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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6–2 2014年地方政府试点自主发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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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日期 债券简称 发行量(亿元) 期限(年) 评级 票面利率 募集资金投向 20140623 14广东01 59 5 3A 3.84% 主要用于转贷市县保障性安居工程和普通公路建设,省内重要交通基础设施项目、转贷市县重点项目建设等 20140623 14广东02 44.4 7 3A 3.97% 20140623 14广东03 44.4 10 3A 4.05% 20140711 14山东01 54.8 5 3A 3.75% 优先用于棚户区改造等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普通公路建设发展等重大公益性项目支出 20140711 14山东02 41.1 7 3A 3.83% 20140711 14山东03 41.1 10 3A 3.93% 20140724 14江苏01 69.6 5 3A 4.06% 主要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和普通公路建设,支持省内重点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沿海开发港口建设和棚户区改造等 20140724 14江苏02 52.2 7 3A 4.21% 20140724 14江苏03 52.2 10 3A 4.29% 20140805 14江西01 57.2 5 3A 4.01% 优先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等中央重大公益性项目建设,主要用于支持省内重要基础设施项目、转贷市县重点项目建设等方面 20140805 14江西02 42.9 7 3A 4.18% 20140805 14江西03 42.9 10 3A 4.26% 20140811 14宁夏01 22 5 3A 3.98% 44亿元用于自治区级重点建设项目,11亿元用于市县自主建设项目,主要用于以下三个方面:一是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和丝绸之路中阿合作核心区建设等项目;二是羊绒纺织、清真、葡萄等优势特色产业发展项目;三是住房保障、医疗服务、环境整治等项目 20140811 14宁夏02 16.5 7 3A 4.17% 20140811 14宁夏03 16.5 10 3A 4.26% 20140818 14青岛01 10 5 3A 3.96% 21亿元用于偿还市级政府债务本息,4亿元用于补充胶东机场项目资本金 20140818 14青岛02 7.5 7 3A 4.18% 20140818 14青岛03 7.5 10 3A 4.25% 20140819 14浙江01 54.8 5 3A 3.96% 全部用于各市、县(市)加大对保障改善民生和经济结构调整的支持力度,优先用于棚户区改造等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普通公路建设等重大公益性项目支出 20140819 14浙江02 41.1 7 3A 4.17% 20140819 14浙江03 41.1 10 3A 4.23% 20140821 14北京01 42 5 3A 4% 主要用于全市资源环境、保障性安居工程、交通基础设施、社会事业等方面 20140821 14北京02 31.5 7 3A 4.18% 20140821 14北京03 31.5 10 3A 4.24% 20140911 14上海01 50.4 5 3A 4.01% 全部转贷有关区县政府使用,主要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市政建设、农村民生工程和基础设施、医疗卫生、教育文化等社会事业基础设施、生态建设工程、偿还到期债务等方面 20140911 14上海02 37.8 7 3A 4.22% 20140911 14上海03 37.8 10 3A 4.33% 20141023 14深圳01 16.8 5 3A 3.63% 优先用于棚户区改造等保障性安居工程、普通公路建设发展等重大公益性项目支出,债务风险较高的地区主要用于在建公益性项目后续融资,坚决杜绝债券资金用于楼堂馆所等中央明令禁止的项目建设支出 20141023 14深圳02 12.6 7 3A 3.79% 20141023 14深圳03 12.6 10 3A 3.81% 资料来源:作者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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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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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国内债务融资外,地方政府也获得了一些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等境外融资。外国政府贷款是指一国政府向另一国政府提供的,具有开发援助或部分赠予性质的优惠贷款。财政部作为政府外债的统一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贷款“借、用、还”全过程实施管理监督。国际金融组织贷款性质与之类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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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1年,世界银行向中国提供了第一笔贷款用于支持大学发展项目,之后包括世界银行贷款、亚洲开发银行贷款以及各国政府贷款等渠道逐渐增多,成为中国引进外资的重要渠道,资金广泛用于交通、能源、城建、环保、农业和农村发展、教育、卫生等国民经济重点领域,为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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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化转型:融资创新与改革 以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作为主体的融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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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是地方政府及其所属机构通过注入财政拨款、土地、国有企业股权等资产,设立并拥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为政府主导项目行使投融资功能。其雏形产生于20世纪八九十年代广东省推行“贷款修路、收费还贷”的政策背景,当时这类机构被命名为“建设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在亚洲金融危机后发展较快。平台公司的融资渠道从最初的银行借贷,逐步向贷款、债券、信托等多个渠道拓展。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过程中,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数量和债务融资规模快速增长,现已成为地方政府性融资的主要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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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贷款是地方融资平台的主要融资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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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金融市场结构以间接融资为主,银行信贷自然也成为地方融资平台的主要融资渠道。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爆发后,我国通过大规模基础设施建设刺激经济,地方政府纷纷建立融资平台,通过银行贷款满足配套资金需求。1998年,国家开发银行在安徽芜湖试点的“打捆贷款”模式,成为当时“银政合作”的主要模式。打捆贷款是指以国有独资或控股的城市建设投资公司为承贷主体,以财政出具的还款承诺作为偿债保证,将一城市或区域的若干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组合起来,作为一个整体项目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贷款,可视作单个项目贷款的“升级版”。打捆贷款使商业银行的营利性和地方政府追求经济发展的诉求得到了有效契合,被地方政府广为运用。除了国家开发银行外,其他银行也频频涉及,直接推动了贷款整体规模和固定资产投资的快速扩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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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我国宏观经济增长面临“过快”到“过热”的风险,为配合宏观调控,遏制地方政府在政绩冲击背景下的过热固定资产投资,同年5月五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宏观调控,整顿和规范各类打捆贷款的通知》,要求金融机构停止一切对政府的打捆贷款和授信活动,地方政府不得为贷款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或者是变相担保。在此之后,也有银行与地方政府签署的有关城镇化贷款协议开始转向战略性合作意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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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后,“土地财政+银行贷款”的融资模式逐渐成为政府信用和市场运作在特定城镇化阶段和体制背景下的又一“市场”选择。市县政府在履行城镇化建设事权中,以城镇化进程中不断增值的土地收入作为重要的财力保证。这是地方政府信用、土地商品化、银行信贷扩张冲动以及城镇化融资需求较大等特征相结合的产物。在这种模式下,地方政府融资规模快速增长。据统计,2009年末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余额为7.38万亿元,占人民币贷款余额的18.5%,当年新增达3万亿元左右,占全部新增人民币贷款的比重逾30%。根据银监会的政府融资平台名单,截至2013年末,全国共有地方政府融资平台1.14万余家,其中县级(含县级市)平台约占28%;平台贷款在人民币各项贷款中占比达12.81%(见图6–3,图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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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6–3 2003~2013年土地出让收益占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的比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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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Wind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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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6–4 全国84个重点城市抵押土地面积及贷款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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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Wind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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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经历了2009~2010年的快速增长后,受从严监管影响,2011年以来融资平台的贷款渠道明显受限。2010年6月,《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工作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发布,指出部分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管理的缺失,警示偿债风险,要求“抓紧清理核实并妥善处理融资平台公司债务、对融资平台公司进行清理规范”。自2011年起,银监会连续三年发布融资平台贷款风险管理的指导意见,以“降旧控新”为目标,建立融资平台名单制,从总量和占比两个维度严控融资平台贷款。据银监会披露,截至2012年末,我国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余额9.2万亿元,两年内仅增长2%,占人民币贷款余额14.2%。2013年银监会又下发《关于加强2013年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风险监管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法人不得新增融资平台贷款规模”,融资平台的贷款规模受到了严格限制。但总体来看,相较于后面提及的债券及信托等融资模式,银行贷款在融资平台债务总量中的占比仍然最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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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平台债券——城投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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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融资平台作为主体发行的企业债券通常被称为“城投债”,多用于地方基础设施建设或公益性项目。从品种上看,主要包括企业债、中期票据(2008年开始出现)和短期融资券(2010年开始出现)(见表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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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6–3 近年来我国政府融资平台债券发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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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数(支) 发行规模(亿元) 年份 企业债券 中期票据 短期融资券 PPN及其他 合计 企业债券 中期票据 短期融资券 PPN及其他 合计 2008年之前 65 —— 44 —— 109 792.50 —— 621.50 —— 1 414.00 2008年 24 1 24 0 49 404.00 30.00 306.00 0 740.00 2009年 117 22 23 0 162 1 734.00 751.00 336.00 0 2 821.00 2011年 139 62 36 5 242 1 776.00 942.00 416.10 130.00 3 264.10 2012年 394 130 65 73 662 4 681.00 1 750.10 780.20 1 034.80 8 246.10 2013年 290 121 105 136 652 3 583.80 1 742.16 1 433.80 1 536.50 8 286.26 合计 1 148 376 331 214 2 069 14 555.30 5 881.26 4 408.60 2 691.30 27 536.46 资料来源:中债资信研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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