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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的贫困线用收入与中位数收入的比例来表示。在1992—2011年间,贫困率从22%下降到16%(参见图1.2)。这种变化始于约翰·梅杰领导的保守党政府,而且贫困率的下降幅度不可谓不大,表明减贫完全可以变成现实。那么,这是否足以证明“聚焦贫困”战略具有合理性?在英国贫困率下降的同时,最高收入所占的比重显著飙升。新工党政府对人们变富的趋势“极度放松”。然而,虽然过去20年的减贫成果值得褒奖,但英国贫困率仍然高于20世纪60年代和70年代的水平,而那时的人们已经认为贫困率高得惊人。1965年“儿童贫困行动小组”成立时,贫困率比现在低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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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欧盟的贫困风险率(at-risk-of-poverty rate)有所抬头。33社会保障委员会在2014年的报告中称,“关于欧盟生活水平和收入条件的最新数字表明,欧盟在实现欧盟2020年消除贫困和社会排斥的目标方面没有取得什么进展”。与此相反,“自2008年起,欧盟28国的贫困人口或遭受社会排斥的人口增加了670万,总数达1.242亿,相当于每四个欧洲人中就有一个在贫困或社会排斥中挣扎。在2011年和2012年,有三分之一以上的欧盟成员国的贫困人口和社会排斥人口数量上升”。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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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漫漫其修远兮。在我看来,富裕国家需要志向再远大一些,超越当前推行的战略才能根除贫困。我们必须将社会视为一个整体,认识到存在着许多重要的相互联系:经济学往往假设个体(或家庭)的经济财富之间不存在相互依赖性,或低估这种相互依赖性,但是正如约翰·邓恩(John Donne)所说的,“没有人是孤岛,没有人能自全”。分配顶端发生的情况会影响到底层。托尼在一个世纪前写道:“被有思想的富人称为贫困问题的,有思想的穷人完全有理由称之为富裕问题。”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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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从更实用的角度来解释这个问题,我们可以问问各国能否在最高收入比重高企的情况下降低贫困率。为了检验事实是否如此,我在图1.4里汇总了15个OECD成员国的证据。图中的直线将国家分为高于中位数的国家和低于中位数的国家。在这15个国家里,有11个国家位于右上角或左下角。只有瑞士的最高收入人群收入比重高于中位数,但贫困率低于中位数。高贫困率往往与高收入人群的高占比相伴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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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断拉大的工资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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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4 2010年特定国家的贫困率及最高收入的比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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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10年,美国的相对贫困率(收入低于中位收入60%的人口占比)为24.7%,1%最高收入人群的收入占比为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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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节的标题用“差距”两字强调了一个显而易见但是经常被忽略的事实——并不是所有经济结果差异都表示存在不合理的不平等现象。有些人的薪水比别人高是完全合理的,譬如工作时间长、工作辛苦或工作职责重等。在造成工资差异的合理原因中,最重要的一个是人们因为自己的工作需要更多技能而投资接受了相关培训。这种用“人力资本”来解释工资差异的说法由来已久。亚当·斯密在《国富论》里明确写道:“为了接受教育而付出大量劳动或时间代价的人……他必然会期望自己的薪酬高于普通水平……他的全部教育支出,至少要获得等值资本的普通利润。”这几句话简明扼要地解释了造成大学生工资溢价的潜在原因,不仅阐明了为什么工资差异并不一定表示存在不平等,而且说明了为什么不能用这种方式来解释我们所能观察到的所有工资差距。教育水平较高的工人投资人力资本后得到的收入完全可能高于(或低于)普通的资本利润。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米尔顿·弗里德曼(Milton Friedman)和西蒙·库兹涅茨(Simon Kuznets)对20世纪30年代美国专业人士的收入开展了一项开创性研究。他们得出的结论是:“看起来专业人士和非专业人士的实际收入差异明显超过用来补偿所需额外资本投资的收入差异。”在这种情况下,工资差异确实构成了不平等。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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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1和图1.2(前十分位收入)描绘了美国和英国收入分配的长期变化。最容易理解它们的方式是,设想全部有收入的人按照收入高低排成一列,然后统计员将他们分为十列,让每一列的第一个人站出来。第六列中的第一个人就是中位数,即位于正中间的人,而最高列中的第一个人就是前十分位。图1.1和图1.2展示了每年前十分位的收入与中位数收入之比。因此可以看到,1952年美国前十分位的收入为中位数收入的150%。这张图追溯了过去的情况,它所展示的时间跨度远远超过了研究工资差距时通常选用的时间跨度,后者往往将研究重点放在20世纪70年代以后的情况。然而,我们应该将近几十年的情况放到历史背景下来审视,这一点很重要。我们可以发现,美国高收入人群比重上升的时间远远早于1970年。在1952—1972年间,前十分位相对于中位数的比重从150%上升到194%,其上升幅度相当于1972—2012年间的情况。英国则恰恰相反。它的收入差异在50年代和60年代初开始扩大,但是从60年代中期至1979年,前十分位的收入相对于中位数收入反而下降了。下一章将详细讨论造成这种变化的原因。不仅英国收入不平等发生变化的时间和路径不同于美国,而且总体上升幅度也小于美国——这与我们观察到的总体收入不平等变化趋势恰好相反。英国的工资差距上升幅度低于美国,而总体收入不平等的变化幅度却超过了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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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1 英美两国战后不平等情况简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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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可见,我们描述的情景远比“不平等上升”这种简单的表述复杂得多。表1.1总结了不同时期、不同国家以及个人收入和家庭收入之间的差异。它们能帮助我们理解不平等的决定因素。我们可以从表1.1中圈出的部分学到不少东西。尽管美国的工资差距在50年代和60年代有所扩大,但它如何能使其家庭收入的不平等程度大致保持稳定?英国如何在1965—1979年间缩小了工资差距?为什么英国的收入不平等在80年代直线上升?下一章将回答这些问题,并介绍其他OECD成员国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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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平等的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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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已经研究了关于不平等的初步证据。在进一步深入探讨不平等之前,我们需要先后退一步来澄清统计数据背后的概念。不平等有诸多维度,有些重要维度现在已经被遗漏。事实上,即使在本章涉及的领域里,读者也有充分的理由想知道它们到底包括什么,不包括什么。图1.1和图1.2这样的图会让人们感到疑惑:我们研究的到底是哪些人群中的什么不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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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人群中的不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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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目前为止,我已经分析了家庭,并在探讨工资时分析了个人的情况,不过除此以外还存在着其他分析单位。家庭可以包含不同的小家庭,而且小家庭内部可能是由好几代人组成的。应该选择哪些人作为分析对象?这个问题的答案部分取决于家庭成员公平分享家庭资源的程度。如果家庭资源完全共享,那么前文描述的基于家庭收入总额的计算方法是适宜的。如果不是完全共享,那么我们有充分的理由考虑其他构成家庭的支出单位,或核心家庭。在每个家庭中,已经成年但仍住在家里的孩子应该区别对待。与子女同住的年迈父母也构成单独的家庭单位。多年以来,英国都是以这种小家庭为单位来计算贫困率,由此得出的数字高于图1.2中的数字,但是增长趋势较为缓和。用这种方法计算出来的贫困率之所以较高,是因为它假设家庭里的不同家庭单位都依靠自己的收入过活。另一方面,现在的计算方法假设家里的所有资源完全共享,这可能低估了真实的贫困程度。它可能会掩盖家庭内部的不平等引发的贫困。换言之,如果经济环境恶化导致年轻人重新回到家里与父母共同生活,那么基于家庭的测量方式可能会掩盖不平等的上升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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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家庭单位的选择不仅取决于多少收入用来共享,而且取决于我们对资源控制情况的认识以及我们是否关心个人的依赖程度。假如我们相信年轻人应该独立于父母,那么就有理由采用内部家庭单位,以成人和他们未独立的子女为基础进行计算,但不包括仍和他们住在一起的成年子女。这种方法会提高测出的收入不平等和贫困程度,因为所有家庭成员的收入虽然会放在一起,但并不考虑资源的共享。公共讨论中经常忽略这个问题。虽然人们会提到“福利依赖”,但不会提到对其他家庭成员的依赖。然而过去,公共政策的目标就是确保老年人实现经济独立,这样他们就不用依靠子女生活。我们应该从家庭还是小家庭单元的角度出发来衡量不平等或贫困,这个看似纯粹的统计数据问题背后隐藏着社会价值观和人们的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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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不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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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2用根据家庭规模和家庭构成调整后的家庭可支配收入计算了英国的总体不平等,图1.1则是使用税前收入计算的美国的不平等程度。图1.5概述了家庭收入的构成,我将它称为“家庭收入指南”。有些读者会发现存在着各种不同的概念,令人感到困惑——这是可以理解的,所以这个指南在本书的许多部分都非常有帮助。附录的词汇表中也介绍了这些术语的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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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5 家庭收入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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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是从整个家庭的角度出发进行思考,所以必须将所有家庭成员的收入加起来。一个低收入者的配偶可能收入较高,譬如教会的牧师可能会娶个投资银行家太太。这个指南里只列出了两个家庭成员,但实际上家庭成员的人数可能不止于此。家庭收入不仅包括工作所得的工资薪酬,而且包括自我雇佣者的收入(这部分收入来源与工资薪酬的差别在于,它不仅包括工作时间的回报,还包括投资回报)。此外,我们加入了储蓄收入,其表现形式可能是银行存款或债券的利息、股票分红或自有房产的租金等。另外还有养老金等私人机构的转移支付和政府的国家转移支付。这些共同构成了家庭总收入,从中再减去收入所得税和社会保障税等直接税,就得到可支配收入。指南里描述的第二个阶段考虑了家庭规模及构成方面的差异。一个家庭的收入用来抚养一双子女时当然比完全归一个人支配时显得要少。我的一个同事曾说过“家里有两个孩子时,原本只需要花一便士的面包就得花四便士(除了他和孩子,妻子也得吃一个面包)”。事实上由于存在规模经济,所以根据不同家庭规模来调整家庭收入并不是按人头来算的。我的同事不用买四个中央供暖锅炉。相应的,由于并不是所有支出都会按人数成比例上升,所以我们可以采用“等价尺度”(equivalence scale)这个概念。一个简单的等价尺度是家庭规模的平方根,即用四口之家的收入除以2(2是4的平方根),但之前展示的统计数据使用的比例略微复杂些(我们使用了众所周知的修正后的OECD比例),将第一个成年人的比例设为1,随后的成年人比例为0.5,每个儿童的比例为0.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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