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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完善计量和评估等中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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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无形资产会计和评估理论的研究,寻找更为科学合理的无形资产价值确认、计量方法,使会计信息更准确真实地反映企业无形资产的状况;改进无形资产评估方法,建立统一规范的评估标准,建立从业人员准入制度和评估机构信誉等级制度,加强对评估机构的监督管理,提高评估人员的专业水准和职业道德水平,保证评估结果的客观、公正和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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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完善无形资产质押合同登记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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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要完善无形资产质押登记管理,还要与银行建立信息沟通机制,共同完善监督管理体系。可专设一个职能部门,统一管理商标、专利以外无形资产质押合同的登记。有学者甚至建议将知识产权局与商标局合并,如果得以实现,由合并后的部门设专门机构,统一负责无形资产质押合同的登记管理,也不失为一种可行有效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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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建立风险分散和补偿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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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形资产价值不稳定和不确定性的特点,使其价值实现存在较大风险。为减少银行的风险,可以建立风险分散和补偿机制。如,鼓励信用担保机构为企业无形资产质押提供担保,允许企业以无形资产再辅以企业主要负责人的个人信用做连带质押,实行有形和无形资产捆绑式质押贷款,并建立相应的风险控制及补偿机制。通过这些方式降低金融机构的风险,提高银行贷款的安全性,确保质押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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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健全无形资产产权交易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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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存在活跃的无形资产交易市场,便于质押物的转让或拍卖,保障债权的实现,银行才愿意为无形资产质押提供贷款。早在1999年,上海就率先创建了技术产权交易市场。目前,全国各省市已先后建立技术产权交易机构40余家。要进一步完善这些交易市场,健全中介服务,保证无形资产质押业务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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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建立健全相关的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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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无形资产质押纳入担保法的调整范围,明确其操作程序,使其具备充分的法律依据。进一步明确无形资产质押的条件和范围,质押合同的具体内容、生效、变更及注销的条件和程序,出质双方和第三人的责任与义务,权利实现的保障措施。进一步完善质押合同登记管理制度,对相关职能部门的权利和责任做出明确规定。完善无形资产评估业的政策法规体系,有效调整政府主管部门、中介机构以及占有者和使用者之间的种种关系,界定各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规范从业人员的性质、标准和职业道德,保障无形资产的占有者、使用者的各种权益,使无形资产评估有法可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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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形资产质押贷款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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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0月,北京市科委在国内首开先河,联合交通银行北京分行面向中小企业推出“展业通——知识产权质押贷款”,通过将中小企业所拥有的、合法有效的知识产权变现,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截至2008年8月,已有31家企业成功申请到知识产权质押贷款,金额共计2.9亿元,这些资金助企业破解融资难题一臂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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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知识产权“闲置”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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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中小企业发展来看,在研发和中试阶段依靠自有资金和企业自身积累尚可缓解资金压力,但进入规模化发展阶段,则面临着巨大的资金缺口,这时外源性资金较少介入,众多中小企业由于资金不足无法扩大生产,眼看着市场机会从身边溜走而束手无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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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交通银行北京分行统计,北京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存在着5000亿元的资金缺口,而目前落实到位的资金不到1000亿元,每家企业平均仅获30万元,远远低于企业发展资金的需求。从有效需求来看,占全国企业99%以上的中小企业获得的贷款资源还不超过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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究其原因,科技型中小企业由于规模小、风险大,没有足够的资产进行抵押,银行传统的信贷模式无法适应中小企业高风险性特征,造成了信贷工作落实难。虽然国家设立了扶持和鼓励中小企业发展项目、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基金,但僧多粥少,难以满足广大科技型中小企业对资金的需求。此外,中国风险投资、创业基金和担保等行业发展尚不完善,也使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渠道狭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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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突出问题,《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及其配套政策都明确规定,鼓励金融机构改善和加强对高新技术企业,特别是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支持企业自主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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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科技型中小企业往往“轻资产”,甚至无资产,传统抵、质押物的匮乏已严重制约着企业的正常融资需求。尤其是随着中小企业规模和数量的不断扩大,企业融资难问题也日益凸现和严峻起来。这从客观上要求商业银行要因势利导,改善旧有业务模式,探索新的业务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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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银行北京分行零售信贷管理部总经理张鑫介绍说,截至2006年9月4日,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专利共有163万件,但是在知识产权局进行专利权质押登记的合同只有295个,涉及专利682项,质押总额近50亿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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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种背景下,北京市科委和交通银行北京分行瞄准中小企业贷款难这一症结所在,着力盘活知识产权无形资产,为广大优质科技型中小企业打通了便利的融资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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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转化盘活无形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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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最大的突破是知识产权可以作为质押物。专利权可以用于质押,无疑开辟了一个新的贷款途径。按照目前规定,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可用于质押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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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阶段,争取银行贷款仍是高新技术企业的主要选择,而中小企业在申请银行贷款时往往面临抵押物不足的问题。这是因为与传统型企业不同,科技型中小企业大多没有不动产可以抵押,他们所拥有的大多是无形资产,是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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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中国1995年颁布和实施的《担保法》第一次规定了权利质押(包括知识产权质押),但由于条件尚不成熟,银行顾虑重重,在具体操作过程中有很大的难度。此次政策打破了以往无形资产不能质押担保贷款的“坚冰”,为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和为盘活知识产权无形资产提供了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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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是一种完全符合市场规律的商业模式。由于科技型中小企业风险大,缺乏不动产抵押担保,不确定因素较多,这对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设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张鑫表示,考虑到中小企业用款的“急、频、小”的特点,交通银行特别针对中小企业贷款实行了“个人签批制”,免除了贷审会集体审议环节,大大提高了审批效率。一般情况下,客户自申贷资料提交齐备后2周左右即可获得贷款。目前,交行的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期限一般1年,最长3年;最高贷款金额根据企业规模确定,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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