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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054214 令人瞠目的是,2007年年初,抚顺市决定对顺城区土地局实行直管,这一决定却促使罗亚平加紧了敛财速度,到当年7月9日被“双规”,半年时间贪污公款1991万元,平均日进10万元。真是时不我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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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054216 房地产贪腐数额,没有最多,只有更多。2011年5月12日被判处死刑的杭州市原副市长许迈永,受贿1.45亿元、侵吞国有资产5300余万元、违规返还土地出让金7100余万元,涉许迈永案的14个单位或个人,几乎都与房地产项目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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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054218 房地产的窝案特别多。2007年,重庆揪出的一系列房地产腐败“窝案”,涉及近10名厅局级干部。其中,原重庆市规划局副局长梁晓琦收受28家开发商和个人贿赂,金额超过1589万元,于2008年11月12日被一审判处死缓。截至目前,已有7位厅局级官员先后受审。除梁晓琦外,时任重庆市渝中区副区长王政、渝中区原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郑维、沙坪坝区副区长陈明案均已于2007年开庭。重庆市九龙坡区原区长黄云,重庆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巡视员、原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唐文峰,重庆市地产集团董事长、原市国土房管局副局长王斌则于2008年先后走上被告席。2009年2月27日,原重庆市规划局局长蒋勇因受贿1796万余元被判死缓。2009年5月15日,重庆市规划局原党组成员、市规划展览馆原馆长(副厅级)查红因受贿109万元,被重庆市第三中级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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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054220 麻城则是主管领导一锅端。2009年7月2日,国家贫困县湖北麻城市政府发布通告称,市委书记邓新生因涉嫌个人违纪,于5月15日被湖北省纪委双规,6月1日被免职;麻城市主管城建的副市长徐圣贤,被黄冈市纪委双规,6月8日被免职;市建设局局长夏桂松亦被双规;市房产局书记陶兴文、市建设局副局长熊文俭被麻城市检察院立案侦查。黄冈市纪委副书记刘千乔随后对记者表示,邓新生、徐圣贤等人的落马,源于涉嫌接受房地产商的贿赂。据介绍,虽然该县是贫困县,但房价却要比周边县贵几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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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054222 国务院参事任玉岭说,房地产领域的腐败问题,已经到了积重难返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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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054224 以上列举的一些案件,与房地产有关,却很少直接提到房子。而事实上,给相关权力部门工作人员买房超低折扣,甚至半买半送,已是业内的另一个潜规则。如今,有些腐败案件已发展到直接给当事人送房子、送商铺的地步,而且手法隐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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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054226 低价买房者或送房者,不会傻到公开用权力者的身份证去作房产权属登记。有在房地产公司工作的朋友告诉我说,经常遇到这样的购房者,分明是公务员,登记的却是农村的身份证。有的客户全款购房,虽然用别人的身份证,但不小心会在“联系人”方面露出马脚。他暗示,房产权属登记系统每个市都是联网的,如果要查腐败,房子是最好的突破口。不过,照着户口本去查可能会失望而归,那太低估贪腐者的智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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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054228 我曾经跟朋友讨论,房价的高涨,扩大了腐败者的胃口。原来贪污受贿100万元就能买一套房,现在可能需要200万元、300万元。原来贪污受贿是收钱,现在得送他房子才给你办事。房价提升了腐败者的价码,从反腐的角度也应该控制和降低房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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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054230 有人说,如果不反房地产领域的腐败,房地产调控就很难收到实效,房价也难以下降。一方面是指,腐败导致的灰色和黑色收入,是推高房价的一大动力。另一方面是因为,房地产领域的寻租者,是房地产利益集团的同盟,他们天然地具有维护房价上涨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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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054232 从这个角度说,本节的标题应该是双向的:既可以说房地产毁了一大批官员,也可以说是一大批官员毁了房地产。从房地产管理“善治”的角度,很多人可能会倾向于后一种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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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054234 ❸ 房地产变革:一个书生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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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054236 虽然公民有给政府部门提建议的权利,但我不会上万言书。因为我即使写了,也不知道寄给谁;即使寄出,也没有人看。以下建议权当自娱自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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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054238 (1)法律框架。修改《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土地管理法》,废除《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并制定《城乡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制定《住房保障法》,建立以《物权法》为核心,以上述三大法律为主体的房地产法律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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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054240 住建部称,《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基本住房保障法》已列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并已形成修改草案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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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054242 《土地管理法》的再修改,动议已有多年。建议重点是修改土地出让制度和闲置土地处理办法。从长远看,应取消土地使用权制度,改为土地年租制,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合并为房地产税,但现阶段取消不太现实。改革土地出让制度,经营性土地也可实行协议出让方式,但规定任何一块协议出让的土地,以及改变土地用地性质的地块,均须向全社会公布其受让方、价格、用途等必要信息;招拍挂土地,应规定出让价格上限(北京已试行),且规定区域内地价年涨幅不得超过当地GDP增幅。闲置土地不再强制收回,而是与土地增值税直接联系起来,企业自身原因闲置土地一年以上未开发的地产商,该项目预征土地增值税税率大幅上涨,如从3%上调至8%,闲置两年以上该税率增至10%,以此类推,由税务部门直接征收,清算时不予抵扣。土地详细性控制规划由当地人大立法确定,政府部门无权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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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054244 新拆迁条例已经出台,可惜没有包括集体用地上的拆迁。而实际生活中发生的强制拆迁事件,大多与集体用地上的房屋相关。虽然国务院责令有关部门尽快修改《土地管理法》,并将集体用地上的拆迁活动纳入法律调整范畴,但原本我们完全可以先将城乡土地上的房屋拆迁管理合并,制定《城乡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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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054246 (2)房地产制度及与房地产有关的制度框架。在法律规范基础上,建立和完善住房保障制度、土地出让和转让制度、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制度、土地督察制度、商品住宅数量限制制度、商品房预售制度、商品房建设管理制度、房地产抵押贷款制度、开发项目资本金制度、商品房权属登记制度、房地产企业信用制度、物业管理制度,土地出让金专户监管制度、房地产税收制度、公积金制度,公务员(含直系亲属)住房公示制度等。这些制度均载人相关法律,尤其是正在修改之中的房地产法和土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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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054248 住房保障制度:以住房保障法为基础。经济适用房和限价房并入公租房,取消公务员另行享受任何保障法政策的优惠(如北京有关部委的限价房、经济适用房)。最重要的是要保证建设资金来源和建设规模的可持续性。建议作出如下规定:将土地出让收入(而不是净收入)的10%专项投入保障房建设,公积金增值收益的50%专项投入保障房建设;各类保障房建设和竣工规模不得少于当年商品住宅建设总量的50%。同时建立保障房的退出机制,并建议将家庭购买首套房也列入基本住房保障范围,享受的首付和利率优惠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随意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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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054250 土地转让制度:土地转让增值部分的50%,由税收部门直接征收拿走。让囤地者付出高额成本,甚至囤地亏本。土地出让制度如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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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054252 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制度:以2010年为界限,符合城市规划的“小产权房”,参照基准地价补交土地出让金后可转为商品房。允许村集体建设用地、农民的宅基地入股土地信托基金,或直接转让并每年获得土地信托基金收益分红,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可用于经营性开发建设(30%收益进入土地信托基金),性质与国有土地一样。但这项制度应在试点的基础上逐步推进,少数省份存在大规模撤并村庄的行为,值得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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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054254 土地督察制度:督察员办公室有权调阅任何一个城市的土地出让档案,发现问题立即报请上级纪委查处。所有土地案件均报中纪委备案;所有与公务员,尤其是领导干部有关的土地案件,均报上一级组织部和监察部备案,违反土地法律法规者限制晋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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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054256 商品住宅数量限制制度:每户家庭拥有的住宅数量不得超过3套(2011年的限购令更进一步,拥有两套房就禁止买房),否则征收高额惩罚税,年税率可高达第3套以上住宅市场评估价的30%。但允许卖旧买新。此举专为抑制投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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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054258 商品房预售和销售管理制度:从长远看有必要取消商品房预售制度,可设定5年过渡期。现阶段,暂实行预售资金专户监管,房源一次推出,不得囤房。所有房源价格明码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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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054260 商品房建设监管制度:商品房报建时,须单列施工款使用计划。该施工款须按进度汇入银行专户,由银行直接划给施工企业。任何施工企业均不得垫资施工。施工企业和建设单位对商品住宅主体质量实行终身负责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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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054262 房地产企业信用制度:违法行为公示且记录在档案,有不良记录者,对其直接和间接融资、竞争土地、资质审核等方面作出严格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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