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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林、伯顿及巴斯特维克三人都不是第一次因犯“诽谤罪”而光顾星法庭,他们算得上是这里的常客;而在星法庭的主人眼中,这三人则是“惯犯”,曾多次接受惩罚但却屡教不改。医生巴斯特维克早在1623年就曾撰写小册子攻击教皇的至尊地位,维护长老制。1633年,巴斯特维克又在尼德兰刊印了两篇拉丁文论文,结果被英国主教看成是对他们的攻击,被处以罚款、革除教籍、禁止行医、烧毁著作等惩罚,并被投入监狱。在监狱中,“不思悔改”的巴斯特维克仍继续出版图书,抨击宗教会议,指责主教为上帝的敌人、“野兽的尾巴”。星法庭因此以“诽谤罪”判处巴斯特维克戴枷割耳,罚款5000磅,终身囚禁于锡利岛。伯顿则于1626年被星法庭放逐,仅仅是因为他被怀疑有拥护天主教制度的倾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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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巴斯特维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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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三人中最年轻的被告,普林曾在1633年因出版小册子《演员的悲剧》而被政府拘捕,罚款5000磅,失去了一只耳朵。这也仅仅是因为普林在《演员的悲剧》中按照一名清教徒的原则抨击了舞台戏剧、异性集体舞蹈、黄色图片及蓄长发等清教徒坚决摒弃的不良习俗。这次,普林又得到了“特别关照”,他的双颊都被烙上了“SL”(seditious libeller,煽动诽谤者的英文缩写)字母,残存的另一只耳朵也被割掉。为遮羞,普林不得不蓄起了自己此前攻击过的长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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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此次不公平的审判,法官最终判决这三人枷刑示众,割去耳朵,罚款5000磅,终身监禁,并不准接触任何写作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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亨利·伯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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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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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执行当天正好是公共假日,这也是判决者为了让围观者“对犯罪的后果留下深刻的印象”而有意安排的。然而出乎审判官意料的是,三人同时受到了群众的欢呼。巴斯特维克大声疾呼:“如果我的血能使泰晤士河上涨,我将为此洒尽每一滴血。”普林也热情洋溢地在围观的群众中散播“煽动性”言论:“我们今天是为了大家的幸福和所有人的自由,才把我们的自由交给这场事业。你们若是知道你们的自由被人侵犯得多深,若知道你们被抛进了什么时代,你们就会看看四面,你们就会知道你们的自由可以合法地伸展到什么地方,并维护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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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林掷地有声的话还在耳边回旋,几个月后,又有一名小册子作者科尔伯恩以同样的罪名——“诽谤大主教”——受到严厉惩罚。戴着颈手枷的科尔伯恩被绑在一辆车后,沿威斯敏斯特大街拖行。一路上,科尔伯恩仍然无畏地向群众宣讲。监刑官用东西塞住科尔伯恩的嘴,科尔伯恩随即从衣袋里取出几本小册子抛给围观的群众。监刑官又捆上了科尔伯恩的手。围观的群众最终被科尔伯恩的毅力打动,人们凝视着科尔伯恩,现场一片静寂,人们久久不肯散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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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廉·普林等人受枷刑场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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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政府的高压政策之下,印刷商们一边逃避政府监管和惩处,一边仍想方设法抢先发布各类消息。仿佛在一夜之间,大量新闻书、未获政府许可的出版物在各地涌现出来。正如法国历史学家基佐所描述的:“英格兰在1636年间,小册子满天飞,他们反对宠信天主教徒,反对宫廷的一片混乱,特别是反对劳德与主教们的独裁苛政。星法庭严惩这样的小册子的出版已经不止一次,可是现在小册子比以前任何时代都多,都十分激烈,传播得十分广泛,人们还急于先睹为快……大胆的走私者从荷兰运来成千上万的小册子,大发其财。”荷兰人冯·特就是很有名的一位科兰特走私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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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门口的生意眼睁睁地被外人抢走,获得国王特许印刷、销售科兰特的英国国内出版商N.B(巴特与伯恩)实在是心有不甘。他们屡屡提出申请,请求星法庭网开一面,允许他们重操老本行,出版新闻书。巴特与伯恩甚至尝试贿赂国务大臣,但均无功而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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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英国国内新闻书印刷业顾忌星法庭禁令而呈万马齐喑之势的当口,一份名为《见载于〈每周新闻〉的外国大事摘要》的新闻摘要性质的小册子却躲过了审查,继续发行。这份小册子每半年一期,由一个名叫威廉·瓦茨的人编撰。瓦茨是剑桥大学的一名教师,一个学究气的国教徒。据说瓦茨与王室的关系也非比寻常,曾担任查理一世的专职神父。在第一期的序言中,瓦茨写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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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读者,……情报员‘科兰特’已经沉默了很长时间,当局如今再次给予其发言机会,我们首先为您报道一些几个月前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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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上,瓦茨编纂的这份刊物出版于1632年1月,巴特与伯恩是其真正的老板。星法庭的禁令一出,巴特与伯恩苦苦寻找重操旧业的机会而不得,只能暂且安于经营这份摘要。《见载于〈每周新闻〉的外国大事摘要》每半年一期,共出版了13期,每期都有100页之多,而且只刊登翻译新闻,报道有关欧洲大陆的消息。由于事先要经过政府审批,深入评论时事更是无从谈起。实际上,由于星法庭严禁报道国内新闻,所有的“新闻书”都小心翼翼。所有的刊物都只报道国外消息。任何违背禁令的出版商都会受到严厉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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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这样,直到1638年12月20日,英国再没有一份新闻书获准出版。也是在这一年,巴特与伯恩“故伎重施”,通过贿赂官员、承诺每年交付10磅维修圣保罗大教堂,他们重获出版新闻书的授权。虽然获得了法律上的出版专有权,但巴特与伯恩仍需陪着小心。他们两人能在1637年星法庭新法令的羽翼下免于与国外及国内其他出版商竞争,但与此同时,他们也不得不面对现实:所有出版物都要预先接受审查,包括新闻书;任何有违法令者,严加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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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星法庭的压制,出版特许制也引起了出版业局势的紧张。作为国王特许的出版机构,皇家特许出版公司的成员也有等级之分。特许出版公司中既有大印刷业主,也有小学徒。这些大印刷业主们一般拥有多台印刷机或多家印刷所,从他们当中可选举产生书商公会管理机构的成员及负责人,可谓财大气粗。地位低下的小学徒们则受雇于这些印刷业主,他们至少要签订七年的契约。契约期满后,学徒就可成为公司内的自由人。自由人没有契约,但要想自己出版书籍,却也极为困难。由于出版业已为少数大业主所垄断,他们中的大多数人要么以最低工资为大业主卖命,要么铤而走险,印刷违禁品或属于大业主特权的书籍。由此可以看出,在17世纪的伦敦,一方面,国王及星法庭庇护着一部分享有特权的印刷商,控制着新闻出版业;另一方面,在政府的严格管制下,很多渴望拥有自己的一间印刷所的熟练技工及学徒却看不到一丝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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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不享有特权的印刷商们绝不愿坐以待毙,他们巧妙地躲避着政府的检查。有的采取伪装措施,在书名页上印上假的准印许可及姓名地址;还有的印刷商先让书的正文通过检查,然后再插入献辞、前言,有的则干脆将通过检查的印本书重印,在重印时加入新内容。这些没有获得政府出版许可的印刷商选择了格拉布街及周边地区存放这些秘密印行的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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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7世纪30年代左右,为逃避检查,印刷商们只是把格拉布街当作暂时的避难所。但这里房租低廉,位置隐蔽,恰恰是这些印刷商理想的久居之地。于是,这些避难者干脆把印刷所迁到格拉布街,格拉布街逐渐变成了他们聚居的大本营。英国革命期间,革命派与保王派唇枪舌战、你来我往,好不热闹。火热的舆论攻势造就了更多的小册子,也吸引了更多的印刷商来到格拉布街安家落户,格拉布街渐渐变成了英国出版业的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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