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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之王者,世有史官,君举必书,所以慎言行,昭法式也。左史记言,右史记事,事为《春秋》,言为《尚书》,帝王靡不同之。(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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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肃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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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所言,下为史所书,故曰《尚书》也。(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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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刘知幾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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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往今来,质文递变,诸史之作,不恒厥体。榷而为论,其流有六:一曰《尚书》家,二曰《春秋》家……(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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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浦起龙注释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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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体尽此六家,六家各有原委……一,《尚书》,记言家也;二,《春秋》,记事家也……(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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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朱熹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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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史之体可见者,《书》、《春秋》而已。(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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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见,班固、刘知幾、朱熹都认为《尚书》为记言体裁的史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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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清代乾嘉时期的史家并不赞同这种把上古书籍记言、记事截然分开的做法。浦起龙认为所谓记言和记事的说法,是汉代经学家的主观区分,而非《尚书》本身之实,他说:“王者因事而有言,有言必有事,理势本自相连,珥笔如何分记?况左右配属,班、荀之与郑、戴,又各抵牾。此等皆出汉儒,难可偏据。”(22)章学诚亦不同意将记言记事严格划分开来,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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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曰:“左史记言,右史记动。”其职不见于《周官》,其书不传于后世。殆礼家之愆文欤?后儒不察,而以《尚书》分属记言,《春秋》分属记事,则失之甚也。夫《春秋》不能舍传而空存其事目,则左氏所记之言,不啻千万矣。《尚书》典、谟之篇,记事而言亦具焉;训、诰之篇,记言而事亦见焉。古人事见于言,言以为事,未尝分事言为二物也。(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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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氏之所以认为《尚书》非记言体史书,是由于分记事言的左史、右史两官名未见于记载周代官制的《周官》之中,而两官也未有其他文献流传于世,故而《尚书》为记言之书无从说起。“左史”、“右史”两官产生于何时?其地位如何?主要职责是什么?这是史学界诸多学者长期研究而至今没有定论的问题。但是,《周官》中虽无左、右史的记载,先秦其他的文献中却屡有所见。《逸周书·史记》云:“维正月,王在成周,昧爽,召三公、左史戎夫曰:‘今夕朕寤,遂事惊予。’乃取遂事之要戒,俾戎夫言之朔望以闻。”(24)《竹书纪年》中有同样记载:“(周穆王)二十四年,王命左史戎夫作记。”(25)《国语·楚语下》云:“又有左史倚相,能道训典,以叙百物,以朝夕献善败于寡君,使寡君无忘先王之业。”(26)《文选·思玄赋》注引《古文周书》曰:“周穆王姜后昼寝而孕,越姬嬖,窃而育之,毙以玄鸟二七,涂以彘血,寘诸姜后,遽以告王,王恐,发书而占之,曰:蜉蝣之羽,飞集于户。鸿之戾止,弟弗克理。皇灵降诛,尚复其所。问左史氏,史豹曰:‘蟲飞集户,是日失所,惟彼小人,弗克以育君子。’史良曰:‘是谓阙亲,将留其身。归于母氏,而后获宁。册而藏之,厥休将振。’”(27)可见,戎夫、史豹、史良是周穆王时的左史之官。《左传》中也有不少左史的材料。右史之名不见于现在所知古籍中,但是有关学者将西周青铜器《利簋铭》中的“又事”释为“右史”(28)。可见,左史、右史之官确实存在。虽然他们的职责无法具体确定,但不能因此就否认没有记事记言的分工,因此,按记言、记事分别记录历史是有可能的,《尚书》专录记言文献也是有可能的。至于《尚书》中有记事之文,我们可以看做是刘知幾所认为的“体例不纯”,而不能完全否认它的记言性质。唐宋明清时期所编纂的总集、别集类作品,多有文体不分、乱入类目的情况,《四库全书总目》中批驳甚多。后代尚且如此,对文献甚为稀少的夏商周三代时期亦不能过分苛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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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经》之编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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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经》是我国第一部诗歌总集,共收入自西周初期至春秋中叶约五百年间的诗歌三百零五篇(《小雅》中另有六篇“笙诗”,有目无辞,不计在内),所以又称《诗三百》。最初称《诗》,后被汉代儒者奉为经典,乃称《诗经》。若要说明《诗经》有编例早于《春秋》,必须首先确定《诗经》的成书年代早于《春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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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诗经》的编纂者,传说为孔子。这种说法起源于汉代。《史记·孔子世家》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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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者诗三千余篇,及至孔子,去其重,取可施于礼义,上采契、后稷,中述殷、周之盛,至幽、厉之缺……三百五篇,孔子皆弦歌之,以求合翻武雅颂之音。(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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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书·艺文志》亦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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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纯取周诗。上采殷,下取鲁,凡三百五篇。(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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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都认为《诗经》篇目是由孔子选定的。但是,由司马迁首倡的孔子删诗之说并无确据,不太可信。其理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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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史记》所言删诗,是在孔子自卫国返回鲁国之后,时年孔子近七十。而在此之前,孔子曾多次说过“诗三百”之类的话,如孔子曾说:“诵诗三百,授之以政,不达;使于四方,不能专对;虽多亦奚以为?”(31)《论语·为政》:“《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这都证明孔子所见到的《诗》,已经是三百余篇的本子,那么《诗经》的结集当在孔子之前无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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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左传·襄公二十九年》载,吴国公子季札在鲁国观赏周乐,乐工们先奏十五国风,再奏小雅、大雅,最后奏颂,其次序和内容基本上与今本《诗经》相同,可见当时《诗经》已基本定型,而其时孔子虚龄只有8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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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先秦文献多有引用《诗经》之文者,这些诗句大体都在现存《诗经》范围之内,这以外的所谓“逸诗”,数量极少。如果孔子以前还有如《史记》所言的三千多篇,照理应该不会出现这样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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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周代各诸侯国之间邦交往来,常常赋《诗》言志。如《左传·定公四年》载,吴攻楚,楚败几亡,楚将申包胥到秦国朝廷请求援兵,痛哭七日七夜,秦哀公深为感动,赋《诗经·无衣》,表示决心相救,帮助楚国。如果当时《诗经》没有统一的篇目,赋《诗》言志就无法进行。其时孔子46岁,早于《史记》所说的孔子自卫返鲁之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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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诸例均说明《诗经》三百篇并非由孔子所删定,早在孔子之前就已存在。既然如此,《诗经》的成书自然早于孔子因各国历史所作的《春秋》。如果《诗经》具有编例,那么必定早于孔子《春秋》。那么,《诗经》有哪些编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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