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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742055 李贽、颜元从自然人伦关系、自然本欲角度出发对此展开批判。李贽强调“夫妇,人之始也”,有夫妇然后有父子、兄弟,然后有上下。“但言夫妇二者而已,更不言一,亦不言理。”376有夫妇然后有父子、兄弟、君臣的伦常关系本是《易传·叙卦》中所强调的自然伦常关系。自汉代“三纲”确立,则彻底颠覆自然派生次序,转而强调君臣、父子、夫妇的社会伦常。李贽则在此否定社会伦常关系,重树自然伦常关系。这在哲学上是一个否定之否定的进程。社会伦常是为了确保父权社会秩序,李贽对社会伦常的否定,实际上是冲击了父权社会的支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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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742057 《孟子·告子》中曾有“食色,性也”;《礼记·礼运》中也有“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而宋明理学“存天理、灭人欲”的说教及佛教中贱视妇女的教条都是对男女色性的否定。颜元则鲜明地指出:“人为万物之灵,而独无情乎?故男女者人之大欲也,亦人之真情至性也。”377在《颜习斋先生年谱》(卷上)录有颜元与无退和尚讲道的问答。颜元针对无退和尚认为有妇人则不能讲道的论调直诘:释迦之父有一妇人,生释迦,才有佛教;若释迦父与无退父无一妇人,并释迦、无退无之矣,今世又乌得佛教?颜元对理学及佛教关于男女色性的否定予以斩钉截铁般的二次否定,即对男女居室自然本欲的肯定,是“之”字形曲折的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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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742059 李贽把夫妇关系置重于父子、兄弟,重树自然伦常关系;颜元反对贱视妇女,肯定男女者人之真情至性,这些思想皆含有同情妇女,反对男尊女卑的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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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742061 李贽、颜元从伦常、人欲等层面议论;唐甄、冯梦龙则针对社会上暴妻、溺女的陋俗有感而发。唐甄指出:“今人多暴其妻。屈于外而威于内,忍于仆而逞于内,以妻为迁怒之地。”378他认为天之生物之所以不平等的原因,在于人的主观意识“厚者美之,薄者恶之”。他主张人们待人接物不受偏见影响,持以宽恕的心态,“恕者,君子善世之大枢也。五伦百姓,非恕不行;行之自妻始”。379唐甄把暴妻视为不平等关系的表现,主张夫妇关系应是敬爱、和睦、平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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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742063 社会上歧视妇女的陋俗甚于暴妻的是溺女婴。寿宁县令冯梦龙针对管域内“民生女多不肯留养”的现象,发布告示申斥:“一般十月怀胎,吃尽辛苦,不论男女,总是骨血,何忍淹弃?”他认为养儿应以孝逆论,而不该以男女别。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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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742065 这些思想是由切肤之痛而发,但多从人情事理角度阐发,缺乏对产生陋俗的社会、经济根源的挖掘。俞正燮(1775-1840)则由经史诸子至诗赋小说引据而发,对男尊女卑的社会根源有所触及。他在《女》一文中借《庄子·天道》篇“尧告舜曰:吾不虐无告,不废穷民苦死者,嘉孺子而哀妇人,此吾所以用心也”,表达古之贤者对妇女的同情。他又引用《史记·外戚世家》《太平广记·长恨歌传》,指出民间生女“忤忤然怒而悲酸,人之常矣”;又引诵《玉台新咏·傅元苦相篇》、白居易《妇人苦》诗,描述“生女无欣爱,不为家所珍……玉颜随年变,丈夫多好新”的命运,并发出“须知妇人苦,从此莫相轻”。俞正燮不仅对妇女的不幸命运深表同情,且直诘男尊女卑的传统观念,他写道:“《白虎通》云:妻者,齐也,与夫齐体”,“儒说御妻为御妾,以就齐义,又何以处《曲礼》妻妾并举之文”。381俞正燮超出前者之处,在于他不停滞在情理的论说上,而是进一步在系统研究的基础上,将矛头指向儒学礼教的教条,触及问题的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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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742067 (二)驳斥“女祸论”,主张妇女参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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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742069 明清精英阶层在批驳乾男坤女、男尊女卑观念的同时,对将妇女排挤出政治生活的“女祸论”予以鞭辟入里的驳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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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742071 周武王是“女祸论”的倡导者,他讨伐商纣王的一条主要罪状是“惟妇言是用”。讨纣王檄《牧誓》中说:“牝鸡司晨,惟家之索。”周幽王失国也归咎于“乱匪降自天,生自妇人”382。“女祸论”在封建政治中占有重要位置,杨贵妃死于此;武则天虽政绩昭昭,却因此而少为史家传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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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742073 明清精英阶层对“女祸论”进行重释。唐甄认为“好色者,生人之恒情;好之不以礼,有以丧家亡国者”。女子像宝玉一样,可与为善,可与为不善。君子佩玉以比德,桀纣爱玉而亡国,若曰“亡夏殷者玉也”,怎么可以呢!他指出,假若妹喜、妲己、褒姒生于文王之世,入于文王之宫,“琴瑟以悦之,钟鼓以乐之,则此三女子皆窈窕之淑女也”383。唐甄大胆地为“女祸”之首的三女子开脱罪名,指出她们只是遇昏君而获罪,昏君亡国其祸不在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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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742075 袁枚对“女祸论”的批评与唐甄有相通之处。他在《咏陈宫》中云:“若教褒、妲逢君子,都是周南传里人。”他还广收唐人为“美人开脱”的诗句,如“若教管仲身常在,宫内何妨更六人”;“姚宋不亡妃子在,胡尘那得到中华”等。384袁枚比唐甄的思想更进一层,他明确指出:“女宠虽自古为患,而地道无成,其过终在男子。”385袁枚在男权社会公然推翻“女祸论”,得出错在男子的结论,堪称胆识俱见之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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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742077 唐甄、袁枚驳斥“女祸论”的思想,主要在于为女子开脱罪名,还其本来面目;而清初李汝珍(1763-1830)的主张比之唐、袁则更上层楼。李汝珍非但不以女子言政为非,且进一步主张女子参加科举、政治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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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742079 李汝珍在《镜花缘》第四十二回里,借武则天之手创办男女平等的选举制度,使女子可以同男子一样以文学考取科第。武则天在设立女子选举制度的谕旨指出:“天地英华,原不择人而异……况今日灵秀不钟于男子,贞吉久属于坤元。阴教咸仰敷文,才藻益征竞美。是用博谘群议,创立新科。”386李汝珍眼里的女子选举制度并不局限于诗赋,还包括乐律音韵、刑法历算、书画医卜等。这种制度,一方面可以提倡女子教育,一方面可以引导女子参政。李汝珍对于妇女参政的主张是借才女卢亭亭的口说出的:“将来若花姊姊做了国王,我们同心协力,各矢忠诚,或定礼制乐,或兴利剔弊,或除暴安良,或举贤去佞,或敬慎刑名,或留心案牍,扶佐他做一国贤君,自己也落个女名臣的美号。”387李汝珍的妇女参政思想,是对儒家传统中“女人是祸水”“女不干政”“女人误国”观念的有力回击,对于中国女权史有着深远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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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742081 (三)反对片面贞节观,主张妇女婚姻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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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742083 《周易·恒卦》说:“恒其德,贞,妇人吉,夫子凶。”女子贞是吉德,男子恒与专是凶德,不可取。这是男女双重道德标准。班昭的《女诫》中传播“夫有再娶之义,妇无二适之文”。程颐又谓:“饿死事极小,失节事极大”。自明清,统治者又动用法律形式褒扬、奖励妇女守节。明清精英对此种不合人情的封建伦理观念予以抨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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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742085 俞正燮、李汝珍的笔锋直指苛求妇女的片面贞操观。俞正燮在《节妇说》中指出:“古礼夫妇合体,同尊卑……故言终身不改,身则男女同也。”“妇无二适之文固也,男亦无再娶之仪……自礼意不明,苛求妇人,遂为偏义。”388俞正燮认为贞操问题的标准对男女而言应是同等的,不能单方面苛求妇女,“女再嫁与男再娶者等”,且“妇人之节,男子所不及。其再嫁者不当非之,不再嫁者敬礼之”。389俞正燮主张,妇女再嫁与否,应听凭其意志自由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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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742087 对于男女贞操的“两面标准”问题,李汝珍借两面国押寨夫人之口数说那讨妾的强盗:“假如我要讨个男妾,日日把你冷淡,你可欢喜……我不打你别的,我只打你只知有己,不知有人……若要讨妾,必须替我先讨男妾,我才依哩。”390李汝珍在这里提出了一个简单的贞操标准:男所不欲,勿施于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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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742089 针对片面节烈观造成的一夫多妻的不合理现象,俞正燮不像李汝珍这么爽快地打骂一场,而是从《魏书·宗室传》《北齐书·元孝友传》《宋书·后妃传》《明会典·刑部律例》中,搜集出一夫多妻制摧残妇女的例证,如:丈夫封侯,“其妻泣于内,恐富贵更娶妻妾”;“宋明帝以湖孰令袁慆妻妒忌,赐死”。片面贞节观不仅苛求妇女守节,且若妻子不满丈夫不贞多娶,反获“妒妇”罪名。俞正燮指出:“男女媾精,万物化生。《易》曰:三人行则损一人。一人行则得其友。言致一也,是夫妇之道也。依经史正义言之,妒非女人恶德。”391他针对正史典籍中对“妒妇”的污蔑,以“妒非女人恶德”的论述来反击一夫多妻制,认为一夫一妻制才符合夫妇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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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742091 俞、李批驳片面贞操观,主要是为女子摆脱苛求的束缚,而颜元则更强调男子贞操问题。他指出:男女失身、辱亲的道理是一样的,“世俗非类相从,止知斥辱女子之失身,不知律以守身之道。而男子之失身,更宜斥辱也。”392这是由批评女子贞操观,转而重视男子贞操观,向男女平等的贞操观迈进的一种摸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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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742093 汪中则将女子受封建礼教蒙蔽、愚守贞节的恶果暴露于世:袁枚的妹妹和郑虎文的婢女许嫁给两个“不肖流荡”的纨绔儿,她们未婚夫和父母“咸愿改图”,但二女“执志不移”。结果,袁枚的妹妹过门后被卖掉,郑的婢女不堪受窘服毒自杀。对于这两个中毒极深、至死不悟的女子,汪中叹道:“好仁不好学,其蔽也愚。若二女可谓愚矣,本不知礼而自谓守礼,以殒其生,良可哀也。”393汪中认为“许嫁而婿死,适婿之家,事其父母,为之立后而不嫁者,非礼也”;“生不同室,而死则同穴,存为贞女,没称先妣,其非礼孰甚焉!”394他反对以死伤生,指出所谓贞节守礼,其实是非礼,是不符合人情事理的。他还进一步主张男女社交自由、婚姻自由。他认为婚姻之道可以观政:“‘媒氏’:中春之月令会男女,于是时也,奔者不禁,若无故而不用令者则罚之。”男女向媒氏成名,以便及时嫁子娶妇。395汪中在这里借解释古礼来表现个人超越时代的进步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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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742095 (四)不以“妇人见短”,提倡妇女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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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742097 唐代宋若莘、宋若昭的《女论语·训男女章》规定:“莫纵歌词,恐他淫污。”李义山《杂纂》指出:“妇人解诗则犯物议。”宋代女诗人朱淑真曾感叹:“女子弄文诚可罪,那堪咏月更吟风?磨穿铁砚非吾事,绣折金针却有功。”到了明代,“女子无才便是德”观念的传播,更是羁绊妇女施展才华。明清精英阶层对此深表不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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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742099 李贽驳斥传统观念中“妇人见短”的谬误时指出:“谓人有男女则可,谓见有男女岂可乎?谓见有长短则可,谓男子之见尽长,女子之见尽短,又岂可乎?”若女子“乐闻正论而知俗语之不足听,乐学出世而知浮世之不足恋”,则男子与之相比都“羞愧流汗,不敢出声矣”。396李贽“关于见有长短而不能以男女别”的思想是对“妇人见短”的有力回击。他指出“妇人见短”产生的原因是受“妇人不出阃域”的礼教束缚,并非妇女本身素质造成。“而男子则桑弧蓬矢以射四方,见有长短,不待言也”,但“所谓短见者,谓所见不出闺阁之间;而远见者,则深察乎昭旷之原也”。397人们不问产生这种社会偏见的原因,而一味歧视妇女,是因果倒置,违背逻辑,于情理难容。他还援引有“女校书”之称的唐代诗人薛涛佐证,谓“一文才如涛者,独能使人颂千里慕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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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742101 李贽的思想是从男女平权的角度出发,而袁枚则从文学批评的角度,为女子文学主持公道。他指出:“俗称女子不宜为诗,陋哉言乎!圣人以《关雎》《葛覃》《卷耳》冠三百篇之首,皆女子之诗。”398他还针对宋人沈朗“《关雎》,夫妇之诗,颇嫌狎亵,不可冠《国风》”的论调批评说:“迂谬已极……《诗经》好序妇人……律以宋儒夫为妻纲之道,皆失体裁。”399袁枚不仅反对宋儒“动称纲常名教”干涉诗文的论调,主张女子作诗歌,且对女子见解倍加推重。他赞道:“吾乡多闺秀,而莫盛于叶方伯佩荪家……皆诗坛飞将也……见解高超,可与《三百篇》并传矣。”400袁枚还身体力行地招收女弟子,并为女弟子们编辑出版诗集(详见本书第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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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742103 明清的文学家多主张女子从事文学活动。冯梦龙的“三言”“二拍”中连十余岁的婢女也能吟诗;曹雪芹笔下的“十二钗”个个写得一手好诗;蒲松龄《聊斋》中的女鬼也能吟风咏月,倾诉衷肠;李汝珍笔下的“黑齿国”中,女子不仅能作诗词歌赋,且其才华往往令男子汗颜。“黑齿国”女子不重容貌,以才学论高下,所有女孩子自小就进私塾念书,同男子一样享有受教育的权利。中国女子教育的“乌托邦”在这里得到淋漓的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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