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04581617
1704581618
这与我国限制美洲殖民地和西印度殖民地的产品一样。我国制造业者的意旨是想把这些产品全部运至英国,为使自己能以任意的价格收购这些产品,又规定除费用过大的产品外,其他一律不准输出。事实上,费用过大的产品本身就是很难输出的。与其他许多时候一样,这种因贪欲驱使的做法,会让结果适得其反,因为重税必然招至疯狂的走私。在当时,这种商品有许多是由英国和非洲走私到欧洲各制造国,尤其是荷兰。因此,乔治三世第十四年颁布第十号法令,把此产品的输出税减为每112磅纳5先令税。
1704581619
1704581620
按旧补助税所依据的地方税则,每件海狸皮的税大约为6先令8便士。1722年以前,每输入一件海狸皮所纳的各种补助税和关税,约等于这一地方税的1/5,即1先令4便士。但在输出时,除旧补助税的一半即2便士外,都可退还。这样重要的工业原料,在输入时所纳的关税,依然被认为太高了。于是在1722年,地方税被减为2先令6便士,输入税减为6便士。但输出时,同样仅能退还此额的一半。1755年的战争,使英国占领了重要的海狸产地,而海狸皮又是列举商品之一,所以它从美洲的输出,便只能针对英国市场。不久,本国制造业者便找到了利用此次机会的办法。1764年,每输入一件海狸皮,输入税便减为1便士,输出税则提高到了每件7便士,并且不得退还任何输入税。同一法令还规定,海狸毛或海狸腹部皮的输出,每磅须纳税1先令6便士,英国人用本国船输入的海狸皮,所纳的税仍在4至5先令之间。
1704581621
1704581622
作为工业原料或职业用具的煤炭,它的输出要交纳重税。现在(1783年)是每吨纳税5先令以上,或每纽卡斯尔煤衡量纳税15先令以上。
1704581623
1704581624
对真正的职业用具,限制其输出的最有效办法,不是通过高关税,而是通过法律的绝对禁止。比如,威廉三世第七年和第8年颁布的第二十号法令,禁止输出织手套和长袜的织机或别的机械,违者不仅会没收织机,而且会处罚金40镑,罚金的一半归国王,另一半归告发人。比如,乔治三世第十四年颁布的第七十一号法令,禁止输出棉制造业、麻制造业、羊毛制造业和丝制造业使用的一切用具,违者没收货物,并处罚金200镑。知情不报者和提供船只的船长,也会处罚金200镑。
1704581625
1704581626
在职业用具的输出受到重罚的同时,职业技工的流动受到极为严格的限制。所以,乔治一世第五年颁布第二十七号法令,规定凡有介绍英国技工或制造业工人到外国去工作或传授技术者,初犯处100镑以下的罚金,并处3个月徒刑,此3个月内未交清罚金者,继续拘禁;重犯即由法庭判决,除处以大额罚金外,并处12个月的徒刑,此间未交清罚金者,继续拘禁直到罚金付清之时为止。乔治二世第二十三年颁布的第十三号法令,更加重了这种处罚,即初犯处罚金200镑,并处12个月徒刑,此间未交清罚金者,继续拘禁直到罚金付清之时为止;重犯处罚金1000镑,处两年徒刑,此间未交清罚金者,继续拘禁直到罚金付清之时为止。
1704581627
1704581628
按前一个法令,即乔治一世第五年颁布的第二十七号法令,如有证据证明某人曾介绍某一技工,而该技工的确曾答应或订约了出国工作的文件,那该技工必须向法庭提出不出国的保证,但在未向法庭提出保证前,首先会被法庭拘禁。如果身为技工竟私自出国,并在国外工作或传授其技能,在英王陛下的驻外公使或领事的警告后,必须在6个月内回国;否则,剥夺一切国内财产的继承权,并剥夺其国内任何人的遗嘱执行人或财产管理人资格,更不得继承或购买国内任何土地。他自己所有的动产和不动产,都将被没收,不再受国王的保护。
1704581629
1704581630
我国自诩为保护自由的国度,但此等规定与其宣扬的自由精神是多么矛盾。毫无疑问,为了商人和制造业者的利益,可以随时牺牲任何人的自由。
1704581631
1704581632
这一切的法令及规定,确实促进了我国制造业的发展。但其成功之处不是通过改进本国的制造业,而是通过阻碍邻国制造业的发展,并竭尽所能地消除所有竞争者来取得。我国的制造业者认为,他们应当独占本国技工的技能,并限制某些职业在一个时间段内所雇用的技工人数,还规定一切职业都必须有长时间的学徒时期。他们还限制传授各职业的专业知识,企图使其仅为少数人所掌握,而且绝不愿意这少数人中的一人将技能传授到国外。
1704581633
1704581634
生产的唯一目的是为了满足消费的需求,而生产者的利益,只有在有效维护消费者的利益时,才会变得重要。但在重商主义的主导下,消费者的利益几乎都因维护生产者的利益而被牺牲。重商主义似乎从不把消费看作一切工商业的终极目的,而把生产看作工商业的终极目的。
1704581635
1704581636
对与本国产品和制造品竞争的一切外国商品,在输入时加以限制,其目的是为了维护生产者的利益,其结果却会极大地损害国内消费者的利益。对于本国的某些生产品,在输出时发给奖励金,也全是为了扩大生产者的利益。而国内的消费者,先要缴纳为支付奖励金而征收的赋税,还得缴纳在国内市场上商品价格被抬高后所产生的更大赋税。
1704581637
1704581638
1704581639
1704581640
1704581641
手推车卖牡蛎的商贩
1704581642
1704581643
16世纪20年代,英国在工业上仍旧落后于西欧大陆国家,到17世纪初,英国与欧洲诸国的情况颠倒过来了,此种变化与当时政府的商业鼓励政策有很大关系。当时规定:政府对从事外贸的商人免征前三年的税收,鼓励农村劳动力转移到城市经商或从事手工劳动,到城市经商的农民可获得政府12镑的鼓励金(相当于启动资金)。图中的小商贩推着手推车叫卖于大街小巷,他们一天的收入相当于原来出售50磅玉米。
1704581644
1704581645
与葡萄牙签订的通商条约,因为关税过高,使我国消费者不能向邻国购买国内不能生产的商品,反而向一个距离本国更远的国家购买这类商品。为了使本国的生产者能在更有利的条件下输出某些产品到此国,国内消费者不仅要承受不能享用此类产品的诸多不便,而且由此引起的商品涨价,最终也得由他们支付。
1704581646
1704581647
为维护生产者的利益,也为更好地管理英属美洲殖民地和西印度殖民地而订立的诸多法律,与我国所有其他通商条例相比,其对国内消费者利益损害更大。
1704581648
1704581649
随着大英帝国殖民地的不断增多,英国本土却成为一个“顾客之国”,全世界都在我国生产者的店铺里购买产品。我国生产者获得的种种独占权,仅仅换来商品价格的些许提高;而我国消费者不仅要负担维持帝国的全部费用,还要护卫这个帝国。如我国仅最近发生的两次战争,就耗去了2亿镑以上,借款1.7亿镑以上。其借款的利息,不仅大于独占殖民地贸易所能获得的全部利润,而且还大于这些贸易的全部价值,即大于英国每年平均输出到殖民地货物的总价额。
1704581650
1704581651
由此看来,重商学说体系的设计者绝对不会是消费者,因为消费者在其间无利可得。那么受益者是谁呢?他就是生产者。因为生产者的利益在其间得到了最为全面的维护。而在生产者中,我断言,商人与制造业者是最主要的设计者。这一章所讨论的所有商业条例中,制造者的利益得到了特别保护,而消费者或其他生产者的利益却受到了全面损害。
1704581652
1704581654
论重农主义主张的财富来源
1704581655
1704581656
重农主义认为,农业是国家财富的唯一来源。过度重视城市产业而忽视对农业的投入,将阻碍整个社会生产力的提高。但是,若以限制制造业及对外贸易来发展农业,不仅难以达到预想的效果,还会间接妨害农业的发展,从而抑制国家财富的增长。
1704581657
1704581658
目前,只有少数博学多能的法国学者,认为土地生产物是各国收入及财富的唯一来源或主要来源,但任何国家、政府都没有采用过此观点来制定相应的经济政策。
1704581659
1704581660
各国的金币
1704581661
1704581662
金的化学性质非常稳定,在低温或高温时都不会被直接氧化,不会生锈变形。常温下,黄金与单独的无机酸(包括硫酸、盐酸、硝酸等强酸)均不发生作用,具有近乎完美的耐腐蚀性。如果将金加热到1000℃左右,黄金就可以像铁一样熔化,便于分割、铸造。这些性能都使黄金成为天然硬通货的不二之选。图为英国、加拿大和澳大利亚等国的金币。
1704581663
1704581664
1704581665
1704581666
[
上一页 ]
[ :1.704581617e+09 ]
[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