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04511070
依据现有的认识,能够支持新的正规经济组织空间确立的根本基础,还是市场深层构造的两大因素:包含有现代内容的财产权利体系和完备的商业法规。在这两个方面展开工作,对中国都具有某种超经验性的和极不确定的风险,这里只能简略地涉及某些关键性的困难。
1704511071
1704511072
在财制权利制度方面,第一个根本问题是所有制的法律表现是否只是具有形式的意义。理论经济学似乎已经养成撇开所有制的法律表现去谈论“本质”问题的学术偏好,但中国的问题恰恰是各种所有制都极度缺乏自己的法律表现。在这种情况下,所有制的革新变化得不到相应的法律肯定(如农村承包经济牵动几亿人的根本利害,但至今仍无一个完备的法律),倒退性变化也就难以制裁。
1704511073
1704511074
第二个问题是如何对待财产形成中的“非劳动收入”。任何国家,更无须说中国这样一个发展中的社会主义国家,如果“非劳动所得”在财产形成中的权重过高,都会给经济和社会发展带来不良影响。但是,何谓“非劳动收入”,比如经营活动和商业性“中介”活动是否可算“劳动”,以及怎样确定各种不同劳动的量,都有大量的混乱认识需要清理。在商品货币的形式下,“非劳动收入”如银行利息是和股息等构成了商品生产的重要组织媒介。现实中货币关系的迅猛发展已经使红利、股息、租金(包括地租)等一系列“非劳动所得”的形式在事实上得到应用,如何在社会观念和法律上对待这个问题,成为我国财产制度确立中的一个敏感方面。市场经济的经验表明,对“非劳动所得”加以法律程序,如征收所得税的限制,这样做的管理成本显然要小,问题是我国如何应用这种经验。
1704511075
1704511076
第三个问题是如何确立公有财产的权利体系。这同目前仍隶属于行政权力的“企业”独立化密切相关,集体公有财产的成立、估取、收益和流转的法律细节规定和程序的有效性,取决于它们对各个成员个别利益的承认方式和对真正合作的鼓励程度。全民财产(如国营粮食企业)的权力不完全性如同股份公司不完全的私人属性一样是明显的事实,但不同规模和不同产业的全民财产不完全性的程度差别,用明确的法律语言来规定是一件困难的事情。还应考虑到,对不完全国有财产权利的法律调整,甚至在最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也缺乏完全成功的先例。
1704511077
1704511078
在商业法规方面,首当其冲的是理顺利益关系与建立市场规则的先后顺序问题。流行的看法是利益不理顺,规则就建不起来。但没有规则,利益恐怕永远理不顺。比如目前从省到乡级政权都拥有的封锁市场权,如果不先通过一个简略的“反封销法”来加以初步约束,那么,即使是“双轨制”策略也未见得真行得通。在各种规则中,如何约束财政向银行透支的程序,以及限制行政权力施行任意的超经济强制,对于市场关系的确立最为重要;其次,如何为日益活跃的信用经济提供简便而有效的法律保障,也显得格外紧迫。从初级商业信用到高级的金融往来,对于旨在节约交易成本的新组织的生存和发展无疑有重要作用。但是,缺乏严格的法规容易导致连锁毁约甚至欺诈横行。当务之急是对从事信用活动的当事人设置资产审查和担保的程序,防止传统无组织势力利用信用手段危害市场和公众利益。在更广泛的基础上,我们必须从清理最基本的商业活动规范做起,如从事买卖活动,必对社会负有维护公平竞争的种种义务,抑制“无商不奸”的传统习俗对改革中不规则扰动的放大效应。总之,这里需要大量的建树,而缺乏文明商业的传统和经验,没有清醒的、倾向坚决的舆论与对商业道德的基准的支持,专业人才的稀缺和几乎社会性的对“规则”的轻视,必然构成这方面的重重障碍。
1704511079
1704511080
从组织创新到制度创新都不可避免地涉及多样化和规范化的关系。为了冲破旧有体制及其价值观念的束缚,多样化的改革实践显然减少了风险,提高了成功的可能性。同时,中国幅员辽阔,经济政治社会发展的不平衡也是多样化改革模式的客观基础。不过,对多样化的肯定不能超出合理的限度,因为整个旧体制的交替过程,总在较深层次上有一些共同的问题,要靠共同的制度和组织规范才可能真正解决。如果找出的似乎仅仅是只适用于一地一时的答案,那么,这种解决方式就难以制度化,难以向更普遍的范围推广,进步的速度可能因此大大减缓。对于具有极强的中央集权统一倾向的我国而言,地方模式也属于非正规组织领域,因此,前文的观点在这个问题上也是适用的,只在非正规组织领域内允许创造和突破,否则永远不会得到制度性成果。例如,目前包括温州模式在内的各个地方模式都尚未完全解决明确的财产法权体系的问题。因此,所有地方模式的稳定、巩固和继续发展,都应进一步面对在深层构造中具有同样性质,因而也需要同样的解决原则才能解决的问题。丰富多样的个性中所包含的内在稳定的共性,是农村深层改革中十分值得注意把握的命题。
1704511081
1704511082
最后,我们特别强调借鉴。比较现代化的研究表明,现代化关系大规模变革的阶段,都包括两个基本的革新过程:转化,即改造在现代以前已经存在的特质;借鉴,即参照适用于自己的模式建立新的制度和价值标准。区别在于,那些已具备现代化主要前提的国家,可以在很大程度上依靠转化;而缺乏某些必要前提的国家,转化的机会较少,借鉴的必要性就相应增加了。中国在全球现代化过程中的落伍,与拒绝借鉴和学习有极大的关系。因此,善于独立地借鉴一切有用的国际经验,显得格外重要。正像马克思主义绝不是背离人类文明大道的产物一样,实践中的社会主义也没有可能闭门在孤寂中完成自身的创新。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着手进行现代化的国家都面临大量的新知识,这些知识简直无法像19世纪末的日本那样在一代人的时间里加以吸收。中国人应当睁开眼睛看人类文明已提供的创新成果,实行勇敢的拿来主义。在借鉴中保持民族的一体性而不使社会解体,这对促进接收现代文明知识具有更大的意义(西里尔·E·布莱克等,1984)。后包产到户阶段是创新的阶段,面临着十分繁重的深层构造改革的使命。8年成功的改革给它以鼓舞,而停顿下来舍弃前功的危险,则给它以鞭策。
1704511083
1704511084
参考文献
1704511085
1704511086
[1]国家统计局农业统计司:《我国农民生活的巨大变化》,中国统计出版社1985版,第5—9页。
1704511087
1704511088
[2]宋国青、罗小朋:《经济结构与经济改革》,《农村·经济·社会》,第2卷。
1704511089
1704511090
[3]高小蒙:“粮食备忘录”,《发展研究通讯》,总第21期(1986年10月)。
1704511091
1704511092
[4]中国农村发展问题研究组:《国民经济新成长阶段和农村发展》,见周其仁编:《农村改革与发展》(上卷),牛津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
1704511093
1704511094
[5]刘运梓:《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农业和农村》,农业经济学会1985年铅印本,第92页。
1704511095
1704511096
[6]黄宗智:《华北的小农经济的社会变迁》,中华书局1986年版。
1704511097
1704511098
[7]弗·布鲁斯:“社会主义经济和运行问题”,《社会主义经济模式问题论著选辑》,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
1704511099
1704511100
[8]亨利·勒帕日:《美国新自由主义经济学》,北京大学出版社1985年版,第9—11页。
1704511101
1704511102
[9]罗纳斯·科斯,1937年。
1704511103
1704511104
[10]西里尔·E·布莱克等著:《日本俄国现代化》,商务印书馆1984年版。
1704511105
1704511106
[1]本文于1986年10月完成初稿,12月完成修改稿,参加撰稿的除本书作者外,还有戴小京。文稿经发展研究所诸多同事讨论、修订,曾以“发展研究所综合课题组”名义发表于《经济研究》,1997年第1期。
1704511107
1704511108
1704511109
1704511110
1704511112
改革的逻辑(修订版) 第三部分 土地制度改革
1704511113
1704511115
农村改革:国家与土地所有权关系的变化[1]
1704511116
1704511117
——一个经济制度变迁史的回顾
1704511118
1704511119
中国的经济改革正在广泛地改变资源利用的产权形式和效率。这场变革的背景,是原有社会主义国家对经济活动控制模式的失效和日益松弛。本文讨论这场大变革的发源——农村改革的经验。
[
上一页 ]
[ :1.70451107e+09 ]
[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