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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最终,我的得分却只有50分多一点,几乎是平均成绩的中心点。如果换成今天,这样的成绩可能吓得家长赶紧打电话给精神科医生了。我能怪谁呢?只有我自己。考试时,我虽然认得那些东西,可我却不知道厄运就在其中。我是个“不善于考试的人”。我为了这些并非真正缘由的东西狠狠责怪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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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的缘由不在于我学得不够努力,也不在于我没有善于考试的“基因”。我的错误在于误判了自己对学习内容的掌握程度。我被糊弄了,被心理学家称之为“熟练度”的东西给糊弄了,我以为既然今天轻易就记住了这些数据、公式、概念,那明天或者后天也一样能记得住。这种“熟练”错觉非常强烈,以至于我们觉得既然已经“拿下”了某次作业或某个课题,那再去复习也就没什么用了。我们忘记了我们会忘记。各种“帮助”学习的小手段都能造成这种“熟练度错觉”,包括划荧光线、做一份学习大纲乃至得到一份老师给的或者书上提供的章节概要。这种对熟练度的错觉是自动形成的,而且是潜意识里的念头,往往让我们对哪些东西还需要复习或是练习做出误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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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正如威廉姆斯学院(Williams College)心理学家纳特·科内尔(Nate Kornell)对我说的那样:“我们都知道,如果某样功课你前后隔开来学习两次,那么第二次学的时候往往不太可能再去动脑筋思索,因此不少人以为那么做只是得不偿失。可事实恰恰相反,尽管你觉得再难以学到什么了,可实际上你却能学到更多的东西。‘熟练度’会糊弄你的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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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今后我们不应再把考试失败归咎于“考试焦虑症”了,更不必怪罪自己有“蠢蛋症”,尽管很多人都是这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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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的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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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我们来回忆一下比约克夫妇的“必要难度”原则:你的大脑越是费尽力气地挖出某项记忆,你对其再次学得的程度也就越深,因为提取能力与储存能力都被增强了。而“熟练度”却恰好是这一原则的反作用:越容易唤出的资讯记忆,再次学得的程度也就越浅。也就是说,立即复习你刚刚学过的东西对你没有任何意义,那并不会增加任何记忆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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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熟练度错觉”正是导致学生考试成绩低于平均水平的罪魁祸首。不是“焦虑症”,不是“蠢蛋症”,也不是不公平或者运气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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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想克服这一错觉,提高我们的考试水平,其实有一个最好的办法,而这办法本身也恰好是增强学习效果的好方法。这种方法并不是新近发明的学习技巧,早在正规学校教育形成的最初阶段,人们就已将其用于教学,甚至可能比这还要早。我们且来看一看弗朗西斯·培根在1620年的论述:“假如你想把一段课文背诵下来,与反复阅读20遍相比,更容易记住的做法是只读10遍,而且边读边尽力背一些出来,记不清的时候才翻开课本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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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学就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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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多次提及的威廉·詹姆斯在1890年谈及这一概念时写得相当细致:“我们的记忆有一个奇怪的特点,即主动的回想比被动的重复效果要更好。也就是说,以背诵为例,学到差不多的时候最好先放一放,然后尽量用心去回想刚才的内容,这样的学习效果比直接再看书要更好。如果我们‘用心回想’出了一部分词句,那几乎可以肯定下次还能再想出来;而如果我们‘直接再看书’,那么下一次很可能还是离不开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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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所说的学习技巧就是考试本身。没错,我知道这里的逻辑很像是在兜圈子:通过考试来提高考试成绩。不过,不要被表面现象所迷惑,自我测试的意义比你想象得要更为深远。考试不仅是一个测试工具,它还能调整我们已经记住的内容,令大脑以不同的方式将其重新组织一遍,而这一番调整的结果就是大大提高我们下一次考试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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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与背诵的最佳时间配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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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现在美国这片新大陆上的第一本权威性社会名录叫《在美国谁是谁》( Who’s Who in America),其首刊卷问世于1899年,里面包含了8 500多条名录简介,包括政治家、商界领袖、牧师、铁路律师以及各种各样“与众不同的美国人”。这些简介短小精悍,富有历史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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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你想要知道下列资料只需30秒钟的时间:亚历山大·格雷厄姆·贝尔(Alexander Graham Bell)1876年获得电话发明专利那天,刚过完29岁生日,那时他正任职于波士顿大学,教授声乐心理学。下一条名录是他的父亲亚历山大·梅尔维尔·贝尔(Alexander Melville Bell),他也是一位发明家,更是一位朗诵艺术家,就是他发明了可见语言(Visible Speech),一种用以帮助聋人学习说话的符号系统。还有再下一条名录,是这位老贝尔的父亲亚历山大·贝尔(Alexander Bell),唯独他没有中间名,他来自爱丁堡,正是他开创了言语障碍治疗的先河。有谁能想到是他呢?他之后的两代贝尔尽管也都出生于爱丁堡,却都定居于首都华盛顿,父亲住在第35街第1525号,儿子住在康涅狄格大街第1331号。没错,地址也在那本名录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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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7年,哥伦比亚大学的一名年轻心理学家阿瑟·盖茨(Arthur Gates)想到这么一个主意:他也许能借用这些浓缩了的人生名录来获取他心中一个问题的答案。阿瑟·盖茨对不少事情感兴趣,其中之一就是背诵对记忆有什么影响,这两者之间有什么相互作用。多少个世纪以来,接受古典教育的学生们花了数不清的时间,凭记忆背诵长篇史诗、历史性的讲演以及《圣经》中的段落,而今几乎没人再能做到了。盖茨希望能找出阅读与背诵,即努力记住与凭记忆演练之间的最佳时间配比。假如你想学会《圣经》诗篇第23章,也就是这一段:耶和华是我的牧者,我必不至缺乏……并把它背下来,假如你打算花上半小时的时间,那么该用多少分钟来念诵这篇韵文诗,又该用多少分钟来努力凭记忆背诵呢?什么样的时间比例能让记忆保留得最牢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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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肯定是一个很关键的百分比,尤其是在过去,背诵在教育中占有很大比例的年代。实际上,这个百分比在今天仍然很有用,不仅是需要背诵亨利五世在圣克里斯宾节上演讲的演员们在乎它,任何一个需要做陈述报告、学一首新歌或者诗词的人也都会在乎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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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的奥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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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能找出这个百分比,盖茨从当地一所学校招募了5个班级的孩子,从三年级到八年级,让他们来参与他主导的一次实验。他给每一个学生安排了一组《在美国谁是谁》名录里的内容,让他们记忆并背诵,高年级学生分得5条,低年级学生分得3条,并给了每个学生9分钟的时间,要求他们按照他指定的时间分配来学习与记忆:这一组学生须用1分48秒来学习,即看着文字默记,再用7分12秒的时间来背诵,即凭记忆演练;那一组学生则用各一半的时间来学习和背诵;第三组学生则用8分钟的时间来学习,只用1分钟来背诵。诸如此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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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个小时之后,就是孩子们表演的时间。盖茨请每一个学生背诵他分派到手中的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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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埃德加·梅休·培根(Edgar Mayhew Bacon),作家……生于,1855年6月5日,巴哈马,拿骚市,还有,去纽约的塔里敦上的私立学校;在奥尔巴尼一家书店工作,后来我觉得他又成了一名艺术家……还有,他写了《新牙买加》(The New Jamaica)?还写了好像是《断头谷》(Sleepy Hollo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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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接一个的人物:伊迪丝·沃顿(Edith Wharton),塞缪尔·克莱门斯(Samuel Clemens),简·亚当斯(Jane Addams),詹姆斯家的两兄弟……100多个学生,逐一上前背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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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最后,盖茨得到了他想要的百分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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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学就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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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的来说,”他总结道,“这次实验的最佳结果属于先花了40%的时间来阅读和学习,然后开始凭记忆尽量背诵的那一组。无论是更早开始背诵还是更晚开始背诵,效果都比这要差一些。”而高年级学生的结果,百分比还要更低,接近于1/3。他写道“:要获得学习与背诵的最佳搭配效果,最恰当的比例是阅读和学习只占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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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说,如果你想把那段圣克里斯宾节的演讲下载到你的大脑里去,最快途径是这么做:先花1/3的时间去学去记,剩下的时间则要用来凭记忆背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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