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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030512 通过联邦制,高层管理的接续问题也近似找到答案了。在联邦制企业中,当管理者还是组成单元的管理者时,他就得到了关于高层管理者面临的问题的全面彻底的教育。因此,在高层管理职责的训练方面他已有一定的基础了。而且,组成单元的管理工作还为他提供了检验独立决策能力的机会,即使他在这次考验中失败了,也不会危及整个企业,甚至对他个人都不会产生太大的影响。如果事实证明某人不适宜于高层管理工作,他可以继续在现有的岗位,或其他具体管理岗位为企业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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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030514 联邦制企业还提供了测量具体管理者业绩的客观标准,这个标准能使企业在不带个人感情色彩和客观的基础上选择接班人。对一个人的判断,可以看他在独立决策过程中的表现,而不是依靠印象或直觉。尽管”标准”这个词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尺度”,但它至少有指南针的作用。完全根据这个标准进行决策是愚蠢的。但是,在每一个具体的情况下,至少要充分说明”指南针”所提示的信息为什么没有被遵循。比如说,一个人在基层的表现非常出色,他为什么不胜任高层管理工作?而另外一个人尽管有这样、那样的缺点,却被认为胜任高层管理工作?尽管个人判断不应完全取消,但是,个人喜恶都应制止,更不用说偏见和袒护了。通过这个标准,可以全面提高关于提拔某人决策讨论的层次。需着重考虑的是该工作的客观要求,而不是要求升迁的个人应具备什么条件,或他们自己感觉有什么优势。最重要的是,这样可使被选中或被拒绝的个人感到这个决策是理性的、客观的,是基于可理解、可接受的理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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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030516 联邦制组织还是解决现代工业企业中容易滋生的过度专业化、过度单元化问题的最佳方式。组成单元的总经理不是一个部门的头儿或一个技术能手,而是一个具有自主权的经营主体的领导,他要负责生产、工程、销售、采购、会计和人事。他要成为一名成功的总经理,就必须将该组成单元看成是一个整体,而不是一组部门。他必须逼着自己从”专家”转变成”通才”,这样,尽管他们通常都比较年轻,却有着不同一般的考虑问题的新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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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030518 新社会(珍藏版) [:1704027663]
1704030519 为什么不将企业分解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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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030521 有的人也许会问,既然联邦制中的每个单元本身都是一个自主的经营主体,我们为什么还要一个总体意义上的大企业呢?将联邦制企业分解成独立的小企业是不是更好呢?联邦制企业与纯粹的控股企业有什么区别呢?控股企业存在的惟一目的就是以较小的资本投资控制大企业。联邦制企业的总部应履行什么职能?特别是总部的管理高层应履行什么样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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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030523 这些问题的答案在160多年前就已经给出来了。答案就在《联邦党人文集》(The Federalist)一书中,这本书首次建立并运用了联邦主义原则。特别是关于”现行联邦制的不足”与”保持政府活力的必要性”等问题的研究文献(文献第1523篇,几乎都是汉弥尔顿写的)中,已经包含了上述问题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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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030525 只有一点需要强调。汉弥尔顿假设他的读者已经接受一个国家需要政府的观点。但是,人们还没有普遍理解为什么工业经济体系需要管理者,为什么工业经济体系中,管理职能必须要得到执行?这个必要性是工业生产的本质所决定的,而不是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事实上,关于管理职能是否需要履行,我们并没有什么选择的余地,这正如企业大规模化的反对者要让我们相信的那样。事实上,反对工业企业大规模化的运动如果能成功,它只能带来一个结果,那就是由政府机构承担起履行管理职能的责任。如果是这样,这些政府机构不仅也会大型化,而且会变成超级庞然大物。 通常,单个的单元本身难以实现有效的高层管理,就好比13个殖民地都太小,难以建立起自己的强大政府一样。单说财政负担就不堪重负,更不用说找到足够数量的能胜任管理的人选等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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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030527 仅依靠小的单元本身,很难实现产品和流程的有组织、系统性的改进,技术创新与研究,产品与市场的研究等工作。同样,能给工人们提供保障的措施也难以实现。在很多情况下,每个单元专注于一个产品或一个市场,生产会最具效率。但是,这是有前提的,只有当单个的产品是一个整合在一起的”产品线”的一部分,每个单元以联邦制中的”共同公民权”为纽带,与从事相同业务的其他单元有机地联系在一起,这才可能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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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030529 总之,将联邦制组织与控股公司,或其他类型的金融控制工具相类比,完全是一种误解。联邦制组织的目的,恰恰是控股企业根本不可能实现的。这个目的就是给企业提供一个”有效的管理”。因为联邦制自身就能提供这样的管理,因此,它所提供的原则正是工业企业及工业社会所迫切需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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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030532 联邦制管理组织的前提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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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030534 只有当企业的所有单元基本都从事同一种业务,才可能运用联邦制原则。必须要有”共同语言和共同的传统”才能造就”共同公民权”。与此同时,只有当企业作为一个真正的整体,联邦制原则才能适用。一个整合在一起的真正整体,是由不同部分整合而成的;而这些组成部分本身也是整合而成的整体;而总的产品可以自然而然地分解成组成部件,每个组成部件自身又是一个独立的整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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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030536 根据这个要求,汽车行业的公司——通用汽车公司,是第一家真正建立起联邦制组织的公司,也就是情理之中的事情了。我们常用的物品中,没有哪样物品比汽车更能满足上述要求了,它本身既是一个完整的产品,又可以看成是许多部件的复合体。汽车的组成部分,比如车身、发动机、方向盘、刹车系统和照明灯等,尽管它们都是一辆汽车的组成部分,但是它们之间又彼此完全不同。它们各自都有自己的主要备件和配件市场,像火花塞、减震器等附件,几乎要占到相应部件市场销售额的一半以上。同样地,通用旗下的不同产品系列,如雪佛兰、庞蒂亚克、奥尔兹莫比尔、别克和凯迪拉克,它们覆盖了整个汽车消费市场,它们本身都是一个独立的整体。这5个品牌的汽车本身构成了5个经营主体,它们不仅要与其他汽车公司生产的同等价位的车竞争,甚至还要和通用汽车自己生产的其他品牌的车竞争,尤其是在二手车市场上。管理高层的工作必须考虑汽车业务的未来,因此就要处理好所有汽车品牌、所有部件市场、所有配件市场面临的共同问题及它们之间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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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030538 强生公司也是同样如此,它所有单元的生产都是为了服务于一个市场,但是每个单元的产品本身又是一个完整的体系。标准石油的情况就更加简单,它的主要单元是根据生产的不同阶段划分的,而不是根据产品。石油产品生产的每个阶段都是一个独立的过程,从石油勘探、原油生产、管道运输、炼油,到最终的汽油和柴油产品的销售,各自都是一个独立的过程。每个阶段所需要的技术和设备都不相同。另外,按照生产阶段划分的各个单元也有它自己的市场和上游供应商。例如,原油生产部门可以自己选择合适的石油勘探公司,也可以将原油出售给合适的炼油厂。事实上,有很多独立的公司只专注于石油生产的某个阶段,比如,有独立的原油生产公司、独立的炼油企业、独立的石油产品销售公司等。尽管每个过程都可以是独立的,但它们都是一条链上的一个环节,只有合在一起才能够生产出最终的有用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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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030540 当公司下属的一些工厂能够生产出一种服务于一个完全独立的市场区域的产品时,联邦制也是可以适用的。这方面最典型的例子就是外国或海外分支机构。但是,在一个幅员辽阔的国家,比如像美国,国内就存在着几个独立的区域市场。一个公司如果在东部和西部沿海都有工厂,即使是在经济衰退的情况下它也会让它们各自独立运行,而不会将东部工厂生产的产品运到西部,因为运费太高了,还不如让西部的工厂独立生产产品以供应当地的市场,那样比从东部运输产品更加节约成本和费用。在这样的情况下,西部工厂的管理者的的确确在行使着真正的管理职能,事实上就像是运营着属于自己的公司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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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030542 联邦制不是普遍适用的。如果不同的单元不从事同一业务,就不可能出现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整体的管理高层。每个单元将是一个完全独立的个体。此时,它们就需要各自的管理高层。事实上,此时甚至根本不会出现整体意义上的管理,尽管有一些人拥有这样的头衔、享受着这样的工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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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030544 另外一方面,如果各个单元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各自独立的市场,那么它就不能享有真正意义上的自主,无论是产品意义上各自独立的市场,还是地理意义上的独立市场。此时就会存在整体的管理高层,而各个单元的管理者难以真正履行管理的职能,至多只是整体管理高层的一个具体操作部门。只有当基层单元是因结构性的原因而必须获得权威与职能时,单元的自主才能成为可能。也就是说,只有当基层单元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独立经营体时,它才能够获得真正的自主。而靠整体管理高层分派的权威和职能,尽管整体管理高层是十分情愿的,基层单元也不可能有真正的自主,这也就不是真正的联邦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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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030546 事实上的确存在着很多无法分解的公司,比如大部分铁路公司。铁路公司可以实现很高程度上的地域分散,在这方面要比一般制造企业的分散程度高得多。但是,铁路公司的区域经理所享有的自主权,与其他企业中依靠独立的产品或市场而获得自主权的分部经理相比,却要小得多。总体而言,大部分的制造业和商业企业能够实行联邦制,而公共设施企业和运输企业则难以适用联邦制。尽管联邦制有着十分宽泛的内涵,要比大部分管理者所认识的还要宽泛得多,但是,它并不是无所不包的。不能实行联邦制的企业,至多只能实行区域意义上或具体职能意义上的分权,这样做尽管可以减轻管理高层的工作负担,却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实行有效管理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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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030548 新社会(珍藏版) [:1704027665]
1704030549 联邦制的局限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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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030551 即使联邦制能得到充分的运用,它也不可能是解决所有管理组织问题的万灵丹。首先,它仅适用于管理高层,对组成单元的内部并不适用。但是,对未来高层管理候选人的选拔、训练和考查的工作,应在他升至组成单元最高管理层之前早就开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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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030553 其次,即使是联邦制也不能创造一个客观的、中立的外部组织,来负责公司最高管理层的选拔工作,这样的组织其实是十分必要的。不仅如此,它甚至还可能会削弱企业中现有的类似组织,因为联邦制企业中的董事会几乎注定不会容许外部人员的进入。这样的结果是,董事会里几乎清一色都是现任的和已卸任的公司管理高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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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030555 我认为,这是立法应干预的惟一的管理组织方面的问题。我们已经通过监管制度强制要求公司的账目必须接受一个有相应资质的外部组织或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我也可以制定类似的监管制度,要求公司的管理层人事政策及管理组织,应接受有相应资质外部机构的独立审计。这个制度可以这样设计:要求超过一定规模的企业,其董事会中应有两名董事专门负责公司管理组织及管理层人事政策的审查工作。这两名董事每年要向公众报告公司所采用的政策、采用的确保公司管理有效运行的措施、确保公司管理的持续性的措施、管理者升迁决策的依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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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030557 这样做的困难在于确定负责这项工作的人需符合什么条件。很显然,他们的任职不可能由政府指定,因为他们的工作是职业性的,而不是政治性的。当然,也不可能采取类似注册会计师考试的方式来考查他们是否符合标准。因为,对从事这种工作的人来说,考试中能考查的技术技能或知识,并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他们是否具有相当的智慧和洞察力,而这两者都不可能通过考试测试出来。一种解决方式就是由各个企业自己选择合适人选,只要它能让监管机构(如证券交易委员会或某个联邦政府的公司注册机构),相信它所选择的人选完全具备相关能力及任职资格。通过多年的运作,可以逐渐形成一套规范,规定从事这种新职业的基本要求。另外一种办法就是成立一个由著名企业家及政府代表组成的委员会,它有权向他们认为合格的申请者颁发职业执照;也有权在审慎检查的基础上拒绝向那些他们认为不合格的申请者颁发职业执照。无论是操作如何进行,现在的企业从自身利益出发,对一个独立的管理层人事政策外部审查机构的渴求,就像50年前对外部财会审计机构的渴求一样迫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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