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04125132
为解决北京鹏和祥生产经营用地不规范的问题,发行人拟采取以下两方面的措施:
1704125133
1704125134
1如该宗土地的出租方北京金宇瑞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能在短期内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发行人拟与北京金宇瑞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协商,或采取受让方式取得该宗土地的使用权,或继续采取租赁的方式,从而解决北京鹏和祥目前用地不规范的问题。
1704125135
1704125136
2发行人也已积极物色新的具有合法产权的生产经营场地。根据2008年3月怀柔区桥梓镇人民政府出具的证明,该房地产用地属于建设用地,符合镇区发展规划。近几年内,该地区无市政动迁的规划。但北京鹏和祥如需迁址,相关的搬迁费、因生产停滞所造成的损失以及其他费用由发行人控股股东承担,因此不会对北京鹏和祥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1704125137
1704125138
3招股书就该不规范问题做出重大风险提示。
1704125139
1704125140
五、卓翼科技(002369):租赁无产权房产
1704125141
1704125142
目前的生产经营场所暨深圳市南山区西丽民企科技园5栋厂房1~6层系发行人通过租赁方式取得,由于历史原因,该厂房未取得房地产权证书,虽然此种现象在深圳较为普遍,但若发行人目前租赁的厂房被强制拆迁,仍会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1704125143
1704125144
出租方于2007年11月22日出函证明根据其所获信息及地方政策显示,发行人租赁的该栋建筑在2013年5月31日前未被政府列入拆迁范围。
1704125145
1704125146
深圳市南山区桃园街道办事处出函证明由于深圳市历史原因,该工业园的所有建筑均未办理相关的房产证,截至2007年12月12日,尚未接到拆迁通知,发行人租赁的该生产经营场地暂不会被列入政府拆迁范围。
1704125147
1704125148
深圳市南山区旧城改造办公室出函证明深圳市平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和深圳市南山区桃园街道办事处的出函所述属实。
1704125149
1704125150
深圳市规划局于2009年7月10日出具深规函(2009)第1375号函,证明发行人合法租赁的该栋建筑在近期(3年以内)没有被纳入旧改或拆迁范围。
1704125151
1704125152
若发行人目前租赁的生产场所在租赁合同期内被要求拆迁,发行人将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寻找合法并适应发行人发展需求的生产经营场地,并组织实施搬迁工作。由于发行人的核心生产设备SMT搬迁难度较小,且实际操作过程中可采用分批搬迁的方式进行,因此搬迁工作不会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此外,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田昱、夏传武出具承诺函,承诺如在合同期内因租赁厂房拆迁致使公司搬迁而造成损失的,将由其二人按比例以现金方式全额承担。
1704125153
1704125154
六、沃尔新材(002130):发行人租赁无产权房产
1704125155
1704125156
发行人目前所有生产经营场地均为租赁方式取得,出租方系村办实体,由于历史原因,未取得出租房屋的产权证书,若租赁的厂房近期被强制拆迁,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1704125157
1704125158
出租方深圳市新围实业有限公司出函证明发行人租用的厂房未被列入拆迁范围;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办事处证明发行人租用的厂房属于1999年3月5日前两规登记建筑,暂不会拆除;深圳市南山区旧城重建局证明上述情况属实。
1704125159
1704125160
出租方深圳市新围实业有限公司出具承诺函,承诺:如在合同期内因租赁厂房拆迁或其他原因致使出租方无法履行租赁合同,出租方将承担发行人因搬迁而造成的损失。
1704125161
1704125162
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持续稳定并满足进一步发展的需要,公司购置了位于深圳大工业区兰景路以东,地块编号为G13111-0093,面积为34,94962平方米的土地自建厂房。
1704125163
1704125164
七、誉衡药业(002437):无偿租赁变为有偿
1704125165
1704125166
为支持公司业务发展,朱吉满、白莉惠夫妇与公司签署了《房屋租赁合同》以及《补充协议》,将其拥有的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170号E座1203、1205、1206、1207、1208室合计500平方米的房屋无偿租赁给本公司北京分公司使用,租赁期间自2007年4月1日至2010年3月31日。由于朱吉满、白莉惠夫妇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双方之间存在关联关系,为确保双方之间的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双方经协商一致,拟终止原《房屋租赁合同》及其《补充协议》的履行,并重新签署《房租赁协议》,将上述房产租赁由无偿租赁变更为有偿租赁。
1704125167
1704125168
2009年3月1日,双方重新签订了《房屋租赁协议》,协议约定上述租赁房产租金为每月人民币15000元整,租赁期限自2009年1月1日起至2010年3月31日止。2009年度公司支付租金总计18万元。
1704125169
1704125170
【案例评析】
1704125171
1704125172
1房产问题是投行业务中再基本不过的一个问题,现行法规体系中却没有一个明确的规定。该类问题最典型的情形就是由于土地使用权本身的问题而导致房产所有权证未能办理。
1704125173
1704125174
2实务操作中可以看出,对于该问题会里的态度还是比较缓和的,只要你的生产经营具有固定且确定的生产经营场所,不管你是买的房子还是租的房子,问题都不大。通过以上案例也可以看出,该问题在深圳上市企业中非常普遍且均未成为上市的实质障碍。但是还是有一些情况是行走在灰色地带,如购买或租赁的房子没有房产证是不是可以?租赁大股东的房子是不是可以?从现实案例来看,这样的问题也不能一棍子打死,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的。
1704125175
1704125176
3总结该类问题的处理思路,应该说深圳的企业已经非常成熟,他们的做法值得借鉴:(1)由出租方和政府证明该违规房产在可预计期间内不会被拆迁;(2)由政府出文证明该问题主要是历史原因造成的,而非公司存在违规行为;(3)积极寻找解决方案,如新建厂房、租赁合法厂房,甚至可以用募集资金来建设合法房产;(4)大股东承诺承担可能带来的风险保证上市公司的利益不受损害;(5)就该问题做出重大风险提示;(6)律师和保荐机构发表核查意见。以上措施的目的就是让证监会相信企业不会因为房产问题而影响正常的生产经营。
1704125177
1704125178
4至于发行人租赁大股东房产的问题,流行观点认为没有问题,只要不存在严重地显失公平和利益输送情形就可以了,当然租赁期限尽量签订得长一些,以保证稳定性。
1704125179
1704125180
5除以上企业外,美邦股份、云海金属、伟星新材、彩虹精化、劲嘉股份等企业均存在该类问题,可以参考。
1704125181
[
上一页 ]
[ :1.704125132e+09 ]
[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