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字猴:1.70457106e+09
1704571060
1704571061 苏联对利别尔曼建议的讨论,其激烈程度是自列宁逝世以后未曾有过的,是20世纪20年代工业化争论以来,苏联经济学界的第一次思想解放运动。这场讨论撞击了斯大林模式关于价值规律、利润、物质刺激等问题的基本理论。利别尔曼主张对苏联现行的计划管理体制进行彻底改革,为了驳斥反对派的观点,继《计划· 利润· 奖金》一文之后,他又发表了《生产计划和长期定额》(1962)、《再论计划、利润和奖金》(1962)、《刺激、主权、主动性》(1965)、《计划、直接联系和赢利》(1965)、《信任是一种刺激》(1966)、《利润在苏联经济刺激中的作用》(1976)、《领导经济的经济方法和行政方法》(1968)等论文。在这场大讨论的基础上,1970年,利别尔曼又出版了《提高社会生产效果的经济方法》一书,进一步系统地阐述了他的经济思想和改革主张。他的这些经济思想,对推动苏联经济体制改革理论的发展起了很大作用,他也成为当时苏联东欧经济学界一位很有影响的经济改革理论家。
1704571062
1704571063 苏联经济思想史:从列宁、斯大林到戈尔巴乔夫 [:1704567254]
1704571064 第二节 “计划—经济核算”——新计划机制
1704571065
1704571066 苏联长期以来坚持高度集中的指令性计划管理方式。随着苏联经济的发展,这种计划管理方式日益暴露出它的许多弊端,使得苏联经济运转不灵,生产效率下降。因此,需要重新建立一种新的计划机制去代替那种高度集中的计划机制。利别尔曼指出:“应当建立一种计划和评价企业工作的制度,使得企业迫切关心接受最高的计划任务,采用新技术和改进产品质量,总之,关心最大的生产效果。”[2]
1704571067
1704571068 利别尔曼提出的新的计划机制,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计划管理的内容,一是计划制定的方法。
1704571069
1704571070 苏联传统的计划管理权限高度集中在中央计划机构手里,中央计划机构下达任务范围包括国民经济的一切部门,不仅给工业企业,而且给农村下达计划指标,计划指标多达上千种。利别尔曼认为这种繁琐的计划必须摈弃。他把计划指标分为两类:一类是中央计划指标,由中央计划局制定而下达给企业;另一类是企业计划指标,由企业根据中央计划指标的要求,自行决定,企业有制定自身生产经营计划的自主权。
1704571071
1704571072 利别尔曼认为,中央计划机关下达给企业生产单位的指令性计划,只需要三项:①按品种的产量计划;②交货期计划;③计划赢利定额。其余计划指标,只要下达到国民经济委员会就行了,不需要把它们摊派给企业。企业根据这三项计划要求,再制订出全面的生产计划。这样,就可使国家集中计划摆脱对企业的繁琐监督,而集中精力管理国民经济的主要方面。他说:“集中计划在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基础上可以而且应当加以规定的是一切投入社会劳动的领域、一切生产部门和一切消费方向的发展上总的比例、增长的速度和最优的对比关系。”[3]因此,他主张减少集中计划的产品的品种,并指出将来计划改革的方向,是要“取消给企业规定工资基金的限额,取消品种计划,从而在批发贸易的基础上组织供应”[4]。也就是说,新的计划体制将不再规定实物量计划(包括产品产量计划和原材料供应计划),而只有利润一项计划指标。工资计划也可以取消,不仅奖金可以浮动,而且工资收入也将随利润计划完成的好坏而浮动。
1704571073
1704571074 利别尔曼还进一步指出,在国家集中计划的产品量、交货期和赢利额三个指标中,其核心指标是赢利额,即利润率指标。利润率指标是按每个生产部门制定的,并在较长的时间内固定不变。他主张把赢利额完成情况作为考核企业经营好坏的最主要指标,并把赢利和奖金直接挂钩,而把完成品种的产量和交货期计划的情况作为企业是否获得鼓励的前提条件,也就是说,企业只有在完成国家集中计划下达的品种产量计划和按期交货时,才能根据赢利额指标的完成情况,获得相应的奖金,否则就得不到任何奖励。
1704571075
1704571076 关于计划的制订,利别尔曼主要研究了计划与市场的关系。对于传统的由中央计划部门广泛运用产品平衡法制订出来的自上而下的计划,利别尔曼认为必须改革。他建议将计划的制订分为两个过程。第一个过程是按生产部门纵向制订中央计划,第二个过程是按企业之间供销关系横向制订企业的具体生产计划。他认为整个计划的制订,就是这两个过程的纵横交织。国家纵向计划是主干,企业横向计划是躯体。纵向计划提出价值量的总要求,比如某部门企业的利润率应该达到的指标,产品品种的价值量指标,横向计划是产品生产和销售的具体计划。国家纵向计划要靠企业横向计划来实现,企业横向计划又要服从国家纵向计划的要求。国家纵向计划体现综合平衡的原则,企业横向计划体现经济核算原则。对于这种纵横结合的计划机制,他认为,纵向计划可以看成是经济管理过程中的战略问题,横向计划则是策略问题。经济管理中的战略应当是指出经济活动的最终任务,而经济管理中的策略应当是保证以最少的消耗来完成它们。这样,国家集中计划与企业的合同计划就成为利别尔曼新经济体制中关于社会主义计划整体中不可分割的两个方面,有机地结合在一起,共同为社会主义经济发展服务。可见,利别尔曼提出的新的计划机制,就是“计划—经济核算”机制,并把经济合同看做是这种新计划机制发挥作用的重要形式。他说:“合同联系仿佛是对按生产部门的纵的、垂直的集中计划制用横的纬线来加以缝织。这样,经济领导这整块织物就结实了。”[5]
1704571077
1704571078 对于合同计划形式,利别尔曼作了进一步说明,他认为企业合同有两种类型,一种是直接的供货合同,一种是间接的供货合同。直接的供货合同适用于那些批量大、供求关系稳定的企业之间。间接的供货合同是企业间非最终卖主之间的合同。合同的对象可以是商店、批发零售的联合组织、物资技术供应的管理局和批发站等。
1704571079
1704571080 利别尔曼认为要通过经济组织的发展和合同制度的发展来逐步缩小纵向集中计划中的产品范围,扩大横向企业计划的范围。这不仅不是计划领导的水平等级下降,反而是计划经济水平提高的标志。这样一个纵向计划和横向计划相结合,指令性计划和合同计划相结合的计划体制,“包含着并保障着维持一切生产环节的总的比例和最优的方向的条件”[6]。
1704571081
1704571082 总之,在利别尔曼的新计划机制中,国家集中计划和企业合同计划是社会主义整体的两个有机组成部分,各自执行不同的职能。
1704571083
1704571084 苏联经济思想史:从列宁、斯大林到戈尔巴乔夫 [:1704567255]
1704571085 第三节 利润是衡量企业经济效果的尺度
1704571086
1704571087 利别尔曼认为,在苏联,利润能够比在资本主义制度下更好地衡量生产的效果。像生产量增加、工作量提高、每卢布固定基金的产量增加、成本降低等指标,全部汇总,集中在盈利上,所以也就应当采用盈利作为评价企业工作效果的关键指标。他指出,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动力是劳动者对自身物质利益的追求。企业利益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企业集体的物质利益,一部分是劳动者个人的物质利益。企业对这两部分物质利益的追求“是以集体关怀和个人关怀相结合的精神实现列宁的物质鼓励原则”[7]。因此,他坚持应当以列宁的方式来对待企业和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问题,在安排生产和经济活动中不仅要考虑精神刺激,而且要以物质鼓励来支持它。利别尔曼指出,过去苏联经济界和理论界一直忽视企业作为一个生产集体的独立利益,一直不重视职工个人利益与整个企业经营活动成果的联系。利别尔曼在他的建议中对这种传统观点提出了自己不同的看法。他认为,社会主义企业在商品经济中也应该有其自身独特的经济利益,要承认劳动者个人利益的差别性。企业的利益应该同它的利润相联系,劳动者个人的利益也应该同他们各自的工作成果相挂钩。利别尔曼在他的建议中提出了一个重要的原则:“凡是有利于社会的,也就应当是有利于每个企业的,反之,不利于社会的,对任何企业的集体来说也应当是极不利的。”[8]也就是说,社会的利益包含于企业的利益中,企业在实现自己的利益中也就实现了社会的利益。这一原则的具体表现形式就是,企业在实现利润的过程中也就向社会提供了消费者所需要的合格的劳动产品,企业在实现自己的生产计划时,也就同时完成了国家的计划,因为企业计划只是国家计划的具体化。企业赢利既是建立奖励基金对职工实行各种物质鼓励的唯一来源,同时,企业也正是在实现利润的过程中完成国家计划向社会提供各种合格产品的。
1704571088
1704571089 根据这一原则,利别尔曼建议把利润指标作为衡量企业经济效果的尺度,以利润率为核心,建立新的计划体系。虽然他也强调以实物表现的,在应有期限内提供的,更高质量的产品指标是第一位计划指标,但他认为这些都与劳动效果相联系,而衡量劳动效果最终的指标就是盈利率。利润是一个具体的,完全可以感觉出来的现金数额,企业工作的一切主要方面,无论是劳动生产率的增长,还是成本的降低,或是基金更好的被利用,都反映和集中在这个数额上。
1704571090
1704571091 既然利润是企业劳动的综合成果,它集中了劳动者个人和集体的利益,因此,利别尔曼建议,要根据利润率完成的情况来决定给企业集体的奖励基金。企业利益原则的具体含义有两个:第一,企业利润率越高,奖金就越多,从而刺激企业不断提高盈利率,而国家从中也可得到更大利益,保证社会财富有更迅速的增长,同时避免企业有过高的提成;第二,企业制订的计划利润率影响它的利润。当企业实际利润率高于计划利润率时,必须按照两者平均数获取奖金,这既能促使企业编制积极的计划,同时又能刺激企业超额完成计划指标。利别尔曼认为以这种“利润率—奖金”为动力机制的计划管理体制,有以下几个好处:
1704571092
1704571093 第一,实行这种计划管理体制,企业实际上只接受一个按品种的产量任务,除此以外,企业可根据核准的赢利奖金比率来安排自己的计划,这就“大大地简化并改进基层计划工作”[9]。
1704571094
1704571095 第二,企业为了获得高赢利,就得“力求最充分地利用生产能力和设备”[10]。
1704571096
1704571097 第三,企业经营会精打细算,力求降低生产成本,“因为降低消耗直接就会提高赢利”[11]。
1704571098
1704571099 第四,为了获得最高的赢利和奖金,企业就会“力求尽可能地提高劳动生产率”,这是“最重要的”[12]。
1704571100
1704571101 最后,实行这种以利润指标为核心的计划管理体制,还有助于促使供货单位和消费单位去制定合理的产品价格,促进运用新技术和提高产品质量。他说:“如果我们想把质量问题、新技术问题综合地加以解决,就需要把这一切反映在赢利上。”[13]
1704571102
1704571103 苏联经济界和理论界在围绕利别尔曼建议而展开经济改革讨论时,有人曾指责利别尔曼鼓吹“高利润率”是宣扬资产阶级思想。利别尔曼在驳斥这种观点时指出,经济核算和赢利原则是列宁的经济管理原则;“我们的利润和资本主义的利润毫无共同之处”。从历史上看,“利润不是一成不变的范畴,就跟商品生产整个来说并不是凝固的生产方式一样。因此,社会在发展有计划的商品生产的同时,创造并利用利润,把它当做表现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特殊经济范畴。这丝毫也没有什么奇怪的”[14]。
1704571104
1704571105 苏联经济思想史:从列宁、斯大林到戈尔巴乔夫 [:1704567256]
1704571106 第四节 国家和企业之间的关系是商品交换关系
1704571107
1704571108 利别尔曼说,他在《真理报》上发表的那篇引起大家争论的“建议”,并“不是简单地用一种指标去代替另一种指标”,而是“要改变企业和国民经济之间在制订计划和评价工作方面、从而在物质鼓励方面的相互关系”。他指出,苏联经济界和理论界一直认为,社会主义国家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之间的经济关系不是商品交换关系,他们总把全民财产的全民占有性质和统一调拨的关系混同。利别尔曼主张承认国家与企业的关系是商品交换关系,给企业一定的独立地位。他认为生产资料是商品,要按其价格在企业之间买卖,资金也要按商品交换的方法来提供,收取利息费用,只有这样,利润才能有真正的意义。社会主义国家与全民所有制企业之间的经济关系,必须建立在列宁的经济核算制原则的基础上。他所主张建立的国家与企业之间的关系,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1704571109
[ 上一页 ]  [ :1.70457106e+09 ]  [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