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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121716 (二) 合伙股东与发行人之间有无特殊协议或安排,如对赌协议,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他们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及其签字人员与合伙企业合伙人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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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121718 依据发行人工商登记资料、上海联创、杭州联创及发行人出具的声明并经本所律师适当核查,上海联创和杭州联创除于2009年9月通过签署《增资协议》成为发行人股东外,其与发行人之间无特殊协议或安排,如对赌协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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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121720 依据上海联创、杭州联创、上海瑞苍源股权投资中心、上海灏全投资管理合伙企业、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及其签字人员出具的声明并经本所律师适当核查,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他们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及其签字人员与合伙企业合伙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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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121722 【案例评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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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121724 1.创投合伙企业不论是普通合伙或者有限合伙作为拟上市公司的股东都是没有问题的,去年修订的《证券登记结算管理办法》允许合伙企业可以办理证券账户,这更消除了合伙企业创投投资的法律障碍。其实,就是该文修订之前,合伙企业投资拟上市企业也是有很多的变通方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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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121726 2.至于员工持股、高管持股甚至就是大股东持股的合伙企业能不能作为拟上市公司的股东,至今仍没有定论。目前创业板及主板上市的企业中,以合伙企业作为股东的全部都是创投公司,没有一家是管理层和员工持股的。没有这样的案例,说明还是存在潜在的风险,可能是会里不支持这样的创新。鉴于合伙企业在税收优惠上的优势,实务中很多项目都在尝试采用拟上市公司高管持股的合伙企业作为拟上市公司股东的方式,但是至今没有人作出尝试,因为这样的避税目的过于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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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121728 3.长城集团有人说可以看做第一家,但是信息披露的内容惜墨如金,至少从现有资料来看无从判断。小兵查阅了其反馈意见和补充法律意见书,会里对该问题也没有予以关注,因此,是不是第一家很难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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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121730 4.康芝药业据说是创业板第一家有限合伙做股东的上市公司,所以在此作为一个典型案例留存。如果持股公司成立有限合伙企业,这个方案设计最主要的就是选谁做GP、如何设计减持方案。小兵认为控股股东作为普通合伙人比较好,这样其在享受类似公司股东权益的同时能够降低相关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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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121732 5.有限合伙企业做股权激励并不能突破股份公司人数的限制。首先有限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不得超过50人;其次证监会在保代培训时说过合伙企业可以做股东算1人,但明显为了规避200人要求的除外,应当根据《合伙企业法》、《合伙企业章程》以及合伙企业实质运作的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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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121734 6.还包括九阳股份、合康变频、星期六、乐普医疗、九安医疗等案例,这些公司都存在由有限合伙企业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对进行上市公司持股的情况。九阳股份(鼎晖6.8571%)、合康变频(联想投资15%)、星期六(联想投资7%)、乐普医疗(华平20%)、九安医疗(IDG10.97%),这些有限合伙企业的持股份额都超过5%,但是只有联想投资所投的合康变频、星期六详细的往上披露了有限合伙企业的GP、LP情况;九安医疗则只披露了IDG的GP(判定GP是基金的实际控制人),而没有披露LP;九阳股份和乐普医疗压根就没怎么披露相关信息。由此判断,证监会对于有限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如何披露信息并没有固定的要求。从案例来看似乎没有什么定式,主要还是看预审员,如果他怀疑你的合伙企业投资有问题或者他对你的合伙企业不熟,要求你披露,那也只能披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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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121736 【思路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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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121738 一、基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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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121740 (一)设立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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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121742 1.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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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121744 2.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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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121746 3.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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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121748 4.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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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121750 (二)合伙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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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121752 1.依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订立;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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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121754 2.新法强调了合伙企业的独立性,更加强调了合伙企业的意思自治,从而突出合伙协议的作用和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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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121756 (三)纳税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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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121758 1.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国家有关税收规定,由合伙人分别缴纳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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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121760 2.对合伙企业的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不征收所得税,只对合伙人从合伙企业取得的收入征收所得税,是国际上的普遍做法,也是合伙企业同公司等其他企业组织形式相比更具有吸引力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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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121762 3.现行合伙企业法没有对合伙企业是否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进行规定。在该法实施过程中,2000年国务院规定对合伙企业停止征收企业所得税,只对其合伙人比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因此,实践中对合伙企业也是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这次修改合伙企业法,根据合伙企业的特点,并结合实践经验,对合伙企业是否缴纳所得税问题予以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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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121764 (四)事项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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