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04491782
解读中国经济(增订版) 二、合作化运动与传统体制的结果
1704491783
1704491784
(一)合作化运动的起因与演变历程
1704491785
1704491786
对于合作化运动,如果不了解背后的机制,是很难了解其真正动因的,因为有关1953年开始推行合作化运动的说法是:如果不进行合作化,就会造成农村里两极分化,地主可能会重新出现。如果这是主要的原因,那么在1949年或之前没收了地主的土地之后,直接就可以把这些无地的农民号召起来参加农业合作社,而且也不会遇到太多的阻力。因为对于那些无地的贫农来说,与之前受地主压迫相比,当然还是和其他农民共同参与合作社更好。在1952年将土地全部分给农民之后,第二年就开始号召农民进行合作化,主要是因为在刚一开始还未遇到城市里发展重工业所要面临的一系列问题。到1953年开始推行重工业优先发展战略之后有关农村的问题就陆续出现了,一方面政府要压低价格购买农产品,另一方面在扩大生产的时候农民又不愿意投入,这才是合作化运动的起因。
1704491787
1704491788
合作化运动也经历了不同的阶段,在1953—1954年间,推行的是所谓的“互助组”。互助组的组织情况一般是这样:由几户农民在农忙的时候自愿组合,土地、耕畜仍然属于个别农户,生产出的产品也归各户所有,但在农忙的时候,三五家自愿地组织起来互助合作。自愿组织是有一定道理的,比如说,有耕牛的人家就可以把耕牛借给别人。再如,收稻子的时候,大家相互帮忙,效率就会有所提高,在很短的时间内能够完成大量工作。互助组在中国农村有它的经济基础,可以说是历来就有,而不是社会主义开始以后才出现的。在农村里经常有所谓的“换工”,即在抢收时,几家共同合作,一次性收割完一家,再到另一家去割稻,换工合作。实际上,这也是互助组的一种形式。由于具有一定的经济基础,互助组在1953年开始推广的时候,在农村里受到了农民的广泛欢迎,很快就在农村里掀起了组成互助组的各种运动。互助组的形式确实带来了某种规模经济,在抢收、抢种、耕地等方面都为农民带来了一定的便利,同时也带来了产量的增加。政府看到互助组受到农民的欢迎,而且有实际的成效,但是三五户的规模还是太小,所以从1954年开始推行初级合作社。
1704491789
1704491790
初级合作社由20—30户农户组成,在农村(特别是江南农村)里将近是一个自然村的规模,这种方式比互助组更往前了一步。在互助组里,土地和生产出的产品都是单家单户的;在初级合作社中,则把地集中起来,这样就不需要田埂,省出了不少土地。分配上有两种方式:一是按照土地和带进来的农具、耕畜等分红;二是按劳分配,把每个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工作量变换成工分,到年终时以扣除种子和肥料等之后的农业净产出按照工分的比例来分配。当时推行的效果也相当不错,政府鼓励和号召农民参加,很多农民也在政府的号召之下参加了这些合作社。当时的说法就是“入社自愿,退社自由”。
1704491791
1704491792
既然初级合作社收效显著,到1956—1957年政府又开始推行起高级合作社,户数在150—200户之间。在华北,村子一般比较大,200户左右还是一个自然村,但在江南村子一般较小,200户就需要把好几个自然村合在一起。原来在初级合作社的时候,土地和农具还是分开的,但高级合作社就不再把生产工具分开,实行完全的按劳分配,在当时来看对农民似乎并没有很大影响。虽然在1956年的时候,极个别的地方曾出现过农民晚上偷偷把耕畜杀了吃掉的情况,但这种情况并不普遍,原因是经过土改以后各家各户的土地和农具相差不大。1956年人大通过一个高级合作社的组织章程,规定高级合作社“入社自愿,退社自由”,政府帮忙组织,而且规定农民一旦对高级合作社不满意就可以退社,退社时必须把原来的土地、农具和耕畜归还给他;除此之外,还规定如果农民在参加合作社期间合作社进行了某些积累,退社的时候也必须把他的那一部分积累折价归还给他。高级合作社在1956—1957年间依然收到了不错的效果,规模经济继续发挥作用,产量持续增加。既然产量还在增加,到了1958年的时候,政府便有理由认为150—200户的规模还不够,于是干脆更大一些,也就成了后来的人民公社。
1704491793
1704491794
人民公社于1958年8月出现,在短短三个月的时间里,就在全国铺天盖地地开展起来,到11月时全国99%的农户都参加了人民公社。平均而言,一个公社有5000家农户、10000个农民和60000亩地,规模非常庞大。发展起这样的规模与水利有关。农业生产需要用水,用水就需要有水利设施。可是单家单户修不了水利,即使到了高级社,一个社里也只有150—200户,要修建大型的水利设施还是显得不足。例如建小水库、修灌渠这类工程,最好是整个公社协调起来进行。5000家农户、10000个农民,这在当时大约就是一个公社的规模,所以整个公社就变成一个生产单位来进行生产。在人民公社时期,社会主义性质就变得更明显了。在高级社的时候,还实行的是按劳分配,先是评功记分,再按照工分来进行分配。到了人民公社开始的时候,就实行所谓按需分配,吃公共食堂,节省下做饭的时间和做饭时需要的稻草,也是一种规模经济的体现。但是问题一下子就出现了。1958年11月人民公社在全国推广开,1959年开始就出现了农业危机,1959年的粮食产量比1958年下降了15%,1960年粮食产量继续下降15%,1961年维持在1960年的水平。这次农业危机持续了3年,导致了3000万人非正常死亡,还导致了3300万人延后生育或少生育,是人类历史上一次巨大的灾害。
1704491795
1704491796
1704491797
1704491798
1704491799
公共食堂的“大锅饭”
1704491800
1704491801
1962年开始公社并没有解体,但是生产恢复到以生产队为单位。一个生产队一般平均有20—30个农户,即回复到初级社的规模,以南方的自然村为主。分配上按照工分制,即按劳分配。总体而言,生产队基本上是初级社的规模、高级社的分配方式。生产队的这种生产方式一直持续到1978年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维持了16—17年的时间,1979年以后变为以家庭为单位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1704491802
1704491803
在1959—1961年的危机以后,政府不再迷信规模经济,从退回到初级社规模这一点能够看出。随着城市的工业化发展和人口增长,对粮食等农产品的需求持续增加的问题还是要解决,政府应做的是加大农业投入。1964年开始在全国推广的现代品种矮秆水稻,是中国农业科学院的科学家自主研发出来的。1976年开始推广的杂交水稻,是湖南袁隆平研发出来的。矮秆水稻一般比常规水稻多出30%的产量,杂交水稻的产量在矮秆水稻的基础上再增加30%。国家从1962年就开始走上这条通过农业科研来提高粮食产量的道路,这些科研经费都需要由政府进行投入。而且有了这些现代的品种,就需要多用化肥,这些化肥也是不小的投入。另外,70年代喊出了“农业的根本出路在于机械化”的口号,现代化的农业投入在这一时期有了很大的提高。
1704491804
1704491805
(二)1959—1961年农业危机的传统解释
1704491806
1704491807
1959—1961年的农业危机造成了大面积的饥荒和人口死亡,对整个国家和民族来说是一场极大的不幸,非常值得国内外的经济学者对其进行深入的思考和研究。尤其是作为中国的经济学家,更是有责任把这一卷入了3000万人生命的现象背后的真正原因搞清楚,因为只有弄清了问题背后的真正原因,才能从根本上避免同样的现象再度发生。对于1959—1961年的大灾害,至少存在三种不同的解释。[3]
1704491808
1704491809
第一种解释认为是因为自然灾害。这种解释在理论上不排除其可能性,但在现实中不容易发生,因为要全国同时发生天灾,而且一连持续三年,可能性实在太小。实际上,农业里的天灾对整个国家来说不一定会造成减产。就水灾而言,受到水灾冲击的地方当年会减产,灾区旁边的省份因为水多了就有可能增产;受灾地区在受灾当年会减产,第二年很可能就会因为地下水位提高而增产。因为缺水一直是中国长期以来非常重要的一个问题,发生水灾必然会把地下水补充充足,可供灌溉的水就增加了。因此总的来说,水灾对全国的产量影响应该不大,旱灾同理,所以,因自然灾害造成15%的减产并连续在全国各地同时发生是不太可能的。
1704491810
1704491811
1704491812
1704491813
1704491814
三年困难时期,当时的国家主席刘少奇上山捡毛栗子、橡子、苦橘子等研究如何解决代食品问题(人民网资料)
1704491815
1704491816
第二种解释认为是人祸。所谓“三分天灾,七分人祸”,“人祸”主要指不当的管理。不当的管理有几个方面:在1958年年底推行公社化的时候,实行所谓的公共食堂,很多人吃饭不用钱,于是就把粮食给吃光了;1959年公社化以后,公社社长、书记等很多领导都不是农民,而是政府直接派下去的干部,没有农村工作经验,也没有农民的耕作知识,当时很多干部就提出了所谓“深耕密植”,误以为耕得越深越好,植得越密越好,不当的耕种方式造成了减产。
1704491817
1704491818
1704491819
1704491820
1704491821
农民深挖“卫星田”
1704491822
1704491823
国外一位研究中国经济非常有名的经济学家提出了第三种解释,认为是因为人民公社规模太大导致激励下降。当时实行人民公社,是平均10000个劳动力种60000亩地,这个规模太大了。当时中国的劳动力数量非常多,如果实行的是按需分配,就会造成这样一种局面:如果是一万个劳动力中一个劳动力干得比较积极,产量增加,这个劳动力分到的是全部产量增加的万分之一;如果消极怠工,产量会有所减少,但个人只减少了整个公社减产的万分之一。这样的激励机制造成大家都不好好干,因为增加的一个单位投入的成本是自己的,但是收益都被别人分了,结果造成普遍的积极性低下,产量也必然会减少很多。
1704491824
1704491825
这三种解释从逻辑上来讲都有可能。虽然我个人认为中国这样的一个大国在全国范围内同时发生天灾的可能性极低,但也不能完全排除。不当的管理会造成减产,这也是不容置疑的事实。如果是实行按需分配,尤其是吃公共食堂,那么积极性可能会下降,减产也是有可能的。所以,以上三种假说在逻辑上都讲得通,但是否能正确地对现实做出有效解释,还有赖于经验的检验。
1704491826
1704491827
一个简单的检验方式是,这三种原因在1962年以后基本都被消除了。如果1959—1961年的大滑坡是由天灾所造成的,那么1962年以后就应该很快就恢复到1958年以前的生产力水平。至于管理不当的原因,首先,公共食堂其实到1959年以后就不再实行,更不用说到1962年以后。干部的指挥方面,“深耕密植”的种植方式在推行不久就被放弃了,尤其1962年以后恢复到生产队,就生产队的规模而言,农村干部在初级社、高级社的时候就已经证明是有能力来管理的,一个生产队只有20—30家农户,因此很难再说是管理不当。关于激励机制的问题,在高级社的时候,一个社的规模大概在150—200户之间,当时推行的就是按劳分配,并没有出现生产力的滑坡。总体上来讲,由于共同接受的这三种假说所造成的影响应该在1962年以后就很快消失了,即使土地的情况和劳动力的健康状况还要一两年的时间才能恢复,那么到1962—1963年,至多到1964年,生产力也应该恢复到了1958—1959年的水平。这是一个常规的推断。
1704491828
1704491829
生产力水平的衡量依靠的是全要素生产率[4],如果1959—1962年的农业危机是由上述三个原因造成,在1962年后的几年时间里全要素生产率就应该很快恢复到原来的水平。然而,虽然我国在1962年以后引进了很多现代科技的成果,比如开始使用化肥、拖拉机,推广现代的良种(中国是最早推广矮秆水稻、小麦的国家,而且推广的面积是最大的),但是农业的全要素生产率水平却一直没有恢复,直到1984年全面推行了以家庭为生产单位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开展个体经营,生产率才恢复到1952年的水平(见图4.1)。这样一来,这三个假说提出的影响因素即使确实存在,也不会是主要的影响因素。
1704491830
[
上一页 ]
[ :1.704491781e+09 ]
[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