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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评写作十讲 六、谨慎地衡量社会后果——社会责任的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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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个以评论为业的媒体共同体中的一员,我当然尊崇言论自由的原则,反对禁令和管制,反对有人对媒体指手画脚。这样的管制只会掩盖真相、纵容丑恶、窒息思想、滋生腐败和祸乱社会,言论不自由,异议得不到表达,社会在矛盾蓄积中充满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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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在“反对外在的言论管制”之外,我一直认为,媒体自身应该有一种强烈的自律意识。不必有人规定评论者怎么说,但评论者自身应有一种责任理性,谨慎地衡量自己言论可能产生的社会后果,考虑到自身的言论在特殊事件中的特殊作用,避免言论在特殊事件中可能产生的不良后果。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言论无禁区,穷追真相、直指要害、毫不留情,这是评论在多数情境下应坚守的原则,可在某些特殊情况下,需要评论的节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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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两种特殊的评论情境,一是面对地震这样的大灾难,一是特殊刑事案件的评论取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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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在一般的情形下充当的都是质疑者和批判者的角色,指出问题所在,追问真相。可在2008年汶川发生大地震的时候,我主动选择了一种写作立场,那就是“人命关天,携手抗灾优先于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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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地震第一天的评论题目为《这一次政府学会了与谣言赛跑》,第二天就提出了“携手抗灾优先于一切”的命题,呼吁报道和评论节制批评和反思,融入救灾中去。我在这篇文章中提出:不少人都在网络上追问“为什么地震局未能预测到此次强震”,检讨“地震暴露的危机意识匮乏”,质疑“为什么没有注意震前一些异常征兆”,甚至有人质疑“是否为了奥运而禁止透露预测信息”。且不论有些质疑纯属毫无根据的胡乱猜疑,即使检讨和追问得有道理,我也以为,什么事情都有个轻重缓急,什么时候都应关注最紧迫的事情。当时汶川强震灾情如火,救灾情况非常危急、紧迫和严峻,不知还有多少人还被埋在废墟中,正挣扎在钢筋混凝土的死亡边缘等待着救援。这种火烧眉毛的紧急状态下,也许尚不是质疑和争论的时候。灾难面前生命高于一切,没有什么比救灾更重要,没有什么比救命更紧急,公众和舆论不妨暂且放下一些检讨、反思和指责,把资源、智慧和精力集中到实际救灾中去,众志成城站到一起,不惜一切代价、凝聚一切可以凝聚的力量抗震救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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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后评论说:这不是一次简单的灾难,而是一次国家性的大灾难,死伤无数,震感波及大半个中国,所以需要举全国之力、凝聚全民的力量、动员所有的资源携手救灾,更重要的是救灾需要一种13亿民众大团结、大行动氛围的激励。这是一个极其特殊的时刻,形势逼着我们只能选择暂时放下一些形而上的争论和对当下救灾没有意义的质疑,房子塌了以后可以重建,暴露了问题以后可以修补,教训以后有的是时间可以总结,但那些被埋在钢筋水泥之下的人命是等不了的,差不多被夷为平地的北川县城是等不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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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篇文章后来引起了很大的争议,并在时评界引发了一场讨论,那就是:评论者应在救灾中持何种立场,是坚守评论者的批判职责在第一时间冷静地反思灾难暴露出的种种问题,还是暂时放下反思和争论把自己融入救灾事务中,凝聚一切资源救那些被埋在废墟下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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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朋友都认为:暂时放下反思是不对的,任何时候都可以反思,灾难不能成为拒绝反思的理由,评论者尤其应该坚守反思立场。社会有不同的分工,指挥的归指挥,救命的归救命,反思的归反思,评论者的职责就是通过理性的反思解剖问题和记取教训,除此之外对救灾也起不到实质的作用。而我持反对观点:认为这是一个极其特殊的时刻,每个人都要尽可能将自己融于这种救命议程,而不能置身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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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我是一个评论者,职业需要我的高瞻远瞩,需要我的冷静和理性,需要我能跳出大众思维局限看到更深刻的东西,但这时候我更是一个人,一个有血有肉热爱生命、对灾难有着大悲痛的人,我要以一个人的视角去融入全民的抗震救灾,要把自己的悲痛、信念和对生命的情怀写进评论,我既被那些可歌可泣的故事所感染,也想以自己坚定的信念感染别人。那么多生命被埋在废墟下面,这时候不能把自己当作一个置身事外、居高临下对那一切进行冷静观察冷眼反思的人,这种过度的冷静某种程度上是一种冷漠和自负。此时我们要带着自己的体温去写评论,用自己的体温去融入那股大潮,站在那些被埋的生命的角度思考问题,而不是一个冷眼旁观的“他者”,评论应该成为救助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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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如《三联生活周刊》的主编朱伟当时所言:冷静也许是理智的,但其中有冷漠,我不喜欢冷漠。我们要想方设法将自己的体温与灾区受难者融为一体,温情比什么都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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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也是我崇尚的一种理性,叫带着人性温度和人文敏感的理性。在许多事件中,比如人类遭遇到的大灾难中,在那种需要万众一心的大事件中,需要这种充满温情、和社会站在一起的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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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类特殊事件是刑事案件,因为暴力和犯罪会在大众传播中发生传染和产生不良暗示,所以有些事件中报道和评论应该非常谨慎,避免无节制的报道和不恰当的评论对社会产生误导,加剧犯罪的传染和暴力的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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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2010年4月间连续发生的系列校园血案,情况就非常特殊。先是3月福建南平发生校园惨案,一个叫郑民生的凶手报复社会在小学门口大开杀戒砍死8名学生,后被判处死刑。可就是郑民生被依法执行枪决的当天,4月28日,广东省湛江市下辖雷州市雷城第一小学发生凶杀案,一名男子冲进校园,持刀砍伤18名学生和1名教师。血案并没有结束,在雷州校园血案发生后不到20小时,29日上午9时40分,江苏泰兴市泰兴镇中心幼儿园发生一起伤人事件,一名男子持刀冲入校园,砍伤31人,包括28名幼儿、2名教师、1名保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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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然,犯罪似乎形成了某种传染。犯罪是有传染性的,比如就有专家以前段时间接连发生的灭门惨案为例谈到犯罪的传染:如同疾病的传染一样,一种犯罪发生后,这种犯罪有可能被仿效而形成复制效应。潜在的犯罪人群从犯罪中受到启发,从中去发现、研究作案方式和作案手段,使得犯罪往往具有示范效应。1982年北京一的哥在天安门前开车撞死5名无辜群众,该案报道后全国好几个地方连续发生开车撞人事件。在这种情况下,为了切断犯罪的传染,避免对犯罪群体形成暗示,也避免传播恐慌和渲染暴力,评论者在评论时就应该非常谨慎和节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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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评论要有鲜明的是非,不能含糊其辞和混淆是非,尤其不能不适当地同情那些作恶者。我很认同一些网友在微博上的反思:当初连篇累牍的郑民生报道有些无意中充满了同情的味道,并不反对挖掘凶手的人性面,也赞同上帝的宽恕,但不是很清楚,这样报道会不会给某些反社会人士强烈的心理暗示。似乎已成为一种惯例,每当发生类似的血案时,某个报复性地杀人,总会有人站出来为杀人者进行辩护,片面渲染杀人者的“受迫害”经历,然后将问题推给抽象的体制。这实际是一种鼓励以暴制暴的嗜血逻辑,你受到不公待遇,你就可以杀人了,就可以拿那些无辜的孩子报复吗?一个失去理智的人屠杀孩子报复社会,不首先去谴责这种恶行,反而为这种失去理智的行为寻找道义借口,这样的论调无异于是在为血腥报复推波助澜。评论员在评论这样的血案时,一定要击碎那种“报复社会”的道义幻觉,收起那种不分是非的同情,更要传递这种鲜明的是非观:报复社会杀人,是不可赦之恶;拿最无辜、最脆弱的孩子下手,更是万恶不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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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淡化报道和评论,不要从客观上帮助作案人扩大他希望达到的恐怖效应。他们这样做,其实就是想吸引注意,就是想宣泄情绪,就是一种个人恐怖主义。作案人伤害最无辜的孩子,选择最能让全社会产生痛感的极端行为,就是要让所有人对社会生活感到不确定的恐惧。媒体如果过分亢奋地去追踪,可能会引发许多人的效仿。这样制造轰动是很有效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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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淡化呢?比如,最好不要在头版头条做这样的新闻,在其他版上登这样的新闻时,也要作淡化处理,比如不要将标题做得很大,不要用耸人听闻的语言,最好不要刊登图片,不要当作多大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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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淡化对事件原因的分析,不要想当然,不要先入为主地带着情绪。我同意一些专家的说法,犯罪嫌疑人在犯罪后一定会给人们一个理由,“如果我们把这个‘理由’当回事,去研究透,那‘结论’一定就全错了!”专家认为,这样的研究起点就是错的,因为犯罪嫌疑人的归因心理也符合人的归因规律:好事一定是自己努力的结果,坏事一定是外部影响造就!媒体跟着他们给出的原因去分析,一定又会把问题归咎于体制,归咎于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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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要尽可能地避免向社会传播“接连发生的几起事件是有联系的”这种缺乏根据的暗示,从而引导社会理性思考,而不是传播恐慌。不错,就拿4月初连续发生的几起校园血案来说,在时间上确有巧合,但仅仅只是时间上的凑巧罢了,并没有证据显示几件事之间存在联系,是某个人看到郑民生事件后进行的效仿,某事件是另外一件事的传染和触发。几件事发生在不同的地方,纯粹是孤立的,我们没必要牵强附会地进行自我暗示,并在暗示中制造恐惧自己吓自己。在这个问题上,媒体引导非常重要,应就事论事地客观报道,社会此时是非常敏感和脆弱的,不当的暗示会造成不小的恐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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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制对暴力场面的描述。报道和评论应非常审慎和节制地止于让公众知情,而不能渲染场面的血腥和暴力的细节。学者对媒体的暴力描述和社会暴力间的关系的研究已有定论,媒体暴力的确对现实中的暴力起到了暗示作用。对校园血案的报道,要以保护孩子为最高利益,而不能为追逐阅读点击率而毫无节制地描述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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灾难事关公众情感,血案事关犯罪传染,两个特殊事件中评论者一定要把社会公益置于首位,谨小慎微地衡量评论的社会后果,这是一种负责任的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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