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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546380 问题是,“前理论十足,后一般化不够”。此话怎么讲呢?九篇案例研究报告中,至少六篇的引言或导论立足于制度经济学的理论来提出问题。这就是所谓“前理论十足”。提出问题,描述个案,分析讨论,假设检验,一路来到结论,但是读来令人气短:绝大多数的结论里,没有费心把研究过的实例一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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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546382 口说无凭,有兴趣的读者还是随我快速翻阅一下九篇案例报告的结论部分。樊纲和刘世锦、江小娟两篇,结论用来讨论政策;孔泾源和张曙光则集中展望制度的演化方向(一个正向,一个逆向)。政策和展望当然重要,但它们都不是对实例中的经济行为或制度变迁过程进行抽象而得出的一般化结晶。张宇燕的案例分析理论性很强,但结论部分不知怎么来了一个“中国古典式”的模棱两可:“国家垄断的强化和弱化,特许权的扩大与缩小,至少用历史眼光看,恐怕也只能是一件因时而论而定的事情。”唐寿宁越写越实,图书馆的案例被放到附录,全篇以故事和故事的概括收尾,没有为提炼他的故事留下空间。陈郁结论中的“经验总结”部分一样是故事的概括,而“理论总结”部分里的概念,如他的评论人张军先生批评的,“并没有在先前的案例分析中得到相应的体现和运用”(第53页)。换言之,不是自己研究过的实例的一般化,而是搬来的一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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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546384 在我读来,九篇中只有杨晓维和盛洪两篇的结论用心对实例中的行为和过程抽象。杨晓维的故事一流,已如上述,他的结论也提升了实例中包含的有关“制度创新”的一般道理。但是,杨的结论似乎仍然过多地受到经济学家已有“框架”的束缚。“红庙子”的故事其实已经表明,所谓“自发的”股权交易不仅包含着纯粹“私人和自愿团体”的努力,而且包含着地方政府的默许和中央政府的鞭长莫及或眼开眼闭。“红庙子”的兴盛,是私人和自愿团体在盈利潜能的驱动下,与地方政府利益达成一种默契的结果。后来这个默契瓦解了,股票交易也由盛转衰。因此,这里有可能得出比林毅夫“自发的制度创新和强制的制度创新”范式更为丰富的创新范式。创新可能超出了纯粹私人自发的水平,但却还并不是政府强制性引导的结果。只要私人努力“诱致”政府不反对或默许,制度创新也可能发生。但是杨的结论限于“自发创新”和“强制创新”两个范式的讨论,虽然他对政府强制创新模式留下了深深的怀疑。我自己在研究农村改革的实例中也发现,包产到户合法化,就既不是纯粹的私人努力,也不是政府强制性创新所能实现的,它是在农民和政府(首先是地方政府)之间的互动中达成的。这里正好一并提出来求教于杨晓维、林毅夫和其他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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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546386 盛洪的结论部分对计划权利的交易在什么条件下可以合法化作了很好的一般化归结。从结论里,我们可以得到对计划体制转型的、超越外汇额度交易个案的更一般的理解。盛洪的结论不是没有再讨论的余地,但在科斯方法论的意义上,我对他的结论没有批评。顺便提一下,这个案例的写法几乎没有“前理论”色彩,盛洪显然把抽象的力气都留到了后部,也就是把实例一般化。在天则的同人当中,只有盛洪一人访问过芝加哥大学法学院,当面得到科斯的指教。也许因此盛洪的研究风格就受到科斯的“传染”。略为遗憾的是,盛洪的“再传染力”好像还不够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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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546388 我们无从知道天则所首批成果在“把实例一般化”方面普遍薄弱的全部原因,只有他们自己的总结才更可靠。但有一个推测我要不揣冒昧地在此提出,这就是研究工作中的资源配置(研究基金和时间)失当。据我观察,现在利用基金、特别是国际基金的研究项目,几乎没有不重视事实调查和数据收集的。但是往往“粗材料”到手之后,精力、钱和时间都不多了,正好匆匆了事,再奔下一个。其结果是,对千辛万苦收集的原材料的加工再加工不足,原料还没有被充分“咀嚼”,就“上市、出口”了。1991年我刚到洛杉矶的时候,南加州大学两位教授研究中国的乡镇企业。我们一起谈过几次,也收集了一批资料。过了不久,他们写出了一份200页的项目书,内容包括背景、问题、已有文献、假设、模型、数据来源说明和初级检验结果。这份项目建议书显然要比国内许多研究成果还像“研究成果”。后来我知道,在美国手里拿着“半成品”或“大半成品”申请研究基金的可不是少数。这种“国际惯例”对科学研究的利弊如何,我没有全面评论的资格。但是这种做法至少有一点好处,一旦得到资源,可有力量对半成品或大半成品施加精加工。有此认识,我才敢斗胆在今年向樊纲建议,希望改革研究基金会向近年利用各种基金做的一些大型研究项目追加资源,专门用于开发潜在的高附加价值。天则的这批成果,花在再加工方面的资源应该说已经不少,从本书中执行主编给许多作者的建议修改信和评论人的评论,可以看出。但即使如此,本项研究中残存的附加价值还是极为可观。福特基金会如果有意,不妨考虑对这批已经对真实世界下过功夫的作者们追加一点资源,专门用于再整理、再提炼和再“咀嚼”,专门用于逼迫他们“静想”和“静写”。如此,大有希望“憋”出一些对中国制度变迁的更高质量的“一般化”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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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546390 经济学之路 [:1704543308]
1704546391 超越“实证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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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546393 在利用科斯方法论的几个关键词对天则的制度变迁案例研究作了一番散漫的评论之后,我想回到对科斯方法论的一个“误会”来结束本文。科斯倡导的研究真实世界的经济学,常常被叫做“实证经济学”。更为广泛地,是把一切研究现实的作品,都称之为“实证经济学”。例如,本书执行主编张曙光就把案例研究看成“是进行实证分析的重要方法”(第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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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546395 实证经济学(Positive Economics)因为涉及到哲学上实证主义的影响而源远流长。经典的实证经济学强调理论的精确性可以由假设与事实的一致性而得到基本检验。但是自从弗里德曼1953年《论实证经济学的方法》的论文发表之后,此种经济研究方法论变得特色鲜明而影响广远。弗里德曼的中心论点是,各种互相竞争的理论的优劣,应当以它们产生的预言的准确性来衡量。对于弗里德曼来说,可用经验事实检验的预言(prediction)是经济研究的核心。如果经济学家提出一个能与事实“令人惊奇地一致的”预言,那么这个预言有没有现实的基础并不重要。在弗里德曼看来,如果简洁的、想像的预言能被验证,说明理论能用较少的投入解释大量的事物,恰恰是理论“经济性”的表现。简言之,预言的现实性并不重要。弗里德曼自己提出的“永久性收入”假说就是如此。“永久性收入”并不是可以观察的,但是这一想像的假说与居民住户的消费数据之间的一致性却比凯恩斯理论的说明更好。虽然弗氏的这种实证经济学后来受到许多批评,如萨缪尔森指责这是蔑视逻辑法则,但是经济学家试图“猜出”一个同数据一致的预言的方法,还是大行其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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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546397 科斯对以上方法都不满意。对于罗宾斯式的以检验假设与事实一致性为中心的实证经济学,科斯强调假设必须首先是真实的。对于弗里德曼式的,科斯更是斩钉截铁地表示“经济学家不可能、也不应该在预言的准确性的基础上选择他们的理论”(7)。在这一点上,科斯同哈耶克一样,质疑经济学家是否比别人更有本事来提出预言。他不认为经济学家的主要工作是提出预言并检验这些预言。经济学家选择理论限于理解、解释我们所处的真实世界。要选择理论,可靠的基础在科斯看来只有一个,那就是“既真实而又易于处理的”前提性假设。科斯毕生的工作,就是在发现、找寻“既真实而又易于处理”的前提。众所周知,他找到了一个,这就是“真实的市场交易费用不为零”。根据这一点,我以为科斯倡导的研究真实世界的经济学是不同于实证经济学的。原则的区别有两点:(1)前提性假设必须既真实而又易于处理;(2)主要使命是发现世界自身的逻辑从而增加我们的理解,而不是预言和检验预言。诚如科斯自己在获诺贝尔奖时所言,他没有给经济学贡献过什么高级的理论,但他的工作——找寻一个更现实的前提性假设——却给经济学的结构带来根本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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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546399 研究真实世界的经济学能比实证经济学在后辈学人那里获得更大的回响吗?它能比实证经济学累积起更丰盛的研究成果吗?它真能够弥补实证经济学的方法里还包藏着的“脱离真实”的那些缺陷吗?这些我们都不知道。不过我们也不必为这些终究要由“市场”来决定的问题过于劳神。重要的是,我们知道有了不同于实证经济学的方法,知道有一小批经济学家开始实践研究真实世界的经济学。作为中国读者,我们还格外高兴地知道,研究真实世界的经济学开始了它在中国的实践。天则所的工作远不是完美无缺,但他们比较系统地开始了。这一点十分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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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546401 (原文刊于《中国社会科学季刊》(香港)1997年总第18、1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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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546403 (1)周其仁,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院长、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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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546405 (2)张曙光主编,《中国制度变迁的案例研究:第一集》,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6。——编者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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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546407 (3)R. H. Coase,“The Nature of the Firm:Meaning,”Journal of Law,Economics,and Organization,1988,4(1):24. ——编者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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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546409 (4)R. H. Coase,“The Nature of the Firm: Meaning,”p.24. ——编者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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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546411 (5)R. H. Coase,“The Nature of the Firm:Origin,”Journal of Law,Economics,and Organization,1988,4(1):3-17;“The Nature of the Firm:Meaning,”Journal of Law,Economics,and Organization,4(1):19-32;“The Nature of the Firm:Influence,”Journal of Law,Economics,and Organization,4(1):33-47.——编者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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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546413 (6)R. H. Coase,“The Nature of the Firm:Meaning,”p.24.——编者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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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546415 (7)R. H. Coase,“The Nature of the Firm:Meaning,”p.24.——编者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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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546421 经济学之路 经济学经典案例与案例研究——“通用收购费雪”案例的研究述评与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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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546423 李婧(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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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546425 案例研究(case study)是种常用的定性研究方法,这种方法适合对现实中某一复杂和具体的问题进行深入和全面的考察。通过案例研究,人们可以对某些现象、事物进行描述和探索。案例研究还使人们能建立新的理论,或者对现存的理论进行检验、发展或修改。案例研究是找到解决现存问题方法的一个重要途径。(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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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546427 正是因为如此,众多经济学论文中都充斥着生动的案例故事,以证明或支持某些经济学观点或理论。甚至还有一些经典的案例在学术讨论中被屡屡引用,引发不同学派的经济学家进行反复的阐释和辩论,也启发了很多学者对案例研究方法的深入探讨。本文即是对“通用收购费雪”这一经典案例的研究文献进行梳理,再现了围绕这一案例所展开的精彩的争论过程,以期能给予我们有关案例研究方法的启迪,激发我们对相关理论和现实问题的进一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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