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04540130
1704540131
想想吧,一间私营的电影院,老板不可能不知道怎样定价才对,或起码知道价位大概应该为几。黄牛老兄要从中取利,谈何容易?大手购入一批电影票,猜错了市场的需求,只卖出其中一小部分岂不是血本无归?这就带来黄牛老兄们要与电影院的售票员串谋行动之举:卖不出去的可以静静地退回给票房。这是香港五十年代的经验,导致电影院的老板们到警署投诉,促成政府立法禁止黄牛行动。这可能是炒黄牛一般属非法的主要原因。今天的电影院一律以计算机处理票房操作,炒黄牛近于绝迹了。
1704540132
1704540133
今天,国内的音乐演奏会、体育比赛等项目,皆有黄牛党的存在。那是为什么呢?一个原因,是这些节目的票价够高,炒上炒落都有点油水。另一个原因,是这类演出,在国内通常有免费的赠票送给达官贵人,而这些君子们往往不知莫扎特是何许人也,黄牛老兄于是把这些懒得出现的君子的门票弄到手。再另一方面,任何演出,总有些购买了门票的人因为某些事故而不能参与,于是通过黄牛老兄放出去。炒赠票或因事故而不参与的票,往往炒落——即是黄牛票价低于原定的票价。当然,有了黄牛老兄的存在,购买了票的顾客可能见黄牛票价大升了而放出去。
1704540134
1704540135
有一次,在上海要参观世界乒乓球决赛,黄牛老兄担保一定有最佳座位,说明票价大约会高出原价百分之五十。到那天,知道决赛的全是中国球手,该老兄说不用急,票价一定会下跌。我和太太等到开场前二十分钟才抵达,结果以半价得票。
1704540136
1704540137
两年前在广州听某钢琴演奏,在演奏厅门外有两位黄牛老兄求票。以为一定爆满,殊不知进场后,竟然发觉三分之二的座位是空置的。我立刻考查,发觉黄牛老兄要炒落。他们要以廉价购入因事故而不能参与的弃票,赚一小点钱但以低于原定的门票之价出售。那时该演奏厅的售票处还在卖票,但票价是硬性规定了的,不能改,售票员于是眼巴巴地看着黄牛老兄在面前割价抢生意。
1704540138
1704540139
最困难的解释可能还是英国伦敦音乐剧的黄牛安排。这些音乐剧一般上演好几年,而往往未来一年甚至两三年的门票一早就全部卖清光。短暂的低估了需求可能,但那样长线甚至永远地低估是不可能的事。然而,一位外来的游客要看任何音乐剧,只要出得起钱,有黄牛组织可以光顾,而最方便是名牌宾馆的服务处了。属非法,没有告示说有票出售,但如果轻声地问服务员,他会拿起电话,让你讨价还价一下,门票在半个小时内送到。票价比原价高很多,但顶级的座位随时可获。十多年前在伦敦,我们一家炒了两场,其中一场的顶级座位从原价的五十英镑炒到二百英镑,太贵,只让两个孩子去看。伦敦的黄牛党也神乎其技,只开场前几个小时购得黄牛票,价够高座位果然绝佳,而令人佩服的是这样的黄牛处理,两场皆坐满了观众,空座一个也见不到。(我没有去的那场,叫儿子数空座回报。)
1704540140
1704540141
我想到的解释是价格分歧。音乐剧的老板及他们的票房无从判断谁是本地人,谁是愿意出高价的游客。他们于是一只眼开一只眼闭地让黄牛组织先购入一两年的门票。黄牛组织有不同的等级层面,可以鉴辨不同类别的顾客,价格分歧于是出现了。有了这价格分歧的处理,音乐剧的老板以不分歧的票价出售给黄牛组织,其总收入是会高于不容许这些组织存在的。这是经济学。
1704540142
1704540143
相比起来,香港的迪斯尼乐园就显得愚蠢了。几年前启业后不久,一些买了门票的内地客不光临,托黄牛在园外出售。乐园报警,拘捕了一男一女,舆论哗然。蠢到死,出售后容许黄牛转让的门票,其原价当然比出售后不容许转让的卖得起钱。这也是经济学。
1704540144
1704540145
1704540146
1704540147
1704540149
新卖桔者言 五、独裁的游戏(五篇)
1704540150
1704540152
垄断可能是竞争的结果——为微软说几句话
1704540153
1704540154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日
1704540155
1704540156
美国富可敌国的、有金漆招牌的微软公司,最近在一件被称为本世纪最大的反垄断官司案中,被法官杀得落花流水!虽然要待明年才判案,但此判也,凶多吉少,而庭外和解总不会得到甜头。据说微软打算上诉,但上诉既不能拿出新证据,成功的机会是不大的。
1704540157
1704540158
实不相瞒,我曾经是美国反垄断官司的专家,在学术上作过研究,而在经验上也作过两件超级大案的幕后经济理论顾问。我赞成竞争,所以从来不反对以竞争的方法去争取垄断。因此,在利伯维尔场竞争下所产生的反垄断案件中,我永远是站在辩方那一边。控方请我做顾问好几次,我都推却了。
1704540159
1704540160
微软官司的法官公布他的见解后,好些人大声拍掌,尤其是那些曾经与微软竞争的败军之将。香港的《南华早报》也站在法官那一边,认为微软有所不是。我认为这些人不明白市场,不明白竞争,更不明白美国的反垄断法例是怎样的一回事。
1704540161
1704540162
说来不容易相信:美国的反垄断法例是没有法律的——有法例没有法律——永远都是武断,很有点乱来。这法例反对的不是专利,也不是垄断,而是垄断的意图及行动。那是说,这法例反对的不是名词的“垄断”,而是动词的“垄断”。然而,市场的所有竞争,都是要把对手杀下马来,不多不少是有点垄断的“动作”的。
1704540163
1704540164
说反垄断的官司判案历来武断,有点乱来,微软目前的官司就是例子。要不是微软赚那么多钱——要不是盖茨那样富有——何罪之有?要是你和我在美国试行微软做生意的手法,但赚不到钱,或亏大本,那么就算你和我跪地恳求被起诉,美国政府也必定视若无睹。换言之,微软的问题,是钱赚得“太多”,在竞争中所向无敌。令人费解的是,在反垄断法例中赚钱多少从来没有提及。
1704540165
1704540166
我认为除了赚钱,今天微软在这场官司上所遇到的困境,还有三个原因。其一是他们不选用陪审团。可能今天美国的反垄断官司与二十年前我参与时有所更改,但据我当年所知,被控的一方是可以选择有还是没有陪审团的。当年,一般律师认为,复杂的案件,陪审团难以明白,所以要选单由法官裁决。微软的案件极为复杂,但我认为选用陪审团是上策。这是因为好些人买了微软的股票,或起码有不少朋友买微软而赚了钱。在一般市民的心目中,微软的形象实在好。这家公司把西雅图的经济搞上去,也是美国今天以科技雄霸天下的一个大功臣。
1704540167
1704540168
其二,微软在这场官司中,雇用的律师虽属一流,但对经济理论的阐释却不足。竞争与垄断的概念,竟然没有人对法官解释清楚。
1704540169
1704540170
其三,把软件连带硬件一起出售,可以防止软件被盗版或盗用。这是个重点:微软可以说他们坚持软、硬搭销,不是为了垄断,而是要为软件防盗。我认为起码在某程度上,这是事实,但为什么微软没有把这重点说出来?
1704540171
1704540172
垄断的成因有四种。从社会经济利益的角度来衡量,只有一种是不可取的。其一是垄断者有特别的天赋,像邓丽君那样的歌星,或多或少有垄断权。这种垄断是不应该被禁止的。要是邓丽君还在,你要把她杀头,还是让她笑口常开地唱下去?
1704540173
1704540174
第二种垄断是有发明的专利权或版权,或商业秘密。这种也不应该被禁止。没有发明专利,世界上不会有爱迪生,虽然此公最后因为专利官司打得太多而近于一贫如洗。
1704540175
1704540176
第三是最难明白的,而也是美国反垄断法例最通常针对的垄断。这就是在竞争中把对手杀下马来。这种垄断有垄断之貌而无垄断之实。一万个竞争者中只有一个不被淘汰,但这生存的“适者”,分分钟都惧怕众多的败军之将卷土重来,所以他的产品价格不可能是垄断之价。这是微软的“垄断”,有貌无实,是不应该禁止的。
1704540177
1704540178
据我所知,赞成利伯维尔场、高举竞争的有道的经济学者,反对的垄断只有第四种,那就是由政府管制牌照数量,或由政府立法来阻止竞争而产生的垄断。这种垄断香港政府是专家,也难怪几年前消费者委员会提出的反垄断建议遭到漠视了。
1704540179
[
上一页 ]
[ :1.70454013e+09 ]
[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