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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下,我们现代人的集体生命困境不是在核战争中迅速死亡,就是“在同化的桎梏下缓慢死亡”。因此,像嬉皮士与黑人一般时刻准备面对暴力与死亡成了一种重要的美德。梅勒之所以欣赏嬉皮士,是因为他们愿意接受死亡的挑战,愿意接受“脱离社会,无根地存在,踏上漫无目的的人生旅程,追寻反叛的自我意义”。简言之,不管这样的人生是不是在犯罪,“他们都决定在心中鼓励精神的变态(psychopath),探索一种视安全为乏味与病态的生命体验……”嬉皮士们有他们自己“精神异常下的智慧”,这种智慧很难解释,因为“嬉皮士是广大人类丛林中具有智慧的原始人,一般文明中的人无法理解他们的魅力”。嬉皮士现象的重要性并不在于他们的人数——梅勒估计,自认为嬉皮士的人顶多不超过十万——而是在于“他们乃是一群精英,具有精英可能会有的冷酷,他们的语言通常很容易为青少年所理解,因为嬉皮士对于生命的激烈看法与他们的经验相近,也与他们的叛逆欲望相契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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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勒说,一旦嬉皮士陷入犯罪行为中——例如,两个年轻的流氓把糖果店老板的脑袋打开了花——这种行为当然称不上是“十分治愈”的勇敢之举,但至少也是“某种必需的勇气,因为他们杀死的不仅是一个手无寸铁的中年人,更是一整个制度:他们挑战了私有财产,挑战了警察,让自己的生命陷入不确定的危险中。所以,这两个人是在未知中冒险……”[19]当然,美国早期的疏离者是绝对想不到这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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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朴素决绝的孤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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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20世纪50年代的“垮掉的一代”与60年代的嬉皮士及左翼分子对于疏离与其表达方式有着各自的看法,但是他们一致相信,如果要充分发挥艺术家的创造性与个体性,或是要维持社会观察者的批判力道,防止他们被腐化,知识分子就应该保有一种适合他们自己的风格、立场或是姿态。他们相信,疏离本身就是一种价值,源自浪漫的个人主义与马克思主义。一个半世纪以来,创造性人才在资本主义社会中的处境让我们得以了解到,在创造性的个体与社会的需求之间,有着持续不断的紧张关系。更且,西方社会的艺术家与智识圈对他们的地位越是有自觉性,就越是知道社会并不能随意操控天才乃至杰出人才的头脑,而是必须接纳他们的本来面目。我们看到的创造性的伟大案例越多,就越是可以明显知道这些人绝对不是“好人”,不是能适应环境、包容他人、脾气温和的人,天才往往有着某种不符合常规的个性,如果社会要从他们身上获益,就必须容忍他们的怪异——埃德蒙·威尔逊在其著作《伤痕与弓》(The Wound and the Bow)中讨论菲罗克忒忒斯时思考了这个问题——我们能如此了解艺术家的疏离,主要拜浪漫主义之赐;而思想家的疏离所具有的社会价值则是马克思主义确立的,因为后者提出,当资本主义陷入危机时,就会为知识分子所抛弃,他们宁可迎接即将到来的历史运动,也不愿意固守逐渐衰败的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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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离可能是坚持某些艺术价值或是政治信念的必然后果,如果我们明白此点,就很容易得到疏离本身就是一种价值这样的结论,但这是个错误的逻辑,就如同我们知道天才通常有怪脾气,所以误以为只要我们培养出怪脾气,就自然会显现出天才的气质一般。当然,没有人会笨到宣称,如果某个年轻作家也和陀思妥耶夫斯基一样沉迷赌博,就会有跟这位大作家一样的才华。但只要上述的错误假设一直埋藏在潜意识里,我们就真的会误以为知识分子如果没有怪异人格或风格,就无法尽情表现才华。同样地,我们有时也会误认为,只要是怒斥世事,就都算是知识分子式的批判。当然,严肃的观察家一定会避免这样的混淆,但无疑地,这种迷思已成为一般人对知识分子或艺术家最强烈的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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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美式生活在文化上的局限总是使得美国作家不断在寻找一种与自身社会相对照、可供效仿的社会秩序,一种适合智识生活的理想环境。19世纪,美国的学术界向往德国的大学,艺术家向往法国或意大利的艺术圈环境,作家则羡慕法国“大作家”(grand écrivain)的地位。[20]但是,虽然以往这些想象攸关美国知识界的自我认知与进步,现在却因为各种原因而褪色了。从古到今,知识分子在以个人对抗社会时都需要一个团体作为避难所,或是作为自信心的支柱,因此,寻找这样一个理想团体的何奥教授是在遵循一个古老的传统。如今,既然欧洲已经不能提供这个理想模范了,那就只剩下无国界的波希米亚人士可资仿效,它提供了开启自由与创造力的钥匙。但即使对于这样的方式,我们也必须提出反对。没有人会否认波希米亚社群在智识上与政治上的意义,但是它的主要价值不是在于为每个人提供年轻时的理想天堂吗?一个年轻的作家或艺术家可能会在一段时期内处于实验性的创作过程中,此时的他需要找寻自我与风格,需要自由,波希米亚式的解放生活因而可以提供很大的帮助。但是在这个世界上,只有一小部分的重要文学作品是在波希米亚式生活中创作出来的;认为许多知识分子在他们的成熟与多产时期过的都是波希米亚式生活,这不合于史实。在美国特别如此。越是有名的作家,就越是孤僻。何奥所说的马萨诸塞州的康科德是一种超越现实的波希米亚,我们可把它看成玩笑话,但绝不合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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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科德的知识分子们都不喜欢波士顿,因此康科德算是逃避波士顿者的乡间寄居处。但是在这里并没有所谓的波希米亚式社群集结,出乎意料地也没有什么称得上知识分子团体的社群。我们只要回想梭罗和爱默生的冷淡关系,或是霍桑与他邻居的不睦,或是布朗森·奥尔科特(Bronson Alcott)几乎不与任何人来往的事迹,就会明白为何康科德的知识分子相邻而居,却未形成某种知识社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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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不但没有波希米亚式的狂欢——何奥在描述康科德时连忙澄清这是个平静的小镇——甚至连社群都谈不上。梭罗曾在他日记中说,当他“跟爱默生说话或试着跟他说话时,他不但不知所云,甚至还忘了我是谁”,两人简直鸡同鸭讲;而爱默生抱怨梭罗“不听他说话,只顾着反驳他”。关于这些离世独居者,爱默生写道:“这些作家的书房很寂寥。”[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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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与创作的关系更密切的是朴素决绝的孤立,而不是波希米亚式生活的打扰。我们要认识到,在知识分子受到外来压力时,他们之间的凝聚力或是相互的认同与支持是很重要的;但是这个与波希米亚式生活不能混为一谈,后者的标志乃是人与人间的亲切往来。对于真正具有创造性的心灵而言,想要与他人交往的时间绝对不会少于想要独处的时间,但从事创作的知识分子通常会想办法独自面对世界,而不是借着波希米亚式生活来与他人“共同面对世界”。“共同面对世界”是一种政治战术,但独自面对世界则是典型的创作姿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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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那些关心如何才能有效表达政治异议的知识分子而言,波希米亚的历史并不怎么振奋人心。在第一次世界大战前的美国历史中,曾有一个光辉的时刻,美学、社会批判与波希米亚生活交汇在一起——以《群众》杂志的主编马克斯·伊斯门(Max Eastman)时期为代表。但整体来说,美国的波希米亚风格较趋近于个人的炫耀与叛逆,而不具政治效力——至少从这方面看来,“垮掉的一代”是属于波希米亚传统的。文化社会缺少波希米亚风是一种遗憾,但是如果要把它用到严肃的创作或政治目的中,那对它的要求就太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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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知识与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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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尚疏离的人不喜欢和“体制内”(accredited institutions)扯上关系,这显示出他们在根本上厌恶智识与权力有任何联系。知识分子一旦进入“体制内”,就不再是知识分子了(这个观念会将所有的大学教授从知识分子的队伍中清除出去),这种观念可视为在粗略表述一个现实的问题:充满创造力的事业所需要的条件与“体制内”的机构所要求的心态是不同的,二者间必然存在冲突。学者们早就知道,在这种机构中工作要付出的个人代价小于失去这种机构的支持所要付出的代价。确实,他们实际上没有选择,他们需要的图书馆与实验室——也许还包括学生——都是某个机构才能提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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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纯粹以创作为业的作家来说,这个问题更严重。学院提供的便利设施与种种行政要求并不都契合富有想象力的天才,可能会扼杀个人真正的创造气质。此外,学院生活会限制人的经历。设想一下,如果我们的文学作品都出自学院中那些教授文学创作的老师之手,他们写作的经验也全部来自课堂的训练,那将会如何呢?如果一个很有才华的诗人把时间都花在例如开会讨论大一作文课程的改革上,会造成极大的浪费。尽管如此,大学对作家与艺术家提供的若干支持,在很多方面还是很有帮助的;且很多时候,若是不如此,则社会恐将出现一大堆文化无产阶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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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各种专业学科的知识分子而言,大学只是折射出了一个更大的问题——知识与权力间的关系:我们几乎本能地反对知识与权力的分离,但从现代的观念来看,我们也反对它们的结合。然而以往可不是这样:古希腊罗马的知识分子,或是中世纪的教父、文艺复兴的学者、启蒙时期的哲学家,都一致地寻求知识与权力的结合,同时接受其带来的风险,并没有任何过度乐观或是天真的心态。他们都希望知识可以借着与权力的结合得到扩大,而权力一旦与知识结合,也可以沾上一些文明的气息。我们之前提及,在国父那一代,知识与权力的结合方式就符合此理想。在社会群体或是个人的脑海中,知识和权力以平等的地位相交汇。有些人可能会认为这是因为国父们素质较高的缘故,虽然他们的确如此。这可能不只是因为杰斐逊总统读的是亚当·斯密的著作,而艾森豪威尔总统读的是西部小说。其实原因是18世纪的社会没有那么专业分化。富兰克林时代的任何人都可以在他自己的木棚中做科学试验,一个有政治天分的人也可以从庄园主变成律师,再成为驻外大使。但是今天知识与权力各自已经有了不同的功能。当权力寻求知识时(现在的趋势就是这样,且在渐渐增强),它并不是在寻求推理批判性的智性,而是在寻求专业能力,以服务其需要。拥有权力者通常并不尊重有专业能力的专家所标榜的客观中立原则:有一次,某一位州长请来几位著名的社会学家为某一个争议中的议案做民调,却在事先告诉他们,民调需要得到怎样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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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权力者只要求知识成为他们实现目的的工具,那么在美国,拥有这种知识的人乃是“专家”这个身份。稍早我们曾经指出,拥有国家各项施政所需的专业知识使得知识分子重新成为美国政治中的一股力量。但接下来的问题是:当知识分子变成专家时,他还算是知识分子吗?他是否只是一个从事心智工作的技术人员,为雇用他的人效命?此处,如同在大学与其他机构中,答案不易出现,但是真正的答案一定不会让当代的知识分子满意。现在事情的真相乃是,美国的教育只培养专家而非知识分子或文化人,而这些人到政府或企业或大学服务时,他们不会一下子就变成知识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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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有一些人确实具有知识分子的气质,而且也进入政府服务,这些人的情形就比较复杂了。当一位真正具有智识与思考力的人担任驻外大使或是总统的幕僚时,他就突然不是知识分子了吗?当然,如果一个人开始从权力的角度看世界或是在权力领域的逻辑制约下行动,他就不可能再以知识分子的气质来思考或行事。但我认为,这是一个个人可以选择的事情:要么牺牲一些智识的自由以换取权力与智识间的接轨,要么像浮士德一般出卖自己的灵魂,以便认识这个从学院中无法认识的世界——这不是强行套上强加的疏离道德规范便能解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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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拒绝与权力结合的知识分子非常了解——也许太了解了——他的无力感正好有助于看清事物。但他可能容易忘记,接近权力与面对相关的问题也可带来其他的洞见。批评者企图透过舆论来影响世界,接触权力者则希望直接使用权力来实现知识界的理想。这两者并非必然互斥或是敌对。每一种选择都有个人的或是道德上的风险,我们无法把每个人的抉择化为普遍化的规范。批评权力的人所犯的典型智识错误乃是他们不了解行使权力的限制,而他们所犯的道德错误则是总关注自身的纯洁性,但是当一个人没有职责在身时,保持纯净并不困难。而掌权者身旁的专家,他的错误在于不愿意用他具有的独立思考能力来批判当权者。他可能会因为被吸入权力旋涡的观点中而失去中立批判的能力。美国的知识分子长期以来与权力隔绝也不被社会接受,因此突然与权力结合容易让他们迷失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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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我所说,对于知识分子个人,这是一个个人选择的问题。但对于社会整体来说,重要的是知识分子不应该就这样被分成两类,一类是只寻求权力与在权力下自我妥协的技术专家,另一类则是故意疏离的知识分子,他们在乎的是自身的纯洁而不是实现他们的理念。我们永远不会缺乏专家,也不会缺乏与社会保持距离同时批判社会的知识分子,这两类人都会源源不绝地出现也不吝展现自身。双方间的争辩应该会持续下去,而知识分子圈内也会出现可以仲裁权力世界与批判世界的方式。果如此,则知识分子群体就可以免于分裂为数个互不沟通的敌对阵营。我们的社会在很多方面生病了,但是一个健康的社会需要有多元的组成部分,彼此能自由地沟通。如果所有的知识分子都想要为权力服务,那就是一种悲哀,但是如果所有跟权力接触的知识分子都因此自认为不再是知识分子了,只向权力负责,那也是一种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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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不可归类的风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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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年前,马库斯·坎利夫(Marcus Cunliffe)在一篇颇有洞见的史学文章中建议,我们可以把在知识界活跃的人分成两种类型:一种是“入世知识分子”(clerisy,这是柯立芝的用语),他们是与社会脉动一致的思想者,是社会的代言人;另一种是“先锋知识分子”,他们远远超越时代的氛围与主流价值观。[22]社会上精彩绝伦的创造力与知识界的原始动力都是来自“先锋知识分子”,但是我们可以理解,享有盛名的是那些“入世知识分子”。富兰克林、杰斐逊与亚当斯乃是“入世知识分子”,此外还有库珀、爱默生(至少在他的成熟期)、大法官霍姆斯、威廉·詹姆斯、豪威尔斯、李普曼等。“先锋知识分子”的名单更是亮丽,但是人类的心灵与才华多姿多彩,所以在这之外还有第三类人,他们的思想混杂多元,很难被归入前两类。例如马克·吐温,他的心灵显然可以分割成数块,有极端的疏离也有与社会同调处;再如亨利·亚当斯,他的情况与马克·吐温相同,只是风格不同。哦!不……其实最令我们激赏的是这些人才华的闪烁多变,而不是可以被清楚归类。在疏离问题上是如此,在心灵状态与生活方式上也是如此。让我们觉得惊艳称奇的不是纯粹的波希米亚或是布尔乔亚,而是无尽的混杂与多元风格。像是在马萨诸塞州阿默斯特独居时期的狄金森,或是生活多元、强健的惠特曼,在保险公司总裁办公室写作的华莱士·史蒂文斯(Wallace Stevens),可同时兼顾金融业工作与写作的艾略特,以及医生作家威廉·卡洛斯·威廉斯(William Carlos Williams),等等。所以,如果我们看看以下这份名单,就知道硬要将谁归类于某一种类型其实是徒劳的事:杜威与查尔斯·S. 皮尔斯(Charles S. Peirce),凡勃伦与威廉·詹姆斯,豪威尔斯与亨利·詹姆斯,霍尔姆斯与布兰代斯,马克·吐温与梅尔维尔,爱默生与爱伦·坡,亨利·亚当斯与H. C. 利(H. C. Lea),亨利·米勒与福克纳,查尔斯·A. 比尔德与弗雷德里克·杰克逊·特纳,伊迪丝·华顿(Edith Wharton)与海明威,多斯·帕索斯与F. 斯科特·菲茨杰拉德(F. Scott Fitzgeral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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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一个有才华、有创造性心灵的人,在成为作家或是思想家之前,都会先降生于一个特定的环境中,被赋予一种后天难以改变的个性与气质。这些是命运给他的东西,他必须与之共处。要说明这一点,我们可以用大法官霍姆斯与经济学家凡勃伦作为对比的例子。他们是同时代的人,都有着饱含热情、横跨不同领域的心灵,又很讽刺地与世界保持一定的距离,但除了这些以外,他们再无一处相同。他们中的任何一位,如果企图在生涯之初重塑他们自己,一定是徒劳的——我们如何能够想象霍姆斯抛弃他的清教徒贵族传统,变成一个波希米亚人士,或是凡勃伦变成一位严守规矩的人,成为美国经济学会会长呢?霍姆斯出身于典型的新英格兰绅士家庭,这个背景限制了他看这个世界的方式,他最后进入了最高法院这个“体制内”机构,但是大家都认为,他在那里并未放弃作为知识分子的责任,或是停止生产有益于世界的思想。而凡勃伦则是在扬基文化与祖先的挪威文化的夹缝中长大,对于前者他从不以为然,可是作为一个出生在美国的人,后者也不是他的真正文化。因此,他注定了永远都是一个边缘人,徘徊在美国社会的主流信仰之外。作为一个学者,假如他想要追求某种学术生涯,他就必须进入体制内,但是他在每一个地方都水土不服,与人处不来。我觉得,他可能具有某种天生的智慧,所以即使在这世界友善地对待他时,他还是刻意与其保持距离。他本人一定感觉到,他的特殊天才有一部分正在于总是给他惹麻烦的乖僻性格。我们当然可以把这个看作他始终不得志的原因,但正是这种乖张的性格令他屡屡有杰出的社会理论问世,成为当时最富创造力的心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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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自由民主社会的一个主要优点,就是可以容纳很多不同风格的智识生命——我们可以见到热情叛逆的人、优雅华贵的人、质朴内敛的人、精明复杂的人、耐心睿智的人,以及某些有着敏锐观察力、能适应环境的人。但最重要的是,要有一种开放包容的心态,这样才能在狭小单一的社会中欣赏和理解各种杰出的心智。有人认为,现在的自由文化与精致文化必然会慢慢瓦解,对于这种武断的、悲观的预言,我不知道它是对是错,但是至少有一点可以确定:这样的看法会令人陷入自怜或失望的心态,而不是产生抗拒崩解的决心或是发挥创造力的自信。当然,在现代的情境下我们的选择很可能是有限的,而未来的文化恐将由头脑单一、只具某种信仰的人掌控。这是有可能的,但是只要我们立志从历史中吸取教训,我们就有信心认为:未来不会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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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著名的文化小镇,包括爱默生、霍桑、梭罗在内的多位美国文学家都曾居住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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