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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193729 为了避免不必要的民事法律争议,在众筹模式设计及具体的交易流程设计上,要关注每一个细节,把每一个细节用相应的法律文本固化下来,避免因约定不明而发生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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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193731 (1)股权众筹规则设定明确、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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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193733 作为股权众筹平台,应当设立好股权众筹规则,参与者必须遵守股权众筹规则,符合设定的规则,则众筹成功,反之则视为失败。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设立一个明确的合理的众筹规则关于众筹的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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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193735 (2)交易流程契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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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193737 对于交易架构中涉及的任何一个利益相关者所参与的任何一个交易流程都要契约化,具体指将交易架构中相关交易主体之间涉及的交易形成合同关系,用合同条款固定各方的权利与义务关系,使得各方法律关系清晰明确。能够在线签署的合同尽量全部在线签署,不能够在线签署的合同,应当在项目发起股权众筹之前,在线下完成线下有关合同的签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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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193739 在股权众筹交易架构中涉及的交易关系可分为如下几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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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193741 1)投资方与股权众筹平台之间的信息服务合同关系:由股权众筹平台为投资人审核股权融资方的资信,并提供相关的初步尽职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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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193743 2)投资方、股权众筹平台与第三方资金监管平台之间的资金托管或监管关系:投资人的投标资金委托第三方监管,此第三方是银行或第三方支付。这个第三方负责监管投资人的资金以及回收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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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193745 3)股权融资方与股权众筹平台的信息服务合同关系:由平台为股权融资人寻找投资人,负责提供撮合匹配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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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193747 4)投资方与股权融资人之间的股权投资法律关系(增资扩股或增资+转股):由投资人直接投资而与融资方形成的投资合同关系(与被投资公司形成的增资扩股关系或与原股东形成的股权转让关系),该合同关系是股权众筹交易架构中的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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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193749 5)投资人之间形成的股权代持关系或者有限合伙企业关系:以股权代持方式投资于标的公司则为股权代持关系,以设立有限合伙企业方式投资于标的公司则为有限合伙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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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193751 6)股权众筹平台与有关合作方(孵化器、投资基金机构等)形成的合作法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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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193753 7)投资人中的领投方与普通投资人之间形成的合投法律关系(采取领投+合投模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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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193755 (3)交易合同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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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193757 对于上述交易形成的合同,若需要在线下完成的应当签署书面的纸质版协议,若需要在线完成的,应当利用互联网技术在线完成交易流程,并签署相关的电子合同,以确认电子档案或电子证据形成。为了保证数据真实及证据效力,可以引入时间戳及电子证书认证方法进行线上版合同的保全。关于电子合同问题,我国的《电子签名法》已经有明确详尽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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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193759 (4)风险提示要详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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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193761 对于融资方在平台发布的股权融资信息,一定要在线向投资人提示可能存在的各类风险,以告知投资人慎重做出投资决策,对于相关提示,建议参考银行网银在线风险测评通知等流程和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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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193763 (5)对纠纷解决方式事先约定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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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193765 为了避免由管辖不明问题引发的争议,可在相关合同中直接约定争议的解决方式,或者诉讼,或者仲裁,以避免由管辖不清晰引发的系列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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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193770 股权众筹:创业融资模式颠覆与重构 [:1704192656]
1704193771 股权众筹:创业融资模式颠覆与重构 第7章 我的公司我做主——股权众筹如何发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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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193773 在了解了股权众筹的基本交易结构及存在的法律风险之后,相信大部分读者已经对股权众筹有了一个较为清晰的认识。那么,读者接下来可能会问的第一个问题是,该如何成功地发起一起股权众筹项目呢?本章就为大家简要介绍这个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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