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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391041 ③亏损弥补错弊。《企业财务通则》规定:企业发生的年度亏损,可以用下一年度的税前利润弥补;下一年度利润不足弥补的,可以在5年内延续弥补;5年内不足弥补的,应当用税后利润弥补。企业发生的年度亏损已超过用利润抵补期限的可用企业的公积金弥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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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391043 实际中存在着企业发生的年度亏损业务方面的会计错弊。常见的是,对应用税后利润或公积金弥补的年度亏损用税前利润弥补了,从而少纳了所得税。当然也有企业对亏损不予弥补,虚增利润,一旦承包期满承包人卸职之后,才发现企业已经亏空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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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391045 例如,某企业2003年亏损100 000元,2004年至2008年连年实现利润 10 000元,按规定可用税前利润补亏,这样弥补之后,2009年度企业“未分配利润”明细账仍有借方余额50 000元(100 000 - 50 000),当年实现利润60 000元,企业便直接弥补亏损50 000元,再计提所得税,造成错弊。如果用税后利润弥补,当年,即2009年,只能弥补亏损额60 000(1 - 25%)= 45 000元(假设60 000即为交纳所得税基数),多弥补了9 800元,当然此处也造成少交所得税 16 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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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391047 查证此类漏洞,审查人员应审阅从亏损发生年度到本年的盈利及补亏资料,以分析当年的用税前利润补亏是否合理。另外,还应了解有关亏损用利润补亏的期限与该企业的实际情况,因为如果超过了用利润弥补的期限就应用公积金补亏,这类错账也是存在的。另外,识别人员也应检查有无不弥补亏损的现象,以便查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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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391049 另外,利润分配中的许多项目均有特定用途规定,识别人员也应对其使用情况进行分析检查,保证利润分配的正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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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391052  为少交税,用“应付账款”隐匿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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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391054 (1)发现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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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391056 查账人员在查阅某工业企业2008年5月份利润表时,发现该期销售收入与以前各期相比有明显下降,但销售成本水平无明显变化,决定进一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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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391058 (2)跟踪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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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391060 经查阅5月份“银行存款”日记账,发现有一笔暂存款46.8万元,对方科目为“应付账款”,经调阅2008年5月20日10#记账凭证,凭证记录的内容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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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391062 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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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391064 银行存款 468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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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391066   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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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391068 应付账款 468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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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391070 该凭证所附的原始凭证是一张托收回单,说明该张记账凭证不符合实际业务情况;经审查该单位销货发票,发现存根中有一张销售金额40万元,增值税6.8万元的发票与该记账凭证所记录的单位名称相同,进一步询问当事人确认该单位将正常的销售收入作为“应付账款”处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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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391072 (3)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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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391074 被查企业为了达到少交税、少计利润的目的,利用“应付账款”账户隐匿收入40多万元,造成该期利润不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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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391076 (4)调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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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391078 ①如果上述问题在2008年5月份当期被发现,被查企业应编制调账分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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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391080 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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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391082 应付账款 468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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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391084   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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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391086 主营业务收入 400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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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391088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68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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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391090 ②如果该问题在2008年终结账以前被发现,应编制调账分录如下(假定该企业采用账结法核算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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