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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仁孝文皇后徐氏在《内训·母仪章》开宗明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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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曰:“女子者,顺男子之教而长其理者也。”是故无专制之义。所以为教不出闺门,以训其子者也。教之者,导之以德义,养之以廉逊,率之以勤俭,本之以慈爱,临之以严恪,以立其身,以成其德。慈爱不至于姑息,严恪不至于伤恩。伤恩则离,姑息则纵,而教不行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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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子之道出于慈爱之心,但要严格教导,不容姑息迁就。在《慈幼章》里又强调了“慈”与“教”二者之关系:“故慈者非违理之谓也,必也尽教训之道乎。”71由此可见教训之道在母仪中的重要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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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刘氏的《女范捷录·母仪篇》不像《内训》那样引经据典,作者从一般生理常识着眼,指出:“父天母地,天施地生,骨气像父,性气像母。上古贤明之女有娠,胎教之方必慎。故母仪先于父训,慈教严于义方。”作者认为较之父亲关于做人之道的教诲,母亲对子女身心的影响更为重要。她总结历代贤母的典范,认为她们“皆秉坤仪之淑训,著母德之徽音”,即母德是来自女仪的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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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中期以后女教书重视母仪的趋势,在吕坤《闺范》中反映最明显。《闺范》的体例是“前列嘉言,后载善行,复绘之以图,系之以赞”。《嘉言》部分,采辑《列女传》《颜氏家训》等训诫。《善行》部分,则细致地分为“女子之道”“妇人之道”“母道”“姊妹之道”“姒娣之道”“姑嫂之道”“嫡妾之道”。吕坤在《闺范》中明确地阐述了“妇道”、“母仪”与“女道”三者之间的关系,他认为:“妇道母仪,始于女德。未有女无良而妇淑者也,故首女道。”女道是妇道与母仪的基础,教养女道是以妇道和母仪为目标。吕坤期望的母仪又是什么呢?他在“母道”下讲道:“母不取其慈,而取其教。”可见他重视母仪的核心是“母教”。他在“母道”之下,又列了“礼母”“正母”“仁母”“公母”“廉母”“严母”“智母”“慈继母”“慈乳母”等项。所谓礼母,“教子以礼,正家以礼者也”;所谓正母,“望子以正者也。无儿女子之情,惟道义是责”;所谓仁母,“以慈祥教子者也。一念阴德,及于万姓”;所谓公母,“责子而不责人者也。世皆私其女,而尤人无已,不公甚矣”;所谓廉母,“以贪戒子者也”;所谓严母,“威克厥爱者也,有父道焉”;所谓智母,“达于利害之故者也”;所谓慈继母,“恩及前子者也”;所谓慈乳母,“乳母所保他人子也”。从母道的分类中,可见吕坤的母教原则:重视生母的教训作用,“继母不责其教,责其慈……慈母不传,而慈继母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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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正母”一节,吕坤选王孙贾的事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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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孙贾,年十五,事齐闵王。国乱,闵王见杀,国人不讨贼。王孙母谓贾曰:“汝朝出而不还,则吾倚门而望汝;暮出而不还,则吾倚闾而望汝。今汝事王,王出走,汝不知其处,尚何归乎?”贾乃入市中,令百姓曰:“淖齿乱国杀王,欲与我诛之者右袒。”市人从者四百人,刺淖齿而杀之。君子谓王孙母义而能教。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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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孙母强调道义重于母子之情,在国事危难之际,以母教力挽狂澜。母道与妇道的规劝显然有别。明初的《内训·事君章》中云“中馈是专,外事不涉,谨辨内外,教令不出”。而吕坤《闺范》中的王孙母显然是涉及外事,且是国家大事,却得“正母”之名。可见,吕坤已偏重母道的教化功能,母亲的角色是为人师表,而不再是“从子”的服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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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道不仅可以随生命角色的变化超越女道、妇道,甚至能与父道相提并论。在“严母”一节,吕坤选陈尧咨母冯氏的事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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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尧咨母冯氏,有贤德。尧咨善射,为荆南太守。秩满,归谒其母。母曰:“尔典名藩,有何异政?”对曰:“州当孔道,过客以儿善射,莫不叹服。”母曰:“忠孝以辅国,尔父之训也。尔不行仁政,以善化民,顾专卒伍一夫之技,岂父之训哉?”因击以杖,金鱼坠地。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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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母冯氏以父训训子,且杖击其子直至他官服上的金鱼袋都被打掉。吕坤对此“严母”赞道:“威克厥爱者也,有父道焉。”母亲扮演着父亲的角色,行使了父亲训子的权力。“母不取其慈,取其教”的原则,在这里得到了充分阐释。《闺范》赋予母亲以社会责任感与家庭内的母子之情,使母亲肩负“教与慈”的双重使命。吕坤关于“慈与教”的母仪原则标志着明中晚期以降对母教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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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辉祖(1730-1807)曾明确指出,“父严不如母严”。“家有严君,父母之谓也。自母主于慈,而严归于父矣。”他进一步分析道,孩子与母亲最接近,他们的所作所为都难逃过母亲的眼睛。所以遇事便即时给予训诲,“母教尤易”。若母亲护短,父亲怎能及时察觉呢?从小养成不良习惯,等长大成人后待父亲发现了再惩治于后,常常有所不及。因此,汪辉祖总结说:“慈母多格,男有所恃也。故教子之法,父严不如母严。”74可见,母亲的慈爱用之不当反而会害了子女的前程。因而,从家教着眼,严母更受到士大夫的推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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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强调母教之严,明清女教书也注意到母教内容的通俗化和具体化。冯树森撰《四言闺鉴》时,列举了往昔贤母的范例,并把这些典范归纳为“教子心法,作母指归”。所谓“教子心法”就是用榜样的力量去感化妇女,激励她们见贤思齐。较之《四言闺鉴》依据《内则》之规定,如“请咳而名”“拜教尚左,食告由右”等引经据典地论述母仪,清人廖免骄的《醒闺编》则从家常生活入手,徐徐道来母教的责任。“第五件,待儿女,儿女宽严有规矩。”“教媳妇,在初来,要教儿女在婴孩。幼小时,在怀抱,不可使他哭又笑。或时笑,或时哭,大来作事多反覆……若穿衣,莫红绿,幼时只可穿布服。从小时,穿太好,后来锦衣当布服。”从学说话、请先生、上学堂、穿衣吃饭,到做游戏,生活小事面面俱到。“既爱之,能勿劳,圣人垂训教儿曹。玉不琢,不成器,人不学来不知义。知长幼,别亲疏,要好儿孙在读书……古今来,为官府,那个不赖有贤母。”男儿成器,为官一方,是古来重视母教的期待之一。《醒闺编》还用了相当篇幅宣讲教女之道。“惟女子,全靠娘,令人提起话偏长。买小牛,问老牯,说亲先要看丈母。母贤良,女乖巧,娘若痴愚女不好。”“前人言,值千金,闺门之礼甚非轻。凡出口,要避嫌,女在身边莫乱言……古人话,你思量,言虽浅淡意深长。淫乱书,不准听,行止举动要端正……说三从,讲四德,国家兴亡也有责。”75比较教子为官的期待,教女之道的目的则是“有规矩,膝下定然出贤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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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见明清女教书中对母仪的论述愈加贴近现实生活。母仪的内容不仅依对象有教男和教女之区别,且对母仪的阐述也随社会变迁而有所变化。如明中期的《内训》是成祖“靖难”之后颁行的,官方整饬社会,人心思定,因而对母仪的规定也就引经据典地限制在“为教不出闺门,以训其子者也”。清咸同年间,国家兴亡已成燃眉之势,故士人在修撰女教书时重视灌输忧国忧民的意识,于是就有了《醒闺编》中把“三从四德”和“国家兴亡之责”并列为母教的内容:“说三从,讲四德,国家兴亡也有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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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教的训导与正统规范的“三从”观念是否矛盾呢?如何平衡“从子”与教子之间的关系呢?假托明嘉靖年间山东兖州府仁美村赵妻华氏之口的《闺门要则》对“三从”进行了“真情实理”的阐释。《闺门要则》是母女对话形式的训女文。女儿首先讲了自己对“三从”的理解,即“在家中,听我父母来教训”;“出阁后,事事要从丈夫令”;“夫死后,大事还要商量子;妇道家,一生自不掌权衡”。有意思的是,与女儿不同,母亲则对“三从”进行一番独特的解释。母亲指出,女子在家从父母,若父母有了过错当谏诤;出了闺门听夫令,但丈夫妄作非为不可从;夫死大事从其子,“原要他,做出事来合准绳。他若是,越了大道背却理;还须要,依法教他来改更”。《闺门要则》中对“三从”的诠释与班昭《女诫》里强调的“曲从”显然不同。赵妻华氏重新解释了“三从”观念,创造性地添加了“当谏诤”、“不可从”和“依法教”等多种因素,而判断“从”与“不从”的权力掌握在妇女手中。这是对“三从”正统观念的大胆修正。《女诫》和《闺门要则》都是采用母亲训女的形式,从训导女儿“勿得违戾是非,争分曲直。此则所谓屈从矣”,到告诫女儿依理谏诤父母、依法教训儿子,其间对规范观念之不同解释反映了女教观念之因时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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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女教书与士人家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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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女教书的编纂者寄望自己的作品能成为女教蓝本。他们用心良苦地借助通俗的文字、体裁和生动的图像,来推行其女教思想。应该说,这些女教书在明清女教中确实占有一定的位置。这些编纂者多为士大夫,他们在为妇女撰写墓志铭时,或在其文学创作中,着意于再现女教的细节。可以说,女教是士人家教的重要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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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雪芹在《红楼梦》里描绘了一位饱受女教书熏陶的节妇——李纨。李纨的父亲曾为国子监祭酒,族中男女无有不诵诗读书者。他对李纨管教很严格,“不十分令其读书,只不过将些《女四书》《列女传》《贤媛集》等三四种书,使他认得几个字,记得前朝这几个贤女便罢了”76。如此教导出的李纨虽青春丧偶,居家处膏粱锦绣之中,竟如槁木死灰一般,唯知侍亲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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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潇碧堂集》有诗云:“闻啼知得雌,一笑慰衰羸。龟策频占凤,家人屡梦丝。瓶花香娈娈,窗竹粉离离。从此添婚嫁,因名向累儿。”生女儿备嫁妆无形中给家庭增添了经济负担,我们从诗中既看到诗人的那份无奈,又感受到士人对妻女的那份怜爱。谭元春忆其外王父家,兄与侄皆中乡试。“外王父为博学诸生,每教人必以古人,三男四女,皆日熟其言。吾姨吾母,亦以女子知大义,往往有妇道母德。”77“女虽不令识字,然晓大义,过于三男,先母其最也。”78很多士人家庭出身的女子都被赞为知书达理、聪慧贤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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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有位顾姓孺人,其父常以格言教训。她每每记下,日后教子时颇为受益。顾孺人出嫁后,对丈夫所交游者,往往以文墨为重。“以文字学业相过从,即喜,具食饮,令尽欢。苟非其人,虽杯茗不时至也。”79顾孺人的家教奠定了她婚后相夫教子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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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载,张孺人的父亲少习举子业,曾为官,不久弃去。“所生女子五人,皆聪明颖慧”,其中张孺人尤凝重贞淑,“颇习《小学》《列女传》,能了大义”。80士人家庭的女教教材明列于此。另一位蔡孺人,父多女而无子,“生而端重,寡言笑,能读《孝经》《列女传》”。而周孺人则少通《孝经》《小学》,奇警。其父曰:“吾得生男子,如此女足矣。”81可见,这些士人家庭中的女子与曹雪芹笔下的李纨颇有相似之处,多粗通一些女教书,并在耳濡目染中学习了为人处世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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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这些女性受教育时间和内容的不确定性上,我们可以比照男子教育来看男女教育期待的区别。男子读书的目的性很强,汪辉祖在《双节堂庸训》中指出:“‘业儒’二字须规实效,若徒务虚名,转足误事。富厚之家,不论子弟资禀,强令读书”,“丰其衣食,逸其肢体,至壮岁无成,而强者气骄,弱者性懒,更无他业可就,流为废材。子弟固不肖,实父兄有以致之。故塾中子弟,至年十四五不能力学,即当就其材质,授以行业。农、工、商、贾,无不可为。谚云‘三十六行,行行出贵人。’有味乎其言之也”。82于成龙(1617-1684)总结数十年守身处事经验时也指出,“士农工商,各执一业。子弟十二三岁,贤愚已定,贤者做向上事,愚者亦令执一艺,庶不致闲旷其身”83。男子之所以在十三四岁时在学业上分流,是因为他们读书若取不了功名,对治生无益。《温氏母训》中明白地道出:“一读书,生事啬矣……士农工商,各执一业,各人各治所生,读书便是生活。”84男子可以通过读书而达到治生的目的,而女子却不可以。同样,男子教育的实效和历史较易受到注意和认识,而传统女教的情形则比较模糊,也难以为后人重现和认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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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我们以女教书为关注焦点,考察了明清士人是如何不遗余力地在文本编纂体例、出版形式以及内容上改进女教书,使之更加通俗化并能与时俱进。明清女教书的个案研究昭示:女教历来是社会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对于家庭和谐和社会进步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明清士人为了实践“天下无不可教之人”的理念,致力于开发和保存女教书这一重要教育资源。我们在批评其束缚妇女时,也应理性地考察这一传统教育资源,并弘扬其重视母教的传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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