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04874667
1704874668
1704874670
中外应对网络舆情100例 云南“躲猫猫”事件:网民参与调查显透明
1704874671
1704874672
24岁云南青年李某因盗伐林木被拘入晋宁县看守所,几天后便因“重度颅脑损伤”死亡,公安机关给出的答案是其与同监室的狱友在看守所天井里玩“躲猫猫”游戏时,不小心撞到墙壁而致。这种“无厘头”式的解释能让人信服吗?
1704874673
1704874674
“躲猫猫”致死太荒谬
1704874675
1704874676
2009年1月28日,24岁的云南男子李某,因为盗砍树木被拘,却因“重度颅脑损伤”入住医院,于2月12日凌晨不治身亡。云南晋宁县公安局粗略调查后,对外宣称李某是因与同监室的狱友在看守所天井中玩“躲猫猫”游戏时,不慎撞到墙,造成“重度颅脑损伤”,送医院四天后不治身亡。“躲猫猫”意为捉迷藏,属南方方言。对于李乔明因玩“躲猫猫”致死,李的家人很不认同,猜测是遭到毒打所致:“监狱的解释太过草率和不负责任,甚至有些儿戏,不能让人信服。”
1704874677
1704874678
2月13日,云南媒体报道了李某死亡事件,被转载至网络后,网民对“躲猫猫”这个超出想象力的死因同样表示强烈的质疑,成千上万的网友发帖抗议,还有网站对“躲猫猫”词条进行了修改,添加了“娱乐性很强,在特定的地方(监狱中、劳教所中或者看守所)进行有一定的危险性”的释义。“躲猫猫”一夜间风靡互联网,甚至被评为年度网络“雷词”。
1704874679
1704874680
邀网民参与调查
1704874681
1704874682
2月19日上午,在沸沸扬扬的舆论中,云南省委有关部门召开了协调会,会议达成共识,决定让网民公开、透明地了解情况,“政府这次不再‘躲猫猫’,要让社会公众知道真相”。
1704874683
1704874684
当天下午,云南省委宣传部在网上发布《关于征集网民和社会各界人士代表参与调查“躲猫猫”舆论事件真相的公告》,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网民和社会各界人士代表,作为调查委员会成员参与调查。
1704874685
1704874686
这一开先河的做法得到网友热情的回应,510余人通过电话和网络报名。省委宣传部从中随机进行了选择,组成了“躲猫猫”舆论事件真相调查委员会,并随即在网上公布了调查委员会所有成员名单。
1704874687
1704874688
2月20日上午,网友和社会各界代表8人会同相关部门组成的“躲猫猫”联合调查团,进入晋宁县事发地。联合调查委员会拟定的调查方案为:听取晋宁县公安、检察等部门的情况通报;前往看守所案发现场查看;向事发当时的值班民警、看守所医生咨询情况,查阅事发当日看守所的监控录像,查阅法律允许查看的所有相关文字卷宗等。值得一提的是,联合调查组允许网友全程录音。但由于经验不足、时间短暂等因素,他们并没有揭开真相。
1704874689
1704874690
但众多网友却认为:“网友参与调查是个创举,是党委、政府工作的一大进步,说明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受到了高度重视,有利于促进公众与政府之间的信任关系。”
1704874691
1704874692
还原游戏杀人真相
1704874693
1704874694
网友的调查并不取代司法调查。云南省检察机关在案发次日就迅速介入侦查,并成立了专案组。
1704874695
1704874696
专案组通过对李某同监室的人员分别政策攻心,发现:李某被羁押期间,同监室在押人员张厚华、张涛等人以各种借口,多次用拳头、拖鞋等对其进行殴打,致使其头部、胸部多处受伤。2月8日17时许,张涛、普华永等人又以玩游戏为名,用布条将李某眼睛蒙上,对其进行殴打,致其头部撞击墙面后倒地昏迷,送医院抢救无效,于2月12日死亡。案发后,张某等人为逃避罪责,共谋编造了李某在玩“躲猫猫”游戏过程中,不慎头部撞墙致死的谎言。由于晋宁县看守所监控设备损坏达半年之久,看守所未对其进行修理,于是在无法取得监控录像的情况下,轻信了“躲猫猫”致死的谎言。
1704874697
1704874698
专案组在对该案调查取证过程中,发现晋宁县看守所存在牢头狱霸殴打、体罚在押人员等监管不到位的问题,向公安机关提出整改建议。
1704874699
1704874700
惩前毖后
1704874701
1704874702
专案组调查期间,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都做出了重要批示。25日下午,最高人民检察院又派出多名工作人员抵达云南督导办案。
1704874703
1704874704
27日下午5时,云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躲猫猫”事件的调查结论:李某是因“牢头狱霸”殴打时,头部撞墙致受伤、死亡,目前此案已经移交检察机关。
1704874705
1704874706
云南省公安厅新闻发言人公开向李某家属致歉,称此案暴露了晋宁县看守所存在严重的管理失误问题;对涉嫌渎职犯罪的晋宁县公安局和看守所相关负责人以及当班民警分别给予撤职、记过等处理。
1704874707
1704874708
晋宁县相关部门在与死者家属也就相关赔偿达成一致。
1704874709
1704874710
8月14日,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躲猫猫”案件作出一审宣判:对看守所内故意伤害致李某死亡的张某某、张某、普某三人分别判处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同日,云南省昆明市嵩明县人民法院对原晋宁县看守所民警李某犯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两年;被告人苏某犯虐待被监管人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1704874711
1704874712
【点评】云南省在处理“躲猫猫”事件时,反应非常迅速。最值得称道的是:当地党委政府部门邀请网民参与调查,以提升调查的公正度、公开度、透明度。这是我国第一次有网民参与调查的刑事案件,虽然网民并没有发现有价值的线索,但是,网民参与调查团绝不是闹剧。这种公开信息的倾向,是政府有关部门从“捂盖子”思维向“揭盖子”思维的转变,是一种政府信息公开和维护司法公信力的表现,值得肯定。
1704874713
1704874714
1704874715
1704874716
[
上一页 ]
[ :1.704874667e+09 ]
[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