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04576390
为什么我也不是保守派:古典自由主义的典型看法 小结
1704576391
1704576392
在引言中已经提到,古典自由主义的“完备的人”的前提与人们的常识有冲突。在一定程度上,这样的第一反应与哈耶克的影响有关,哈耶克在很多人眼里是20世纪典型的古典自由主义者(参见第9章)。特别是在哈耶克后期的作品中,尖锐地批判了各种形式的“建构主义”,包括任何试图修正人类行为属性的各种尝试与努力。不过,有意思的是,哈耶克认为人类在文化演进过程中的的确确会跨越进入“美好社会”,在这个社会中人类升华了生物意义上的亲疏之别,从方方面面提升人的完备程度。而且很重要的是,哈耶克似乎认为人类理解力仍然有提升的空间,并提出一种可以实现古典自由主义秩序的方法。从这个意义上来看,他并没有反对我在此前,尤其是本章的前面几个部分中提出的观点。但是哈耶克的“跨越进入美好社会”之说就有点离谱了。通过升华亲疏之别,我们或许会让自己不能也不愿意区分市民与敌人之别。
1704576393
1704576394
哈耶克、我以及自认为古典自由主义者的人们,要认可完备主义立场确实相当不容易。在一定程度上,这种不容易源于这样的事实,即我们很不愿意罗列一些供其他人遵循的特殊标准。古典自由主义如果把自己当作智者之王,那么就违反了自己的规则。古典自由主义者如果以为自己能够直截了当地指明跨越通往完备之路,那么就错了,因为古典自由主义者其实并不希望人们改变原本的自我。
1704576395
1704576396
至于我,很难说我与众不同,因为我不知如何认为自己已经是理想的完备主义者,甚至浑然不知自己是如何转变的。在一定程度上,我觉得从道义上应该相信其他人与我是一样的,以至于除非证据摆在我面前,我还是会慎言自己是完备主义者。
1704576397
1704576398
或许古典自由主义只是一个梦想世界,而我与之前的若干乌托邦主义者们一样充满幻想。但是,至少还有希望,这是我们很难从那些演化主义者的深深绝望中所能感受到的。
1704576399
1704576400
1704576401
1704576402
1704576404
为什么我也不是保守派:古典自由主义的典型看法 参考文献
1704576405
1704576406
1704576407
1704576408
1704576409
1704576410
1704576411
1704576413
为什么我也不是保守派:古典自由主义的典型看法 第3章 民主的规范前提[1]
1704576414
1704576415
引言
1704576416
1704576417
在第2章中,我努力界定一个政体公民,至少是大部分成员的几个行为特性,为了说明古典自由秩序会出现并能行之有效。我给自由秩序下了一个粗略的定义,是指通过宪政民主的政治组织和市场制度安排的经济组织,相对自由地实践政治抱负。
1704576418
1704576419
我特别注意了四个方面的属性:个人自主权、人际互动关系、基本的理解能力,以及最后一个方面,即志愿反对潜在敌人保卫秩序。在本章中,我想更深入讨论第2章中的内容,更细致地研究规范与评估各种态度,或者一系列态度,用经验事实描述个人行为,反对那些用现代“科学”揭示的所谓事实。我认为,自由民主秩序尤其依赖一套必要的规范前提,即这个秩序所需具备的成员的行为特性,这个前提必须是秩序的“核心”,可以说,这也是所有社会制度结构改革讨论的核心。
1704576420
1704576421
我至少应该回顾几百年来延续至今的论辩,这里指的是自柏拉图以来到亚当·斯密期间,关于人类在各个层面的,与社会、政治组织相关的潜在平等或不平等的争论。不过,正如之前已经说过的,我们关注的是检视并阅读确凿记录中反映的态度和立场,而不是这些记录本身的特殊之处。
1704576422
1704576423
在进一步讨论之前,有必要做一些准备工作,换言之,需要考虑“政治”因素。在对民主的规范前提展开讨论之前,我们必须意识到政治就是政治,与政治活动是否“民主”无关。在此,我只是假定政治是一种制度形式,个人能够通过这种形式实施联合或集体行动,而不是通过个别的私人行动来提高自身福利水平。我对政治的理解是,政治不是一个旨在发现独立于个人评价的“美好”或“真理”的过程。经年累月中涌现的幼稚的理想主义“政治理论”,终究难逃被彻底摒弃的命运。
1704576424
1704576425
如果理想主义的政治观被接受,如果真正这么做了,孜孜不倦地追求独立于人们价值创造之外的“美好”,那就没有什么民主结构之说了。在这样的体系中,必然会存在由“专家”主导追求“美好”的偏见。在这种柏拉图式的架构中不可能会有民主的立足之地。不过,假如确实不存在超越价值观,而人类又必须创立自己的价值观,又如何能够断定一部分人的价值观比其他人的更重要呢?从这一点来看,那么生而平等的前提就存在一些初始偏误,亚当·斯密正是在这个前提下构建其理论体系的。在接下来的讨论中,斯密偏误的生而平等前提就作为讨论的起点。
1704576426
1704576427
[1] 本章的更早版本提交到了2002年7月芬兰坦佩雷召开的坦佩雷俱乐部会议。
1704576428
1704576429
1704576430
1704576431
1704576433
为什么我也不是保守派:古典自由主义的典型看法 自主权
1704576434
1704576435
人能够自我治理吗?或者与孩童一样无法根据自己的利益做出决策?还有,很重要的是,人们真的希望能够自由选择吗?
1704576436
1704576437
我在较早的帕斯莫尔演讲(参见第2章)中分析过诸如此类的主要问题。在此我换个角度分析。就我们所了解的治理结构,在宪法改革与设计时,我们可以假定人们能够自我治理吗?也就是说,我们能够给“民主”一个真正的机会吗?或者,我们仅仅保留一个名义上的民主程序(开放的公民权、定期选举、议会代表制和公民投票权)?其实我们都知道这是自欺欺人的把戏,只不过是由这群所谓知道什么对大家最好的政客操纵、控制的体系罢了。
1704576438
1704576439
我的答案已经隐含在我问问题的方式上了。我们至少应该坦诚地面对自己,我们所说的“民主”,应该是指这样一种情形,政体成员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这样的权力意味着,作为公民,能够有权集体做出最终决定,诸如如何治理以及政府应该做什么等,以个人或集体的形式做出决定。最终选择权在这个层面上,代表团变得无足轻重、可有可无。
[
上一页 ]
[ :1.70457639e+09 ]
[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