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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评写作十讲 二、评论为何要尊崇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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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虽然理性已被污名,但我仍认为评论应坚守理性,将理性视为评论最重要的文体属性。理性这个词被污名,我们所做的应该是为理性正名,而不是抛弃它任其被滥用。不能因为理性被歪曲、被利用、被当成宣传部门规训媒体的工具,评论者就放弃对理性的坚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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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为什么要将理性摆在文体价值次序的首要位置?因为评论不是写给自己看的,不仅仅是喃喃自语的私人表达,而是写出来与别人沟通和交流。不像日记,日记是纯粹个人的事,而评论是一种带着浓厚公共性的文体。在大众传媒上发表评论,就公共话题面向大众发言,是为了寻求共识和赢得理解,为了与别人分享自己对某个事件和现象的理解,为了普及某种理念和传播某种思想,为了在某件事上说服别人接受你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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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评论是公共性的,是为了交流和说服,为了分享和传播,那一个人靠什么与另一个人进行交流,拿什么去说服别人认同你,凭什么让你的观点可以与别人进行分享?那就需要介质,这个人与人之间理解的介质就是“理性”。古希腊哲人说,人是万物的尺度。那么,人与人之间的尺度是什么呢?是理性,因为你有理性,别人也有理性,理性是人类能实现交流最基本的介质,你的文章只有讲理,只有坚守理性,才能使你的表达为人所理解,并实现分享、传播、说服和影响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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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知道“对牛弹琴”这个成语,对牛弹琴,牛是无辜的,问题出在对牛弹琴者身上。牛是不懂琴的,对其弹琴根本无法实现沟通和分享,两者缺乏沟通的介质。评论所以要坚守理性,将理性置于最高位置,就是为了避免对牛弹琴和不可通约。别人之所以要接受你的观点,跟你这个人没有关系,不同利益立场、不同阶层、不同族群、不同国家、不同身份的人之所以能实现交流,之所以能和谐共存,靠的就是每个人都有一个共同的东西——理性。社会存在的基础就是每个人的理性,作为一种以说服和分享为目的的公共表达,评论也必须尊崇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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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无论你的评论是破是立,是诉诸情感还是诉诸说服,是建设还是批判,是谈国家大事还是谈家长里短,都必须理性。人同此心,心同此理,你与你外在的世界的最大公约数是理性,让一个远在千里之外、与你毫不相识、同你毫无共同经历的人理解和接受你的观点,唯有靠他和你大脑中那些共同认同的东西作为交流介质,这就是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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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如研究评论的学者马少华所言:正是因为需要在公共领域相互交流理性的意见,才需要理性的表达形式,新闻评论就是这样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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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评写作十讲 三、理性是公认的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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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什么是时评所尊崇的理性呢?理性就是讲理。讲什么理呢?这个“理”很大程度上并非一个结果,而是一个推理和论证的过程,是以普遍接受的逻辑和公共认同的价值为基础作出一个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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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性,我觉得起码有三个层次。其一是方法论上的,首先要符合逻辑,文章的推理和论证要符合普遍认同的逻辑。评论其实很简单,就是从论据和材料作出判断和推出结论:从这个论据能推出那个结论,材料跟结论之间产生某种关系,你的判断建立在某种基础上,靠的就是逻辑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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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常提到“自圆其说”,什么叫“自圆”?这个“圆”,指的就是逻辑,能够在逻辑上站得住脚——先不管他讲的道理对不对,能不能让人接受,首先在逻辑上起码是自洽的、无懈可击的,没有什么逻辑漏洞,纯粹从逻辑上找不出什么问题来。人们看一篇评论文章,首先看的就是其符不符合逻辑。即使说的是一个谎言,只要把谎编圆了,编得天衣无缝,在逻辑上,它就是成立的。即使说的是一个“歪理”,只要你能够自圆其说,论证和推理符合逻辑学的规则,就是“言之成理”。逻辑,有一套自洽的规则,往往是价值无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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逻辑的要求下,评论者不能仅仅挥舞道德大棒,用道德去绑架别人,而要以逻辑的力量和严密的推理去说服别人。也不要偷换概念和转移话题。前面举过这个段子:当你同他讲法律时,他给你讲政治;当你同他讲政治时,他给你讲民意;当你同他讲民意时,他给你耍流氓;当你同他耍流氓时,他给你讲法律。结论是:他永远正确,故而伟大又光荣。这就是不讲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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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性,其二是价值论上,要符合普世公认的价值。2008年汶川地震后评论界曾就“普世价值”展开过一场争论,即争论震后的救人到底尊重的是普世价值还是社会主义价值。我觉得这种争论很无聊,带着浓厚的意识形态色彩,将普世价值与资本主义等同起来,社会主义难道可以不遵循普世价值吗?普世价值,就是普世超越文明的冲突和意识形态的分歧而普遍认同的那些底线性的价值。不管你是基督徒、儒家弟子还是佛教门徒,都必须遵守一些共同的价值,或曰金规则:敬畏生命,不说谎,尊重天赋人权,倡导民主,言论自由,信仰法律,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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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性的评论,必须尊重这些普世公认的底线价值。比如,起码要敬畏生命,反对任何形式的杀戮。2010年3月福建南平发生校园惨案后,当地有学生在给凶手郑民生的信中写道:我看着那些无辜的小伙伴受到伤害,就想把你碎尸万段,你要真忍不住仇恨,你就去杀那些贪官。很多人为这句“何不去杀贪官”叫好,这就不符合敬畏生命的普世价值。敬畏生命的伦理要求我们敬畏每一个生命,贪官应由法律去惩治,杀贪官并没有任何道义上的正义性。评论,无论如何推理和论证,都不能违反这些公认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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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性,最后一个层次是责任论上的,不能只顾自说自话,一个负责任的评论者,作出一个判断时会往往会考虑自己的判断可能产生的社会后果,以有利于公共利益为最高的职业准则。评论,在公共事务上运用自己的理性,它是一种公共表达,会影响时事的发展进程和产生社会后果——这种后果不都是正面和积极的,有时也会是负面和消极的,事关一条或数条人命,甚至产生爆炸性和毁灭性的力量。这要求评论者在作判断时一定要保持谨慎和克制,审慎地考虑自己的观点可能产生的后果,节制自己的义愤和激情,将公共利益置于自己的职业功利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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逻辑,价值,责任,这是我所理解的评论理性最重要的三个要求。我想以“说谎”的比喻来说明三者的关系。在逻辑学看来,是没有谎言的,只要能够把谎言编圆了,编得天衣无缝,经得起最严苛的逻辑辩驳,那么在逻辑上就是成功的。可在价值论上,谎言就是谎言,说谎是不对的,谎编得再圆再美都值得诅咒。而到了责任论眼中,说谎并不一定就是错的,考虑到真话和谎言的后果,有时谎言也是善的——告诉癌症患者实情可能会彻底击溃他的心理,所以对癌症患者隐瞒病情并不算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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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的理性,起码必须在这三个层次上运用自己的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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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性,需要评论者能够“反求诸己”。什么叫“反求诸己”呢?就是让别人接受一个规范时,首先将这种规范加诸自身,反问自己能不能接受。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是自由主义最原初的逻辑起点。自己不希望权利受到侵犯,不希望被道德审判,不希望被断章取义,不希望被窥探隐私,不希望被别人当成工具,不希望哪个人干涉自己的自由。那么,也请你在评论时不要向别人提出这种“己所不欲”的要求。理性,就是在这种“尝试站在对方角度上想一想”中而交互思考的思维方式。不仅把自己当主体,也站在对方角度将对方视为一个主体,在交互主体的观照中,才会把握理性之真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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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性,然后要求评论者以公认的、共识性的规范去分析和判断,也即公理,而不能搬出公众不接受的理,那是私理。在日常交往和对话中,我最不喜欢听到的话就是:我们单位就是这么规定的,我们这就是这个规矩,这是潜规则难道你不知道吗?我们上级下的命令叫这么干,到我们店吃饭就得遵守我们这规矩——是你单位的规定,我凭什么要遵守?你上级让你这么干,又不是我上级!你们店的规矩,难道你们店可以逾越法律成为独立王国?本店也罢,上级也罢,单位规定也罢,这些都不是公认的规则,而是不可通约的私法私规。评论写出来是与人交流和试图说服别人的,所以必须用众所认同的公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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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还不一定有共识,价值是多元的,用得最多的就是公理,就是法律,法治社会一切置于法律的统治之下,法律是每个人必须遵守的“最大公约数”,所以法律是人们之间通行的公理。就好像人民币只能在限定区域用,而黄金则是世界皆认的硬通货。当然,法律不仅有写在大理石上的成文法,还有人们心中的自然法,社会积淀的习惯法,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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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根据我的评论从业经验,谈几种重要的评论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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