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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可是伯尼心中的偶像,要知道他可曾在十五天内,看完了三十部鲍嘉主演的电影,这得是多么疯狂的迷恋。伯尼甚至相信,银幕上的鲍嘉可以告诉他应付人生所需要的一切,为此每到关键时刻,他总是想如果是鲍嘉会怎么干呢?然后把自己想象成鲍嘉,根据银幕上鲍嘉的性格做出抉择。当有人说他身上有一种像鲍嘉的浪漫气质时,他心里简直乐开了花。硬派,孤独,浪漫,这些词语也可以用来形容伯尼自己。化身为鲍嘉,或者说鲍嘉附体,是伯尼面对生活难题时的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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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塑造好伯尼,布洛克真下功夫。除了给伯尼一份书店老板的身份和工作,还让他喜欢电影,偶像是极有品位的鲍嘉。电影的加入对文学形象的塑造有何用呢?既丰富人物的性格层级,也表现人物的性格内容。电影是一种媒介,一个人与一群人可以借此交流。喜欢怎样的电影作品,可以透露出一个人的趣味。通俗地说,喜欢昆汀的与喜欢诺兰的,趣味自然不一样。喜欢王家卫和喜欢张艺谋的大概也是两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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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鲍嘉的小偷,会是怎样内心澎湃的小偷呢?这可说不好,喜欢英雄的不都是好汉,也有黏黏糊糊的软蛋。诺奖得主V.S.奈保尔先生,在神一样的作品《米格尔大街》里,开篇就塑造了一个“鲍嘉”。因为电影《卡萨布兰卡》的走红,小伙子们纷纷仿效鲍嘉那种冷硬的姿态,人们在叫他鲍嘉以前叫他佩兴斯,“他眼睛很小,总是睡意蒙眬,脸很胖,头发黝黑发亮,手臂圆润丰满。可他并不滑稽。他做什么事情都不慌不忙,即使洗牌时舔一下大拇指的动作也十分优雅”。“他是我见过的最百无聊赖的人”,小说里这样定义此人。奈保尔的“毒舌”,冷静镇定,冷不丁来一句,真让人受不了。不慌不忙的优雅的百无聊赖的“鲍嘉”,真让人忍俊不禁。奈保尔的句子,是一边建构,又随时消解。对词语的运用,与其说是信手拈来,不如说是奈保尔杰出的叙事能力里,透露出的对人的敏锐观察和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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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文化符号的鲍嘉,能够唤起西方读者的共同记忆,就像喜欢张国荣的鲍嘉一样,那在中国就会理解为忧郁的男子。不论奈保尔如何消遣鲍嘉,在布洛克看来,喜欢鲍嘉的小偷伯尼不是“百无聊赖”的人,恰恰相反,他颇有担当,且有生活乐趣。布洛克谈到如何塑造小说角色时,提到三点:一要有可信度,二要获得读者的认同,三要有原创性。喜欢鲍嘉可以算是一种性格标签,标签能够发挥作用,根本在于伯尼的原创性,一个明知盗窃有罪但就是忍不住技痒的雅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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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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伯尼就是这样一个人,爱书店,爱电影。但伯尼时刻不会忘了他的第一职业是小偷。关于这个古老的行当,伯尼有自己的判断和原则,所谓盗亦有道,他只偷有钱人,不拿穷人一针一线。他只偷体积小的好东西,如玉雕等古玩,邮票、钱币等收藏品,偶尔也来一张画,简单来说就是你缺了也不会死,而且很可能已经投了保险的东西,比如他就绝对不偷心脏起搏器,哪怕是纯金做的也不下手,那会要了人的命,只求财,不害命。这些让他在圈内有不错的口碑。行行出状元,伯尼就是小偷圈的状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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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上小偷这一行,伯尼自己也认为,是一份堕落应该受到谴责的工作。他也尝试过放弃,可是做不到,哪怕在拥有了书店之后,也没能金盆洗手。因为伯尼就擅长干这个,不仅有开锁的高超技巧,而且对此具备杰出的天赋,没有锁可以难倒他。小说中不无夸张地写道,当他轻松破解一道道锁,登堂入室时,顿时有一种超然脱俗的感觉,在他而言那是神奇时刻。不能浪费自己的天赋,这是多么珍贵的人生经验。天赋,只有天赋,这就是为什么他在这方面得心应手,也是脱离不了这一行的原因所在,这行带给他成就感和满足感。对一个文艺青年而言,成就感就是丈量生活意义的标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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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小说的魅力,捕捉生活情景、塑造文学细节的魅力。破解难题后的成就感,是一种人类共同的情感。建国立业、求欢得手、扬名立万,成功后的感觉飘飘欲仙,生理和心理上得到双层满足。这种成就感,不分人物大小、地位高低,小偷破解一道道锁,同样如此。从这个意义上讲,布洛克将小偷层级提升到这个地步,也是一番苦心,有着意外的文学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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伯尼自己也承认,他的职业就是小偷,但他否认自己是盗窃狂。他说,既然选择了这一行当,从职业道德来讲,小偷就是该好好偷东西,这跟警察就该抓小偷一样简单。不但要偷,还要勤学苦练,不断提高偷盗技术,不然就不是合格的小偷。宽容一点说,伯尼倒称得上一个有职业操守和偷盗哲学的小偷家,用我们中国的老话讲,干一行真爱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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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有偷盗哲学的小偷当然依旧是小偷,不值得效仿,但他的职业操守还是值得赞叹两句的,小偷就该偷,正如小说家就该好好写小说,演员就该好好演戏,生意人就该好好做生意,而不是小说家去演戏,演员去卖肉,生意人去砸钱捧角然后贻害人间。这个观点很让人喜欢,与其说是伯尼的选择,不如说是布洛克的意见。小说家总是会不经意地将他的观念放置在一个小说角色身上,由此通过小说人物去揣摩小说家的心思多半会有意外的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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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小说中,在一个小说人物身上,寄托和安放某类价值观,布洛克做得滴水不漏,严丝合缝。这也说明了,在写小说这件事情上,叙述者与作者要做到真正意义上的分离,是难以办到的,唯一让人在意的,只不过是作者藏得明不明显,或者说,作者想藏得多深。布洛克对类型创作很有研究,还专门写过一本叫作《布洛克的小说课堂》的书,谈论如何写小说。他并不怎么强调小说创作的天赋,而对写作训练情有独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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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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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痴迷工作,热爱生活外,伯尼当然也期待一份爱情,谁说小偷就不能有爱情呢!何况伯尼可不是一个浅薄的人,他爱读书,爱看电影,爱清洁,还幽默,偶尔去街头喝上一杯咖啡,喂喂鸽子,衬衫换得也勤快,绝不邋遢,简直是完美的文艺好青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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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要有爱,爱情便出现了。小说中这样写道,世上有那么多城市那么多书店,她偏偏走进他这家,伯尼在书店中遇见了他梦中的女人。因为都喜欢鲍嘉的电影,于是相识了。看来多看电影是好事,至少搭讪美女时用得着。于是他们共度了好些个夜晚,一起看鲍嘉的电影,然后做了一次爱,然后她就不告而别了。再然后,伯尼就去寻找她,看电影依旧买两个人的票,尽管只有他一个人坐。因为爱情,这本小说和这个小偷都显得温情脉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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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段爱情很美好,万千人中能相遇,多么不容易,还做了爱,尽管只有一次。可那又怎么样呢?爱上一个人,只需要牵手的一刹那,只需要一个眼神交流,但忘掉一个人,需要整整一生。买两个人的票,一个人去看;摆两双筷子,一个人吃饭;放两个枕头,一个人睡觉;盯着微信头像,再也等不来消息。不告而别,真不算太坏,还算是优雅的结束,不然真要当面告诉伯尼,我不爱你了,那才会摧残伯尼的心。一个人要离开,总有理由,与其问清理由,暗自伤心,不如相忘于江湖。不再见,也就不自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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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偷心和偷东西,毕竟不是一个行当。在偷心方面,伯尼没有偷东西那样在行。爱情来了的时候,他瞬间失守,基本蒙圈。爱人离去的时候,他也束手无策,任痛苦蔓延,无能为力。所谓爱上一个人花了一阵子,忘记一个人却要花一辈子。爱情来的时候,猝不及防,不管是一个小偷,还是一个大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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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伯尼接受了一个活儿,有人请他去偷一个资料夹,随之卷入了一场人命案。伯尼开始寻找答案,结果当然是真相大白了。伯尼无意间还得到了价值百万美金的邮票,像偶像鲍嘉那样拥有自我牺牲的精神,机会一旦来临,他就忍不住把这堆钱送给了她。她是谁?还能有谁!就是那个不告而别的爱人,那个他在寻找和等待的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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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了伯尼这样可乐的人物,谁还在乎这个侦探故事,看他卖卖书,听他说说电影,再聊聊他的爱情,还有炫耀一下他开锁的技巧,就已经是难得的阅读享受了。对了,他还有一个好朋友,是一个警察,也知道他是小偷。可谁又规定,警察和小偷不能成为朋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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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神奇的伯尼,让我几乎忘记了是在写一篇书评,而不是一篇小偷的传记,哦不,是文艺青年之传。总之,我喜欢这个小偷,你呢?如果你和我一样,不妨打开这本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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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被摧毁的生活 松本清张的乱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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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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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日,与一位小说家聊起在读的一本小说。我说喜欢这个作者笔下的乱世和那乱世里的窘迫人。相比设计谋杀的细节,他更迷恋谋杀发生之前的生活。没等我说出小说家的名字,他就问,这个人是不是写过《砂器》?我颇为惊讶。没错,的确写过,他就是松本清张。我问,凭借这几句话,你怎么就知道我说的是松本清张。小说家说,他太独特了,你说他写谋杀,但不迷恋谋杀,还喜欢写乱世,一想就是松本清张,不会有第二个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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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来也是,松本清张的小说风格独树一帜,他是社会派推理小说开宗立派的大家。社会派推理小说的重心其实不在推理,而在谋杀发生时的世间百态和众生相。案件是松本清张揭开社会伤口进行观察的工具,相比于制作精美的工具,展示社会伤口才是他的最终目的。单从塑造侦探而言,我更喜欢劳伦斯·布洛克和雷蒙德·钱德勒,他们都不算是痴迷设计谋杀桥段的小说家。我喜欢他们笔下的侦探人物,比如布洛克的雅贼伯尼和钱德勒塑造的酒鬼侦探马洛,都是浸染着某种生活习性的人。人无癖好不可交,小说人物也一样,那些满身缺点却又散发着天真气息的人物,都值得仔细“读”交。阅读的迷人之处,就是在书中遭遇与自己有相同习性的人物,所谓辨认出他们,听其声,见其人,与之同呼吸,开怀大笑,潸然落泪,就是在这些人物身上看见了自己。有幸的话,通过他们还能将自己引往更远的去处。人以群分,现实生活中也一样,相交者多是同类。一般侦探小说家多着意塑造有个性的侦探,松本清张不一样,他无意塑造性格分明的侦探形象,他更愿意在罪犯身上花心思。读松本清张的小说,我记住的不是精明强干、任劳任怨的侦探,而是各式各样的走投无路的罪犯,尤其那些困于乱世窘境不得脱、最终难免堕入深渊的心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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