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字猴:1.704106981e+09
1704106981 合伙人的自身能力和素质一般包括:融资能力、团队管理能力、市场运营能力、专业技术能力等。合伙人的能力不同,对企业做出的贡献也会不一样。不同方面的能力,在企业发展的不同阶段,所表现出来的优势也是不一样的。如企业发展前期,融资能力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优势的合伙人,对企业发展做出的贡献要大一些;而到企业发展成熟起来的时候,团队管理和市场运营方面有特长的合伙人,能更好地推动企业的发展。
1704106982
1704106983 而且,不同的行业和项目,对合伙人自身的能力优势上的要求也是不一样的。比如,有些项目是依赖某位合伙人的专利;有些项目产品优势不明显,推广更重要;有些项目需要创意,产品仅是技术实现;有些项目只要某个合伙人在,以后融资、导入项目所需资源、IPO就比较容易等。因此,根据具体情况,相应资源提供者应占有相对多的股权。
1704106984
1704106985 不懂合伙,必定散伙:创业必懂的合伙实战策略 [:1704105674]
1704106986 3. 股权分配须有明确梯度
1704106987
1704106988 股权分配绝对不能是均等的比例,在股权分配的时候要有明确的梯度,以三个合伙人为例,比例可以是5∶3∶2,可以是6∶2∶2,但绝对不能平均分配。
1704106989
1704106990 一般来说,每个创始团队必须有一个核心人物,这个核心人物需要有更多的担当,承担更大的责任。所以,在股权分配上,要持有相对较多的股权。而且,团队的核心人物应该是有绝对控股权的。也就是说,除了预留股份之外,核心人物的股份要占到一半以上。这样,一方面有利于企业运营过程中的决策与执行;另一方面,企业在后期融资的过程中,更利于与资本抗衡,不至于被资本牵制。
1704106991
1704106992 我与雷士照明创始人吴长江先生是在一个饭局中结识的,在我看来他是一个极冷静精明的人,但随着了解的加深,我才知道他也曾在创业道路上栽过大跟头。
1704106993
1704106994 合伙案例:雷士照明如何被股权分配所拖累
1704106995
1704106996 1998年,从陕西汉中航空公司辞职的吴长江,带着自己的第一桶金,开始在惠州涉足照明产业,他喊来高中同学杜刚、胡永宏帮忙。三个好朋友在路边摊上喝着啤酒吃着炒粉,决定了共同创立雷士照明。当时,吴长江举杯说:“我出45万元,占45%股权,你们俩出55万元,各占股27.5%。”并提出:“以后如果我吴长江一意孤行,你们两个可以制约我。”也就是从这一次路边摊上的约定,让吴长江在此后的10余年,都没有摆脱股权分配的魔咒。
1704106997
1704106998 三个好朋友悉心经营着公司,直到2002年,生意风生水起,三位创始人的股权进行了一次调整,三个人的股权平均分配,每人33.3%。股份均等了,矛盾也出现了。2005年,矛盾爆发。先是杜、胡二人根据公司章程,让吴长江拿8000万元走人。一周后,吴长江在经销商的支持下成功实现惊天逆转:自己留守,杜、胡二人离开。同时,按照三方约定,吴长江向杜、胡二人首付1亿元,并要在2006年6月30日前付清另外6000万元。
1704106999
1704107000 虽然,吴长江留在了雷士,但是这场风波也让他元气大伤。那段时间,找钱成了吴长江最主要的业务。
1704107001
1704107002 其实,当初合伙创业的时候,吴长江的经济实力远远优于另两位合伙人杜刚和胡永宏。如果他再多出6万,他的股份就能占到51%,他就有了绝对的控股权。甚至,他直接以70万买下70%的股权亦无可厚非。那样就不会有后期沸沸扬扬的雷士股权风波。
1704107003
1704107004 吴长江遭遇的风波,就在于创业之初做股权分配的时候,只是按照投资比例来分配股权。虽然吴长江占了相对多的股份,但是,他的股份却比其他两个股东合起来的股份要少,这样,他就失去了绝对的控股权,以至于后期被迫平均分配股权,并差点被赶出雷士。而在这场风波后的十余年时间里,吴长江又先后两次因为失去了控股权被赶出局,并最终在2014年11月11日,彻底离开了雷士照明。
1704107005
1704107006 随着企业的发展,企业内部外部各方面的情况都会发生变化,包括项目、资源、市场等,而合伙人自身的状况也有可能发生变化。所以,在股权分配上,也要伴随着企业运营状况的变化,综合考虑多方面的因素,随时进行调整。
1704107007
1704107008
1704107009
1704107010
1704107011 不懂合伙,必定散伙:创业必懂的合伙实战策略 [:1704105675]
1704107012 不懂合伙,必定散伙:创业必懂的合伙实战策略 建立合伙人股权进入机制,有规范才有发展
1704107013
1704107014
1704107015
1704107016 近两年,创业大潮催生了众多年轻优秀的创业者,但是由于创业团队在股权分配问题上意识淡薄,在合伙人的股权进入上,没有一个规范有效的机制,导致创始人被资本牵制、合伙人股权分配不公、多劳者没有多得等问题频繁出现,最终影响到企业的正常运转,甚至给企业带来毁灭性的破坏。
1704107017
1704107018 合伙人的股权进入机制,必须要白纸黑字在合伙企业初创时期就定下,做到竖可传代,横可复制,让新的合伙人一进入公司就感受到我们的“家规和家训”是什么,正所谓共识才能共赢,道不同不相为谋,不和者出局。
1704107019
1704107020 然而,对于年轻的创业者来说,的确是对股权的分配没有什么经验,我建议初创业者可以仔细研究一下大企业的股权分配制度,看看人家是怎样操作的。
1704107021
1704107022 合伙案例:腾讯五虎的股权分配
1704107023
1704107024 1998年秋天,马化腾和他的同学张志东一起注册成立了深圳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之后又吸纳了三位股东:曾李青、许晨晔、陈一丹。为避免彼此争权夺利,马化腾在创业初始阶段就和四个合伙人约定:各展所长、各管一摊。
1704107025
1704107026 直到2005年,这五人的创始团队还基本是保持原来的合作阵形,实属难得,而这一切都要归功于马化腾从一开始对于合作框架的理性设计。
1704107027
1704107028 从股份构成来看,当时以马化腾为首的五个人总共出资50万元,其中马化腾出资最多、占股最多——23.75万元,占股47.5%,是第一大股东;张志东第二,出资10万元,占股20%;曾李青第三,出资6.25万元,占股12.5%;其余两人均出资5万元,因此各占股10%。
1704107029
1704107030 虽然主要资金都是由马化腾所出,但他却自愿把自己的股份降到47.5%。同时他自己又坚持要出主要的资金,占大股。他认为:其他人的总和应该比自己多一点,以避免形成一种垄断、独裁的局面。但是企业需要有一个主心骨,如果股份均分,将来有可能会出问题。
[ 上一页 ]  [ :1.704106981e+09 ]  [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