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字猴:1.7048304e+09
1704830400 他们接着说,除非针对地球旋转减慢作出校正,否则按照牛顿(Newton)定律计算出的月球的长期加速度便会小于由观察推断出的加速度。因此,他们求助于牛顿定律。换句话说,他们用下述方式定义持续时间:时间应该如此定义,以使牛顿定律和活劲原理可以成立。牛顿定律是实验的真理;就这一点而论,它只不过是近似的,这表明,我们依然只有通过近似下定义。
1704830401
1704830402 如果现在假定,另一种度量时间的方法被采纳,牛顿定律赖以建立的实验依然具有相同的意义。只是该定律的表述不同而已,因为它被翻译为另一种语言;更不用说,它显然变复杂了。这样一来,天文学家毫无保留地采纳的定义可一言以蔽之曰:时间应该如此定义,以使力学方程式尽可能地简单。换句话说,没有一种度量时间的方法比另一种更真实;普遍采用的方法只不过是更方便而已。我们没有权利说两个时钟一个走得正常,另一个有毛病;我们只能够说,与第一个时钟的指示一致是有利的。
1704830403
1704830404 正如我已经说过的,刚才牵绊我们的困难经常被揭示出来;在考虑到这个困难的最新著作中,除了加利农先生的小册子之外,我愿提及昂德拉德(Andrade)的力学专题论文。
1704830405
1704830406
1704830407
1704830408 第二个困难直到现在还没有引起更多的注意;可是它完全类似于前一个;即使从逻辑上看,我也应当首先谈谈它。
1704830409
1704830410 两个心理现象发生在两个不同的意识中;当我说它们是同时的,我意指什么呢?当我说发生在每一个意识之外的物理现象在心理现象之前或之后,我意指什么呢?
1704830411
1704830412 1572年,第谷·布拉赫(Tycho-Brahe)在天空中注意到一颗新星。在遥远的天体发生了大爆炸;可是,它是在很早以前发生的;至少在两百年前,因为光从这一恒星到达地球需要这么长的时间。因此,这次大爆炸发生在美洲大陆发现之前。好的,我就说此事;由于该恒星的卫星大概无人居住,因而就这个也许没有目击者的壮观现象而论,当我说这个现象处在克里斯托弗·哥伦布(Christopher Columbus)的意识中形成西班牙岛[2]的视觉图像之前时,我意味着什么呢?
1704830413
1704830414 稍加思索就可以充分地认识到,所有这些断言本身并没有意义。它们只有作为约定的结果才会有意义。
1704830415
1704830416
1704830417
1704830418 我们首先应该扪心自问,人们怎么会有把如此之多互不渗透的世界纳入同一框架内的观念呢。我们希望向我们自己描述外部宇宙,而且惟有这样做,我们才感到我们理解了它。我们知道,我们从来也没有达到这种描述,因为我们太无能为力了。然而,我们至少期望能够设想出可以做出这种描述的全智全能的神明,它是一种能够洞察一切、能够在它的时间中进行分类的伟大意识,就像我们把我们看到的一鳞半爪在我们的时间中进行分类一样。
1704830419
1704830420 这个假设的确是粗糙的、不完整的,因为这个神明只不过是半神半人而已;在一种意义上它是无限的,而在另一种意义则是有限的,由于它对过去仅有不完善的记忆;它不会有其他记忆,要不然一切记忆对它来说都是现存的,从而它不会有时间。不过,当我们谈到时间时,就发生在我们之外的一切而论,我们不是无意识地采纳了这个假设吗?我们没有把我们自己放在这个不完美的神的位置上吗?假设神存在,甚至无神论者也把他们自己置于此神之位上了吗?
1704830421
1704830422 我刚才所说的也许已向我们表明,我们为什么要力图把一切物理现象都纳入同一框架内。但这不能被看做是同时性的定义,因为这个假想的神明即使存在,它对我们来说也是神秘莫测的。因此,有必要寻求另外的途径。
1704830423
1704830424
1704830425
1704830426 适用于心理的时间的普通定义已不再能使我们满足。两个同时的心理事实是如此密切地结合在一起,以至于解析在不破坏它们的情况下无法把二者分开。两个物理事实也是同样的吗?我的现在对于我昨天的过去不是比天狼星的现在更近吗?
1704830427
1704830428 也曾有人说过,当两个事实的相继顺序可以任意颠倒时,它们应该被视为是同时的。显而易见,这个定义不会适用于发生在相距很远之处的两个物理事实,在涉及它们时,我们甚至无法理解这种可逆性是什么;此外,相继本身必须首先定义。
1704830429
1704830430
1704830431
1704830432 让我们接着试图考虑一下所谓同时或居先寓意何在,为此让我们分析几个例子。
1704830433
1704830434 我写了一封信;后来我的朋友读到我写给他的信。这两个事件就其发生的场所而言显现于两个不同的意识中。在我写这封信时,我有信的视觉映象,而轮到我的朋友读这封信时,他有同样的视觉映象。尽管这两个事实发生在互相隔绝的世界,但是我毫不犹豫地认为第一个事实在第二个事实之先,因为我相信第一个是第二个的原因。
1704830435
1704830436 我听到雷鸣,我得出结论说,发生了放电现象;我毫不犹豫地认为,该物理现象先于我的意识中觉察到的听觉印象,因为我相信闪电是雷鸣的原因。
1704830437
1704830438 然后,看看我们遵循的法则吧,我们只能遵循一个法则:当一个现象作为另一个现象的原因出现在我们面前时,我们认为它在前面。因此,我们正是通过原因来定义时间的;但是,当两个事实在我们看来似乎以恒定的关系结合在一起时,我们怎样辨认哪一个是原因、哪一个是结果呢?我们假定,在先的事实和居先是另一个事实的原因和结果的原因。此时,我们正是用时间定义原因的。怎样把我们自己从预期理由[3]中拯救出来呢?
1704830439
1704830440 我们时而说先后即因果,时而说因果即先后;我们能摆脱这种循环论证吗?
1704830441
1704830442
1704830443
1704830444 我们要考察的不是我们如何成功地摆脱循环论证——因为我们不可能完全取得成功,而是要考察,我们怎样试图摆脱它。
1704830445
1704830446 我实行有意的行为A,其后我感受到感觉D,我认为它是行为A的结果;另一方面,由于无论什么理由,我推断出,这个结果不是直接的,而是在我的意识之外,由我没有目睹的两个事实B和C偶然发生而引起的,按这样的方式,B是A的结果,C是B的结果,而D则是C的结果。
1704830447
1704830448 可是,其根据何在呢?如果我认为,我有理由把四个事实A、B、C、D视为用因果关联相互结合在一起,那么为什么要按因果顺序ABCD排列它们,同时按时间顺序ABCD排列它们,而不按任何其他顺序排列它们呢?
1704830449
[ 上一页 ]  [ :1.7048304e+09 ]  [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