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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大陆和港澳台地区相关院校与学者的大力支持下,首届研讨会取得了圆满成功。来自两岸三地的30余位新闻传播学界、文艺文化学界的著名专家学者与来自清华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浙江大学、复旦大学、中国传媒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吉林大学、北京师范大学、新华社新闻研究所、武汉大学、四川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南京理工大学、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兰州大学、河北大学、苏州大学、陕西师范大学、福建师范大学等内地高校和研究机构的40多名教师、研究人员和博、硕士生参加了会议。其中,台湾的与会嘉宾有来自世新大学的熊杰教授、黄新生教授、黄玲媚教授和夏春祥副教授;香港的与会嘉宾有香港中文大学的苏钥机教授、冯应谦教授与浸会大学的聂依文博士;内地文艺文化学界的与会嘉宾有来自北京师范大学的王一川、蒋原伦教授,中国人民大学的金元浦教授,首都师范大学的陶东风教授;中国传媒大学出席此次研讨会的主要嘉宾有赵玉明、曹璐、丁俊杰、胡正荣、胡智锋、雷跃捷、龙耘、哈艳秋、王武录、蔡文美、陈作平、李磊、宫承波等教授;来自内地其他兄弟院校和媒体单位的知名学者主要有沈兴耕、王君超、陈龙、李岩、谢静等。研讨会围绕“媒体失范与媒介批评的责任”、“大众文化与媒介批评”、“媒介批评理论与方法论建设”等7个分议题展开深入的对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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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研讨会共收到了90余篇研究论文,研讨会的组委会会后从中遴选了30余篇编撰成书,其中既包括名家专论,也有青年学者的最新批判性研究成果,还收集了部分优秀博、硕士生的探索性论述。内容涵盖了媒介批评史、媒介批评理论、媒介批评方法、媒介批评实践等相当开放多元的主题。不少论文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对于提升两岸三地的媒介批评学术研究和大众传媒批评实践的水平有着良好的示范作用和借鉴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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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届两岸三地媒介批评学术研讨会的阶段性使命已经完成,并以论文集的方式呈现在尊敬的读者面前,供读者们进一步地参照和探讨。但它所呈现出的成绩是有限的,我们还仅仅只是开启了一扇对话的大门,搭建了一座交流的桥梁。媒介批评学术研究的发展和社会影响力的提升还有赖于更多的学人积极参与,将此传统薪火相传,不断地用智慧和精力来拓展它的边界,并深耕它的内涵。惟其如此,才能使媒介批评的学术事业真正地走向繁荣,并切实发挥推动两岸三地大众传媒良性发展的建设性作用,同时也为推动华语传播学术研究的整体发展水平做出应有的贡献。这也是我们发动此项学术交流活动的初衷以及对未来寄予的美好期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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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传媒大学电视与新闻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雷跃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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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8月于中国传媒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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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传播与媒介批评(首届两岸三地媒介批评学术研讨会论文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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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传播与媒介批评(首届两岸三地媒介批评学术研讨会论文集) 媒介批评与大众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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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传播与媒介批评(首届两岸三地媒介批评学术研讨会论文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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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交往与新公共性的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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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东风[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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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大众传播的诸种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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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大众传播研究领域,一个最富争议的主题之一,是大众在信息的生产与传播过程中的地位以及由此带来的文化与政治问题:大众是否以及在多大程度上能够参与信息的生产与传播过程?是主动地、批判性接受信息,还是被动地受信息的控制和引导,乃至完全丧失自己的独立性与主动性,沦落为传媒的奴隶?大众传媒中的信息生产与传播在多大程度上受到了权力的操控?这种操控的政治与文化后果是什么?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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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判性的大众传播理论大多认为,大众传播中的信息流动是不均衡、不对称的,由金钱或权力操控的大众传播机构控制了信息的选择权、输出权,而公众则是信息的被动接受者。这样,大众传播不仅是对于人际平等民主的交往行为的扭曲,同时也对交往行为得以发生的公共领域产生了破坏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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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然,与大众传播相关的传播类型迥异于日常生活中的交流(“交流”与“传播”在英语中都是communication)。在发生于日常生活的交流活动中,交流双方一般是面对面(face to face)的,信息的流动一般也是双向的,具有较强的对话性。这种对话性交往在古希腊的城邦社会和18世纪的沙龙和俱乐部都曾经真实存在并发挥了建构公共领域的积极作用;而在大众传播中,信息的流动一般是单向的(one-way flow),信息或符号产品是为那些基本上不在信息生产与传播现场的人们生产的,接受者参与或介入生产与传播过程的能力极其有限,从而也就很难影响传播的内容与方式。在大众传播中,信息的生产者与接受者之间的关系是断裂的。虽然信息的传播者总是说信息是为了公众生产与传播的,是替公众负责的,是真实可信的,但这个过程恰好发生在接受者及其直接反应缺席的时空环境,因此使得这些冠冕堂皇的承诺变得疑云重重。虽然能动观众理论认为,大众虽然不能生产信息但是却能够主动积极地选择和解释信息而不是像白痴一样地全盘照收,但是受众不能参与信息的生产、制作和传播似乎却是不争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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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单向性决定了大众传播与日常生活中的对话情境极为不同。正因为这样,有的外国学者认为,在谈及大众传播时,应用“传递”或“传送”(diffuse,transmit)取代“传播”(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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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大众传播的特征之一是符号商品的机构化生产与传播,大规模的信息生产与传播机构的形成与发展,是大众传播的前提条件,而这种机构总是尽可能严格地控制信息的生产与流通。由于传媒在现代社会的重要性日益突出(无论是政治上的还是经济、文化上的),各种社会权力集团无不高度重视对传媒的渗透和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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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涉及一个重要的社会问题:大众传播是否可能成为一种新的控制与统治手段?尤其是如果它与一定的政治权力或经济权力相结合,被政治家与商人操纵,会不会对民主与真正的公共生活产生严重威胁?这正是许多大众传播的研究者所担心的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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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哈贝马斯在谈到“公共领域”在19与20世纪的衰落时,就把这种衰落的原因之一归结为大众传媒的兴起。他认为:原先由面对面相互辩论的市民所组成的公共领域,在现代社会已经瓦解为由消费者组成的碎片化世界。这些消费者沉迷于传媒景观与传媒技术之中而成为它们的奴隶。这是对于民主政治的一个严重威胁。他认为公共性的主体应当是作为公共意见之载体的公众(“公众”这个词与“公共的”相同,均为public),行使批判者的功能,而在大众传媒领域,公共性已经改变了它的含义,变成了任何吸引公共舆论的东西的一个属性,其目的在于生产出虚假的“公共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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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担心由于大众传播的另一个特征而得以强化,即,大众传播在时间和空间上具有极大的延展能力与距离化能力,把信息提供给时间和空间上范围广大而且极为分散的受众。借助于现代技术,大众传播的“魔爪”可以触及以前不能想象的公共空间与私人空间。大众传播的产品是为绝大多数并不拥有共享同一物质空间(并不“真正”在一起,因此不包括虚拟空间)的接受者生产的,它们在原则上是任何拥有传播媒体(如电视机)的人都可以获取的(在这方面它不同于私人面对面交谈式的交流)。由此决定了大众传播生产“公共空间”和“公共性”的能力大得不可思议。正因为此,规范化、机构化的政治权力或经济力量很可能利用大众传播的力量,出于自己的利益与立场实施对于大众传播的控制,其结果就是公共生活领域丧失了真正的公共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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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大众传播与新公共性的建构——汤普森对哈贝马斯的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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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有一些学者对大众传播显得不这么悲观。他们更倾向于认为:大众传媒只是重构了而不是取消了公共性与公共领域。那么,大众传播在重构公共生活与私人生活的边界、改写其性质时发挥了什么样的作用?所使用的方式是什么?经过大众传媒调节后的公共性,即媒介化的公共性(mediated publicity)与传统社会中的公共性区别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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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贝马斯断言,在19与20世纪,随着商业化、消费化、集中化的大众传媒的发展,随着文化批判的公众转向文化消费的公众(后者缺乏前者那种对公共事务的兴趣),公众领域急剧地衰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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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如许多评论者指出的,哈贝马斯在谈到公共领域的时候,一是强调交流的面对面的性质,二是强调它的口语性。在汤普森看来,这与哈贝马斯心目中真正的或理想的“公共领域”概念相关。他指出:哈贝马斯的“公共领域”的概念本质上是一个对话性的概念(a dialogical concept),这使得他对于资产阶级公共领域的解释带有古希腊“公共生活”的印记,巴黎与伦敦的资产阶级沙龙、俱乐部、咖啡屋,在早期欧洲的背景中,都是与古希腊城邦类似的聚会场所。就像在古希腊一样,早期欧洲的公共领域首先是在言谈(speech)中建构、在共享空间的口头争论中形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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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普森认为,大众传媒的发展已经创造出了新的、传统模式不能容纳的公共性类型。这就是:随着传媒的发展,公共性现象已经越来越脱离共享的公共空间(而面对面的对话就需要这样的共享空间),它是去空间化(de-spatialized)和非对话性的(non-dialogic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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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这种方式,大众传播在创造“媒介化的公共事件”的同时也创造出了“媒介化的私人事件”。所谓“媒介化的公共事件”(mediated public affair),是指这样的事件:它们原本发生在一个处于公共领域内的机构化背景中(如发生在国会或法庭),但是它们通过一种传播媒介的记录与传递,使得大量远隔时空的人也能够了解,并因此而获得了新的地位,它变得公开化并面向大量的接受者——这些接受者并不在现场,也不曾目击事件的原始发生,他们只是通过传播而获得关于公共事件的知识。汤普森把这类事件称为公共事件的“亚类型”;相似的,所谓“媒介化的私人事件”(mediated private affair)则是指这样的事件:它们原先发生在私人领域并具有私人性质,但通过被大众传播记录、报道与传播而获得了公开性/公共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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