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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只能而且必须,将生活的奈保尔和文学的奈保尔割裂开来,况且生活的奈保尔只有家属和他本人知道。关于奈保尔的八卦新闻、个人喜好和花边新闻,也只有当事人熟悉细节,那些真正隐秘的细节。尽管在传记《如此人世间:奈保尔正传》中,性虐已经是公开了的事情,但当事人不张嘴,总是有不尽如人意的地方。即便当事人讲述,是否与事实完全一致,也未可知。奈保尔说,在情人玛格丽特身上,他所有的欲望和想象都得到了解放。他有两天对玛格丽特施虐,打得手都疼了,不过她一点都不在乎,说打她是因为对她有激情。该传记出版十个月后,玛格丽特写信给《纽约书评》,说法完全不同:“奈保尔说我不在乎受虐,我当然非常在乎。”真相是怎样的?连当事人的说辞都成疑,自然没法断定。除非两个当事人同时承认,一个愿打一个愿挨,那又怎么可能呢!八卦的魅力正在于真假难辨,越不能判断真假,就越传得云舞飞扬,越能引发旁人的好奇心。八卦的传播也就全部在挤眉弄眼和会心一笑中实现。倘若真坐实了,也就成陈年旧事了。虽说谣言止于智者,但谣言也可能始于智者,沸腾于智者,这是一种沾沾自喜的趣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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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想象中的奈保尔不就是这副样子吗?拽拽的,少言寡语的,偶尔张嘴呛得你下不来台的,往文学的意义上说是机敏的、睿智的、刻薄的。奈保尔先生很好地扮演了这个著名角色,即便他这么老了,也丝毫不影响他对奈保尔这个角色的理解。他太清楚读者是如何想象奈保尔的,也太清楚表演是怎么回事,他深知读者都在暗暗地期待作家奈保尔说点什么,但他更加清楚,相比较说一点什么,不说或者少说一点更能让读者感到满足。没错,是满足,不是满意。与满意不同,满足是非理性的,是内心情绪的投射,读者不都是非理性的吗?倘若读者都像批评家那样怀着貌似严谨的审视的目光,作家真该挠头了,至少书的销量堪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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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奈保尔来到你身边,他是生活的奈保尔。当他远去,就成了文学意义上的奈保尔。生活是文学的演员,这句毫无道理的话刻在了奈保尔的表情里。没有什么比看到想象中的奈保尔更让读者满足的了。所以,老去的奈保尔需要一个家属代他言,最好是一个看上去聪明活泼表达欲强的女人,懂不懂也没那么重要,似懂非懂的更好。经过练习,奈保尔的家属的确做到了。以后人们谈起奈保尔的上海之行,显然必须会说到他的家属,并且是摇着头一副彼此心知肚明的样子,笑话笑话,开心开心。同样,想起这趟上海之行,没怎么说话的奈保尔大概也会笑一笑,开心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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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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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甘露先生在长篇书评《像奈保尔那样谈论奈保尔》中谈道:“读者真的应该考虑不要轻易和作家交朋友,如果是杰出的作家那更应该唯恐避之不及,问题是普通读者该如何选择呢?人们有兴趣的不外乎那些特殊的写作者,如果是不入流的,人们何苦操这份心。”关于观察细致、准确表达以及不留情面(未必是故意的刻薄,问题在于就算是故意的又如何)这几点,奈保尔先生可是毫不含糊,他作品里有无数的证据可以证明这一点。奈保尔要怼起人来,寥寥几句,就够人受的了。重读《米格尔大街》时,就想起书里面这些倒霉的家伙,生活中总有些原型,被奈保尔这么妙笔一书,不出意料地青史留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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奈保尔写过一个人物,绰号“鲍嘉”。电影史上的亨弗莱·鲍嘉,获得奥斯卡影帝,硬汉派演员代表性人物,被美国电影学院评为电影诞生百年以来最伟大的男演员。从文化意义看,鲍嘉不只是一个男演员,他还是一种符号,一个时代的审美趣味。在电影《卡萨布兰卡》里,鲍嘉饰演的男主角,因为冷硬的姿态,引得全世界的小伙子们纷纷仿效,印度人也不例外。奈保尔写的这个“鲍嘉”什么样呢?让人忍俊不禁,“他眼睛很小,总是睡意蒙眬,脸很胖,头发黝黑发亮,手臂圆润丰满。可他并不滑稽。他做什么事情都不慌不忙,即使洗牌时舔一下大拇指的动作也十分优雅”。“他是我见过的最百无聊赖的人”,小说里这样总结。这个并不滑稽的百无聊赖的优雅角色,在小说里极具性格张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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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作家做朋友,你随时可能被写进作品里,如果你有缺点,碰巧缺点群众又喜闻乐见的话,那躲避流芳千古的办法就是远离作家。当然,如果有奉献精神,想为文学提供活生生的资源,主动献身,也是功德无量。从文学形象史来看,讨人喜欢的文学形象多是野心家、缺德鬼、小心眼、二流子和有故事的女同学,正人君子多不受待见,读者自己看着办。复杂的坏人和单纯的好人,缪斯更钟情于前者,在这一点上,读者跟缪斯站在一起。奇特比正常有戏,复杂比单纯深刻。《米格尔大街》由十七个短篇小说构成,每个故事写一个人,每个能够独立成篇,又彼此连接交叉,撑起来就是一幅立体的生活图像。这个写法,看上去容易,但其实很难,因为没有谁能叫停生活。人物都是动态的,别人既活在你的生活里,你也活在别人的生活里。一群动态的人,写起来很考验功力,都得兼顾,所谓摆开八仙桌,招待十六方,来的都是客,都怠慢不得,厚待了这个,轻慢了那个,都是罪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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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写法让不少人上了当,乍一看这种写法简单,不就是一个一个人物串起来,然后织成生活的网吗?加上一些贫嘴和幽默的词语。后来者多是东施效颦。殊不知拆开的《米格尔大街》,篇篇都是精品,每一个人物身上都闪耀着光。不乏作者写得来沮丧,写得出失望,但没有几个人可以在沮丧失望之后,还能像奈保尔那样写得出社会背后那些个荒唐和绝望。《米格尔大街》的好,别致的结构形式是一部分,更主要的原因在于,奈保尔写的那些人,那些千奇百怪而性格饱满的人,一群富有生机的衰人们,一群正在被遗忘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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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起和一个青年小说家聊天,他说想学《米格尔大街》来写他自己成长的镇,写成一个系列,然后串成长篇小说。我自己不写小说,并不理解写作的难处,就自以为是地鼓励了他,说既然想学那就试试呗,不成到时候再换思路。现在想来,我应该说清楚,泼点冷水或许更好。学形容易,学意难。当然,鼓励和否定都是武断。看似善意的鼓励,其实是无意的唆使,唆使他去撞南墙,还可能一直撞,再也回不了头。鼓励有时候是有害的,且这种害处在受害者那里还会被认为是善意的。人人都爱听鼓励的话,写作者也一样。老实告诉他,别写了,反而会引发抵触,还以为小瞧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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泼冷水的理由就是,奈保尔说他是在写那些被遗忘的人。这是奈保尔创作《米格尔大街》的钥匙。唯有紧握这把钥匙,才可能开启记忆之门,不然只能在门口打转,不得其门而入。记忆,创作之源,尤其是那些被锁在心底洗刷无数遍的记忆,那些被历史和人们遗忘的事与人,唤醒他们,召回他们,以文字为他们塑形,正是作家的价值所在。有一种声音,说用文学对抗遗忘,这显得太过悲壮,也不免有些妄自菲薄。遗忘不仅仅是组织行为,我们个人也参与了其中。遗忘是某种不可逆的自然,甚至对抗遗忘的对抗也可能被遗忘,组织人们铭记的组织也可能淹没于遗忘。书写就是一种个人行为,所谓存在,就是对自己的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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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被摧毁的生活 特立独行的温特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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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女作家珍妮特·温特森的特立独行是出了名的,在网络上随便搜索下,就有不少她无厘头的故事和传说,比如被问到谁是在世的英语文体家,她斩钉截铁地说,当然是我珍妮特·温特森了。对于别人的评论,温特森对抗起来也毫不含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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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说她是当代最好也是最有争议性的作家之一。对于争议性这个说法,我们不妨这样解读,不仅她的小说内容和风格具有争议性,她的人生同样具有争议性,除了带着别人的老婆私奔,她干过的不靠谱的事儿可不少。据说她年轻时,有个书评人撰文批评了她的小说,她对此非常生气,认为对方误读了她,于是气冲冲找上门去,要与他理论,把对方吓得不轻。如此强悍的性格,给温特森的写作生涯涂上了神秘的色彩,尽管读者在她的小说中找不到正儿八经的故事,但在小说之外,温特森本人的生活就充满了各种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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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特森是一个特立独行的女人,她本人的生活相当具有戏剧性。在《写在身体上》的后记中,译者周嘉宁介绍说,温特森曾爱上过一个别人的妻子,并成功带着她私奔,展开了一段爱的旅途。私奔一事,在我们的历史传统中,主角多是男人,比如司马相如带着卓文君,李靖带着红拂。作为一个女人,温特森能够带着别人家的媳妇以爱的名义跑路,勇气不可谓不大。也许在英国,这根本算不上什么大不了的事情。作家尤其是女作家,不干出点出格的事来,不足以引起关注和争议,也不足以表明她的独特性。读者似乎也更容易宽容小说家的这种行径,不认为有违道德,反誉之为佳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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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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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比于珍妮特·温特森更具思辨力度的小说《守望灯塔》,国内读者似乎对《橘子不是唯一的水果》《写在身体上》更感兴趣一点。这大概与小说中所写的同性恋爱情题材有关,也和文艺青年们非重即轻的阅读口味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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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特森非常清楚自己能干什么,她总是不断地告诫读者,她不屑于写完整的故事,她唯一在意的就是语言,如何穿花绕步,如何玩到极致,玩到读者迷迷糊糊。读者可不要被她骗到,其实,温特森一点儿都不轻视故事,只不过她追求独特的个性让她不乐意编织平庸而又老套的结构,只不过是温特森在故事的追求上更为极致罢了。如果她真醉心于语言游戏,她完全可以去写诗而不是小说。有心的读者完全可以在她的小说中发现,这个口口声声说不在乎故事的酷儿作家,是如何偷偷使劲并将故事讲述得缠绵悱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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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在身体上》的题材火辣深情:一个女生爱上了一个有夫之妇露易丝。你可以理解为作者的自传体小说,因为作者干过这事儿。这是一个老套的故事外壳,但温特森化腐朽为神奇,她要干的就是让你忽略这个结构。这个聪明的娘儿们好几次提到,她有一个女朋友,激情过后没多久就分道扬镳了。然后她不断对婚姻表示异见,“令人困惑的婚姻,向公众展示,并且免收门票,暗地里却早已被秘密的私通和不贞的勾当占据”。小说里的主角更愿意相信身体,她总是在寻找完美的结合,寻找从不休眠、永不停止的高潮和狂喜,又总是伤心地结束一段段多少又让她留恋的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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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她遇见了露易丝,小说真正开始了,温特森的文字欲望开始爆发了。露易丝是一个幸福的已婚女人,有一个规规矩矩的医生丈夫,她聪明伶俐、美丽大方,让小说主角疯狂地爱上了她,以至于看见她在喝汤,都能这样想:“当她把汤勺举到她的嘴唇边时,我多么希望自己能够变成那片无邪的不锈钢铁片。我愿意把我身体里的血液换成蔬菜,让我变成胡萝卜,让我变成通心粉细面条,这样你就能把我送进你的嘴里。”不用说了,这是一个恋爱中女人的思维,对于温特森而言,对语言文字的敏感是与生俱来的天赋,在灼热的爱情中间,作者表现得像一个诗人,如痴如醉,佳句迭出。当然,故事没有这样顺利,露易丝的老公发现了她们之间的私通,于是她们私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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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奔,一个多么魅惑人心的词语,热恋中的人因为对抗既有的生活和道德秩序,愤然携手出走,寻求爱的自由。但无论是生活还是小说,总有偶然和意外,露易丝生病了,还可能是癌症,于是私奔结束了。露易丝的医生丈夫以露易丝回家更有利于治病的借口,让小说主角自愿放弃,痛苦,绝望,无能为力,束手无策,这也让小说闯进了一个新的路口,一个完全展示温特森智慧和创造力的玫瑰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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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玫瑰园就是由思念铺陈而成的独特情书,当思念如潮水般涌上来时,天才的温特森创造出了别具一格的思念叙事。她对着记忆中露易丝的身体说话,从细胞、组织和系统,到皮肤、骨骼、听觉、鼻子、味觉和眼睛,温特森肆意地毫无保留地展现了灼热的爱,喃喃自语,用诗一样的迷人语言,以歌颂般的态度,诉说欲望和衷肠,忧伤而又狂热,迷离而又焦灼。她就像一个画家,用语言这个画笔,细致地描绘了露易丝身体的每个细节和私密的角落,甚至毫不掩饰来自腿间的味道,展示她们之间疯狂的情欲,这些散发出情欲味的文字让人血脉偾张。倘若独立出来,也是极为美妙的诗篇。这几十页关于身体的情书,是全本书的精华,完全展现了一个敏感的小说家对身体接触的细微感觉如此准确,对语言的召唤如此得心应手,这也是此书为何叫作《写在身体上》的缘故吧!不得不提到译者周嘉宁的功劳,这个毕业于复旦大学与温特森有着相似内在精神气质的青年小说家,将这部分内容传达得如此准确到位,成功地译出了温特森文字中的精气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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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特森让我相信,有些天赋与生俱来,她对小说故事的理解,对爱的另类表达,对女人与女人之间情感的捕捉,对语言的驾驭,都显示出她的独特气质。爱情需要表达,恰到好处的爱情需要恰到好处的表达,哪怕温特森的爱情浓烈、决绝,甚至稍带病态,都不应该保持静止、沉默,不仅应该被看见,还应该被听见,任何躲避爱情的途径,都得感到羞耻。或许温特森不是一个合格的恋人,爱到浓时,恨不得吞骨扒皮,恨到深处,恨不能将之碎尸万段。她的每一次受伤,对文学界都是善事,伤得越深,她留给我们的作品就越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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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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