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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地权益书投标、每年50公顷土地供应限制,以及修订契约以改变土地用途的制度(适用于农地和公用事业或公共服务用途的土地)等土地政策,都有助于财雄势大的地产商累积财富,使他们拥有极大的竞争优势和市场主导地位。前两项政策已不复存在,第三项如今仍是对大地产商极为有利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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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的修订契约补地价评估制度,令拥有农地或公用事业/公共服务用途土地的地产商明显享有土地成本优势,因而可提高毛利率。补地价评估是按更改前后土地价值的差价计算,并视乎地政总署和申请的地产商商议的结果。商议时,各方的土地顾问都会使用有利于自己的数据,最终的金额是仲裁后经双方同意的。如果申请人中途不满意协商的金额,可以停止谈判。此外,何时递交申请,也完全由土地拥有者决定。由于补地价不涉及竞争,所以假设其他条件相同,最后补地价获得的土地总是较拍卖或招标的地价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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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除非拍卖的地皮在面积、地点或景观方面非常独特,否则拥有大量农地及公用事业/公共服务用途土地的大地产商,几乎毋须与其他地产商在土地拍卖或招标中竞争。不论楼市升或跌,他们的平均土地成本都必然较小地产商低得多,这也是他们的王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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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用事业和公共服务企业拥有的土地,当其不再需要按原来的目的使用时,那些企业也就成了修订契约制度的得益者。批地作公用事业或公共服务用途,本应严守用途的规限,否则政府就该收回作更有效的运用,包括拍卖,以获得最高的社会和经济价值,这是理所当然的事。但根据现行的批地制度,有关租约没有列明收回条款,故公用事业及公共服务企业将之当作私有财产,意味着当土地不再需要按原来的目的使用时,这些企业有权申请转换土地用途。这再次印证了目前的土地制度与整体社会利益背道而驰,这些经济支柱企业可利用此制度牟取暴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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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容许公用事业或公共服务的土地拥有者受惠于土地资产,通过支付议定的补地价把土地转为有利可图的物业,这一过程中政府变相放弃变卖土地来获得最高价值。政府是否该检讨批地条款?目前的公用事业或巴士厂批地,根据未届满的租地条款,土地拥有者可继续行使修改租约的权利。然而,对于未来的批地条款,政府该考虑作更严格的审批,增加收回条款。虽然这些资产过去被滥用的事实已无法改变,但为了社会公义,拨乱反正未为晚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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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地产商拥有的土地成本优势,是土地制度的产物,也是妨碍竞争的因素,在楼市结构中已根深蒂固。然而,这些土地交易只有政府和申请人知情,政府利用补地价评估技术繁复为借口,一直把市民蒙在鼓里,不公开厘定补地价的方法。即使这些土地是私人协约批地,但土地既是宝贵的自然资源,也是公共资产,市民理应有权知道政府如何处置土地,包括具体的批地条款。若市民不能获得这些资料,也就无法衡量整个土地制度的核心——修订契约制度是否具效率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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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产霸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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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救市为保障政府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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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烟稠密的香港,土地尤为珍贵。政府作为宝贵资源的守护者,理应小心处置和分配土地,但现任香港政府一方面通过限制土地供应施行高地价政策;另一方面任由少数经济巨头囤积公共财富,加上前港英政府实施有利于地产商的土地政策,香港的财富及经济集中度已经极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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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香港,由于租金占经营成本的绝大部分,而高地价又令租金高企,这便窒碍了本地企业的经营效率,损害了香港对外资的吸引力。同时,地价高企令住宅物业价格居高不下,普通市民不得不花费大笔家财购买栖身之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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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楼市低潮的2002年、2003年的住宅价格和租金与1997年的高峰期相比,已分别下跌65%和50%,但根据美世人力资源顾问公司在2002年月进行的调查,香港仍是全球生活开支最高的城市,比纽约高出24.2%。虽然当时写字楼的租金已大幅回落,零售商铺的租金却居高不下,因为大业主拒绝零售商的减租要求,即使在2003年春天SARS肆虐之时大业主亦不肯让步。根据《全球主要街道研究》(Main Streets Across the World Study),截至2002年年底,铜锣湾零售商铺租金居全球第三。另外一项全球零售商铺租金的调查显示,截至2000年的三个年度,香港零售商铺的租金是亚洲之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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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取消备受争议的“八万五”政策之后,主要来自地产业的游说团体给政府巨大压力,令其在制定土地和房屋政策方面失去定力。过去,政府似乎曾一度坚信确有需要抑制楼价和地价,务求让香港在与周边国家和地区的竞争中重拾价格优势。但香港自1998年起持续通缩,长期陷入经济困境,令政府进退失据,骑虎难下。是维持低地价还是推高地价?政府无所适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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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糟的是,政府于2002年年底制定了“救市九招”。政府身为最大的地主和唯一的公屋供货商,在香港的土地及物业市场自然有既得利益。卖地是政府主要的收入来源之一,20世纪90年代中,土地收入一度超过政府总收入的30%。虽然“救市九招”中有一项暂停买地的措施,但其实依然是对政府有利。如一名经济分析师所讲,政府是否卖地的首要考虑因素,是能否增加政府收入。当市况低迷、价格疲软时,政府宁愿不卖地。而当时坐拥大量土地储备和房屋存货的大地产商,必然不愿地价和楼价低迷,因此这项措施也正合他们的心意。减低铁路土地供应量,加上暂停公开卖地的措施正正揭露了政府和大地产商的利益挂钩。不用说,他们的利益剥夺了小地产商和欲进入地产开发业的新企业以低价增加土地储备的机会,必定牺牲健康的竞争。因此所谓的“救市”措施,不过是政府在大地产商施压下的妥协。政府和大地产商唇齿相依,而大部分市民则只能在扭曲了的社会和经济结构中受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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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从未公开承认,但从政府当时采取的措施可见,政府恢复了高地价政策。至少,政府相信在尝试过以各种方法振兴香港经济后,推动地价和楼价是最容易的策略,地价和楼价反弹不但能解决通缩问题(政府似乎相信通缩的主要原因是楼价下挫),而且亦能兼顾财政赤字的问题,更响应了负资产业主的诉求。如此行为的后果是大地产商可进一步操控地产业,轻信楼市热潮的市民会将更多辛苦赚来的血汗钱放进大地产商的口袋。同时,香港相对其他亚洲城市和一些中国内地城市而言,会永远丧失成本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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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产霸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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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建居屋 正中地产商下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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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市九招”其中一项重要措施,就是无限期搁置兴建居屋,理由是政府不想再担当地产商的角色,在大众住宅市场与私人地产商竞争。但其实此理由完全站不住脚:以价格而论,居屋与私人住宅市场面向的是不同的消费者(居屋价格远低于私人楼宇),政府和私人地产商并没有直接的竞争关系。而搁置兴建居屋的计划却使得低收入的首次置业人士丧失购买居屋的机会,一定程度上鼓励了市民购买价格更高的物业,此举正中地产商的下怀,有助于当时委靡不振的房产市场回复生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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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限期搁置兴建居屋,意味着有资格购买居屋的市民,被剥夺了选择权,也意味着想改善生活条件的公屋租户,丧失了在居屋市场自置物业的机会。这是政府公然靠拢地产商的短视措施,牺牲了弱势阶层的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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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威斯康星大学研究员符育明在2001年2月的研究论文中指出,香港的新楼宇供应集中在香港数家大地产商手中,归根结底,是因为房地产市场有以下门槛:(一)香港楼市反复不定,价格波动剧烈,有利于财力雄厚的大地产商,因为他们可以待市场衰退过后才套现;(二)由于人口密度高,大地产商可享有大型项目的经济规模效益,而新进入市场的小地产商,因财力较弱而没有这种优势;(三)土地供应有限,加上土地成本高昂,新地产商难以进入市场。此外,由于物业发展需时很长,在计划、设计和审批等方面都涉及庞大的预付成本。离场成本高昂,令新加入的地产商却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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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育明采用了事件研究分析法,证明市场门槛令大地产商获得异常的经济盈利和在土地市场的巨大影响力。这些经济盈利直接令香港消费者的开支和楼宇使用成本上升。大地产商具备市场影响力,自然无意以有效率的价格水平收购和开发土地,房屋及楼宇供应的弹性因而减低。他认为,如果政府采用更开放的土地供应政策,令地价下跌,就会吸引更多地产商进入市场,长远来说会增强土地市场的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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