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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对PPP项目提供的支持主要包括:帮助项目公司免费获取土地使用权;简化项目审批程序,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相关行政手续;对BTO项目和BTL项目提供补贴;提供免除购置税、登记税、增值税等税收优惠政策;设立基础设施信用保证基金和PPP纠纷调解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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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重视PPP项目采购中的充分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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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推进PPP时注重创造公平的市场环境,要求在招标环节留给投资人准备标书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同时要求不得排斥外国投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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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强调政府对PPP项目资产的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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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PPP项目公司项目建成后,把资产所有权移交政府,只保留运营和收益权。这样既可使项目公司获得税收优惠,也可缓解民众对公共设施由社会资本所有的排斥心理,增加民众对项目收费的接受度,同时政府还可在必要时对收费价格进行干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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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注重评估PPP项目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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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PPP项目开发过程中,韩国PPP中心要从社会资本角度对项目需求、成本估算、经济可行性、现金流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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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着力构建规范透明的采购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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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通过采用标准招标文件和标准合同,公开项目信息、政府提供的支持、承诺和担保信息等内容,保证采购程序的规范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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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财政部干部教育中心,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理论与实践,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15年,43~4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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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私合作成功运作的保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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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国外公私合作融资的成功实践,法规保障以及有效的监管和争端解决机制,是鼓励私营部门参与公共项目运作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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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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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美国、澳大利亚等发达国家,以及印度、韩国等发展中国家在公私合作融资方面都有较为完善的法律框架,均通过设立国家级专业机构推广PPP。例如,英国2000年成立了合作伙伴关系组织PUK来推广PPP/PFI理念,对PPP交易提供程序和管理方面的技术援助。2003年《PFI:适应投资挑战》对政府责任做了详细规定,包括基于物有所值的选择原则,改进采购方法等。2006年《PFI:加强长期合作》肯定了PFI在公共设施服务中的重要作用,并提出PFI的选择标准;2008年《基于长期价值的基础设施采购》针对性地列出基础设施采购纲要,实现对重要项目的有效监管和采购过程的物有所值。2010年,英国政府将PUK与英国财政部的PPP政策小组合并,创立了英国基础设施IUK。IUK作为英国财政部的基础设施融资机构,主要为中央政府部委以及其他公共实体提供各领域PPP的技术援助,负责执行全国的基础设施发展战略,并为私人投资于各种基础设施部门提供便利。在地方政府层面,2009年,英国财政部与地方政府协会联合成立了地方合作伙伴关系,该机构主要为地方政府提供PPP项目的技术援助和评估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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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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