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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431429 [50]访谈,A工商所所长,2006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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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431431 [51]访谈,A工商所办案组工作人员,2006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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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431433 [52]这里不讨论处罚幅度带来的工商所的腐败问题。对于处罚金额的多少,由于法律法规允许一定的自由裁量权,其带来的种种以权谋私的空间也难以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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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431435 [53]访谈,A工商所办案组工作人员,2006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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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431437 [54]访谈,A工商所巡查组临时工,2006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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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431439 [55]访谈,A工商所所长,2006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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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431441 [56]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A分局,《关于印发A工商分局关于进一步推行市场食品准入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工商A分〔2006〕33号,2006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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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431443 [57]访谈,A工商所副所长,2006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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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431445 [58]访谈,A工商所所长,2006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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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431447 [59]访谈,A工商所所长,2006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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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431449 [60]访谈,A工商所所长,2006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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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431451 [61]访谈,A工商所办案组人员(原区个私协会副会长),2006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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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431453 [62]访谈,A工商所巡查组人员,2006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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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431455 [63]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A分局:《绩效考评评分标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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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431457 [64]访谈,A工商所巡查一组组长,2006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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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431459 [65]实际运行中,这两者并不是截然不同。比如,一宗消费者权益受侵害的事件,如果他要求得到经营者予以赔偿,12315就会将它作为申诉案件转到相关部门作为消费者权益保护线索去调解;如果他要求对于相关经营者进行查处,12315就会将其定性为举报转到经济检查部门或者工商所去查处。此外,A分局将举报申诉信息分为特别紧急信息、紧急信息和一般信息。特别紧急信息包括了有毒有害食品进入市场流通领域的,经营者涉嫌虚假宣传、合同欺诈等导致消费者20人以上集体(或委托)上访申诉的,因涉嫌传销或者变相传销等非法经营导致100人以上人员聚集的,因同一经营主体或者同一品牌的商品在一天内被不同消费者反映达20宗以上的等。机房人员还要求每周收看中央台的《每周质量报告》,对紧急信息和特别紧急信息进行汇总分析。(穗工商消〔2005〕376号广州市工商局12315信息报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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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431461 [66]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某分局,《绩效考评评分标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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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431463 [67]访谈,A工商所所长,2006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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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431465 [68]访谈,A工商所所长,2006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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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431467 [69]访谈,A工商所所长,2006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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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431469 [70]《广州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和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综合考评方案》(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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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431471 [71]《A区4-7月“三创”工作考评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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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431473 [72]在访谈中,这两名因为“妨害公务罪”被判缓期徒刑的档主就告诉我们:“当天,附近的空地停了很多卡车,有很多穿制服的人,我们就都知道要来查了,所以一些家就赶快把值钱的东西都搬走,有的家只是想关门就没有事了。之前也查过,关了门的,他们就不查了。所以,我们就用两把大锁把铺子关起来,以为没有什么事。没有想到,穿制服的用一根大铁棍一家一家的把门撬开。我急了,拉住他们不让开,就扯来扯去,后来有5个人按住我的头。因为我有先天性心脏病,所以,我老婆怕我有事,就上去扯他们。他们其中一个人拉住了我老婆的头发,她就回头咬抓他的人。后来,我们就被抓进了派出所。之后,由于我有先天性心脏病,到医院开了证明,所以判了我们缓刑。”根据刑事判决书的陈述,“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王桂君、赵兴龙伙同同案人赵兴君于2005年8月25日11时许,在本市海珠区南洲路池滘村东南街7号其无证经营的玻璃、钢窗档口内,使用暴力、威胁的方法极力阻碍海珠区工商、城管、公安以及街道等联合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其间,被告人赵兴龙持玻璃威胁执法人员,王桂君则咬伤执法人员潘启众的左手背、陈永康的右手臂,抓伤执法人员罗耀华的右手指,经法医鉴定均属轻微伤;而赵兴君则用木板殴打执法人员罗耀华的背部。被告人王桂君、赵兴龙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妨害公务罪,提请本院判处。”“本院认为,根据查明的事实和证据,足以证实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王桂君、赵兴龙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并致执法人员轻微伤,其行为妨害了社会管理秩序,均已构成妨害公务罪。依法应予罚处。唯两被告人均有悔罪表现,可酌情从轻处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王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两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被告人赵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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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431475 [73]《广州工商执法人员遭暴徒围殴,一人被脱掉裤子打》,载《广州日报》,2006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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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431477 [74]Christopher Earle Nevitt,“Private Business Associations in China:Evidence of Civil Society or Local State Power,”The China Journal,No.36(Jul.,1996),pp.25-43;Kenneth W. Foster,“Embedded within State Agencies:Business Associations in Yantai,”The China Journal,No.47(Jan.,2002),pp.41-65;Jonathan Unger,“‘Bridges’:Private Business,the Chinese Government and the Rise of New Associations,”The China Quarterly,No.147(Sep.,1996),pp.79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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