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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美国社论撰稿人的职业规范,多数也适用于中国的评论撰稿人。下面,我根据实际评论写作中暴露出的伦理问题提出一些符合中国现实的评论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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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一,评论人应客观地引述新闻报道,不能为了迎合自己的观点而扭曲新闻事实,选择性地截取对自己的观点有利的事实,而不告诉读者新闻中那些与自己的观点相悖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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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编辑经历中,甚至遇到过这样的作者,为了使事实更符合自己的观点所需,剪裁和篡改了新闻事实。此种行为,跟自然科学中“篡改实验数据伪造结论”一样,严重违反了职业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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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二,论证中要引述有明确和权威来源的数据、信息作为论据,不能以网上不明来源的信息或缺乏公信力的数据支撑自己的判断。每作一个判断都要有依据,而不能是道听途说的小道消息或自己想当然的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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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青年报》评论版曾刊登过一篇题为《张海迪的座位在哪里》的文章,批评人民大会堂设施的不人性化,没有为残疾人代表委员设备专门的座位。文章发表后人大发来信函说人大会堂是有残疾人专位的,作者未经核实,只是从一篇报道想当然地判断没有残疾人专门的座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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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三,评论人引用别人观点时,要在显著的位置作明确的标注,或以明确的表述让读者知道你的这个观点是引用别人的,而不能含糊其辞,故意误导读者,使读者以为那是你的观点。评论人不能抄袭别人的观点,也不能以这种模糊的方式将别人的观点据为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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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在时下的评论写作中比较普遍,许多作者未重视这个问题,将别人的观点随意拿来而不加引号,或以杂糅、换种表述的方式将别人的观点变成自己的,或以间接引用的方式模糊掉观点的作者,这是一种变相的抄袭。一些公共的信息可以直接引用,而引用观点时则须注明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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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四,评论人批评官员或专家的言论时,不能断章取义,而要全面地提供被批评对象的观点。不能仅仅根据某一句话、某一个标题或者仅仅是某一个词进行批评。断章取义,割裂语境,扭曲本意,仅仅拎出别人言论中的某一句话就进行批判,这对被批评对象是不公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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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问题在现实中有较多的表现,如今网络媒体“标题党”横行,媒体做标题时往往摘取专家最可能引起争议的一句话作为标题,许多评论员不看专家演讲的全文和观点全面的意思,仅根据标题所预设的判断就进行批判,这是很浮躁的文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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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五,评论人的观点应基于公共利益,而不能夹带私货。媒体的评论版是公器,是公共表达的平台,评论是一种公民表达,要避免将私人的利益和利益集团的利益植入评论中。当涉及自身利益之时,或者选择回避,或者应告诉读者自己的利益身份。不做收人钱财为人说话的“五毛党”,不能成为被公司收买的评论打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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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我是《中国青年报》的一名评论员,在涉及本报利益的事务上,我不会在自己的评论版上发表对这件事的评论,当我给其他报纸写专栏评论这件事时,我会要求编辑注明我的身份。我拒绝过多家公司替其写软文的要求,收钱写评论,评论就远离了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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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六,写评论作判断时,要谨慎地考虑到自己的评论可能产生的社会后果。言论应该是自由的,可自由离不开责任,离不开道德上的自律。一言虽不可丧邦兴邦,但言论在很多时候会产生不良的社会影响,评论人应对言论可能产生的后果进行先在的权衡,负责任地表达,善用和慎用自己的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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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著名评论员李曙明先生就反思过这个伦理问题。他的一篇评论,直接影响了刘涌案的判决,把一个黑社会老大送上了断头台。事后他反思,一篇评论有时候甚至会关系到一个人的生命,如果他预期到他的这篇评论会产生这么大的后果,他会更谨慎地作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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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七,评论的交锋中要尊重对方,不歪曲对方的观点,不进行人身攻击,就论点谈论点,就理说理。要给对手平等的话语权,给对手平等辩护的机会。不同意对方的观点,但要誓死捍卫对方的发言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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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保持可能被对方说服的开放性和包容性,而不是明知错了还将错就错,或者偏执地认为自己就掌握着真理,那样就没有了讨论和交流的氛围。我遇到过的多数论辩对手都是如此,即使你已经指出了他的硬伤,他还是死活不承认有错,一直狡辩和纠缠。讨论是一种寻求理解和共识、消除误解的过程,而不是争面子。论辩,很多时候其实并无根本上的对立,仅仅是观察视角和所强调的方面不同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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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八,较长时段内要保持相对恒定的价值观,不能今天这个价值观,明天那个价值观,今天这个观点,明天在另一篇文章中又持相反的观点,不断地改变自己的立场。当然了,如果接受了新的理念和理论后,自己的立场和价值观发生了变化,那当然是可以的,那是思想上的成熟和观念上的开放的表现,勇于修正自己的错误是尊重科学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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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甚至见过这样的一个作者,他同时是一个编辑,为了使自己的版面上有观点的交锋,他一人写了三篇文章,代表了三种对立的观点。这自然违反了评论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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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九,这一条规范主要针对评论编辑。编辑要保持原意,不把不属于作者观点的话加到文章中,不对作者的核心观点进行大幅的编删。不要把两个作者的观点融合成一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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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曾遇到过这样的尴尬,某报的编辑,觉得我文章的观点比较尖锐,不敢刊登,但又觉得另一位作者针对这条新闻的评论过于温吞,于是他将我的评论中最精彩的一段糅合到那位作者的文章中,并以那位作者的名字刊登出来。文章刊出后,引起不小的误解,看过我评论的人,都以为是那位作者抄袭了我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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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我与该报的评论编辑交涉时,他们说自己的编辑会经常进行这种糅合,一般会署两个人的名字。这么操作显然是不合编辑规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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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评写作十讲 四、应警惕的一些时评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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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行业、每种文体都会在发展中积累一些属于一个行业的集体性的问题,这些问题可能会表现在每一个作者身上,有的表现在思维和思想上,有的表现在价值取向上,有的表现在话语模式上。我把沉淀在评论中的问题称为“时评病”。这些病,当局者在写作时未必能够意识到,因为这些问题已经融入写作习惯中而成为潜意识的东西。以评论为业,以批评作为工作的人,应比其他行业的人更有自我反思和自我批评的精神,警惕这些可能融入自己写作血液中的“时评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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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警惕拔高和过度阐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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