主要任务是从毛里求斯岛出发,尽可能地在高纬度海区绕过新荷兰,然后穿过所罗门群岛,查明南大陆地区的自然资源,最后返回巴达维亚。总督范·迪麦给他提供了两艘船、110名探险队员,还有一年半的食品储备,以及用于交易的货物,包括棉布、亚麻布、镜子、胡椒、象牙、檀香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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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42年10月8日,塔斯曼从非洲毛里求斯岛启程,由西向东横渡印度洋,期间他注意到尽量使探险船保持在南纬44至49度之间行驶。11月19日,塔斯曼把航向调整到向东偏三度,再向东北方前进。24日,他们在南纬42度附近发现了一条海岸线,这里是距澳洲南部大陆不远处的一个大岛。塔斯曼并不能确定这是一个独立的大岛还是南大陆的一个半岛,他以总督范·迪麦的名字为它命名,后来人们为了纪念塔斯曼的发现称其为塔斯马尼亚岛。探险队继续沿着这个岛的南部一个突出的海角行驶,在绕过它以后发现了一个较大的海湾,他们在这里登陆,并把刻有荷兰东印度公司的标志的纪念柱和奥兰治亲王旗插在土地上,以示这个地方的归属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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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3日,塔斯曼率领的探险队在南纬43度处望见了新西兰南岛南阿尔卑斯山的西麓。在南纬42度处发现了高耸的海岸线,塔斯曼把这里看做是南部大陆的一个组成部分,事实上,新西兰由两个独立的大岛组成。探险队在新西兰南岛的法乌隆德角,就把航向转向了东北方。在南纬40度30分处,他们找到一个可停泊的港口,正准备上岸取淡水的时候,岛上的毛利人乘一只小船靠近他们,打死了3个船员。虽说塔斯曼的船队也配有火枪、火炮等武器,但他并没有从武力上惩罚毛利人,为了继续探险,他们离开了这个伤心之地。塔斯曼将此地命名为“杀人犯湾”,即现在的戈尔登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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