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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西蒙斯(1865—1945),英国诗人和文艺评论家。——译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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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这句话是颠倒马修·阿诺德的名言:批评家的职责是把对象当成它本身真正是的来看。——译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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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即威廉·肯普(1560—1603),英国演员,莎士比亚最喜爱的丑角。——译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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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读,为什么读 长篇小说(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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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尔曼·梅尔维尔:《白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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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尔曼·梅尔维尔的《白鲸》是我将在本章中分两组讨论的六部美国现代长篇小说的无可争辩的祖先。第一组由威廉·福克纳的《我弥留之际》、纳撒尼尔·韦斯特的《寂寞芳心小姐》、托马斯·品钦的《拍卖第四十九批》和科马克·麦卡锡的《血色子午线》构成;第二组则仅包括两部小说:拉尔夫·沃尔多·艾里森的《看不见的人》和托妮·莫里森的《所罗门之歌》。但是,有鉴于这两组小说的约束力终极而言是《白鲸》,所以我想先简略讨论一下所有美国视域中最消极的,至少是麦卡锡的《血色子午线》之前所有美国视域中最消极的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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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读《白鲸》,是一桩庞大的事业,这也很相称,因为它是我们的民族史诗的少数真正竞争者之一。但是,由于亚哈船长是小说的主人公,因此我将仅限于简略谈谈在阅读中所遭遇的亚哈的一些问题。哈亚显然是一个莎士比亚式人物,与李尔王和麦克白都有契合关系。他像麦克白一样,在技术上是一个英雄兼恶棍。在六十多年来一再重读《白鲸》之后,我仍没有背离我九岁时的阅读经验;亚哈在我看来主要是一个英雄,如同“沃尔特·惠特曼”这个面具和哈克贝里·费恩都是可以相匹敌的美国英雄。不错,亚哈应对他的全体船员之死负责,包括他本人之死,除了那个约伯式的生还者——他是叙述者,并要我们叫他以实玛利。然而,当亚哈恳请船员们加入他的复仇冒险去追杀那条雪白、庞大、显然杀不死的抹香鲸“莫比—迪克”时,他得到全体船员的响应,就连他的不大情愿的大副斯达巴克也不例外。不管他的罪责是什么(虽然他们的选择是自由的,但只有全体拒绝才有可能阻吓亚哈),似乎最好的方式是把这位“裴廓德”号船长视为一个悲剧性的主人公,与麦克白和弥尔顿的撒旦非常相近。亚哈在他那种视域性的着魔中,身上有某种堂吉诃德的风格,尽管他的苛刻与堂吉诃德的游戏精神毫无共同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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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廉·福克纳曾表示,《白鲸》是他希望是他写的书;他最接近于这本书的小说,是《押沙龙,押沙龙!》,书中那个着魔的主人公托马斯·萨德本也许可视为福克纳的亚哈。福克纳用他最高调的辩才说,亚哈的结局是“某种心灵的受难所,在其急坠的毁灭的响亮中变成青铜般的不可改变”。“毁灭”可没有任何贬意,因为福克纳补充说:“瞧着吧,一种死亡在等着一个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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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鲸》是美国崇高性的小说范式,也是某种高度或深度成就的小说范式——不管是高度或深度,都是一种深刻。虽然梅尔维尔颇受惠于莎士比亚,但《白鲸》是一部极不寻常的原创性作品,同时也是我们民族的《约拿书》和《约伯记》。这两个《圣经》文本,梅尔维尔都明白援引过;梅普尔神甫用约拿作为文本,做过令人惊叹的布道,以实玛利则使用向约伯报告其家庭和世俗财富已毁灭的所有四名报信人所使用的公式来作为其“尾声”的题词:“唯有我一人逃脱,来给你报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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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进的原创性是福克纳《我弥留之际》的特征。我认为这部小说是他的杰作,甚至超过《八月之光》、《圣殿》、《喧哗与骚动》和《押沙龙,押沙龙!》。同样的原创性也伴随着纳撒尼尔·韦斯特的短长篇小说《寂寞芳心小姐》和托马斯·品钦的《拍卖第四十九批》。而见诸科马克·麦卡锡《血色子午线》的,则是一种令人恐惧的原创性,在我们进入二十一世纪之际,这部小说在我看来似乎是任何一位健在的美国作家的最强大的想象性作品。在莎士比亚和塞万提斯之后,真正的原创性总是很难达到的,对十九世纪和二十世纪的美国文学而言更是难上加难。关于二十一世纪,我不是在作什么预言,但鉴于美国已经是西方高级文化的黄昏之地,因此某种迟来的感觉将是很难避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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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达巴克对亚哈说,追捕莫比—迪克是违背上帝意图的,但谁是梅尔维尔的上帝,或他之后那些作家福克纳、韦斯特、品钦、科马克·麦卡锡的上帝呢?如同古代文学和浪漫主义文学中的普罗米修斯,以及如同弥尔顿的撒旦,亚哈使自己与天神对立,即使你想把那个神称做耶和华。亚哈似乎是一个原本是贵格派基督教徒然后皈依某个帕西人版的摩尼教的人物,在摩尼教中宇宙处于两大敌对神祇之间的争夺中。这位“裴廓德”号的恶魔般的船长,偷偷把几名帕西人(来自印度的波斯琐罗亚斯德〔1〕教徒)船员弄到他船上,来充当他一艘私人捕鲸船的船员,以费达拉为标枪手。费达拉是亚哈的影影绰绰的替身,在小说伟大的第一百二十三章“交响曲”结尾,亚哈凝视大海,看到“水面上一双反射、凝固的眼睛”。那是费达拉的眼睛,但也是亚哈自己的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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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尔维尔不是基督教徒,且往往认同古老的诺斯替教异端。在诺斯替教中,这个世界的造物主上帝是个笨蛋和骗子,而真正的上帝被唤做异乡人或异乡神,并被放逐到宇宙某个外层区域。写早期重要作品的福克纳,是某种不自知的诺斯替教徒;韦斯特、品钦和麦卡锡却是非常自知的,尽管以各自不同的方式。我的目标是如何读他们最好的小说,以及为什么,而不是如何指导我的读者了解各种古代异端(至少不是在这里!),但是,我选择的第一组四部小说,继梅尔维尔之后,以与诺斯替教视域平行的方式,达至它们的消极辉煌,一如我们将看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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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约伯记》中,耶和华向悲惨的约伯夸耀海中怪兽具有统治人类的何等威力,而梅尔维尔则把白鲸莫比—迪克命名为海中怪兽。被白鲸咬掉一条腿的亚哈,坚持他自己的骄傲和复仇意志,坚持他自己在第一百一十九章“烛火”中所乞灵的闪光或火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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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啊,清澄之火的清澄之神!我曾像波斯人那样,在这大海上崇拜你,直到在那次圣礼中被你烧成这样,至今身上还留着疤痕;现在我知道你了,你这清澄之神,我也知道对你的正确崇拜就是蔑视。无论是对爱还是尊敬,你都不怀善意;你甚至为憎恨而杀;全杀光。再没有无畏的愚人敢顶撞你。我承认你无言语、无定所的力量;但直到我这地震人生的最后一口气,我都将反抗它在我身上的绝对、任意的主宰……如果你以哪怕最低的爱的形式而来,我也将跪下来吻你;但如果你高高在上,仅以上天的力量而来,那么,即使你出动从千百个装满兵员的世界召集而来的海军,我在这里也仍将不为所动。你呵,清澄之神,你用你的火创造我,而我像一个真正的火的儿子,将把它吹回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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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亚哈的看法,只要你维护你神圣的自我去反抗火,就是对火的正确崇拜。“我会揍扁太阳,要是它敢欺侮我!”普罗米修斯式的亚哈呐喊道,建立了一种反抗标准,这标准在他之后再也无人能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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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亚哈船长是我将在本章探讨的所有美国求索者的前驱,所以我仅把我对《白鲸》的阅读限于简略地分析亚哈船长。但我也不能就这样把它一笔带过,而不称赞一下梅尔维尔这部史诗作为一部叙述作品的异乎寻常的兴味,因为毕竟它是一本我自童年以来就一直尊敬的书。我们被亚哈吸引,即使我们对他的偏执狂打寒颤。他是彻头彻尾的美国人,他的报仇欲望虽然猛烈,但他却总是奇怪地自由的,这很可能是因为没有美国人是真正地感到自由的,除非他或她在精神上是孤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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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廉·福克纳:《我弥留之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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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世纪美国长篇小说最出色的开篇,属于威廉·福克纳的《我弥留之际》(1930)。这本书由五十九节内心独白构成,其中五十三节是由本德伦家族成员讲述的。这是一个自豪的穷苦白人家族,他们在洪水和烈火中英雄地挣扎,把放着他们母亲艾迪的尸体的棺材运回密西西比州杰文生的墓地,因为她希望自己葬在她父亲的身边。其中十九节,包括第一节,是由那位不同凡响的达尔·本德伦讲述的,他是一个具有奇幻视域的人物,最后越界进入疯狂。我们听到达尔在小说开篇中讲话,当时他正跟着与他敌对的弟弟朱厄尔走向艾迪弥留的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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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厄尔和我从田里出来,一前一后走在小路上。虽然我领先他十五英尺,但任何人从棉花房望我们,都可以看见朱厄尔那顶破损的草帽比我那顶高出足足一个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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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达尔和朱厄尔在小路上跋涉时,达尔听见他那位正在给母亲做棺材的木匠哥哥卡什在锯木头的声音,于是我们听见达尔不动感情的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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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好木匠。艾迪·布德伦不可能希望有更好的了,也找不到一个更好的棺材来躺了。这将给她信心和安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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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为艾迪所爱,人格分裂的达尔坚称自己没有母亲,而他非同寻常的意识则反映了他这个信念。干练、朴实、有尊严、富于暗示——《我弥留之际》的开篇提示了福克纳这部最令人吃惊的长篇小说的高超原创性。福克纳的主要对手都没有可以与之匹敌的;F.斯科特·菲茨杰拉德的《了不起的盖茨比》开篇是尼克·卡拉威的父亲对他说:“别忘了,这世界上所有人都没有你拥有的优势。”这是一个健康告诫,告诫不要贸然批评别人,但距福克纳式的崇高还很远。海明威的《太阳照样升起》的开篇,是一句反讽的描述,说“罗伯特·科恩曾经是普林斯顿中量级拳击冠军”。再次,福克纳还是要高出一筹。唯一可能与福克纳级开篇相比的,在我看来似乎是科马克·麦卡锡令人惊异的《血色子午线》开始时,叙述者向我们介绍“小子”,他是书中的悲剧主人公,最终被怪异、埃古式的霍尔登法官所摧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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