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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还存在着另外一种暗杀,这种暗杀的人并不是为了私人目的,而是因对政敌感到憎恶,故而将其杀害。这种行为,往往是由于政见上的不同,遂依靠个人好恶来决定他人是否有罪,并无视政府的权限,将他人随意杀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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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人不但不会觉得自己行为的可耻,反而觉得是替天行道,并对自己的行为感到无比骄傲。他们将随意杀人的行为称为天诛,社会上也有一部分人对此表示支持和鼓励,认为他们这样做是报效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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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所谓的天诛又是什么呢?他们这样做难道是代替上天对有罪的人进行惩罚吗?如果真的是这样,我想他们应该先思考一下自己的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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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为一国居民,无论和政府之间缔结了何种契约,既然约定形成了就应该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并接受它的保护。如果在生活中出现了不公平的事情,或者认为其他人危害到国家的安全,就应该诉诸政府,寻求政府的帮助和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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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政府置之不理、对法律无所谓,而将自己看作替天行道之人,做所谓替天行道之事,实际上是越矩的行为。虽然这样的人可能性格是耿直的,但他们不懂得事物的道理,只知道为国家担忧,却不知道应该怎样去做。从古至今我们看到,无数次暗杀事件,从来没有一次暗杀真正促进了国家和平的发展和人民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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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国法的地位高于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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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一个人不知道尊重国家法律,在见到官员后,他就会感到畏惧,即便是无罪的;而如果他有罪,就会想方设法去逃脱罪名,但实际上他已经犯罪,只是不愿意承认、也不以自己的行为为耻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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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人不仅不会为他们的行为感到羞耻,甚至还会钻法律的漏洞,破坏法律的威严,以逃避需要承担的罪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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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谈话中,我们经常听到有人这样说:虽然这是国家的法律,但也不过是政府的外在形式而已,如果我们想要做某件事情,只要在私底下计划好、表面上过得去就行了,现在这都已经是公开的秘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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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这样说的时候,一副扬扬自得的样子,丝毫没有觉得这是一种可耻的行为。更有甚者,还会同底层的官吏秘密计划、彼此相互勾结,以逃脱法律的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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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的法律条文有的确实比较烦琐,否则,也不会发生前面所说的那些勾当。而从一个国家的政治来说,这也有可能成为可怕的漏洞。因为烦琐的国法往往会让民众养成轻视它的习惯,不诚实的社会风气也可能因此而不断助长,长此以往下去,人民就不会遵守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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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一个简单的例子,禁止当街小便是政府施行的法律,但普通民众并没有意识到这样一条法律的意义和价值,有些人可以躲开巡逻的警察,偷偷地在街道上自行方便。他们不会考虑到被发现后会受到的处罚。当然,被抓住后他们也会承认自己的错误,这只是口头上的承认,在其内心深处始终不会意识到,自己是因为触犯了国家法律才会受到惩罚;认为太倒霉了自己才会被抓住,这种认知于法律而言不是太过悲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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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政府立法应该力求简单易行,而一项法律一旦出台,就要保证必须得到严格地执行;同时,人民也是法律的检测者,如果看到某项法律存在诸多不合理之处,就应该直言不讳地向政府提出来,政府则依据民众的意见加以改进。一项法律一旦被民众所承认,所有国民就应该接受法律的约束,而不应私下里议论其对错是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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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尊重国法是公民的最大本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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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私营事业——庆应义塾发生过这样一件事情:我们的赞助人太田资美先生,在一年前,通过捐款的方式聘请了一位美国人来做义塾的老师。一年后,这个美国老师任期结束,大家决定再聘请另外一个美国人,而且我们已经找到了合适人选,并同他谈好了条件和相关事宜。于是,太田具文向日本东京府提出申请,让这个美国人担任义塾的文学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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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日本教育部有明文规定,无论哪国人,想在日本国内教学,都必须持有在日本学习某科课程的毕业证书,否则学校和教育机构就不能雇用他。而我们想要聘请的这个美国人就没有这种毕业证书,所以太田收到了教育部的通知:他担任语学教师可以,但按照申请的内容让他担任文学教师却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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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着,我又向东京府提出了书面申请,告诉对方,这个美国人虽然没有该学科的毕业证书,但我们能保证他有足够的能力和知识做好这一项工作,因此,请求依照太田具文的申请批准他被我们任用。并且我还提出,虽然可以批准这个美国人来担任学校的语学教师,但我们学校的学生原本想要学习的就是文学,所以我也不愿意通过偷换概念来欺骗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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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我做了很多努力,但还是因为这个美国人不符合教育部的规定要求,我们的申请再次被驳回。因此,我们私下里谈妥的这个人还是没有被雇佣,在当年的十二月下旬,这个人回到了美国,至此太田具文的愿望也泡汤了,不仅如此,义塾内上百名学生也感到大失所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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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对我们而言,这不仅使义塾失去一个难得的教师,对日本青年一代的国学研究而言,也是极大的不幸。不过我们不能罔顾国家法律的威严,只能坦然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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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我和学校其他人商议,觉得有必要再申请一次,因为国家法律所规定是对教师的限制,如果我们将“文学”二字改成“语学”,申请自然就会被通过,这对学生而言也是一件令人振奋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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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经大家再三商议,最终达成一致协议:邀请教师可以,但不能再去雇佣那位教师。虽然这种结果可能影响孩子的学业,但是我们也不能因此欺瞒政府,毕竟这种行为是君子所不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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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国人民,最大的本分就是遵守国家法律,这一点我们深知。所以,聘请外国教师的事情也暂告一段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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