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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我也不是保守派:古典自由主义的典型看法 经济学是道德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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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许多经济学界人士的眼里,还有在人文主义评论家的眼里,经济学是一门与道德无关的科学,只是通过对人类行为的观察提出可证伪的假说,如果无法证伪,则会出现对经济互动过程后果的不同预测。人们普遍没有认识到市场交换过程中的互动行为,不管是简单的还是复杂的,都反映了参与者的确具有倾向性,否则市场无法正常运行。一个人自愿地与他人进行交易,倾向于认为所提供的商品是货真价实的,承诺会被履行,合同会被遵守。这说明进入市场时会认定交易对方是道德平等的,而非强者(或上等人)盘剥弱者(或下等人)。还说明了,市场中必须践行交易双赢的原则,这意味着道德上的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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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家在从事日常繁杂的科学研究工作中,往往忽略市场参与者的倾向性,并以他们的鼻祖亚当·斯密为参照,亚当·斯密用“法律与制度”作为挡箭牌。在适宜的法律制度约束范围内市场运行良好,其客观的效果是迫使市场参与者按照设定倾向参与交易过程。不过,正如之前已经提到的,即便是“让法律顺其自然地发展”,也无法有效地实现古典自由主义现实的乌托邦,还需要“让人顺其自然地发展”才行,至少让多数参与者的行为在道德平等的约束条件下实现其倾向性。当然,法律能在一定范围内替代伦理道德,但没有必要在此讨论替代的范围。但是即便法律能够在很大范围内替代伦理道德对行为的约束,依然需要探究这样的法律如何又为什么会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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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基础的“宪法”阶段制定法律条款时,或者在演进和规定约束时,为什么在讨论过程中必须要求道德平等呢?包含平等待遇的法规本身又如何能够让持有等级立场倾向的人审议通过呢?“科学家”之类的人参加这样的讨论时又如何能够做到没有规范性倾向(包括直接的选择或无意识的内心想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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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与道德无关是从这层意义上而言的:是在一定道德标准约束下考察人们行为的客观状况,而不是考察行为应该是怎样的。但无论如何,经济学的诞生本质上要求对人们之间的社会关系持有道德立场或倾向,包括经济、关系的道德平等。在最根本上,经济学是平等主义而不是等级主义,这一显著特点决定了经济学是道德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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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我也不是保守派:古典自由主义的典型看法 告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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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如前面的章节中已经明确揭示的,我个人认为很难得到知识分子的共鸣,也很难理解那些不赞同我的规范愿景的人,至少在一些要素上不能苟同。我仍然对假定人或者组织被分为不同等级的社会结构的分析兴趣了无。即便遭遇到各种干扰、不断提出的关于差异的生物学证据,我依然坚持自己的立场。或许,仅仅是或许,古典自由主义的规范愿景其实只是昙花一现,这一愿景若要被接受,则需要恢复久已缺失的人性启蒙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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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我而言,绝不缴械认输,也不愿意承认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已经大获全胜,不认同人们实际上天生就是主人或奴隶,不愿认为整个启蒙美梦仅仅是个梦而不是现实的乌托邦。我打算保留自己的倾向性看法,即便他人视之为虚幻,我还打算追寻思想和道德上的志同道合者,那些被界定为道德平等主义者的思想家:亚当·斯密、康德、托马斯·杰斐逊、詹姆斯·麦迪逊和约翰·罗尔斯。再一次地,也是最后一次,我与了不起的奈特教授站在同一立场,奈特教授蔑视这样的观点:政治经济学家的事业就如陶工,而他人则如黏土,陶工以高人一等的姿态将他人进行塑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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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我也不是保守派:古典自由主义的典型看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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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我也不是保守派:古典自由主义的典型看法 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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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我也不是保守派:古典自由主义的典型看法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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