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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430174 [236]东山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贯彻市委有关开展市场‘群管’工作指示的报告》,1976年4月17日,东山区档案馆,052—A1—1—004,第33—3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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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430176 [237]《印发区工商局关于建立义务市场管理员的意见》东革办〔1976〕3号,1976年1月,东山区档案馆,007—A1—4—016,第76—7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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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430178 [238]广东省地方史志委员会编纂:《广东省志·工商行政管理志》,广东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第22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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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430180 [239]广州市白云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编:《白云区工商行政管理志》,1996年11月,第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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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430182 [240]东山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贯彻市委有关开展市场‘群管’工作指示的报告》,1976年4月17日,东山区档案馆,052—A1—1—004,第33—3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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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430184 [241]广东省地方史志委员会编纂:《广东省志·工商行政管理志》,广东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第220—22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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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430186 [242]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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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430188 [243]广州市从化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编:《从化县工商行政管理志》,1993年,第6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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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430190 [244]广州市越秀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编:《越秀区工商行政管理志》,1992年6月,第34—3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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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430192 [245]广州市白云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编:《白云区工商行政管理志》,1996年,第3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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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430194 [246]广东省地方史志委员会编纂:《广东省志·工商行政管理志》,广东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第242—24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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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430196 [247]广州市从化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编:《从化县工商行政管理志》1993年版,第68—6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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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430198 [248]广州市番禺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编:《番禺县工商行政管理志》1988年版,第3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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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430200 [249]广东省地方史志委员会编纂:《广东省志·工商行政管理志》,广东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第242—24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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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430202 [250]Prasenjit Duara,Culture,Power,and the State:Rural North China,1900-1942(Stanford: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1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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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430207 转变中的工商所:1949年后国家基础权力的演变及其逻辑 [:1704428208]
1704430208 转变中的工商所:1949年后国家基础权力的演变及其逻辑 第四章 工商所转变的宏观图景(1978—):国家基础权力发展的路径依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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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430210 1978年,国家把工作重心转移到经济发展上,推行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改革开放基本路线,在社会经济领域,国家逐渐放弃公有制经济的全面控制,随着市场经济因素的逐步成长,社会经济日趋复杂化和多样化;在政治生活领域,阶级斗争路线和群众运动日益淡出,政治运作日趋正常化。1978年,国务院发布《关于成立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通知》中规定:“县以下设工商行政管理所。各级工商行政管理局人员列入国家行政编制;工商行政管理所人员列入国家事业编制。其工资福利待遇按当地基层税务人员同样对待。”“商标注册和罚没收入一律缴财政部门,作为财政收入的一部分。”[1]由此,全国工商行政管理所建制得到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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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430212 在此后工商所演变的宏观图景中,国家基本上放弃了依靠群众路线来实现市场控制的目标。在80年代的文献资料中,我们已经看不到群众性市场管理组织和机构的运作。按照《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志》,广东各地的群众市管组织在“文革”结束后就“自动解散”了。[2]在这个时期,国家更加依靠通过工商所建设来加强其市场控制。一方面,它与毛泽东时代工商所体制有很大的延承关系,另一方面,它又是国家在新的社会经济空间生长的背景下,为了实现市场控制的目标而推进基层市场管理机构发展的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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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430214 20世纪80年代,为了加强对于个体工商户和集贸市场的管理,工商所对集贸市场实行驻场管理,对个体工商户实行分段专管。在这种管理方式下,国家多次大规模增加工商所人员编制,以适应集贸市场和个体工商户数量的迅速增长。在这个过程中,为了解决工商所人员增加中出现的经费问题,这时期,国家重新允许工商所从市场管理费和个体工商户管理费(简称“两费”)中提取经费,并明文规定了罚没款退库返还政策。这种经费体制在1978年后的延存带来了更为突出的问题:工商所体制不稳定、协管员数量迅速增加、工商所逐利导向在岗位责任制下进一步强化,它还成为了工商所经费难以得到保障的根源。在这种情况下,工商所市场管理的职能遭到扭曲,工商所的发展背离了统治者国家建设的初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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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430216 到90年代中后期,工商部门逐步从集贸市场和个私经济的主管部门转变为社会主义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部门。在这种背景下,国家将工商所经费纳入财政供给,旨在为工商所改革奠定基础。但是,工商所经费保障已经不仅仅是财政经费不足的问题。工商所经费体制演变中的这种路径依赖使得国家力图通过推行收缴、罚缴分离,将“两费”纳入预算管理、收支两条线等改革以保障工商所经费、改变工商所激励体制。同时,国家还逐步稳定工商所体制,推动工商所人员正规化建设和市场管理方式改革,并逐步将工商所的行政处罚权和行政处罚程序建立在法律的基础上,由此遏制工商所经费体制可能带来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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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430218 本章将描绘1978年后工商所变迁的宏观图景,并将此后工商所演变分为两个阶段:改革前和改革后。虽然各项改革措施并非同时推行,在实际运作中,改革也并非一定能够就使得工商所在社会控制和代理人监控方面发生根本性的改变。但为着勾勒1978年后工商所变迁的基本轮廓,本章不对这些问题作深入的考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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