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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千万不要在书页旁下注释。一个字查一次通常不会记得,再见该字时,稍有不明,要再查。稍有不明,同样的字出现一次查一次。一般来说,查三至五次可以记清楚而又学懂一个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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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清楚明白了一句,你要朗声读出来。不查自明之句不朗读,只朗读查过字典的。这是为什么有好的拼音注释的字典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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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的学英文字汇的方法,是学字的解法时一起学怎样用。同字在不同句之内往往有不同的意会,所以千万不要在书页旁下注释。不要把字意固定下来。一个不完全明白的字出现一次查字典一次,直至该字再出现时你不用再查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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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自己的经验,是这种彻底以明白文字内容为准则的查字的学字汇方法,开始时每页有二十多个字要查,要用上个多小时才读完一页,但进境非常快。大约读了一百页,每页要查的字下降至五六个;到了二百页,每页只要查三几个。大约四百页要查的字近于零,而六百页就毕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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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上述的学英文字汇的方法,假若你的天赋与记忆力是中等的话,我的估计是四百个小时可以毕业。每天集中地读读查查两个小时,不要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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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着,名词不论,学英文字汇不是学中文的译法,而是学英文本身的意会。主要是学一个字怎样用。懂得用一定懂得解,但懂得解通常不懂得用。这是中国人学英文的一个重点,算是一个关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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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简化学动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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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转谈中国人学英文动词与造句的方法,比较困难了。不是比较难学,而是比较不容易说得详尽清楚。数之不尽的书籍教英文怎样用动词与怎样造句,是教老外怎样学的。很多很好的书籍可以参考,尤其是牛顿大学与芝加哥大学的一些经典规范。我特别喜欢的是E.P.White的一本名为Elements of Style的小书,三十多年前再三读之,获益良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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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没有资格与这些专家的经典之作一比高下。虽然这些经典是教鬼子佬的,炎黄子孙也应该读。我要说的是限于中、英截然不同,炎黄子孙学英文动词与造句有特别的困难,因而集中在两个不同文化的动词与造句的不同重点下笔。集中于重要的不同点,主要是协助懂得或善于写中文的转写英文转得比较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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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的动词,字的本身没有时间性。我们要以附加字——曾、将、了等——来表达过去或将来。英文动词,字的本身有时间性——如加-ed或go、went、gone等。但英文又加上“完成式”——perfect tense——变化多了,使一些书本说英文的动词时态(tense)有九个或十二个。太复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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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为中国人,我学英文动词想出两个简化。其一是英文动词有过去,有现在,但没有将来。例如will与would、shall与should、may与might、can与could等,都是现在或过去,没有“将来”的。英语用动词是:现在说将来是现在,过去说将来是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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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英文动词,首先要决定的是说现在(present)、过去(past),还是“无所谓,二者皆可”。现在就用现在式,过去就用过去式,二者皆可就任择其一,但凡是二者皆可的,选现在式是选了不变,选过去式也是选了不变,不可转来转去。这是说,二者皆可的,选其一之后,要stay in one tense。这是作文章引言或结论时的最佳处理,通常选简单现在式较简单过去式优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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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现在或过去,英文动词有三类时态:简单(simple)、继续(continuous)与完成(perfect)愚见以为,中国人写英文不要花拳绣腿,不要卖弄技巧,动词以简单为妙。简单现在(simple present,如I go)或简单过去(simple past,如I went),用之可也。事实上,简单动态的文字最有力,虽然有时“继续”与“完成”等动态是非用不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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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时态是指加-ing,浅而明,不需要说了。但完成时态(perfect tense)不容易。我处理完成时态(have、had、has等)是用第二个简化。那就是完成时态有时度(time dimension),而这是中文动词没有的。英文的简单时态是一刹那(one instant of time),过去是过去,现在是现在,没有一段时期的时度;继续时态也是一刹那——过去或现在继续的一刹那,也没有时度。I forget是现在忘记,I forgot是以前忘记,I am forgetting是正在忘记,I have forgotten是从以前到现在之间的时度中忘记了——不知何时忘记而现在还忘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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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度”是比较难解释的,而“完成时态”这称呼有点莫名其妙。不明白的读者要从one instant of time与over time这分别去想——后者有时度,或者记着凡有since这个字或有其意的句子都有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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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用英文动词的读物甚多,大都教得对。当年我觉得动词很难学,书本帮不到多少忙。后来我想出的方法就是上述的两点:其一是决定是“过去”还是“现在”;其二是决定要不要表达时度——要不要给时间走一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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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短句学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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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文字传统是没有标点的。那是近于没有句子了。我们今天读古文是后人把一个圈一个圈加上去,把文字切断来读。这发展促成今天的中、英二文有不同的句子风格。用标点、分句、分段,中文没有英文那样讲究。很多中国人写英文,见到鬼子佬那样“讲究”,就学人家转来转去,总是有点不像样。本科生时我写的英文也是转来转去的,后来决定不求有功,但求无过,英文才开始像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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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的出发点是英文的长句是以短句串连起来的。英文学造句,首先要短句造得好。学造短句,每句的字愈少愈好,动词用简单时态,几个字,毫无花巧地直写,清楚明白,就来一个句号。这样考英文试作文一定不及格,但我的英文是这样学来的。今天,无论我的英文句子怎样长,其结构是以短句为基础,串连起来再加变化。有短句清楚直写的根底,串连起来也是清楚直写。没有花拳绣腿,有些人认为不到家,但我没有意图做文豪,不敢在钢线上跳舞,但求清楚明白,逻辑井然,读来通顺,只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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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短句串连成长句很多书有教,教得好。标点重要,书本教得好。动词的位置书本也教得好。书本少教的是重要的字要放在句首或句末,尽可能不放在中间。分段的方法书本也教得好,少教的是一段的首句与尾句不应该太长,以短句起笔或收笔读来有力量感。不是明显的短,是要有短的力度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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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说过了,不管是中文还是英文,文章要讲文气,而文气最容易是从背诵前贤的大作学得。做学生时我喜欢背诵《圣经》的《创世记》。兹录创世第一天的绝妙好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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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 the beginning God created the heaven and the eartH. And the earth was without form, and void; and darkness was upon the face of the deeP. And the Spirit of God moved upon the face of the waters. And God said, Let there be light: and there was light. And God saw the light, that it was good: and God divided the light from the darkness. And God called the light Day, and the darkness he called Night. And the evening and the morning were the first 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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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清楚了吗?文气如虹,都是短句,是直写,全用简单时态,and stay in one tense!这是最可取的英文基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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