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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818867 吾意独怜才:五常谈教育 [:1704816966]
1704818868 吾意独怜才:五常谈教育 愤青不问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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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818870 二○○六年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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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818872 互联网无疑是人类的一个奇怪发明。对我们这些写稿先生,这发明提供了机会,也惹来是非。可不是吗?一篇专栏文章在刊物发表后,传到网上去,不几天扩散到无数网页。不知世界上有多少个中文网站。一位同学说,年多前我发表的《悼小凯》有一万四千个网页转载。搞不清“站”与“页”之分,但一篇文章于一“处”的点击少是数百,多达数万,逾十万的常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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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818874 自己不用电脑——没有兴趣,也懒得学。网上的言论是同学们提供的。同学说,区区在下的文章的点击率往往列前茅,可喜,但又说,往往给网上青年骂个半死,可悲!无所谓,但要是我没有横眉冷对万夫指之能,说不定早就一命呜呼。不用电脑,一于懒理,是生存之道。有时不懂先进科技是上帝的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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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818876 不管不读,但同学说的我有时喜欢“八卦”一下。同学说,有了互联网的发明,要成名易过借火。一个例子,有口皆碑的,是不久前香港某非经济学的教授说整个中国数不出五个真的经济学家,在网上传开了,该教授立刻成名。以数人头算知名度,这位教授只一句就把圣诞权杀下马来。不可思议,也不能理解。知名度高不一定可喜。同学说,今天在国内要成名,法门是骂,骂、骂、骂——骂名人,骂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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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818878 从内地的网页看,凡骂国家多获赞同,凡赞国家多遭责骂。这现象使在内地网上喜欢乱骂一通的青年被称为“愤青”——愤怒青年之谓也——也有好事之徒把“愤”字改为另一个谐音字,不雅,这里不便写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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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818880 香港的网站也有转载区区在下的文章的。同学说,香港网上客的意识与内地的很不一样:没有愤青,英语水平较高,论事较为客观。香港是国际城市百多年,这区别不足为怪。但几天前的晚上我突然想到一个怪现象。那是香港网上的青年喜欢提问,但内地的却近于完全不问。为此我找两位常在网上跑的同学查询。一言惊醒梦中人,这两位大赞我的观察力,说果然如是:香港的网上青年喜欢提问而内地的差不多完全不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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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818882 这是个严重问题。我曾经说过:学而不问非学问也。炎黄子孙的先天智慧知名天下,但开放改革了四分之一个世纪,算得上是大师的出现,搞思想的远不及弹钢琴的,难道这与喜欢骂、喜欢发表意见、喜欢批评,但不喜欢问的新文化有关乎?我又想到自己在内地的大学讲话不下六十次的经验中,面对的学子一般不是愤青,但到提问时间,他们喜欢滔滔不绝地发表自己的意见,究竟要问什么我要他们再问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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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818884 无可置疑,与香港的青年相比,内地的青年——尤其是愤青——是不喜欢提出问题的。他们给我的感受,不是高傲,也不是无心向学,而是自以为是,以不知为知之,把世界看得太简单了。他们通常不知道问题的所在就提出自己的观点,对错分明,不考虑灰色地带,推理逻辑一塌糊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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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818886 先天有幸,怎会有这样不幸的后天现象呢?想了好一阵,我的解释是愤青不问起于“文革”与思想教育。“文革”三十年前玩完了,但其后遗症可以隔代相传。那些霸气十足,有“清算”味道的“文革”意识,今天内地的青年有之。至于内地还在推行的思想教育,是教答而不教问。有点改进,但当年的思想教育,是要受教而不准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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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818888 告诉内地的青年一个秘密吧。你要在经济分析的内容上难倒我这个老人家,成功机会是零。但如果你提出一个天真的浅问题,有机会盲拳打死老师傅。当年我就是这样求学,这样杀出重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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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818893 吾意独怜才:五常谈教育 [:1704816967]
1704818894 吾意独怜才:五常谈教育 肥妹之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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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818896 二○○六年八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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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818898 (编者按:二○○四年七月,体重逾二百磅的十八岁少女刘美英遭相识的一群十三至二十一岁的“童党”虐打致死,童党更以镪水企图溶尸,最后弃尸香港蓝田山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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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818900 童党供称,刘美英爱“扮大家姐”、霸道、固执和自称“撞鬼”,于是以拳脚、木棍和哑铃断断续续虐打她逾十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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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818902 八名童党于二○○六年八月就误杀、袭击伤人及阻止合法埋葬尸体等罪名被判监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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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818904 读《壹周刊》报道肥妹刘美英给一群青少年活生生地打死的故事,心境难平久之,想,香港的社会变成怎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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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818906 我自己出身不清高。二战时在柳州,七岁,为了自保差不多天天跟广西仔打架,还活着算是有点真功夫。一九四八年进入了湾仔书院,是名校,但当年的湾仔自成一家,龙蛇混杂,烂仔、黑帮所在皆是,什么三角锉、西瓜刀之类时有所闻。当年湾仔的同学后来都成为专业人士,养妻活儿,是出淤泥而不染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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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818908 想当年,湾仔的青少年“开片”,要不是为了报复,就是争地盘,或争女仔,或争钱,总有点东西要争。今天打死肥妹的青少年呢?据说不喜欢她,但无怨无仇,没有利益冲突,只是拳脚交加,用上什么哑铃,再不够就性虐待一番。为的是什么?细读报道,为的只是要过一下瘾!香港的青少年怎会变得这样没出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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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818910 九个被起诉,八个定罪,大多数的罪名是误杀。误杀?从晚上九时打到早上八时,共十一个小时,打到死为止,何误之有?一位朋友替青少年解释,不是不停地打下去,而是停一阵,再打一阵,停停打打的。这是想后再打,何误之有?法律当然有误杀的定义,我不懂。不知道这样打会打死人吗?是蠢?于是误杀?不知上帝会怎样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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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818912 自己不清高。五十多年前在香港被逐出校园,无课可上,流浪西湾河街头。该区满布打工仔,散工者众,黑帮却少见。塘中无鱼,虾仔为大,我的家在那里算富有。挤身打工仔群中,没有以富家子自居。后来到美国求学,少用家中的钱,课余之暇,洗碗、剪草等工作可做则做。不伟大,只是西湾河的朋友赚一餐吃一餐,美国的同学做餐馆侍应、洗碗,自己也就跟着做了。这是风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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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818914 比较幸运,后来在好莱坞传授灯光人像摄影,每小时可得五元,洗碗只二元,让同学们羡慕。也算得准:拿一个“A”可节省的学费或可获的奖学金大约美元三百,好赚,把心一横,成绩一律是“A”。看到了机会,于是斩瓜切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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