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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雷厄姆•格林说过:“童年是作家银行里全部的存款余额。”(Childhood is a writer’s bank balance.)若用“人生”替换掉“作家”,那么幼小生命初次相遇并存留下深深印痕的那本书便不折不扣成为一个读书人在时间维度里存入的最早也是最重要的财富。幸运的话,这财富会如一粒强劲的种子,预设并培植着此后 “私人阅读史”与“自我的生成及演化史”之间交互展开的全部生命个性。二十世纪五十年代,电视文化咄咄逼人入侵文字阅读领地之时,终将成为美国大众文化偶像的苏斯博士(Dr. Seuss)送给四岁的杰寇斯基这样一粒强劲的种子——《大象霍腾孵蛋》(Horton Hatches the Eg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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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会央求:再来呀!再读一遍!要是太晚了或者求了太多次,我就舒舒服服蜷伏在被单下自言自语重复最后读到的那句特别宽慰人的话:“Because Horton was faithful he sat and he sat… ”(就因为答应过人家了,霍腾他坐在那儿不弃也不离)我太爱这诗行了,我琢磨,这是由于父亲Bernie活脱脱就是霍腾(p.13)。“而我(喜怒无常的)母亲就是那只懒鸟Mayzie”(p.14)……“连一本苏斯博士都没读过,该是多么大的损失啊!他笔下的角色个个天马行空、狂野不驯,人见人爱。孩子们毫不循规蹈矩、完全自作主张的天性体现得那样淋漓尽致。他的世界随时随地都可能分崩离析:他是吟咏无序和不可测性的儿童桂冠诗人。”(p.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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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情岁月在马修•阿诺德视为提供了“美与甜蜜这完美人性所必备特质”的牛津大学燃烧净尽之后,越来越厌恶学术圈的“虚伪”和自命不凡的所谓“文化人”而决定给自己“去去智”(becoming less intelligent,p.216),以期从“学院生活”之外重新找回渐被高深莫测抽象理论统驭的学院派文学教学“制度化了的”那个“真我”。1984年杰寇斯基没有一丝留恋地辞掉渥威克大学英文系教席,因为曾经的理想中的学术殿堂“僵化了我情感和思想的活力,耗干了我乐趣的源泉”(p.223)。他大胆自豪地拥抱“珍本书商”这一前途未卜、令人有些错愕的边缘角色时,思维无极限的Dr. Seuss是否在他潜意识里还魂?我不知道。但显然脱离母性的乳房期又告别失去成年人体温的奶瓶期之后,耐心、平和一如霍腾的父亲为小杰寇斯基带来了充满神奇力量与幸福滋味的“爱”的恒久替代品——文字阅读。六十年后,逆时间之流而上静静梳理究竟是什么构成了他这部“思想性和个人性回忆录”的基石时,杰寇斯基吃惊地发现——“(阅读那些书)不断重复的动机竟是探寻对爱的本质的理解”(p.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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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2年,杰寇斯基入宾夕法尼亚大学读本科。本科期间,嗜书如命的他苦研古代圣哲苦研蒙田苦研伊拉斯谟苦研斯宾诺莎苦研莱布尼茨。然而,这些伟大的文字偏就没能打开通向他心灵的隐秘小径。“直到有一天我们开读笛卡儿的《沉思集》(Meditations),我变得兴奋不已。”(p.69)“初读休谟《人类理解研究》(An Enquiry Concerning Human Understanding)更把我震呆了。”(p.70)笛卡儿的怀疑论被休谟推至崭新的境界。“基于理性的怀疑”终于释然地取代了高中时塞林格《麦田里的守望者》(The Catcher in the Rye)深深注入他青葱躁动血液里令他困惑无助的“基于情感的怀疑”。文字阅读于是展露出劈开现实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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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星期六的下午,我和女友刚刚在床上缠绵完,她把头依偎在我臂膀,问我是否永远爱她。这一刻我不可能不爱她,可我还是避实就虚没有直接回答。“我不知道我怎么能够这么说。”她猛地扬起头,眼里充满泪水。“为什么不能,你怎么啦?”“简单说,这种事谁也无法确定,不是吗?”“那你爱上了别人?”“当然没有。”想哪儿去了!我跟她解释休谟对归纳法的论证,我有把握能够说清楚,在哲学的真诚前,为什么我不能承诺一个其实是无法确保的事情。她耐着性子听着,在我一番大道理之后,她站起身开始穿衣。“我觉得该去吃晚饭了,”她说,“我饿了。”(p.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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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和人生就这样了无痕迹溶化在一起从此难分彼此。“安吉拉•卡特说:‘你把你对世界的全部体验带进一部小说或者你读的任何东西。’但如果将卡特的公式倒个个儿,宣称你把你从小说中读到的一切带进你的生活和生命,这话题会有趣得多而且绝少有人研究过。”(p.9)杰寇斯基用他几近倾其一生的体悟积淀所精心营构的“书忆体的回忆”率真、动人地对这一话题作了引人深思的有趣解答。如果《托尔金的袍子》颇有代表性地展示了令爱书人折服的“杰氏品位”的“所读”(who and what he reads),《在狗之外》则不仅又一次“系统地”呈现了“杰氏所读”一贯的“品位”,更不加保留、精彩深入生动地将他只眼独具的“如何读”(how he reads)娓娓道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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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以手指触摸/触动着文本,与此同时文本也在触摸 / 触动着我们……阅读中我们学会如何把我们自己(ourselves)同我们自己,同其他人,同整个世界紧紧联系在一起。(p.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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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天是独独属于“回忆录”的季节。秋夜里,借着杰寇斯基记忆的光亮,我真切看见了那些织进作者生命肌理的书页怎样像永恒的投影有力地掠过他生命变幻的天空。不,怎么会是掠过?是停留,是占有,是彻头彻尾的征服。没有亲密而刻骨的交集,生命何以会从书中或者书何以会从生命中获得真正的意义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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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生沉涵于西方大经典的哈罗德•布鲁姆时至今日仍顽固守护着他著名却又饱受争议的诗歌创作论——“影响的焦虑”(Anxiety of Influence)。他坚信每一位大诗人谁都无法逃避同其前辈的殊死角力,借了种种 “误读”(misreading),在大焦虑中通过“重写”(re-writing)他们来挣脱他们的影响,令含藏于其身的那个“诗人之内的诗人”(the poet-in-a-poet)脱胎而出。如果这可以被称之为“诗歌创作现象学”的话,自嘲不擅长抽象概括的杰寇斯基则借了他“书忆体的回忆”毫不含糊地将我们引向“阅读现象学”——“重读,我们会同我们过往亲近又陌生的一个个自我相遇,那就是阅读。这一过程复杂得出奇,而勾勒我们阅读经验轮廓的同时,我们无疑是在一读并且再读我们自己。”(p. 274)“我的确明白了一些东西。我读的书造就了我。通过它们我认识了我自己。通过我自己我认识了它们。”(p.2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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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古斯河美过那条流经我村庄的小河 / 但塔古斯河却又美不过流经我村庄的小河 / 因为塔古斯河不是流经我村庄的小河。(《牧羊人•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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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期而至的诗句不经意间竟像是为我揭开了杰寇斯基头脑里思考着的关于一本书同一个人之间“神秘的关联”的终极奥秘。莫非,他在呼应布鲁姆而且颠倒了他的理论,暗示着越是真正的读者或越是真正的书合该患上另一种大焦虑——我暂且称之为“非影响的焦虑”(Anxiety of Non-influence)?面对一部真正的书,不受影响的读者怎能称得上真正的读者?面对一个真正的读者,不具影响的书又怎能称得上真正的书?莫非,杰寇斯基想对我说的其实是:书是河流。它文字连绵不断的意义和力量之水惟有深深流过你向它坦白敞开的生命才算属于了你,就像真正奔腾的美只可能属于流过佩索阿村庄的那条小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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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狗之外》,[美] 里克·杰寇斯基著,澳大利亚Peribo Pty Ltd 2009年10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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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于2011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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似是故书来 “没了书,我还会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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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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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书人(bibliophile)喜欢挂在嘴边的拉丁谚语莫过于:Habent sua fata libell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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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有书的命运。” 说得够形而上。公元150年前后, Terentianus Maurus说出这句话的时候却是一腔形而下的无奈,因为他的话还有一半儿后人不愿引了:Pro captu lectoris habent sua fata libelli。他的无奈是说:书之运命虽异,然而在仰赖读者之理解把握。没人能够预先知道什么书能得到阅读者的青睐。想起这话全因L兄电话提醒我上海译文最近出了本《托尔金的袍子》(Tolkien’s Gown and Other Stories of Great Authors and Rare Books),不妨翻翻。他知道我或多或少与书的收藏沾些边,虽然从没跟他聊过什么珍本秘籍。巧得很,汉译本翻到一大半,竟在我的书架上“发现了”2004年Carroll & Graf出的美国版:Nabokov’s Butterfly(《纳博科夫的蝴蝶》)。原来,一模一样的内容,英国版卖的是古香古气的托尔金,美国版卖的是艳情艳色的纳博科夫。有趣但也必然。更有趣但也更必然的是:一个爱书人写给爱书人看的一本如此不同寻常的书硬是这样捡回了一条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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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书人”一词大致涵盖了三个族群:第一类乃旧书商或珍本书商——三教九流、各式各样。在商言商,置身书之沧海,过眼书的云烟见识多了,“你承受不起多愁善感的代价,绝不能和经手的书有太多感情瓜葛,发生太过深刻的联系”(129页)。对书不再持“我执”,日思夜想的是四处寻找让书快些漂亮脱手的时机。“我在《洛丽塔》身上赚到不少好处,只是还比不上纳博科夫。”(14页)第二类乃收藏者——视聚书如性命,宁可亏待肉身也不能委屈藏品,甚至翻翻书页都担心它会折寿,哪儿还会把它们看作身外之物? “我拥有(是珍藏着)首版《尤利西斯》七百五十册当中的一册,上面有乔伊斯的签名。只要我一天不去翻开来读,它的品相会一直完好地保存下去。都活了这么大年纪了,我一直都能屏牢了不去碰它,可真是我人生的一大快事。”(84页)与藏品不能同生,又何妨同死。第三类乃严肃的耽读者或弗吉尼亚•伍尔夫笔下令人生畏的“普通读者”(the Common Reader)——对书的物质形态和价值持“空观”,从文字中汲取纯净精神的“阳光”和“水分”构成了终极的乐趣。只有遇到难缠的文字他们理解力超前的品位才会淋漓尽致地展露无遗。“《笨蛋联盟》(和《堂吉诃德》一样)里的事件发生不是一件接着一件,依照先后顺序、因果关系或其他因素展开,而是因为每一件事都荒谬地揭示出,伊戈纳休斯正走在通往自由的下坡路上。这样的脉络对于戈特利布也许不怎么样,但是自那以后,对于数百万读者来说,它却显得很了不起。”(148页)分而言之,三类“爱书人”的文字,古今中外确有些值得反复玩味的,可像《托尔金的袍子》的作者闲云野鹤般常年混迹于三种“爱书人”中间,且在每一族群里都已历练成精的着实不多,何况尽管角色多变(运动好手、BBC广播节目主持、珍本书商、牛津文学教席、独立出版人、无可救药的普通读者),他对书的挚爱总是褪不去他过人的浓烈与深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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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察一个真具资格的爱书人对书爱得有多浓烈与多深刻,我有个基本靠谱的办法,那就是见到他谈书的第一个文字起就要即刻闭上理性的眼睛。你得像虔诚的宗教徒那样试探性地走近他,然后看看他或快或慢是否也能像虔诚的宗教徒那样信心满满地走近你,信仰是不是相同倒在其次了。他对书的爱若依然难抑俗世的种种欲望,虽然这欲望被包装得极巧妙,他谈书的文字便根本配不上你痴情的期待;若是他走火入魔竟对着刚刚进入书页依然陌生的你窃窃私语:“这些可不是书,不是胶水、油墨和纸构成的东西。它们跟我密切得如同我曾跟我的灵魂会合。它们含藏了我的历史、我内心的声音以及我与超世间的所有维系……我还是那个我吗?没了书,我还会是谁?”(同一作者的另一本书Outside of a Dog,p.5)不管他是谁,你可以丝毫不设防线跟着他走进他文字的世界了,那儿等待你的一定有魔术师宝盒一样想象不到的大惊奇。不,这还不够。更准确地用作者本人的话说该是猎手一样机敏的寻宝人才配偶然一遇的“惊险刺激”。正是“惊险刺激”给作者笔下二十部珍本书的艰难身世平添了他所向往的“赏心悦目”的生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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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书涉及掌故才好看。但仅仅凭了辛劳从陈年故纸堆里爬梳出些“死”掌故还算不得大本事。《托尔金的袍子》的作者干脆参与制造一个个勾人胃口的“活”掌故,这本领可就大了。一“死”一“活”之间,岂是“望其项背”喟叹得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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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枚炸弹?炸弹呢?我焦急地四处寻找,结果什么异常情况也没见着。这时,我突然想起,我一直在找的是一个圆溜溜、黑乎乎的东西,上头有一根引信,就像动画片《猫和老鼠》里面的那样,上面还写着两个白色的大字‘炸弹’。……我做着分娩式的深呼吸,口水也不自觉地顺着嘴角流出来……我又一次把头伸进引擎盖去,忽然,发现里面有很多长得那副模样的可疑物体。有一些大概是汽化器,或是火花塞吧,可我并不知道它们究竟长得什么样子。炸弹!许许多多的炸弹!”(236页)血肉即将横飞。逃还是不逃已经或者即将不再是问题。可这位(用他概括某类藏书家的语词)“既沉迷不悟又桀骜不驯”、“身上有一种神经兮兮的气息”的作者却决定坐回车里,面无惧色地听由老天爷安排。贩书读书琐屑的忙忙碌碌中何时何地修成如此神圣的定力?“我在英国生活了二十五年,已经习惯了英国人的处事方式,因此我选择了后一种:宁愿冒着眼前身首异处的危险,也不愿引起骚动,丢人现眼。无论如何,即便我死,也要死得痛快,我的子孙终究会记得我,奉我为殉道者,甚或是一名英雄。”(236—237页)我得承认,这一刻,“英国人”三个字简直迷人到了从未品到的极致。我真想即刻抓住他们其中随便哪一位,马上拿出书中119页西格弗雷德•沙逊说给T. E. 劳伦斯的话对他再说一遍:“真是一部杰作,你这该死的家伙。”当然只有一场虚惊才会让这个掌故有了令人叹为观止的收尾。这位因出版拉什迪另一作品而不得不担心会遭到拉什迪那样死亡威胁追杀的出版人,在他公寓里轻松讲述完这场有惊无险的经历后,他想得意地安慰安慰鼹鼠一般长期生活在恐怖压力下的拉什迪。该怎么回敬他的美意?拉什迪默默沉思了一会儿。“一点也不,我从未有过片刻的恐惧。这个故事只能说明,你是个胆小鬼。”(237页)拉什迪的性命我无法预测,但我预测这则掌故会活得很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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娴熟的故事技巧之外,真诚、决不做作的坦率令《托尔金的袍子》叫人放心、感觉可靠。这是一部书价值构成的重要基因,如同真人格之于人。关键是,这真诚和坦率不是基于“诗意”的而是基于“学术”的,且是成色十足的“牛津学术”,与平庸写手们无根基的“俏皮”、“犀利”毫无干系。“它(《尤利西斯》)是举世公认的二十世纪文学经典,但它也恰恰提醒我们,‘经典’一类书籍又会何等令人难说‘满意’二字呀。”(75页)“尽管乔伊斯本人认为《尤利西斯》是明智正常的,充满生机与活力,但它决不是那样的经典之作,不是让人不读就觉得有点儿羞愧的那类书。”(83页)“这本书(《智慧七柱》)可谓是无人不知,可在我认识的人中只有两位曾实实在在地读过它,之所以这样并非因为该书太晦涩难懂,而是因为它乏味得难以卒读。”(116页)“那么J. K. 罗琳又该被摆放在什么位置呢?我不认为,人们在做出这类评判时可以单单凭借个人的口味嗜好。如果你喜欢伊妮德•布莱顿胜过托尔金,我不会奇怪;但是如果你认为她是比托尔金更卓越的作家,那么,你要么是个涉世未深的孩子,要么是个白痴。”(267页)何等令人世和学术的虚伪无地自容的畅快淋漓呵!如果真像作者理解的那样,“书是人生阅历的注解”(序第5页),我敢放言,对二十世纪英美文学史来讲,《托尔金的袍子》必将是不可或缺的有力补充,因为它所给出的是让凝固的文学史枯燥刻板的文字在时间中得以重生的真血液。仔细读读67页和68页作者行云流水般评点美国五十年代到垮掉的一代几十年文学变迁壮景的那三段文字会泄露我放言的底气:区区五百个字都舍不得用完,而且字字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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