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字猴:1.70488292e+09
1704882920 也有的学者主张舆论监督主要是指对各种权力组织的监督,之外的批评和揭露则不在此列。陈力丹指出:“我们无形中常把对劣质产品的揭露和对事故的揭露、对黑金事件的曝光与批评某些党政机关渎职,都视为舆论监督。其实,舆论监督主要是指对各种权力组织的监督,而对劣质产品、事故、经济活动中违规问题的查检,本来就应该是行政、司法的职责,媒介揭露这些事情则是在履行它的正常的报道职能。”〔29〕这可以看作是关于舆论监督的一种理想化表述。因为即使在被许多人认为是舆论监督典范的美国,在其“揭丑”报道中,也并非全然是对政府黑幕的揭发,除了政界腐败、官僚主义、政府与黑道勾结等内容之外,它还包括大量的形形色色的社会腐败现象,如食物掺假、金融和保险公司肆无忌惮的欺诈性行为、专卖药中含有有害成分、自然资源遭到严重破坏等,因此那种认为西方媒体“看家狗”式的报道等同于对政府部门及其成员的批评有失偏颇。当然我们也不排除西方媒体对执政党情况的公开评议、对高级官员个人操守的关注、对权力腐败的曝光是其经常性的报道内容。
1704882921
1704882922 强调舆论监督的主要对象或重点是权力组织,与其说是理论问题,不如说它是现实困境的某种抽象写照。这就是郭镇之所指出的我国新闻媒体在进行舆论监督时所存在的“对上监督不力”现象:
1704882923
1704882924 目前,中国的新闻传播在对权力实施舆论监督,特别是批评报道方面处于天然的劣势,从而产生“只打苍蝇,不打老虎”的问题。中国的新闻媒介从来没有独立揭发出真正重大的政治经济问题;披露严重的社会问题有时会受到限制;面对腐败现象少有作为。同时,由于监督对象及其上级部门越来越老练的抵制与干预,新闻媒介的舆论监督处于十分困难的境地。〔30〕
1704882925
1704882926 3.监督的力度
1704882927
1704882928 西方新闻界在监督政府方面最值得炫耀的资本,是把最有权力的政府首脑人物作为批评的头号目标。根据历史记载,美国历任总统几乎都遭到过来自新闻媒体的指责。有“美利坚合众国之父”美称的华盛顿曾被报纸批评为“很少了解国家的真正情况”、“使美国民族堕落了”。林肯被凭空谴责为在酒醉醺醺之中作出命运攸关的决策,处于求胜心切而不必要地让军队去送死,甚至公然叛国。而《华盛顿邮报》对“水门事件”的报道导致尼克松总统辞职下台,更被认为是美国媒体批评政府的顶峰之作。
1704882929
1704882930 从以上对美国总统与新闻关系的简单勾勒中可以看出,在形式上,美国法律对于被舆论监督的权力级别是没有限制的。虽然普通公民的名誉受到法律保护,但政府官员不在此列。正如赛伯特所指出的:“在美国不论是政府官员或是公职候选人,在破坏名誉的法律方面很少保障。”〔31〕1964年《纽约时报》上诉沙利文一案中,美国联邦法院更是确立了“实质恶意”原则,规定被批评的政府官员除非能够证明批评者使用不真实材料,是出于恶意,即明知材料有假或有意忽视材料是否有假,否则一律不得获得损害赔偿。这使政府官员起诉新闻媒体变得更为困难。
1704882931
1704882932 在我国,舆论监督已逐渐成为新闻媒体的一项经常性工作,但批评大多集中于乡以下的基层机关、基层干部和社会生活方面的问题,涉及到高级领导机关、领导干部和政治生活的比较少,受监督的权力级别偏低的现象突出。孙旭培对《人民日报》1993~1997年间的批评报道作了抽样调查,从5年的1826天的报纸中抽取420天的报纸,共得批评报道1028篇。结果发现这些批评报道有58.6%是刊登在读者来信版上,以不涉及具体人或单位的某种现象作为批评对象的占53.2%,针对集体或单位的占批评报道总量的17.8%,针对不法分子的占17.1%,而针对各级干部的批评不到总量的1/10(8.5%),针对处级以上干部的批评仅占2.6%,且大多是根据有关部门查处结果报道的,完全由报纸自己搞出来的很少。〔32〕《人民日报》是我国最具权威性的党委机关报,它对批评报道的处理方式代表了国内新闻媒体的一般做法。2000年“舆论监督与新闻纠纷”课题组对搜集到的17家中央和省级报纸的118个舆论监督案例进行分析后发现,涉及普通群众的11例,乡以下和企事业单位59例,县处级干部35例,市局级干部4例,省级干部5例。〔33〕以上实证研究表明,在我国权力级别越高,受到的监督就越少。
1704882933
1704882934 在我国法律中并没有将舆论监督限制某一权力级别上的规定。当代新闻史上,也有过“渤海二号”报道对高级领导的批评、对商业部长吃请的批评等,但对高级领导干部的监督没有机制化,要实现这一点,需要进一步加强政治体制建设,加大监督力度。
1704882935
1704882936 二、西方舆论监督体制
1704882937
1704882938 前面的分析表明,舆论监督不仅是一种新闻传播现象,更是一种社会文化现象。如果仅仅停留在政府与媒介的关系上,局限于仅有的一些条文,对西方舆论监督的发生机制就不会有深入的理解。
1704882939
1704882940 1.政教分离
1704882941
1704882942 政治学理论认为,按照权力的行使方式,可以将它分为三种类型:强制性权力、奖酬性权力和象征性权力。强制性权力利用物理的制裁或暴力威胁的手段,使被影响者认为影响者有能力惩罚他。奖酬性权力依靠物质资源来奖励处罚,如工资、奖金、报酬等。象征性权力通过受影响者某种内化观念如正义、公平、廉耻等而产生作用。在社会生活中,周围群体对个人的嘲笑、非难、蔑视所带来的“多数孤立的恐惧”,就是象征性权力的表现。因此,舆论是人类社会中的一项重要的权力。宗教也具有类似特征。
1704882943
1704882944 象征性权力与强制性权力的结合方式在中西方社会中是完全不同的。许多学者都注意到,西周时期宗教势力对政治生活的影响与商朝相比已是微乎其微,并且从此之后一直处于边缘地位。这种变化的实际结果是象征性权力被纳入强制性权力。正如德国著名社会学家马克斯·韦伯所指出的:“中国的君主首先是一个大祭司,译成伦理语言的古代神秘宗教的祈雨师。”〔34〕这实际上是说在古代中国政治权力与宗教权力是结合在一起的,它使中国传统社会具有明显的世俗化特征。而近代之前的西方世界则完全笼罩在宗教的神圣光环之中。在基督教的影响下,西方社会发生了世俗世界与精神世界的分裂,政治权力与宗教权力的分裂。国王被认为是世俗的领袖,统治人民的肉体的行动,教皇则是人类的精神领袖,管理人类的思想和灵魂。根据这种观念,政府是没有思想统治权的。因此,中世纪虽有宗教裁判所,对反对教会的各种所谓“异端邪说”进行残酷镇压,但与中国封建社会中的决于圣听的文字狱并不是一回事。因为宗教改革前,西方政府对人民群众的思想言论方面的事务是插不上手的。
1704882945
1704882946 在基督教势力衰落下去之后,西欧的封建君主们才乘机夺取了向来为教会所垄断的思想统治权,通过制定书报检查制度、颁发特许证等手段来控制舆论。但很快遭到新兴资产阶级的反对。他们出于商品自由流通的需要,对信息交流方面的管制和封锁也采取了抵制态度,最后发展到喊出“出版自由”这一伟大历史口号。
1704882947
1704882948 实际上,国王、教会、资产阶级分别可以看作是强制性权力、象征性权力和奖酬性权力的代表。西方历史上这些权力资源掌握在不同社会力量的手中,它们之间彼此约束、互相牵制,时而合作、时而对立的复杂情形,是许多现代社会制度的文化根源。王权与教权的分离所产生的影响尤为深远,一方面西方社会经历了漫长而黑暗的中世纪,另一方面也孕育了分权思想,特别是它为现代西方社会准备了政府不得干涉思想言论活动的观念,为新闻媒体批评政府的合法性提供了思想资源。
1704882949
1704882950 2.言论自由
1704882951
1704882952 从历史发展来看,言论自由是资产阶级为争取自身利益尤其是财产权而斗争的产物。对财富的追求是一种相当现代的观念,传统社会对金钱甚为鄙视,东西方莫不如此。中国传统思想中尚义是君子风范,逐利乃小人所为,“义”永远高于“利”。古希腊罗马城邦以政治生活为荣,中世纪则把天国作为最高追求,财富观念都比较淡泊。
1704882953
1704882954 在早期基督教观念中,追财逐利与获得拯救是完全对立的,甚至认为富人死后进入天堂比骆驼穿过针眼还难。中世纪一则教父传记生动地描绘了教会的道德观念与商业精神的格格不入。当虔诚的圣·格腊耳主教从罗马进香回来,在帕维业遇到一些兜售东方货物与香料的威尼斯商人,乘机向他们展示了一件在罗马购买的庄严的主教袍,商人门纷纷祝贺他做了一笔好生意,因为这件主教袍在君士坦丁堡要花更多的钱。格腊耳立即责备自己欺骗了卖主,很快把差额寄过去,不愿捡便宜而犯贪婪的罪过。〔35〕在教会观念的影响下,商人们尽管因追逐利润而变得富有,但良心不停地受到谴责,在内心深处总认为他们的财产是非法得来的,以至许多银行家和投机家在他们的遗嘱中表示要对那些曾经受到他们欺骗的穷人进行赔偿,并把一部分产业捐赠给教会。
1704882955
1704882956 而17世纪的资产阶级思想家则把财产权视为人的天赋权利。荷兰法学家雨果·格劳秀斯宣称:“当财产成立之后,一人若违反另一人的意志而掠夺他的财产,即为自然法所禁止。”英国哲学家约翰·洛克则认为,所谓“非义”就是侵掠他人的财产权利,因而在没有界定财产权利的社会中,既然不存在“我的”、“你的”这样的区分,也就没有相应的正义观念。在他看来,没有财产权利,便没有正义,这是像欧几里得几何学一样可信的真理。
1704882957
1704882958 财产的意义在于它有明确的边界,有“你的”、“我的”之分,可以为每个人的行为划定界限。反之,则是无穷无尽、无休无止的攫取与争夺。拉法格提到,在原始社会里,由于实行财产公有制,野蛮人在自己氏族的领土范围之内可以毫无约束地去用他所需要的食物,但是一旦越出了边界,他就会遭到邻近部落的追杀。为了避免战争、与相邻部落和睦相处,野蛮人就必须克制自己原始的本能。他们通常在自己领土周围设立一个中立地带,以免无休止的冲突。〔36〕可见,即使是公有制,也得有个界限。
1704882959
1704882960 作为财产观念的反映,言论活动也被认为是可以划定界限的。也就是说,与财产属于个人所有一样,人们的思想言论也只是其个人私事,与国家无关。霍布斯从宗教内战的反思出发提出了这样的观念:信仰是私事,是个人信念,对国家没有什么意义;对于国家来说,任何一种信仰都具有同等价值。尽管他最终还是认为,没有对学说、书刊的检查权,谬论邪说就会蛊惑人心,引起叛乱,但我们也不难从他的前提中得出相反结论。
1704882961
1704882962 一切界限都是封建君主所不愿接受的。在他们看来,天下的所有东西统统都是他们的个人财产,他们的权利不应也不能受到任何约束与限制。这就与正在兴起的资产阶级不可避免地产生了冲突。关于言论自由的争端则是上述冲突的外在体现。
1704882963
1704882964 3.法制保障
1704882965
1704882966 在西方法律制度的设计中,对舆论监督的保护主要有三项举措,新闻媒体依据其中任何一条对诽谤指控进行抗辩如获成功就可以免予承担诽谤责任,因此在法律术语中又称为“全面抗辩”。与之相对的是“局部抗辩”,它只能减免责任,而不能免除责任。
1704882967
1704882968 第一条抗辩理由是真理或有理可据,这是对诽谤指控最有力的抗辩理由。如果能证明这一点,作为被告的新闻媒体几乎肯定可以胜诉。真实抗辩原则始于1735年的曾格案。当时北美殖民当局指控曾格犯有“煽动性的诽谤”、“力图以最恶毒的言辞诋毁总督阁下,并诽谤其政府”等罪行。律师汉密尔顿为曾格辩护,提出“谎言才构成中伤,才构成诽谤”,最终使陪审团作出无罪裁定。〔37〕
1704882969
[ 上一页 ]  [ :1.70488292e+09 ]  [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