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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马逊的首席执行官贝佐斯从1994年开始做网上书店,跟雅虎的杨致远一样,算是美国互联网界的前辈,比谷歌那哥俩的资历还要深。20年过去,弹指一挥间,与他同辈的人和企业,大都已经“风流总被雨打风吹去”,但贝佐斯和他领导的亚马逊一直快速成长,一直挺立潮头,在2011年成为市值过千亿的第二家互联网公司。这在商业竞争激烈、技术变革飞速的互联网行业,真的是一个奇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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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公司,从来不以市值论。国内也有市值过千亿美元的公司,将来肯定会有更多,但市值多少是一回事,公司值不值得尊重是另外一回事。赚钱再多,如果不能给用户创造价值,甚至以欺骗用户、伤害用户来获得商业利益,这样的企业就不值得尊重。亚马逊就是一家不断提高用户体验、创造巨大用户价值的令人尊重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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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从一些华尔街投资者的角度来看,亚马逊的投资回报率并不是最高的。贝佐斯也一直被华尔街看作一个顽固分子,分析师们讥讽亚马逊的投资回报率只有4.5%~6%,需要6个季度以后才能开始回收投资,每投入1美元才能产生6美分的回报。但贝佐斯不吃华尔街这一套。他在2009年致股东的信中得意扬扬,甚至自大地写道:“在我们的452个目标中,‘净收入’、‘毛利润’和‘运营利润’等字眼一次也没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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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佐斯强调的是客户体验,其实就是我们所说的用户体验。在致股东的信中,他说:“在客户体验方面,我们已经设置了非常高的门槛,并且有着异乎寻常的不断改进的紧迫感。”因此,“我们要基于长远创造更好的客户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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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1994年在网上卖书开始,亚马逊率先利用互联网的技术优势进行各种创新,创造了很好的客户体验。例如鼓励读者写书评,利用读者购买的图书来推荐其他相关产品,等等。这些是传统书店没办法做到的。这些创新被迅速模仿后,亚马逊在物流体系上投入巨资,提高库存周转,加快货物递送速度;顾客不仅能更快地拿到货,还能在线查询订单处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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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的案例应该算是下面这个。《华尔街日报》刚刊出一篇文章《亚马逊最厉害的武器——贝佐斯的偏执》,这篇文章的作者提到,他在亚马逊网站购买了一条价格13美元的运动裤,到货后发现裤子太大想退掉。结果他收到亚马逊的一条重要的消息:他作为一个重要顾客,无须退回这条运动裤就可以拿到退款。换句话说,在评估顾客的重要程度,以及评估退货产生的费用可能会超过这条运动裤的价值后,亚马逊决定让这名顾客白拿一条运动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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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佐斯一直强调的“客户体验”,在亚马逊到底有多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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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博商业周刊》记者布拉德 · 斯通所著《一网打尽》[4]提到这样一个细节:贝佐斯有一个公开的电子邮箱,他会阅读大量的顾客投诉,在邮件中加上一个“?”,然后,把电子邮件转发给相关的亚马逊员工。虽然电子邮件营销为亚马逊挣了很多钱,但是因为顾客强烈投诉,一些生殖健康类产品最终在贝佐斯的要求下停止了邮件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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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亚马逊会把客户体验放到这么重要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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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理解是,零售业作为服务行业,是体验式经济的前沿阵地。传统的经济模式是,制造电视的企业把电视卖给顾客,就完成了销售任务。电视是耐用消费品,企业巴不得顾客从此再也不来麻烦自己,这样它可以用广告和其他手段吸引新顾客。但是,零售业本来利润率就低,它必须依靠顾客持续购买才能产生规模收入。这就意味着像沃尔玛、亚马逊这样的零售企业必须得产生好的客户体验,顾客在购物过程中感觉舒服,才能以后再来购物。这如同我一直强调的那样,任何企业都应该像零售企业一样。用户使用产品的过程,是企业与用户对话的过程。用户买到产品,并不意味着销售任务结束,而是体验之旅才刚刚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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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大家也就能理解,为什么无论是沃尔玛还是亚马逊,都会舍得将巨资投到物流体系上。好的物流体系不仅能让企业精打细算,花好每一分钱,还能让顾客尽快拿到货,提高顾客的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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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佐斯崇尚的“飞轮”理论则是亚马逊体验为王的形象化表达。李黎女士在其《亚马逊的三个顾客》一文中写道:贝佐斯认为,在亚马逊的“飞轮”里,当客户体验更好的时候,流量自然会增加,更多的流量会吸引卖家来网上卖东西,这样顾客就有了更多更丰富的选品,获得更方便的服务,这也将进一步提升客户体验。随着“飞轮”的不断成长,亚马逊的运营成本会被分摊,成本结构将会更加合理,还可以将省下来的钱返还给消费者,以形成更低价,这也是提升客户体验的一个重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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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飞轮”理论,不仅适用于电商,而且适用于所有的互联网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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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贝佐斯来说,亚马逊孜孜以求的卓越的客户体验,已经构成了壁垒。在最近几年,贝佐斯极力扩张,亚马逊到底是一家零售公司、技术公司,还是一家数据公司?看起来,它更像一家基础设施公司,只要有销售行为,它就可以凭借自己卓越的客户体验无处不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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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创造用户价值,然后再产生商业价值,这是我一直强调的。从亚马逊的股价来看,在2009年之前,它一直每股低于50美元。从1994年创立开始,投资者就对这家公司争论不休,因为它总是不按照华尔街的章法来做事,华尔街也不知道它到底会长成什么样。在长达十多年的时间里,贝佐斯不讲如何为股东创造最大的价值,反而大讲如何创造最佳的用户体验。他四处出击花巨资构建了大量用不完的基础设施。这让亚马逊的投资回报率一直无法提高,然而它的客户群体却一直保持增长,且忠诚度高,帮助亚马逊一路打败了众多竞争对手。这让华尔街又爱又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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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让华尔街又爱又恨的企业,才有可能发展成为一个伟大的企业。判断一个公司是否伟大,不在于它创造了多少市值,产生了多少千万富翁、亿万富翁,而在于给顾客创造了多大的价值。在国内,有些企业是靠给用户制造问题,而不是通过解决问题来赚钱。比如在一些城市,你一坐上出租车,前排座位后面挂着的液晶屏就开始播放刺眼、刺耳的广告,而且还关不掉。8年前,绝大多数增值服务提供商通过给客户设计陷阱乱扣费来赚钱,有的竟然还上市了。但事实证明,不为用户创造价值的企业,即使能获得商业价值,也是短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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苹果的像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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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iPhone几乎成了街机,大家用它的时候都在交口称赞,iPad、苹果电脑,苹果的各种产品都有不俗的销量。但是,苹果为什么如此流行,真的只是因为它外形时尚,有很多外观专利,出过土豪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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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创新部分,我们曾讲过苹果如何打了一场侧翼战,从微小的地方入手,一步步实现颠覆的例子。除了创新,苹果为什么会有那么多忠实的用户,从iPhone 4,一直用到iPhone 5S,甚至从用iPhone,发展到用iPad,最后连笔记本电脑都换成了苹果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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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这种忠诚度很大程度上来自于苹果产品的创新,对用户体验的追求一直持续下去,并始终贯穿于每一种产品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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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做一个简单的实验。你给你年迈的父母或者一个五六岁的小孩子一台iPad,一台安卓系统的平板电脑,一台视窗系统的电脑。一个小时以后,他会用哪台?结果肯定是苹果的产品。下载一个软件,视窗系统会让你下载安装,不停地点“下一步”,但苹果的一个进度条就能完成这种傻瓜式操作。复杂变得简单,这是很重要的用户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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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做过一款产品,360安全桌面,在个人电脑上试图模仿苹果iPad的体验。我们的第一版是把画面切换回来,但做完了之后,跟苹果的感觉差很多,山寨味很浓。我们就找到一个研究苹果的专家,他仔细给我们上了一课。我们才发现,真的苹果里有一个加速的函数,有一个运动的模型。iPad翻屏的时候,不是一个简单的匀速运动,是一个加速运动,到边界的时候,甚至会有一个反弹。为什么苹果要做得这么细致?为什么要这么下功夫?因为它需要让自己的体验被用户感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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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布斯传》里有一个例子,可以说这个例子已经达到了变态的程度。乔布斯有一天给谷歌高管打电话,说苹果iOS有一个谷歌地图图标,放大多少倍之后,第三行一个像素颜色不对,他认为这影响了iOS的美观。这就是对细节的一种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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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苹果并非是一个神话。它经历了一个典型的从不起眼的低端市场切入,一步一个脚印地从用户的角度出发,体验为王,不断改进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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